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聲音商標侵權
發布時間: 2021-01-15 05:03:47
5月24日,「好聲音」商標侵權案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正式開庭審理。唐德影視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唐德影視」),認為上海燦星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簡稱「燦星公司」)和世紀麗亮(北京)國際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簡稱「世紀麗亮公司」)實施了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索賠5.1億元。
庭審前,浙江廣電突然起訴唐德稱「中國好聲音」歸屬浙江衛視,認為「中國好聲音」中文節目名稱是浙江衛視創造的,並由浙江衛視向廣電總局登記備案,由此該節目名稱只能由浙江衛視使用。
在庭審時,關於「中國好聲音」的權利,亦成為焦點。被告燦星公司支持了浙江廣電關於好聲音歸屬的說法。但唐德影視則認為,「中國好聲音」中文節目名稱是對Talpa公司授權的一檔電視節目的呼叫,是對英文名稱「The Voice of China」的直接翻譯,是整個節目不可分的元素。「中國好聲音」播出節目、使用節目名稱均是源於Talpa的授權。
無論是版權的歸屬,還是經濟的賠償,唐德影視的訴訟要求得到了社會廣泛支持。5月22日,在浙江廣電就「中國好聲音」歸屬自己而對唐德進行訴訟的新聞曝光後,包括人民日報客戶端、光明網、新華網等中央黨媒集體發生,力挺唐德影視,並呼籲社會尊重版權、尊重原創。
據悉,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將擇期對本案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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