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隱私權侵權責任法
㈠ 上班時老闆看監控算不算侵犯隱私權
工作場所的監控,不算侵權。公司使用監控手段監視員工的話,需向回員工明示,監控答的內容僅限於和公司的經營活動有關的方面,監控僅限於工作場所。
監控范圍沒有侵犯個人隱私內容的,不是侵權行為。否則,可能構成對員工隱私權的侵犯。在我國現行法律中,並無提及隱私權字眼的明文條款。
(1)網路隱私權侵權責任法擴展閱讀:
如果企業在公共場所安裝攝像頭,並通過書面形式告知員工,不屬侵犯個人隱私權;在非公共場所安裝攝像頭、對員工進行搜身、物品搜查、私人手機監聽、私人手機定位等都是違法的。
而對於聊天記錄監控的問題則一直以來都有爭議,業內的觀點是,只要公司明確重申公司電腦只能用於工作,並告知員工公司有監控部門會隨時監控聊天記錄,請不要把屬於個人隱私的信息通過公司電腦傳播,就不構成侵權。
新華網--職場被實時監視算侵權嗎?
㈡ 在微信群里揭露別人隱私,違法嗎
是違法行為。
個人隱私權是為眾多法律系統所支持的一種人身基本權利。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收集、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而且權利主體對他人在何種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對自己是否向他人公開隱私以及公開的范圍和程度等具有決定權。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二條規定: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
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2)網路隱私權侵權責任法擴展閱讀:
如果是通過網路曝光他人隱私,造成嚴重後果的,可以按刑法中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對當整事人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