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app侵權
㈠ 蘋果能對AppStore里的盜版應用免責嗎
答:不能。就一般的網路服務提供者而言,如果侵權內容是由於第三方上傳,回在經權利人答通知並刪除後可以免除賠償責任,即我們俗稱的「避風港原則」。但AppStore並不適用這一原則,理由是:其一,AppStore對所有上線的應用都經過嚴格的審查,雖然其聲稱「版權」不是審查的重點,但這不是其放任盜版橫行的借口。其二,AppStore參與侵權軟體的利益分成,一般的網路服務提供者並不會因為侵權作品的傳播直接獲得利潤,大多間接的通過廣告等形式,而AppStore的利潤則是直接與侵權作品的下載量掛鉤,這更增大了蘋果的審查義務。因此,按照《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第二十三條,蘋果構成在「明知或者應知所鏈接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侵權的,應當承擔共同侵權責任。」
㈡ app store的應用程序有侵權行為怎麼辦
首先,蘋果公司作為App store的運營者,其對網路服務平台的控制力和管理能力。
其次,蘋果公司作為App store的運營者,其通過App store獲取利益和承擔義務的對等性和一致性。
被告蘋果公司在其經營的「App store」上提供了涉案侵權應用程序,供網路用戶付費後下載,構成了對原告涉案作品信息網路傳播權的侵害。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本案原告李承鵬請求法院 判令被告蘋果公司承擔停止侵權並賠償經濟損失的法律責任,理由正當,本院予以支持。關於具體的賠償經濟損失數額,本院根據本案的具體情況,綜合考慮涉案作品的創作難度、市場價值,被告蘋果公司具體的行為方式、侵權字數、侵權范圍和主觀過錯程度等因素,予以確定。同時,本院將考慮原告李承鵬因本案支出相關費 用的合理程度,酌情確定被告蘋果公司賠償原告為本案支出合理費用的具體數額。
㈢ 怎麼舉報蘋果App Store里的違規軟體app
聯系蘋果客服
㈣ 怎麼舉報,投訴蘋果app里的軟體
1、進入蘋果投訴頁面,如果是針對知識產權投訴,直接點擊「繼續」即可,如果專是提交關於 iTunes Store 的其它屬類型的投訴,需點擊「此處」進入下一頁面,然後再點擊「繼續」。
㈤ 蘋果app store的圖標侵權了嗎
蘋果app store的圖標侵權被告了。kON認為,蘋果公司銷售的iPhone、iPad等系列電子產品中,其App Store圖標(iOS11版本)圖案與原告創作的美術作品主要內容、結構、圖形布局等主要元素幾乎完全一致。
要求判令蘋果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權的行為,即停止銷售含有圖標的電子產品,並在全國性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同時還要求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相應經濟損失。
根據網路上相關資料顯示,KON誕生於2009年,是一個多元跨界的聯合文化品牌,主營潮牌服裝、鞋帽及箱包配飾等產品,主要針對崇尚個性與時尚的年輕人。
目前KON也有自己的天貓旗艦店上看到KON現有不少產品在售賣中,其產品均一直在使用上述圖標做為視覺標識。
㈥ 如何投訴蘋果App Store的侵權內容
1、如果您認為 App Store 提供的某項 App 侵犯了您的知識產權,可使用所附表格向 App Store 法律團隊專提交一份聲明。屬Apple - Legal。同時,如有損失,可與蘋果公司協商賠償。
2、如其不予處理,或者對其處理不滿意,可以向有管轄權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前,應當准備好,被告人侵犯你版權的相關證據。
㈦ 我想蘋果維權咋辦
1.進入APP STORE投訴頁面
第一,我們進入APPLE中國官網首頁,在首頁底部點擊「法律信息」。
第二,進入「法律信息」頁面後,在頁面底部點擊「App Store 內容爭議」,進入APP投訴頁面。
另外,大家也可以直接點擊APP STORE投訴申訴的鏈接:
www.apple.com/legal/internet-services/itunes/appstorenotices/
2.填寫聯系信息
投訴者應在頁面中填寫姓名、公司名稱、郵箱、電話、地址等聯系信息,其中姓名和郵箱將提供給涉及侵權爭議的 App開發商,其餘聯系信息將會保密。
3.確定投訴APP鏈接
投訴者可以通過搜索頁面確定侵權APP的鏈接,特別注意的是,如果App 在iPhone、iPad、Mac都有游戲版本,投訴者需要列出每一個版本。
4.確定投訴類型
投訴類型包括版權、商標、隱私、宣傳、APP名稱、關鍵詞及其他投訴類型,投訴者應根據實際情況判斷具體投訴的類型,以便蘋果的法律團隊更加准確的審核爭議。
5.描述具體侵權行為
這是整個投訴維權的最關鍵部分,投訴者應在投訴頁面中簡單列明侵權行為的情況,並進一步通過郵件詳細描述侵權內容。以商標侵權為例,投訴者應將兩個商標的顯著部分進行對比,通過圖文並茂的方式展示商標的相同與近似,使蘋果法律團隊直觀了解侵權內容。鑒於APP投訴維權的法律專業性,建議由律師或公司法務來主導投訴進程,並由公司其他部門予以協助。
6.提供維權所需的材料
在蘋果官方申訴頁面投訴成功後,投訴者會收到蘋果官方自動回復的一封郵件,告知已經收到投訴內容。幾天後,蘋果官方會發送一份帶有投訴編號的郵件,投訴者可以回復該份郵件(註明投訴編號),在郵件中應當詳細描述侵權內容,並提供維權所需的材料。以商標為例,投訴者應當提供商標注冊證書、商標所有人對於本次維權簽署的授權委託書、商標侵權對比文件等材料。
7.應對侵權者的反駁郵件
在投訴後,侵權者會收到蘋果官方的郵件,侵權者一般都會盡力反駁,並提供相應材料。這個階段是投訴雙方互相往來的過程,雙方各自陳述觀點並提供證據材料,雙方均需要使用英文進行回復。
8.蘋果官方回復投訴
在多輪郵件往來後,投訴雙方的陳述及證據材料基本已經固定,蘋果官方會根據雙方郵件內容進行判斷,作出遊戲是否下架的決定。
APP STORE投訴相當於由蘋果法律團隊作為法官主導的訴訟,對於投訴雙方的法律專業性很高,因此建議由專業律師或公司法務來主導投訴進程,並由公司其他部門予以協助。
若幫到請採納,謝謝
㈧ 一個app可以統計ios用戶設備的安裝軟體算侵權嗎
購買量只代表你對這個app的付費操作,也即是說你點擊了「購買」並且成交,即可
而對於安裝而言,你安裝以及使用之後,蘋果那邊是有辦法統計出來的。因為如果你的機子不越獄的話,你安裝app必須要聯網才可以,所以蘋果是可以通過這一點知道這個app的相關情況的
說回到區別,比較淺顯一點的區別也就在於一定程度上對「刷票」進行判斷
比如說一個app,你僅僅只是購買,但是卻不用,那麼你購買這個app的動機就值得懷疑,尤其是如果你馬上又去appstore給好評的話就更值得懷疑了
所以,再加上一個對安裝量的統計
因為確實不知道具體代表什麼,所以只能按照自己想法回答一下
㈨ app侵權著作權,我們已經下架,對方律師還來找我
沒事,就是想訛錢。假設你沒有產生收益,並及時下架,那可以不用理會對方。
㈩ 手機應用app名稱相同算不算侵權
如果對方的應用名稱已被注冊,那麼屬於侵權行為;反之亦然。
軟體版權的保護級別
1) 原版軟體(普通保護)
2) 共享軟體
A、共享軟體是一種免費分發的定期限試用軟體。
⑴ 共享軟體的主要分發途徑
① 通過展銷會分發
② 通過公告牌網頁分發
③ 從一個試用者傳給另一試用者
⑵ 共享軟體的內容
共享軟體具有全部或部分功能;源程序代碼通常不包括在共享軟體程序中。
B、共享軟體的保護規定
⑴ 定期限免費試用
共享軟體通常包括一個"簡介"(reaadme)文件或開放式菜單表明這個軟體是共享軟體以及一份如何、向何地匯款的聲明。在聲明中約定的期限內,用戶可以免費試用共享軟體。
⑵ 試用到期後購買使用權或停用
有些共享軟體在試用期結束後自動鎖住軟體功能;另一些則未加過期鎖保護。不論如何,試用期後繼續"試用"便侵犯了版權所有者的權益。
⑶ 僅限試用
① 在試用期間(未購得版權所有者許可),對共享軟體開發新的應用是非法的。
② 許多電腦書附有共享軟體盤,這只是共享軟體分配體系的一部分,購買書並不等於購買了所附的共享軟體。
⑷ 禁止牟利分發
試用者不得通過復制、分發共享軟體進行牟利。
3) 免費軟體
A、免費軟體是一種免費分發、免費使用的弱保護軟體。
免費軟體的分發途徑與共享軟體相類。
B、免費軟體的保護規定
⑴ "飲水思源"准則
用戶的任何源於免費軟體的開發應用也必須作為免費軟體。
⑵ 禁止牟利分發
非版權人不得通過復制、分發免費軟體進行牟利。
4) 公有領域軟體
A、公有領域軟體
公有領域軟體又稱自由軟體,是一種被版權所有者明確放棄作品財產權的、可以被任何人自由使用的軟體。
⑴ 允許通過復制、分發自由軟體牟取經濟利益
⑵ 對自由軟體的二次開發成果的產權歸二次開發者所有
⑶ 基於自由軟體而進行的應用開發,開發者擁有應用成果的所有權
B、特別規定
⑴ 一般認為,原始自由軟體的版權所有者並未放棄著作人身權。
⑵ 凡符合下列各項之一者,除開發者身份權以外,軟體的各項權利在保護期滿之前進入公有領域:
八、軟體著作權的保護期
軟體著作權的保護期為二十五年,截止於軟體首次發表後第二十五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保護期滿前,軟體著作權人可以向軟體登記管理機構申請續展二十五年,但保護期最長不超過五十年。軟體開發者的開發者身份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
九、軟體著作權人
軟體著作權人:對軟體享有著作權的單位和公民。
一般情況下,軟體著作權歸軟體開發者所有。軟體開發者通常是指進行實際的組織、開發工作,提供工作條件以完成軟體開發,並對軟體承擔責任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也可以是依靠自己具有的條件完成軟體開發,並對軟體承擔責任的公民。
1、合作開發:開發者共同享有(合同、協議的除外)
(1)可分割:單獨享有權利;行使時不得侵害整體著作權;
(2)不可分割:開發者協商一致行使權利。
2、委託開發:雙方合同約定,沒有限定合同的,權利歸開發者(受委託者)所有;上級部門或政府下達的任務,按同樣情況處理。
軟體職務作品的著作權屬於單位。
十、軟體著作權的使用許可
1、使用許可
由於知識產權保護的對象是一種無形財產,因此可以同時為多數人佔有。在法律上"一物一權"的原則,在知識產權領域體現使用許可。
所謂軟體許可,是指軟體權利人與軟體使用人之間通過訂立協議確定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的協議。依照這種協議,使用人不享有所有權,但可以在協議約定的時間、地點,按照約定的方式使用軟體產品。
軟體使用許可不同於軟體權利轉讓,不發生著作權的轉移或者著作權人的變更。
2、使用許可的種類
按照被許可使用所授予的使用權和排他性強弱的不同,可以分為三種:
(1)獨占使用許可:權利人通過書面合同授權,被授權方可以根據合同的規定的方式、條件、時間確定獨占性,權利人不得將軟體使用權授予第三方,權利人自己也不能使用該軟體;
(2)排他使用許可:權利人通過書面合同授權,被授權方可以根據合同的規定的方式、條件、時間確定獨占性,權利人不得將軟體使用權授予第三方,權利人自己可以使用該軟體;
(3)普通使用許可:權利人通過書面合同授權,被授權方可以根據合同的規定的方式、條件、時間確定獨占性,權利人可以將軟體使用權授予第三方,權利人自己也可以使用該軟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