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商合同
發布時間: 2021-01-15 11:12:33
協議一般是中介公司提供的,協議和合同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或雙方私下約定購房事項使用。合同則是在房管局交易時使用正式文本,提交房管局的如果協議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同時符合協議書約定的生效條件時,該協議書即發生法律效力。協議還可以作為合同的補充或分時間先後制肘合同的生效。
2. 購買商品房簽買賣合同的附加協議應該怎麼寫
附加協議,一把買賣那裡銷售公司會給你寫好的,簽字就可以了哈,
3. 怎樣寫購房合同
4. 我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是GF-2000-0171合同範本。其中: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
問:我與開來發商簽訂的《商品源房買賣合同》是GF-2000-0171合同範本。其中: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包括住宅和車庫兩部分。第十四條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1、供水、.....。請問:我能按《合同法》第四十一條來解讀或解釋,主張車庫供水嗎?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出賣人:買受人:根據出賣人、買受人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編號為 )(以下簡稱合同)第二十一條之規定,現就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達成以下補充約定以資共同信守:第一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買受人應在辦理該商品房交付手續時與出賣人簽訂面積及房款差異結算協議,並結清相關房款,否則出賣人有權不予交房、不予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並不視為出賣人逾期交房或逾期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由此產生的風險和不利後果均由買受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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