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合同協議 » 出賣股份協議

出賣股份協議

發布時間: 2021-01-16 15:45:04

A. 出賣他人之物的買賣合同是否有效

1.一般而言,作為買賣合抄同的出賣人應該是標的物的所有權人或者說有處分權人但在司法實踐中遇到買賣合同的出賣人既非標的物的所有人,又非有權處分人,即出賣他人之物的買賣合同,該合同效力屬於待定合同.
2.就是說該合同是否有效由所有權人即有處分權利的人決定是否有效.
3.有一規定就是不對抗不知情的第三人.該種情形只能要求處分人承擔民事責任.

B. 買賣合同與技術協議的區別


1、概念不同

買賣合同是一方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內價款的合同。轉移所容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

技術協議是作為技術合同的補充部分,主要對產品或服務的技術內容進行規范的.技術協議所包含的內容一般應考慮所屬行業的規范,但現在還沒有專門的管理條例。

2、特徵不同

買賣合同的特徵是有償合同、雙務合同、諾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實質是以等價有償方式轉讓標的物的所有權,即出賣人移轉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方,買方向出賣人支付價款。在買賣合同中,買方和賣方都享有一定的權利,承擔一定的義務。買賣合同自雙方當事人不需要交付標的物,合同的成立有效並不需要具備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技術協議是作為技術合同的補充部分,是當事人就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或者服務訂立的確立相互之間權利和義務的合同。

3、范圍不同

協議比合同的范圍要大,合同強調是平等主體間,協議不一定,但這種區分實際上毫無意義。 《合同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

C. 買賣合同中,出賣人有哪些主要義務

買來賣合同中,出賣自人有哪些主要義務在我國的合同法有明確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出賣人主要承擔以下義務:
1 交付標的物的義務。出賣人需要按照合同所約定的方式,在約定的時間、地點來實際交付標的物。
2 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義務。
一般情況下,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給買受人,該標的物的所有權即轉移。但有時根據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特別約定,轉移標的物所有權還要經過批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出賣人還應當按照上述規定或者約定的內容,履行相關的義務。
3 擔保標的物權利瑕疵的義務,即出賣人需要對出賣的標的物承擔一定保證義務。

D. 買賣合同中出賣人有哪些主要義務

買賣合同中,出賣人有哪些主要義務在我國的合同法有明確規定。
《中華人民共專和國合同法》屬的規定,出賣人主要承擔以下義務:
1 交付標的物的義務。出賣人需要按照合同所約定的方式,在約定的時間、地點來實際交付標的物。
2 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義務。
一般情況下,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給買受人,該標的物的所有權即轉移。但有時根據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特別約定,轉移標的物所有權還要經過批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出賣人還應當按照上述規定或者約定的內容,履行相關的義務。
3 擔保標的物權利瑕疵的義務,即出賣人需要對出賣的標的物承擔一定保證義務。

E. 出賣人如果沒有標的物的處置權買賣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有法律效力,賣方買方都不能主張合同無效。

1、問:買賣合同中,出賣人在締約時沒有標的物的所有權或處分權,賣方可以因此主張合同無效嗎?買方呢?出賣人未取得標的物所有權或處分權的,買方應如何救濟自己的權利?

2、答:賣方買方都不能主張合同無效。出賣人未取得標的物所有權或處分權的,買方可以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或要求解除合同並主張損害賠償。

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

當事人一方以出賣人在締約時對標的物沒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賣人因未取得所有權或者處分權致使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買受人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並主張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本條對出賣人在締約和履約時沒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買賣合同的效力問題,明確地予以肯定,防止了大量買賣合同遭遇無效認定之命運。關於無權處分合同的效力的爭論可以就此告一段落了,無效和效力待定的說法已經被立法拋棄。

F. 「在買賣合同中,出賣人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標的物,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

你這個明顯套不對理論。法律說的是在途貨物買賣,在淘寶購買東西明顯不是在途貨物,淘寶上的東西是放在倉庫里。

G. 哪些購房合同是無效的,購房合同無效應該怎麼

1、以欺詐手段簽訂的房地產買回賣合同。答2、以脅迫的手段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3、乘人之危而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4、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5、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而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6、惡意串通所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7、沒有簽訂書面合同又無據可查的房地產買賣合同。8、與法律明文規定不能交易的房地產所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9、公司產權沒有公司法人和股東(股份制企業)簽字的房地產買賣合同。10、優先購買權人沒有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房地產所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11、買賣雙方任何一方為外籍人士或雙方均為外籍人士所簽訂的未經公證處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12、非自然人的分支機構所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

H. 在買賣合同中,出賣人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的方式可以是 ( )

A,D,E
答案解析:
在買賣合同中,出賣人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的方式可以是:(1)現實交付;(2)簡易交付;(3)佔有改定;(4)指示交付;(5)擬制交付。

I. 出賣人就同一標的物成立二重買賣的各個買賣合同均可以為有效合同,一般如何處理

這種情形下至少有一方的權利會被侵害,至於哪一方的合同會被履行需要結合具體的情形來看,比如誰的合同成立並生效在前;誰的合同已經履行了等。
縱橫法律網 代堂權律師

熱點內容
美發店認證 發布:2021-03-16 21:43:38 瀏覽:443
物業糾紛原因 發布:2021-03-16 21:42:46 瀏覽:474
全國著名不孕不育醫院 發布:2021-03-16 21:42:24 瀏覽:679
知名明星確診 發布:2021-03-16 21:42:04 瀏覽:14
ipad大專有用嗎 發布:2021-03-16 21:40:58 瀏覽:670
公務員協議班值得嗎 發布:2021-03-16 21:40:00 瀏覽:21
知名書店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9:09 瀏覽:949
q雷授權碼在哪裡買 發布:2021-03-16 21:38:44 瀏覽:852
圖書天貓轉讓 發布:2021-03-16 21:38:26 瀏覽:707
寶寶水杯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5:56 瀏覽: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