農村鄰里糾紛
A. 農村鄰里道路糾紛,鄰居把路堵死不讓我家通過
這些堵路的,大部分是上一代留下的矛盾要麼就是p眼
B. 農村鄰里糾紛
農村鄰里打架糾紛,如果造成傷害,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然後申請法醫鑒定。
如果構成輕傷二級以上,打人者涉嫌故意傷害罪,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且賠償經濟損失。
如果造成輕微傷,不構成犯罪,情節嚴重可以行政拘留15天以下,並且賠償治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
C. 農村鄰居道路糾紛問題
首先對於農村鄰居間的公共道路到底留多寬是沒有具體的法律條文規定的。一般是由村集體規劃(例如在劃分宅基地的時候兩塊宅基地之間的距離等)。從你說的情況來看,現在鄰居在路上堆了石頭,導致道路變窄摩托車無法通行。如果你們家到大路只有原來一米一的小路可走,那鄰居就侵犯了你們的通行權,侵犯通行權主要是對私人通行權而言。在我國,侵犯通行權主要發生在相鄰關系當事人之間。相鄰關系各方如不能正確處理通行相鄰關系,一方妨礙他方正常通行的權利時,即可構成侵犯通行權。侵犯通行權也是一種侵權行為,受害人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然後就是解決的問題,農村鄰里之間難免會有這樣那樣的矛盾,但是問題出現了之後還是要靠溝通解決才可以的。如果你們覺得自己出面不方便的話,可以請村上能說的上話的比較有權威的人在中間給你們協調一下,本著解決問題的態度將事情處理了。
如果這樣還是不行的話,你們可以到法院提起相鄰關系的訴訟,請法院的工作人員幫你們將問題解決。
不論採取哪種方式,都要有心平氣和的心態,農村鄰里之間最怕吵罵,就算有氣,也要好好的說話。畢竟是在村裡生活一輩子的,低頭不見抬頭見,還是要和睦相處。
拉拉雜雜說了一堆,希望可以對你們的事情有幫助。
D. 農村鄰里糾紛應該怎麼解決!急求指點!不勝感謝!
農村的相鄰關系和宅基地糾紛是最常見的,本身不復雜,但處理起來比版較棘手。可以肯定的權是,鄰居是無權阻止你蓋房子的,不管你的房子什麼樣式,只要不影響其採光、通行等合法權益,在你自己的宅基地上就是可以蓋的,為了糾紛牽涉的問題少一些,建議不要共用一面牆。對於你因生氣而發病住院的問題是要舉證的,最好有證人(比如村委會或者其他村民)證明你當天與鄰居發生言語沖突並因此犯病,但這種舉證比較困難,不像肢體沖突中的舉證那麼容易和令人信服。你要是走法律程序的話,法院應該會受理的,但一般會先行調解,調解不成會作出判決。對於不講理的人,沒什麼好的方法解決,司法程序還是比較有強制力的,但要耗費一定的費用和時間。在你蓋房過程中鄰居再有阻撓行為的話,可以報警,以達到威懾作用,同時也便於以後取證。另外,不建議採取過激手段處理此事,特別不要產生肢體沖突,畢竟是鄰居,要考慮以後的相處關系,何況,農村發生的暴力事件經常牽涉親戚宗族等多人,會使事態擴大化,甚至招致刑事處罰,不利於問題的解決。因此,調解是上策,既解決了問題又維護了關系;調解不成就走司法程序。以上是個人看法,穩妥的話建議當面咨詢律師。
E. 法制社會,農村鄰里打架糾紛,我該怎樣維權
農村鄰里打來架糾紛,如果造成傷害,自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然後申請法醫鑒定。
如果構成輕傷二級以上,打人者涉嫌故意傷害罪,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且賠償經濟損失。
如果造成輕微傷,不構成犯罪,情節嚴重可以行政拘留15天以下,並且賠償治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
F. 農村鄰里糾紛,如何解決
類似糾紛在農村很常見,是民法中的相鄰權問題,但處理起來很復雜,我僅是從理論上提供一下思路。 如果鄰居是在自己宅基地上澆注水泥和建圍牆,是可以的,但不能侵害到他人的相鄰權。也就是說,如果鄰居的行為導致你的必經之路無法通行,那麼法律上是不支持這種行為的,因為這侵害了你的相鄰權,你可以請求法院,要求鄰居停止侵害、排除妨礙。這其中復雜的就是,你要求的通行,是開拖拉機通行,這就牽涉到是否必要等的認定,這個我不好說。還有他們把地澆的高於路面時,如果影響到你的通行權、排水權,或者造成水流因此向你家倒灌,都是可以要求排除妨礙的。 村委會的調解是最好的解決方法,有助於鄰里關系的良好維持,但這不是必經之路,如果村委會堅持不調解,並且鄰居的行為確實侵害了你的相鄰權,那麼可以考慮向法院起訴。
G. 農村鄰里宅基地邊界因蓋房劃分產生糾紛
屬於相鄰權糾紛是指不動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處理相鄰關系時所享有的權利糾紛。具體來說,在相互毗鄰的不動產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間,任何一方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權或使用權,享有要求其他相鄰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權利。相鄰權實質上是對所有權的限制和延伸。
相鄰關系中較常行使的權利包括:
土地或建築物范圍內歷史形成的必經通道,相鄰各方享有通行的權利,土地或建築物的所有人、使用人不得阻止或堵塞;相鄰一方因建築施工、鋪路架線必須臨時佔用他方土地的,他方應予以方便,但施工方應合理使用,完工後恢復原狀,造成損失要給予補償。
對自然流水,相鄰各方都有權使用,不得擅自堵塞或排放;相鄰一方必須通過另一方土地排水的,另一方應當允許,但使用者應採取措施減少損失,並給予對方損失補償。
在建房挖溝時,應當與鄰人房屋等不動產保持一定距離,不得影響鄰人房基,不得將屋檐水或流水瀉入鄰人的土地或房屋,也不得影響他人通風、採光或生活;相鄰一方所有的竹木根枝越界影響他人房屋的通風、採光、建築物牢固及正常使用的,他方有權責令其截除根枝或伐去竹木,已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H. 農村鄰里糾紛通過什麼部門或方法維權急,急,急。
發生了民事糾紛,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調解委員會、有關單位、有 關行政部門進行調解,也可以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人民調解委員會是在基層人民政府和基層人民法院指導下,調解民間糾紛的組織。人民調解委員會依照法律規定,根據自願原則進行調解。當事人對調解達成的協議應當履行;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1、找村幹部調解。
村幹部對全村的情況最了解、最熟悉,對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比普通群眾了解多、理解深,是本地人,群眾容易找到,因此群眾有了矛盾糾紛最先想到的就是請村幹部出面調解。
2、找司法所調解。
對一些矛盾比較突出、情況復雜的糾紛,駐村幹部和村幹部調解無效情況下,群眾會請司法所人員進行調處。
3、打官司。
中國是有著五千年悠久歷史文化的國家,民間夙有「和為貴,不喜訟法」的傳統習慣,建議不到萬不得已還是不要打官司。
(8)農村鄰里糾紛擴展閱讀
民事糾紛解決機制,是指緩解和消除民事糾紛的方法和制度。
自力救濟是指糾紛主體依靠自身力量解決糾紛,以達到維護自己權益的目的。
調解是由第三者(調解機構或調解人)出面對糾紛的雙方當事人進行調停說和,用一定的法律規范和道德規范勸導沖突雙方,促使他們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達成解決糾紛的協議。
仲裁是由雙方當事人選定的仲裁機構對糾紛進行審理並作出裁決。
I. 農村土地鄰里糾紛
這是侵佔公用集體土地使用的綜合糾紛,A/B兩家都在相鄰的共用(集體所有)回巷,未經申請許可違法答建築房子附屬物,都是違章建築,主管行政機關必須在兩家糾紛調解時同時責令限期拆除,恢復原狀。至於A家在原來1994年集體許可的土地建築面積少於0,2M,沒有及時依法主張權利,已經喪失法律的保護權。(應當依民法通則規定的訴訟時效主張)其次,又私自砸了相鄰的牆壁,這又是錯誤的,應當受到批評。B家在原定核準的12M寬的土地使用權,多佔0.4M從集體角度(應排除幹部的個人因素)應當在條件許可下拆除超出面積的建築物已恢復原狀,在條件不能更改已建的建築物下,要補辦超出土地使用手續,並接受處罰。
B家要以A家私自砸毀相鄰的洗手間遭受經濟上損失向法院提起訴訟,可以的,但未經過基層調解不成立後法院可以不受理。A家會敗訴的。但這事一般是以調解方式結束。但B家在訴訟中還要申請洗手間經濟價值鑒定評估。
J. 農村鄰里糾紛
農村裡很多鄰里矛盾,不能以法律等常理推測事情走勢,好好的了解一下事情全景,回有助於你對這個事情做答出全面的判斷。親戚的傷重不重,是輕傷還是輕微傷?如果是輕微傷,一般是村幹部進行調解,對方道歉,賠付醫療費,再由村幹部調解處理道路問題,如果對方實在蠻橫,村幹部束手無策了才會叫你申請鎮里行政司法出面。如是造成了輕傷,而你有把握打贏官司,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但結果不容樂觀,過程可能也很漫長,要講究進退的策略。需要忠告的是不要私自再用武力進行報復性傷害,以免激化矛盾,造成不可預料的後果。所以,最好的選擇還是求助村鎮兩級行政機構,給他們增加維穩的壓力,使得他們不敢鬆懈,盡快妥善處理你親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