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里糾紛申請
❶ 鄰里糾紛,法官在調解的時候明顯偏袒被告,我申請法官迴避,如果不批准,導致一審敗訴,在二審的時候還會是
1、法官迴避是要有法定理由的。
民事訴訟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審判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迴避,當事人有權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他們迴避:(一)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的;(二)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三)與本案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審判人員接受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請客送禮,或者違反規定會見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當事人有權要求他們迴避。
如果沒有這樣的情況,你的申請是會被駁回的。
2、另外,法官在調解時一般會居中調解。但在調解過程中,肯定是兩頭壓的,雙方都有讓步,調解才會成功。
3、如果一審敗訴,你可以上訴。但是如果法官並沒有違法迴避的規定的,你是不能以依為依據要求二審法官進行重審的。
❷ 如何寫在土地測量中關於鄰里關系糾紛的申請
你說的應該是辦土地使用證的申請吧,要問清楚.如果是這個申請一般土地部門有固定的格式,你去要一張就行.或在申請中把你申請的土地四致范圍和有關情況寫清就行了.
❸ 周律師,鄰里道路糾紛能申請法律援助嗎
1、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是沒有經濟能力,與糾紛產生的原因無關。
2、如果你沒有經濟能力,支付不起律師費的,那你可以向司法局或直接去律師事務所申請法律援助。
❹ 因宅基地和鄰居有糾紛,鄉里調解不成功,可以向縣里申請復查嗎如果
不需要此步驟:調解不成功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向宅基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民事糾紛的解決途徑:
1,自力救濟:
(1)自力救濟,包括自決與和解;它是指糾紛主題依靠自身力量解決糾紛,以達到維護自己的權益。
(2)自決是指糾紛主題一方憑借自己的力量使對方服從;和解是指雙方互相妥協和讓步。
(3)兩者共同點是,都是依靠自我的力量來解決爭議,無需第三方的參與,也不受任何規范的制約。
2,社會救濟:
(1)社會救濟,包括調解(訴訟外調解)和仲裁。他是只依靠社會力量處理民事糾紛的一種機制;
(2)調解是由第三者(調解機構或調解人)出面對糾紛的雙方當事人進行調停說和,用一定的法律規范和道德規范勸導沖突雙方,促使他們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達成解決糾紛的協議;
(3)調解協議不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力,但具有合同意義上的效力;
(4)仲裁是由雙方當事人選定的仲裁機構對糾紛進行審理並作出裁決;
(5)仲裁不同於調解,仲裁裁決對雙方當事人有法律上的拘束力;
(6)仲裁與調解一樣,也是以雙方當事人的自願為前提條件的,只有糾紛的雙方達成仲裁協議,一致同意將糾紛交付裁決,仲裁才能夠開始。
3,公力救濟:
(1)公力救濟是指訴訟;
(2)民事訴訟是指法院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以審理、判決、執行等方式解決民事糾紛的活動,以及由這些活動產生的各種訴訟關系的總和;
(3)民事訴訟動態地表現為法院、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進行的各種訴訟活動,靜態地則表現為在訴訟活動中產生的訴訟關系。
二,民事糾紛的定義及調整范圍:
1,是指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以民事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糾紛(可處分性的),是處理平等主體間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所以所有違反這一概念的行為就會引起民事糾紛;
2,民事糾紛分為兩大內容:一類是財產關系方面的民事糾紛,另一類是人身關系的民事糾紛;
3,其解決機制有自力救濟、社會救濟、公力救濟。
❺ 鄰居房屋地界糾紛如何寫申請
如果你不找律抄師的話程序如下:襲
1、寫訴狀,寫明事由(事情經過)、你的要求(比如要求判決土地歸你、賠償損失、對方承擔律師費、訴訟費、誤工費等等)、起訴人或原告(你的名字)和聯系地址、電話。被起訴人或被告(對方)名字、住址和聯系方式。
2、准備相應證據(要原件)證明你在訴狀中所說的事由。
3、帶上身份證、立案費和上述材料到法院的立案庭窗口申請立案。
4、如果法院受理立案,會給你一個文件要你等開庭時間通知,並會通知對方開庭時間。
5、按照法院通知的時間、地點開庭,雙方交換證據,說明證據要說明的問題。法官記錄在案,期間法官會提出問題要求雙方回答,而後要求雙方簽字確認法官的記錄。而後法官會通知雙方下次開庭時間和地點(即法庭辯論階段)
6、法庭辯論階段(如採用簡易程序則會與第5項合並在同一天進行),雙方辯論和法官提問、記錄,而後要求雙方簽字。雙方回去等一審判決。
7、判決書送達雙方。
6、15天內,不服判決的一方可以上訴。
8、一審判決書送達當天,申訴一方如又需要,可以申請法院執行局對一審判決結果進行執行(上訴不影響一審判決的執行)。
9、二審和一審差不多。
基本上就這樣,如果請律師了,就由律師來作上述大部分工作了。
❻ 我是農村人,我母親因鄰里糾紛被人推倒碰撞死亡。父親被打成重傷,請問申請民事賠償應該理賠多少錢民...
建議你找當地的法律援助,網上的答案眾說紛紜,國家的法律援助是免費的更專業
❼ 怎樣寫申請村委鄰解決鄰里土地糾紛
1、去找村委會,說明土地糾紛的情況,要求村委出面調解。
2、寫一份書面的說明,講清利害關系,要求調解。
3、找個熟人與村委關系較好的,說說情,麻煩村委進行調解。
❽ 農村建房建房許可證有其他證件不齊,鄰居糾紛,可以重新申請換個地方嗎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專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屬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如果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話, 可向集體申請,通過審核後再建房。
❾ 鄰里之間有糾紛可以申請建房嗎
可以的,但是鄰居之間發生糾紛要看進行四至確權時鄰居是否簽字,如果四至不明規劃部門不會辦理准建手續的
❿ 鄰里道路糾紛能申請法律援助嗎
根據你的描述,屬於相鄰權糾紛。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當相鄰權受到侵害時,可以這內樣做: 第一,處理相鄰關系容糾紛應當由當事人各方自願協商,和平解決爭端;
●第二,如果協商無法解決,當事人各方可以共同請求人民調解組織,對他們之間的爭議進行調解。同時,對爭議的情況,提請有關主管部門(比如國土資源部門、林業部門、建設、城管部門等)給予協助,在有效制止違法行為的前提下爭取調解處理;
●第三,在當事人各方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調解失效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訴請法院,請求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