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車合同
『壹』 運輸公司車輛掛靠合同範本
道路貨物運輸車輛掛靠協議書
甲方: 乙方:
雙方本著鞏固規范道路貨物運輸市場,加強互利合作關系的原則,通過雙方自願方式確定甲方的運輸車輛掛靠人,並簽訂車輛掛靠協議如下:
一、掛靠車輛:車輛牌號為: 車型 : 噸位: 二、掛靠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足量的貨源。
2、甲方及時為乙方解決貨物運輸中遇到的問題,及時解決協議中未盡事宜,達到互利雙贏的目的;
3、甲方及時統計乙方貨物運輸的數量、噸位等;
4、甲方統一管理供應車輛油料消耗、輪胎更換;定點車輛維修,統一結算車輛維修費用。
5、甲方統一管理運輸車輛過橋過路費、過渡費、過城入境費、停車費、洗車費等車輛使用所產生的任何費用。
6、甲方依據協議及時為乙方結算運費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簽訂協議時,甲方需審核驗證乙方身份證、駕駛證、運輸資格從業證、上崗證,並將復印件交甲方存檔;
2、乙方必須執行甲方的運輸安排,不準私自用掛靠車輛干私活。 3、乙方應保證安全運輸、杜絕野蠻裝卸。因交通事故或安全事故造成車輛損毀,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等,乙方自行負責。
五、甲方對本合同享有最終解釋權。
六、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防格遵守以上條款,違約者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甲方: (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貳』 冷蔵車運輸合同範本
這是個合同範本,冷藏運輸有好多法律問題,建議您找個律師專門設計個合同,如果你是運輸方,律師可以設計完全有利於你的條款,即使你在運輸中出了什麼差錯也不用承擔什麼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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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擔甲方指定行政區域內的全部產成品貨物的銷售運輸工作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內容
一、甲方將「**」乳品(含**)交給乙方承運,並負責准備好貨源(包括包裝物、助成物等物資)及運輸貨單由乙方運輸。
二、甲方負責安排線路。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安排的線路進行配送。
三、甲方有權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產品運輸線路和網點。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安排。
第二條各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交給乙方的產品箱數正確,外包裝完好無損,箱體干凈,外箱標識清楚。
2、甲方支付乙方的運費標准按實際使用車型、裝載量(噸)、公里數,由甲乙雙方共同核定(非保溫車一律不得投入大於200公里長線運輸)。
4、甲方將針對乙方進行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結果記入檔案作為後期續約資質之一。考核方案見附件。
5、因線路變更或者其他原因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但必須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並及時通知收貨人。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等,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後,產品沒有和奶站、網點交接確認前,負責產品保管責任。
2、乙方必須服從物流事業部現場調度,加強隨車人員管理,如有違反甲方操作規章制度,甲方有權通知乙方,並按甲方違紀處罰規定處理。
3、乙方須按甲方規定的時間、線路、停靠點運行,負責每天將甲方的產品安全、保質、保量、准時送達,如有違約,除賠付產品損失外,乙方應付違約金1000元/次,且甲方有權中止合同。
4、甲方所規定的承運線路短時間修路須繞道行駛的,在不超過20公里范圍內乙方自行解決,超過20公里的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匯報,雙方重新核定公里數。因修路原因造成的繞行,待原路恢復後,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5、乙方在承運甲方產品時,如發生交通事故時,乙方應及時委託中轉甲方產品並第一時間報告甲方,委託中轉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承諾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向甲方提供配送服務的隨車人員(含駕駛員及配送工)辦理合法用工手續,由於乙方雇員勞動糾紛問題對甲方業務造成影響,甲方有權中止合同,且乙方將承擔由此對甲方產生的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
8、乙方需提供優質的服務,如因運輸服務質量投訴,經核實確認責任在乙方的,每發生一次承擔違約金500元,當月發生2起以上或年內累計發生5起,甲方有權中止本合同。
9、承包合同期間,甲方如站點撤並或市場上下量超過核載噸位15%以上,甲方有權調整配送線路和運輸車輛,並按實載噸位核算承運價格,但應提前三天通知乙方商定調整事宜。乙方因年檢、維修、保養等原因不能按時承運的,應提前三日通報甲方以便安排。甲方安排車輛代乙方承運時,除扣除當天運輸費用外並另外收取線路總費用10%的管理費。
10、未經甲方書面通知確認,乙方不得將甲方的任何貨運業務交付第三方,如經甲方同意僱用第三方支援作業,而第三方之作業發生對甲方之任何損害視同乙方行為,甲方將根據合同約定要求乙方進行賠償,並從乙方運輸費用中進行扣除。
11、乙方在甲方需要時,須提供完整的車輛和司機檔案(包括司機姓名,身份證,車牌,車型圖片)。乙方要設專職人員負責甲方公司裝車事宜,維持好裝車秩序並做好線路的全程監控工作。
12、乙方承擔甲方線路(自帶裝卸工),需保證甲方塑料包裝箱(包括托盤等物資)、玻璃瓶等包裝物的回收任務,若發生丟失情況,塑料包裝箱按30元/只賠償。乙方應認真做好塑料包裝箱在網點的交接、單據的填寫工作,及時向甲方反映網點信息。
13、乙方必須保證所配送的車輛具有低溫冷藏功能,並維護好車輛製冷系,配送產品到奶站、網點時車內溫度為8度以下,確保產品冷鏈的完整性。每天裝貨前30分鍾打開車輛製冷系統,車廂內必須配備溫度實時跟蹤儀,以監控產品冷鏈的完整。網點檢查和投訴每發現一次,不符合要求的,將處以 壹仟 元的罰款,並賠償產品損失。累計3次投訴,本協議自行終止。
第三條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一、經雙方核定乙方承擔由經至的配送線路,車型擬定為_____________,費用(含駕駛員工資、裝卸費、過境費等乙方車輛一切有關運營費用)確定為___________元/日(如涉及多條線路運輸,詳見附件線路報價表)。簽訂此合同時油價元/升,市場油價漲跌幅度大於10%時,方可協商調整。
二、甲方按月兌付乙方月運費(含駕駛員工資、裝卸費、過境費等乙方車輛一切有關運營費用)。結算時乙方提供正規運輸發票,票到財務後一個月內運費打到乙方賬上。
三、客戶簽收回單是甲方支付乙方運費的必要條件,凡乙方無法提供客戶簽收回單的發貨,視為未完成。委託運輸超過3天仍不能提供客戶簽收原件的,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及未付出的運費中扣除相應訂單金額。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貨物,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二、 乙方無充分理由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產品的,甲方有權另行安排車輛將乙方違約的托運貨物發出,並收取乙方違約金元/次。
三 、乙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到達,乙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元/次。
四、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凍損等,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甲方。
五、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第五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簽定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六條合同終止
一、因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但應提前30天書面告知對方。否則視為違約。
二、因乙方違反相關考核規定的,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
第七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可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任何對本合同的變更、改動,必須通過書面提請並經雙方簽字方可有效。
四、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備注
甲方:乙方: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蓋章: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叄』 車輛運輸合同的樣本
甲方(托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為一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為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簽運單確定,所簽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 按照國家規定的標准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 按照雙方約定的標准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 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 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 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准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 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准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 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 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附:運單編號:
簽發時間: 年 月 日 裝運時間: 年 月 日
簽發地點: 省 市 區 路 號 裝運地點: 省 市 區 路 號
發貨人: 承運人:
托運人簽章 承運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要求運達的時間: 年 月 日 時前
要求運達的地點:
收貨人:
貨物名稱:
規格
型號:
重量:
體積(長×寬×高):
包裝形式:
件數:
出廠價格:
承運車輛車牌號:
運費
『肆』 車輛運輸合同的樣本
車輛運輸合同托運方: 承運方: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本合同由 (下稱「托運方」)與 公司 (下稱「承運方」)於 年 月 日簽訂並生效。托運方授權 ,全權代表托運方執行本合同。鑒於托運方根據其需要願意在本合同所規定的線路及施工區域中使用屬於承運方所屬的車輛托運托運方的貨物,而承運方願意按照雙方達成的下列條件及條款,為托運方提供本合同所規定的車輛運輸服務。為此,合同雙方就如下各項條件及條款達成一致意見。車型、噸位 車牌號車型: 半掛平板車 噸位: 40噸 車牌號: 第二條 運輸線路、托運的貨物名稱:但不限於所規定的線路和貨物。運輸線路安邊鎮至紅柳河,紅柳河至安邊鎮貨物名稱挖掘機現代225 一台,安邊至紅柳河1趟,運費1800元挖掘機日立220 三台,安邊至紅柳河,紅柳河至安邊,往返各3趟,運費11100元。挖掘機大禹225 一台,安邊至紅柳河,紅柳河至安邊,往返各1趟,運費4800元。第三條 車輛限制條件1.根據本運輸合同,承運方按照托運方的要求在托運方施工區域內進行與托運方施工作業有關的合法活動,車輛進行運輸、作業時,其能力的發揮應控制在車輛技術規范范圍之內。2. 承運方在提供服務時應遵守下列各項規定:(1)在車輛性能允許的范圍內保持對托運方人員、貨物的運輸服務;(2)在運輸期間承運方司駕人員應保持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3)車輛在托運方施工基地待命時,應作好准備,隨時根據托運方的要求出車。3.如果車輛需要取得有關當局要求得在上述線路及托運方施工區域取得許可證,承運方負責辦理車輛、司機及相關的證書。4.車輛應在托運方指定的線路或其它地方,進行運輸服務。
第四條 裝卸貨地點: 安邊鎮、紅柳河 。
第五條 運輸期限: 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按實際使用天數,並以托運方 確認的天數為准。
第六條 車輛的交接及合同的解除
1、承運方應在規定的日期,將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車輛在合同規定的地點時間裝貨和卸貨。裝卸貨物時托運方應按合同要求進行驗車。
2、如果承運方在合同規定的裝載貨物日期不能提供本合同規定的車輛,本合同解除。
3.如果承運方不能滿足合同規定的運輸服務,又不能及時提供合適的車輛,本合同解除。
第七條 車輛狀況
1、承運方在裝載貨物前,應對車輛進行精心的檢查和維修,使車輛能有效地完成本合同規定的運輸服務。同時,承運方還應保證車上配有足夠的備品、備件,持有有效證書的合格司機。
2、在整個運輸服務期內,隨著時間的推移,如果車輛發生磨損損壞或其他任何故障,承運方應採取有力措施,對車輛進行維修,使車輛恢復到正常的工作狀態。
第八條 司機的職責
1、承運方保證,司機應根據托運方的需要,按要求的時間及計劃迅速地履行其職責。托運方將隨時向司機下達指令和要求,司機應保存完整、正確的設備運轉記錄或路單,記錄車輛的行駛路線,以供托運方或其代理人查閱。
2、承運方應保證其司機時刻監督和管理貨物的裝載、擺放和整理。
3、司機應具有起駕駛車輛、運輸、吊裝等方面的全面的知識與技能。
4、司機或指定人員應保證及時向托運方 匯報車輛動態及車輛狀況,並服從其指揮和調派。
5、司機 代表托運方,並處理現場事務。
第九條 司機的行為
在實施運輸作業服務時,托運方認為不適當的司機,可書面通知承運方說明情況或要求替換。承運方應在24小時內給出明確書面答復或立即更換。
第十條 費用與支付
1、運輸價格: 費用合計:
該單價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費用:運輸及裝卸費、過橋過路費,貨物保險費、車輛險分攤費,各種稅費在內的固定價格,不應因本合同生效以後出現物價上漲、通貨膨脹或政策性變化而調整。托運方將不再承擔除合同價格之外的任何費用
2、運費的確認支付方式為:
運費的確認:以托運方代表 簽認的天數或噸公里為運輸量的確認依據。無托運方代表 和承運方代表 簽字,托運方的財務及經營部門不予以結算。合同雙方在此特別聲明: 代表托運方是本合同運費量唯一確認人, 代表承運方是運費量唯一確認人,除這兩位雙方代表外,雙方任何人無論在運輸過程中和前後以外簽認的運輸量等文件都不作為本合同運輸價款確認的依據和結算依據;無論運輸路單、運輸確認量單等文件是否該有甲乙雙方的公章,只要以上文件無以上兩人的簽認也不能作為本合同價款確認的依據和結算依據。
支付方式為:運輸任務完成後,以托運方代表 簽認的天數或噸公里為結算依據,視托運方資金到位情況,現金支票或承兌匯票支付。
第十一條 稅務
雙方因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稅務均由各自承擔。
第十二條 合同的終止
在運輸作業期間由於下列原因,車輛中斷運輸服務或不能使用,該中斷運輸服務或不能使用的時間,不計運輸費用。
1、車輛出現交通事故及其他影響有效運輸服務的事故。
2、車輛進廠修理或其他維護車輛性能的措施。
3、司機在車輛性能允許的范圍內不服從托運方代表指揮調度。
第十三條 維修保養
1、在運輸作業期內,如果車輛需要進行年檢或進廠修理,承運方應提前三天向托運方申請。
2、在整個運輸作業期內,承運方享有定期保養的權利,車輛連續工作 月或 公里定期保養時間為 小時,車輛需要定期保養時應提前三天向托運方申請,並按托運方確定的時間進行保養。車輛保養期間不計費用。
第十四條 承運方提供的項目
1、托運方支付所有的車用油料、司機工資,等相關費用(過橋、路費)。承運方提供物料並支付司乘人員的全部保險費及各種費用。
2、根據本條的規定,因提供或支付費用的所有物資、油料、供應品等而引起的有關責任由相關責任方承擔。
第十五條 轉讓
托運方根據生產需要可以將本合同轉讓給與其業務性質相似的子公司或關聯公司。
第十六條 疫區及違反當地法規
如果承運方之司駕人員未經托運方或其代理的書面同意,或未得到托運方的書面指令,而與疫區發生接觸,由此造成一切後果由承運方負責。由於司駕人員進行走私活動或從事違反當地法規的行為,而使車輛被交通部門或其他當地當局拘留,使車輛不能正常工作,司駕人員應對此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七條 危險貨物
1、雙方不得在車輛裝卸載違禁品或其他可能使車輛被扣留的貨物和物品。裝載的易燃物、炸葯、導火線、有毒及放射性物品及其他類似危險品,都應有安全可靠的器皿,並辦理符合國家法令及有關部門規定的有關手續。
2、托運方及其關聯公司應事先把即將裝載的易爆及危險品的性質及有關預防性安全措施書面通知司機。
第十八條 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協議義務或者履行協議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及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1、由於以下原因造成的損失,應由承運方承擔責任,並賠償托運方經濟損失:
(1)承運方不按協議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
(2)承運方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
(3)承運方未遵守雙方商定的運輸條件或特約事項,並由此造成托運方損失;
(4)未按協議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將貨物運送到托運方指定的目的地;
(5)在運輸過程中由於承運方間接或直接責任,造成貨物丟失或損壞的;
(6)承運方未經托運方同意,擅自將貨物委託其他公司運輸,並由此造成托運方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都應承擔違約責任,另一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採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的擴大,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當事人因對方違約造成經濟損失和防止損失擴而大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3、車輛出現交通事故,承運方應負責處理,並賠償托運人所損失的貨物,托運方不承擔任何責任。承運方應保護托運方不受到任何追究和損害。
4、對於因不可抗力或執行國家法令、搶險救災、戰爭任務等,造成車輛和貨物損失的,甲、乙雙方各自承擔相應損失。
第十九條 保險
1、承運方應按國家規定購買車輛險及司駕人員意外傷害險、並投保所運輸的貨物運輸險。
2、雙方根據本合同購買的所有保險,均應將對方列為附加被保險人。所有上述保險均應背書,放棄任何向對方及其合營者,以及與對方有合同關系的施工設施的所有人及作業者的代位求償權。
3承運方應向托運方提交一份符合本合同規定的有效的保險憑證或保險單副本復印件,或托運方可以接受的其他證明文件。
第二十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的任何一方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後果不能避免,並不可克服或無法控制的事件,包括自然災害、軍事行動、戰爭、罷工、動亂以及政府機構的行動。
2、由於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不應視其為違反合同。不可抗力造成任何一方的直接或間接的物質損失(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均應由各自承擔。
3、不可抗力發生後,受影響的一方應盡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作出詳細解釋。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托運方可根據本合同的有關條款決定暫停或終止本合同,並依據本合同的有關規定補償承運方在此前發生的合同費用。
第二十一條 結構改裝
在運輸作業期間承運方提供的車輛不能滿足托運方的貨物運輸要求的,承運方應當根據托運方的要求按照相關規定對車輛進行改裝。
第二十二條 爭議解決
若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約定向東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二十三條 查閱記錄
1、為審核和確認托運方向承運方支付的費用,托運方或其授權代表有權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審查承運方及其司機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帳簿、記錄、程序、信函、收據、憑證和文件等。
2、如果托運方對任何資料及計費依據有異議,而且承運方不能提供必要及有效的證明材料,則托運方有權拒付。
3、對要求付款依據資料,托運方有權得到足夠有效的證明文件。
第二十四條 保密
除非事先得到合作雙方的一致同意,托運方及承運方保證其本身以及與其執行本合同有關的其它人員:
1、不向記者、也不在書籍、雜志、期刊、廣告、廣播、電視、或其他新聞媒介中公開下列資料:
A、本合同的條件及條款
B、作業過程中使用的方法、器材、設備及僱用人員;
C、合作雙方人員所掌握的有關作業的其他資料。
2、不向與本合同無直接關系的第三方泄露上述資料。
第十五條 通知
為執行本合同(除另有規定外),合同雙方均可按照下列地址以書面、電話、傳真等形式向對方發出通知。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托運方: 承運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經營地址: 經營地址:
電 話: 電話:
開戶行名稱:
賬 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