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合同工轉事業編制
Ⅰ 事業單位的合同工有機會轉正式編制嗎
不可以轉。事業單位新聘用工作人員是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即「凡進必考」。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第八條規定事業單位新聘用工作人員,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但是,國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由上級任命、涉密崗位等人員除外。第九條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1、制定公開招聘方案;
2、公布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等招聘信息;
3、審查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4、考試、考察;
5、體檢;
6、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7、訂立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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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合同制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於三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一年之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業單位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條例》明確要求,「事業單位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建立工資增長機制;事業單位及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這意味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鐵飯碗」即將全面打破,我國現有事業單位111萬個,事業編制超過3100萬人,他們的命運將受到什麼影響?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把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之間的關系確定為「合同關系」,是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中最大的轉變,建立包括合同聘用、公平競爭、激勵約束、權益保障的用人機制,逐步實現人員能進能出、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目標,進一步搞活用人制度。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確定,事業單位作為法人,與工作人員通過簽訂聘用合同建立人事關系,確立了雙方平等人事主體的法律地位,工作人員可以自主應聘,按聘用合同履行職責、享有待遇。自2002年來,通過推行聘用制度,全國90%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已經簽訂了聘用合同。
參考資料:網路—事業單位考試
Ⅱ 公安局合同工可以轉事業編制嗎需要文憑嗎
一樓來、二樓、三樓不懂就自不要誤導樓主!
機關單位,只有行政編制(公務員),沒有事業編制的!除非你這個單位本身就是事業單位!
現在行政單位要成為公務員編制的,必須參加公務員考試,如果有關系人脈更好,想不通考試,轉為行政的是不可能的!
至於事業單位的事業編制,那就要看是什麼地方了,一些經濟落後的地方,現在還存在這種有關系就是內定的,考試只是走走過場的形式!
總之,不管行政編制還是事業編制,首先單位要有空的編,才有可能通過考試進入!
Ⅲ 事業單位合同工轉編制一定要通過考試嗎
事業單位合同工轉編制一定要通過轉變考試,要不然不能直接轉編
Ⅳ 事業編制和合同工的區別是什麼
事業編制和合同工的區別:
1、編制的不同
在事業單位上班的人員中,主要分兩類:一類就是真的事業編制人員,另一類就是編外人員。編制內可以具體分為普通管理崗、專業技術崗、工勤人員等,這些也就是我們常說的「金飯碗」的人員。
編制外人員就是事業單位臨時招聘過來協助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幹活的人,主要就是指合同工、勞務派遣的人員。他們工作沒有保障,合同期一到,有隨時被解聘的可能。
2、工資福利待遇不同
這個差別還是有點大的,有編制的人員一個月工資在6000左右,沒有編制的人員就可能只有2500左右了。甚至編制內人員的公積金都比編制外人員的工資要高。此外,編制內人員還有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等樣樣齊全。
還有就是過年發福利的時候,編制內人員明顯會比編制外人員多很多,包括年終獎、年貨等等。而平時的工作量編制內和編制外倒差不多,這也印證了編制內人員比編制外人員要好很多。
3、前途不同
編制內屬於正式人員,可晉升主要領導幹部。普通管理崗可以通過晉升科級、處級等領導幹部;專業技術崗可以通過晉升初級、中級、高級等職稱。然而,編制外人員會一直維持一個狀態,即使工作了再長的時間也只會處在同一個職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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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編制的崗位類別:
根據事業單位的社會功能、職責任務、工作性質和人員結構特點等因素,綜合確定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技能崗位(以下簡稱三類崗位)總量的結構比例。
事業單位三類崗位的結構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和事業單位主管部門確定,控制標准如下:
(1)主要以專業技術提供社會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應保證專業技術崗位佔主體,一般不低於單位崗位總量的70%。
(2)主要承擔社會事務管理職責的事業單位,應保證管理崗位佔主體,一般應占單位崗位總量的一半以上。
(3)主要承擔技能操作維護、服務保障等職責的事業單位,應保證工勤技能崗位佔主體,一般應占單位崗位總量的一半以上。
(4)事業單位主體崗位之外的其他兩類崗位,應該保持相對合理的結構比例。
(5)鼓勵事業單位後勤服務社會化,逐步擴大社會化服務的覆蓋面。已經實現社會化服務的一般性勞務工作,不再設置相應的工勤技能崗位。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務院各有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本實施意見和行業指導意見,制定本地區、本部門事業單位三類崗位結構比例的具體控制標准。
Ⅳ 調令可以把合同工轉為事業編嗎
不能,調令僅僅是借人,是不能轉換員工性質的,現在的情況是想要進事業編必須經過公開的招聘考試才行,沒有其他辦法!
Ⅵ 全面取消事業編制,事業編轉為合同制好嗎
到2020年事業單位將被分成4類
根據事業單位改革方案,我國的事業單位改革將實行「分步推進、分類改革」原則。
分步推進是指:2015年,在清理規范基礎上完成事業單位分類;到2020年,形成新的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按照這個時間軸,預計在三年之內事業單位可以全面實行新的管理體制。
未來,事業單位將分成四類!
事業單位改革如何分類一直都是大家關注的重點,因為這關繫到編制和待遇的問題。從已經試行改革政策的地區實行情況來看,事業單位改革後將分成四類:
一、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改為企業
因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收入來源完全靠自己,和現在的企業沒多大差別,所以,將來他們會被歸入企業進行管理,同時也將失去事業單位編制。
二、從事公益服務的改為公益類事業單位,包含公益一類和公益二類
01.公益一類。公益一類是指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醫療服務等基層公益服務。因為這些工作都屬於公益服務,所以需要國家出錢補貼,因此它們被歸為公益類事業單位。
02.公益二類。公益二類是指承擔高校教育和非營利醫療的公益服務。近年來,取消高校和醫院編制的傳言不斷,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因為事業單位改革後高校和醫院將被歸類到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三、承擔行政決策、行政執行、行政監督職能的事業單位劃入行政類
這部分事業單位因為工作性質和公務員有很多相同的地方,所以將會被取消事業編制,直接按照公務員辦法進行管理。
這一類人將失去事業編,轉為公務員(行政編)!
這一類人是指上面所說的承擔行政職能的崗位改制後轉為行政編進行管理。
事業單位編制轉為公務員編制,這絕對是一件喜大奔普的事情。但是,由於行政編制數量有限,不可能所有人都能無條件的轉為行政編。目前,事業單位編制轉公務員編制的具體辦法還沒有出來,不過,從以往的改革經驗來看,想必也是要經過考試,層層選拔才能真正進入公務員體系,實現事業單位編到公務員編的徹底轉換。
Ⅶ 公安局合同工可以轉事業編制嗎
可以轉的,要考試通過才可以。
目前暫時沒有聽說有長期合同制警察,都是短期合同3-5年一簽訂,一般簽兩次就不會再續簽了。公安民警都是公務員,以前的事業編制的鐵路警察都已經轉公務員編制了。合同制警察就是輔警和協警,沒有事業編制的。現在的所謂合同制警察就是協警。以前的合同制警察不是協警,而是正式的人民警察。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四章錄用:
第二十一條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採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規定錄用公務員時,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對少數民族報考者予以適當照顧。
第二十二條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的錄用,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地方各級機關公務員的錄用,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必要時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授權設區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
第二十三條報考公務員,除應當具備本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第二十四條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三)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五條錄用公務員,必須在規定的編制限額內,並有相應的職位空缺。
第二十六條錄用公務員,應當發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應當載明招考的職位、名額、報考資格條件、報考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以及其他報考須知事項。招錄機關應當採取措施,便利公民報考。
第二十七條招錄機關根據報考資格條件對報考申請進行審查。報考者提交的申請材料應當真實、准確。
第二十八條公務員錄用考試採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內容根據公務員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職位類別分別設置。
第二十九條招錄機關根據考試成績確定考察人選,並對其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考察和體檢。體檢的項目和標准根據職位要求確定。具體辦法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
第三十條招錄機關根據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並予以公示。公示期滿,中央一級招錄機關將擬錄用人員名單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地方各級招錄機關將擬錄用人員名單報省級或者設區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
第三十一條錄用特殊職位的公務員,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准,可以簡化程序或者採用其他測評辦法。
第三十二條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Ⅷ 事業單位合同工如何轉正式編制
嚴重排1樓。
我想說樓上(樓),現在事業單位還會有正式編制計劃未招滿的?你是沒有在事業單位混過吧…
那我就現身說法吧
1.事業單位正式編制人員的唯一錄用條件就是國家公開招考(也就是公務員考試形式)
【ps:當然即使它招考的形式是國家公務員制,但正式編制後享受的也未必是國家規定公務員的薪資待遇哦.至少本單位如是】
另外就是托關系,如果你是處級幹部的子女保證享受正式編制待遇【本單位就有好幾個,那叫"潛"】
外聘人員,即合同工,80年代以前還可能逐漸轉成正式工(因為本單位一批老員工就是以此轉正)可是目前的社會聘用制度,那幾率就和你指定任意兩個星球碰撞的幾率是一樣的。
2.按照勞動法規定,單位不能無故解聘,但是有正當原因(例如你犯罪的,違反單位規章情節嚴的重,不可抗力或主觀因素不能勝任工作的),本當有權fire你,但在合同期內解聘後必須賠償違約金。呃不過說實話上層建築也不是吃軟飯的,通常他們都是忍到你合同期截止,然後解聘你。那也只是不續簽合同而已,經濟上不需要給你任何賠償,這就叫鑽法律的空子了。(本單位好幾個外聘同事被開除就是按照以上規則)
最後:送上一句話,外聘有風險,入職要謹慎。
如果你真喜歡目前的工作,那就別去想外聘的事情了,合同工和正式工在同一工種上面的薪資待遇也是不成正比的。一句話:因為在中國,你別談公平。
我的話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