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合同協議 » 安全免責協議

安全免責協議

發布時間: 2020-11-22 02:17:21

A. 公司讓員工簽環保與安全免責合同合法嗎

1、首先要看免責協議的內容是什麼,免除誰的責任,免除什麼責任。
2、如果是用人單位單方面免除自己的責任,不承擔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合同法規定的責任則是違法的。
3、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合同或協議是無效的。

B. 關於物業公司與業戶簽訂消防免責協議書怎麼寫

安全消防責任書
為了加強消防工作,保護業主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安慶市有關消防規定,特製訂本規定,望各使用人和商戶積極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安慶光彩大市場·三期消防安全由公司保安部負責協調,公司全體人員都是義務消防員。
二、各單位和個人按使用樓房實行防火責任制,並由各單位領導或業主擔任防火責任人,負責做好各自所屬范圍的防火安全工作。消防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三、各使用人與業主應指定義務消防員。具體職責如下:
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示,開展防火宣傳,普及消防知識。
2、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特別是庫房、商品門面房的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險隱患。
3、管理消防器材設備,特別是對室內消防栓、手提滅火器等要定期檢查,確保各類器材和裝置處於良好狀態。樓梯、通道要時刻保持暢通。
4、物管部負責管理好消防栓與水泵接合器,定期檢查,保持良好狀態。
5、保安部負責管理好視頻監控中心,實行24小時監控。
6、業主與保安部要定人、定時、定措施,組織制訂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接到火災報警後,在向消防機關准確報警的同時,迅速啟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並協助消防部門查清火災原因。
四、每間商鋪必須配備一個4公斤以上乾粉滅火器。
五、樓梯走道、出口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任何人不得佔用或封堵,嚴禁在通道上停放車輛和堆放物品。
六、市場內嚴禁經營和貯存煙花爆竹、炸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類劇毒物品,不得在市場內燃放煙花、爆竹。
七、建築物內煙頭及火柴余燼要隨時熄滅。
八、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以免發生事故。
九、各使用人進行室內裝修時,必須向物業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動工。需要增設電器電路時,必須向物業公司提出申請,經批准後由本部工程人員施工,嚴禁亂接臨時用電線路。裝修採用阻燃材料。若要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必須經消防機關批准,按規定進行防火處理。
十、需要進行燒焊等動火作業的,應向保安部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在消防管理員的監護下,持有明火操作證的人員方可作業。
十一、夜間市場內嚴禁施工,特別是動用明火。
十二、發現火警,應立即告知物管部或拔火警電話119,如火情較大,迅速離開工作場所,從樓梯下去;如火情較小,立即用手提滅火器滅火。
1、根據市場消防管理暫行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況處以罰款,並可處以行政處罰:
①佔用或封堵樓梯、走道或安全疏散出口的;
②封閉或損壞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設施或消防標志的;
③亂拉、亂接電器線路的;
④擅自挪用滅火工具、器材或消防備用水源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停業,並視情況處以懲罰:
①未辦理申報手續即進行室內裝修的;
②室內裝修所用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及未進行防火處理的;
③未辦理申報審批手續即進行動火作業的;
④燒焊、用火、用電作業時,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實的;
十三、擅自改變消防措施功能的,或不按消防管理人員發給《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內要求進行整改的,責令停業整改,處防火責任人罰款,行政拘留,由此而導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四、各使用人必須服從消防機關和保安人員有關防火方面的管理,對刁難、辱罵或暴力等手段妨礙消防監督人員工作的有關人員,根據情況,或處罰款,或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五、使用人如對市場消防管理有意見、建議等,可到市場物業管理行政部門投訴。
十六、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商戶(簽字) 物業公司代表(簽字)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你看是不是這種。是的話,分給我啦,哈哈

C. 對方使用我們的建築資質,我們寫安全免責協議還是資質免責協議好點

法律規定不允許借用資質,你寫什麼都不好使。

D. 公司讓簽安全作業免責書有法律效力嗎

學校讓家長簽訂"免責"安全協議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學校還是要承擔相關責任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無效的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所謂無效的民事行為,就是不具備或者不完全具備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條件,因而不能產生行為人預期的民事法律後果的行為。合法性是民事法律行為的本質屬性,凡在內容上和形式上違反法律的民事行為,都不能發生法律效力,屬無效的民事行為。李女士反映的學校與家長簽訂「安全協議」,就是一種無效的民事行為。另外,學校讓家長簽字的「安全協議」,可以看作是學校向家長提供的「格式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斥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學校通過簽訂這樣的協議來規避法律責任,如果發生傷害事故,協議也是「廢紙一張」。
判斷學校是否承擔法律責任的法律依據主要有:一、2006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學校對未成年學生在校內或者本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的,應當及時救護,妥善處理,並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二、2002年教育部頒布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九條第四項規定:「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並未在可預見的范圍內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由此可見,學校在組織校外活動的過程中,如果學生發生了人身傷亡事故,學校是否應當承擔責任取決於學校是否對學生進行了相應的安全教育,是否採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發生傷害事故後是否及時救護、妥善處理並向有關部門報告。學校要想在發生事故後不承擔法律責任,只能強化對師生的安全教育,採取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妥善預防和處理傷害事故。

E. 關於跳廣場舞免責的協議書怎麼寫.

免責條款

一、廣場舞活動屬於非贏利性質 健身活動,當由於意外事故,突發氣候變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預測因素造成身體損害時,團隊的發起者和同行者有義務盡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轉的損害,團隊的其他成員不負擔任何責任。團隊的任何一名隊員都應本著:「盡力救助,風險自擔」的原則參加活動,活動發起者和組織者亦不承擔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
二、凡參加者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如在活動中發生人身損害後果,團隊的發起者和同行者不承擔賠償責任,由被損害人依據法律規定和本聲明依法解決,凡參加者均視為接受本聲明。
三、該免責聲明必須參加者自己簽名,代為簽名者視作已溝通並被授權,否則代簽者承擔後果。
某某游泳隊
四、如惡意侵犯他人或其它涉及犯罪行為,則不在此免責范圍內,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該免責聲明目的是為活動發起人組織者和同行者再次明確廣場舞活動的風險,提高自律能力和抗風險能力,免除一些不必要的後果,讓廣場舞活動更安全更快樂。dj308交誼舞曲網舞曲大全

我自願參加廣場舞活動並同意以上聲明!——————
身份證號碼:———————— (附身份證復印件)

F. 公司出遊與員工簽訂安全免責協議是否具有法律

侵權責任的賠償問題最終是《侵權責任法》決定的。
任何協議都不能對抗國家法律,如果對抗,也是無效,依然要承擔法律責任。
企業在道義上有必要提供安全衛生的環境,但並沒有嚴格上的法律責任。只有因工作原因照成的侵權損害,才有相關的責任。
另外,企業應該在防火措施,防火設備上准備充分,一旦發生火災,即使員工有過錯,企業是無法免責的。
所以有提醒的責任,可以用書面的提醒,免責條款不用寫。
大方向的責任盡到就可以了。

G. 建廠房,安全免責合同要怎麼寫

寫明依據的法規,來寫明建廠的規格源,寫明安全責任的主體,寫明安全標準的依據,寫明檢驗監督的主體,寫明違反合同約定的責任,寫明合同解除的約定,寫明爭議解決的辦法,爭議管轄約定,寫明合同生效的時間,合同履行的期限,合同的有效期間,最後是簽約方簽署蓋章和簽約的時間、地點。
最好還是聘請律師提供幫助。

H. 免責聲明怎麼寫

免責聲明

本人/單位(姓名/單位名稱)於(時間)組織(組織人或單位)外出遊玩,由於(概述問題),本人/單位(姓名/單位名稱)現申請獲得免責權。

為了避免事故糾紛,特做如下說明:

在本次外出遊玩過程中,因個人原因造成的身體傷害,本人/單位(姓名/單位名稱)概不負責。特此聲明!

聲明人/單位信息

姓名/單位名稱:身份證號(單位可以不寫):聯系電話:

聲明人/單位:(個人簽名要手寫,單位要蓋章)

日期:

(8)安全免責協議擴展閱讀:

中國法律規定的免責條件主要有:

1.不可抗力:《合同法》第117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延遲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1]

2.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貨物的合理損耗:《合同法》第311條規定: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債權人的過錯:《合同法》第311條規定、第370條規定: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質需要採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應當將有關情況告知保管人。

I. 上班,如何與工人簽訂安全免責協議

在現行的法律制度下,公司和職工簽訂安全協議沒有實際的意義。一旦發生工傷事故,公司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公司必須給職工繳納社保,同時建議職工和公司加入商業保險,分散公司的工傷風險。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一條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促進工傷預防和職業康復,分散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僱工(以下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僱工,均有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第三條工傷保險費的征繳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關於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的征繳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熱點內容
美發店認證 發布:2021-03-16 21:43:38 瀏覽:443
物業糾紛原因 發布:2021-03-16 21:42:46 瀏覽:474
全國著名不孕不育醫院 發布:2021-03-16 21:42:24 瀏覽:679
知名明星確診 發布:2021-03-16 21:42:04 瀏覽:14
ipad大專有用嗎 發布:2021-03-16 21:40:58 瀏覽:670
公務員協議班值得嗎 發布:2021-03-16 21:40:00 瀏覽:21
知名書店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9:09 瀏覽:949
q雷授權碼在哪裡買 發布:2021-03-16 21:38:44 瀏覽:852
圖書天貓轉讓 發布:2021-03-16 21:38:26 瀏覽:707
寶寶水杯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5:56 瀏覽: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