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名侵權
將影視作品名稱注冊為商標的行為不能夠單純地歸結為商標搶注行為,因為將其定性為商標搶注行為的前提是製片方已經將該作品名稱注冊為商標,然而現實卻是,大多數製片方並未先行注冊了影視作品名稱,而我國商標法對於商標搶注行為也尚未給予明確的界定,商標注冊申請的「佔先原則」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商標注冊行為的混亂,加之我國相關法律並未明確規定對商標搶注行為的防治與懲罰,就使得惡意搶注商標行為愈演愈烈。
影視作品權利人在尋求知識產權保護時,有時會發生請求權競合的情況。即被告的行為既涉嫌侵犯著作權和商標權,也涉嫌構成不正當競爭,因而產生了法律競合。這時,權利人可以自由處分各個競合的請求權,即有自由選擇適用法律的權利,既可以以侵犯著作權、商標權和不正當競爭為由提起訴訟,也可以選擇其中之一二項提起訴訟。
㈡ 剪輯電影,不說電影名字算侵權嗎
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第10條規定,著作權人享有的信息網路傳播權受法律保護。
任何人將他人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提供,應當取得權利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對於版權明確的影視、音頻作品,原創作者具有保持作品完整性權利等人身權利,在徵得版權人的授權前,任何人不得非法剪輯,否則屬於侵權行為。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十一)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十二)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十三)攝制權,即以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十六)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本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㈢ 用電影名稱作為公司注冊名稱算侵權嗎
一般不會,電影本身享有著作權,但名稱是由簡單的文字的組合,不能表達一定的思想內容,所以一般不享有著作權。還有比如書名、影視劇名稱一般也不享有著作權。
㈣ 請問用電影里的特定事物的名字作為工作室的名稱算侵權行為嗎
嚴格來說侵權是肯定的.但是也沒人告你去.你一個小餐廳的價值還不夠人家塞牙縫的.告了你也沒錢可掙.誰都不傻.坑蒙拐騙也得找個有錢的下手啊
㈤ 用電影名作書名,是否侵犯版權
也不完全算侵犯版權,只要裡面內容不要和原版一樣就可以了,那樣就不會是抄襲,也不算是侵犯版權!
㈥ 電影的名字和其他電影的名字重復算是侵權吧
電影名稱,並不構來成著作權法意義上自的作品,因此,不存在著作權侵權問題。
如果電影很火,構成知名商品,則其名稱受法律保護。但是,你們的這種使用,尚不能認定為不正當競爭行為。
如果製片方沒有申請商標保護,這種行為不構成侵權。
畢竟有時候一部電影會被翻拍多次
㈦ 請問電影名字和電視劇名字同名侵權了嗎
算。(1)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作者有權發表或不發表其作品,在不同場合發表;(2)署名權,以在其作品上署真名、假名,或不署名,或以後署名;(3)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比如授權的編輯修改;(4)保護作品的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他人不得分割、斷章取義、歪曲、篡改。
㈧ 選用電影名稱當比賽主題會侵權嗎
江蘇衛視相親節目《非誠勿擾》就是因為和馮小剛的電影重名,構成侵權,後來才改的名字
㈨ 用電影名字做公眾號的名字會侵權嗎
以盈利為目的的話肯定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