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合同
『壹』 藝人合同違約怎麼處理
您好?這位朋友?看了您說的情況,您是一位演藝界的朋友,您為了千家萬戶的快樂付出了自己的心血,向您們致敬和感謝!作為一名知名院校的畢業學生,每一個人都會有這樣的理想夢想在將來實現,您在畢業的時候,被一家上海的個人商業演出團體忽悠簽約了培養和合作合同,你們達成了協議和承諾,並簽下了白紙黑字的演出合同對吧?經紀公司向您承諾:
1公司每月發給你們2000元生活補助和800多飲食補助。
2為乙方(我)提供因演藝事業需要的商業保險,其險種和保額視工作情形,由雙方協商確定。
3口頭承諾底薪以外有很多多分紅可得到.
4公司未來的發展前景很好,能賺到很多的錢,平均月工資都在5-6萬元以上。
從以上你和經濟公司簽訂的合同是真實有效地,受經濟合同法的約束,從合同履行雙方看,你所在的經紀公司明顯在違反合同約定:
理由:<1>經紀公司答應給你們買的商業保險公司沒有做到,屬於違約!
<2>經紀公司是一個團體,屬於組織,按照勞動法規定:公司屬於企業,不管是國有企業 私有私營企業,企業在招聘員工各使用期滿30日內企業要無條件足額給員工繳納養老金 醫療保險金 失業金 工傷意外傷害保險金 生育保險金等各中國家規定保險,同時按照合同約定,經紀公司還要根據您們的職業不同,還要給你們每個人購買商業保險,《保險公司的個人意外保險>.現在經紀公司沒有做到,屬於違約在先。
《3》經紀公司每月發給你們的生活費和工資遠遠低於上海最低平均工資,按照《上海市關於本市2011年職工平均工資有關事宜的通知》(滬人社綜發(2012)21號)2011年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為51968元,那麼2012年度會更高,所以經紀公司給你們的工資補助不合理,屬於違規現象。
您現在要做的是,找經紀公司協商,要求交養老金 購買商業保險 提高個人最低生活費和工資,如協商那個不成就到上海市勞動局申訴經紀公司違約,並要求解除簽約,不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企業屬於違法行為!再者就是你和簽訂協議的原經紀人不再,要求遠經紀人履行合同約定,不然屬於違約,並對合同不公平提出合理結束理由!向您這樣那個的情況說不定誰賠給誰還不一定呢!祝您好運!更願您的演藝事業前途大好!
『貳』 明星經紀公司是怎麼簽合同的
明星經紀公司有很多很多,簽約方式也基本一致(除了皮包公司)。就是看公司實力還有你個人實力的對比,如果你實力很強很強,公司是一般名氣的公司,那樣你進去就比較容易(這邊說的實力,可不是你的演技或者唱功!演技唱功是很重要,但是並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你的名氣!!!要是你只是剛畢業的,專業很強,但是沒有經驗,沒有名氣,那樣你還是需要付出才能進公司。)
現在很多新人,就是新進行業的人都說交錢的就是騙子。。。然後就乾脆不去深入了解,我以一個工作人員深表無奈。因為幾乎所有的經濟公司都接受帶資。。。因為沒有人願意不要錢,對吧!但是呢具體用不用帶,或者帶多少。這個要看機遇和你自身條件來看!
我的建議是,多去看看,才會清楚,不要單純的挺別人說。因為如果他去面試回來後說不要他,或者需要帶資,那並不代表你也需要!! 簽約的時候要看很多東西的。
還有 如果你底子很好,但是沒經驗,沒名氣。但是很有前景,公司也會願意全額幫你出資推廣你的,但是這樣合約期就會比較長,因為公司怕自己投入大量資金推廣你,結果你火了,缺跳槽。。。
『叄』 nba2016明星合同排行榜
目前的合同情況看前10名是:
1 科比-布萊恩特 2500
2 喬-約翰遜 2489
3 卡梅羅-安東尼 2288
4 德懷特-霍華德 2236
5 克里斯-波什2219
6 勒布朗-詹姆斯 2157
7 克里斯-保羅 2147
8 凱文-杜蘭特 2122
9 德隆-威廉姆斯 2104
10 德里克-羅斯 2009
但詹姆斯已經跳出合同,新合同很可能會升至第一,阿德和勒夫尚未簽約,也很可能沖進榜單。
『肆』 明星合約一般簽幾年
樓主你好,合約內容以及年限,是看藝人的具體情況來定,還要綜合公司高層的經營理念。這個期限沒有固定的標准。公司簽藝人,最終的目的是後期的盈利,前期是要進行投入的。如果簽約時間太短,投入的資金還沒完全回收,藝人如果不續約,公司就虧損了。所以,對於公司來說,當然希望越長越好了,呵呵。
新人簽約,一般5-8年,前兩年投入,後幾年回收以及盈利。
一二三線藝人簽約,合約期可能會短很多,最短的有簽一年的,其他兩年,三年的,我都遇到過。因為藝人已經有了知名度,一進公司就能馬上做演出接代言賺錢了。
這是公司和藝人協商的結果,雙方滿意才能一拍即合。
『伍』 簽約藝人合同
乙方從事商業或非商業演出活動及有關工作之酬勞(限於貨幣、實物等),應有甲方代為收取並支付相關個人所得稅。如遇乙方自行收取酬勞之情況時,乙方同樣在收取酬金後兩周內主動支付甲方。待甲方按照有關法律規定交納有關稅費後,乙方收取稅後酬勞的30%,剩餘70%由甲方支配,該70%包括乙方演藝事業運作費用和甲方的經紀人代理費。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不能繼續為乙方提供經紀服務時,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藝事業受到不應有的負面影響時,乙方有權決定繼續或解除本合同。 3、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變更時應採取書面形式。
4、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適合從事演藝事業(身體、名譽等遭受損害),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5、合同期內,乙方如因意外使身體或外型受到傷害並影響其外在形象時,甲方有權決定繼續或終止本合同。 6、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有損乙方公眾形象的行為,否則,乙方有權決定繼續或終止本合同。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之原則進行合作,一旦出現糾紛,應盡可能地協商解決,但是發展到只能用終止合同的辦法才能解決問題時,應該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合同期內,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如不能誠實履行合同及違反合同條款時,視違約情節,按照下列條款單獨或並處:
1)延遲或停止違約方一切或者部分演藝、宣傳等運作活動; 2)將部分演出收入全部繳付守約方;
3)罰款,罰款金額按照簽約以來歷年累計收入總額的300%計算,並繼續履行合同; 4)終止合同,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人民幣100萬元整。 八、糾紛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之間的任何合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以訴訟方式予以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北京市公證處保存一份。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並經北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本合同效力溯及至xxx年xxx月xxx日。
甲 方:(簽字) 乙 方:(簽字) 日 期:
滿意請採納
『陸』 藝人明星簽經紀公司合同和企業公司合同有區別嗎
勞動合同是比較標準的格式,藝人簽約合同是雙方合作商議的條款,可以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共同遵守,但不能替代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