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勞務合同
⑴ 個人僱傭關系可以簽訂勞動合同嗎,合法嗎
個人僱傭關系是不可以簽訂勞動合同,是屬於勞務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⑵ 勞務合同的個人所得稅要交多少
勞務報酬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為:每次勞務報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減去800元的費用;每次勞務報酬收入超過4000元的,用收入減去收入額的20%。
勞務報酬所得適用20%的稅率。
勞務報酬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你的應納所得額=60000-60000*20%=48000元
應納個人所得稅額=48000*20%+(48000-20000)*20%*50%=12400元。
(2)個人勞務合同擴展閱讀
個人所得稅(personal income tax)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適用稅率
個人所得稅根據不同的征稅項目,分別規定了三種不同的稅率:
工資、薪金所得,適用7級超額累進稅率,按月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征稅。該稅率按個人月工資、薪金應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高一級為45%,最低一級為3%,共7級。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適用5級超額累進稅率。適用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稅款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的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低一級為5%,最高一級為35%,共5級。
比例稅率。對個人的稿酬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適用20%的比例稅率。
其中,對稿酬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並按應納稅額減征30%;對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稅外,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萬元至5萬元的部分,依照稅法規定計算應納稅額後再按照應納稅額加征五成;超過5萬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⑶ 用人單位可以和個人簽勞務協議嗎
可以。
一,單位(用人單位是勞動立法中的專用名稱)可以與個人簽訂"勞務"協議(合同),法律無禁止規定.
二,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的區別
1、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適用的法律不同
勞動合同適用的法律為:《勞動法》、《勞動合同法》。 勞務合同適用的法律為《民法通則》、《合同法》 《侵權責任法》《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簽訂的形式不同
勞動合同則必需是書面合同。勞務合同既可以是書面合同,也可以是口頭合同。
3、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解決糾紛的程序不同
勞動合同糾紛普遍先經過勞動仲裁,未經過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的先行處理,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勞務合同,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4、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勞動保障不同
勞動合同,企業要繳納政府規定的五險一金等,並承擔勞動風險。 勞務合同,無需為勞動者繳納社保,並不對工作過程中出現的風險負責,由提供勞動的勞動者自行負責。
5、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不同
勞動合同是工資,國家有最低工資的限定,不能低於最低工資。同時,按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以2000元為起征點,不同額度的繳納稅率也不同。
勞務合同是勞務費,國家沒有最低限額的規定。同時,勞務費按勞務所得繳稅,每次收入在800元以下不交稅,800元以上按20%交稅,但每月收入不限次數。
6、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解除時賠償方式不同
勞動合同解釋勞動合時,要求提前申請或通知,企業解除時,要給勞動者相應的賠償。勞務合同可隨時協商解除,不用提前通知,也無需賠償.
7,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管理方式不同
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勞務合同的被僱用者無需接受僱主的管理.
8,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工作持續性不同
勞動關系中勞動者有長期、持續、穩定工作;勞務合同中,一般是以完成一項或幾項工作為目的,不具有長期、持續、穩定的特徵。
(3)個人勞務合同擴展閱讀:
勞務合同是指以勞動形式提供給社會的服務民事合同,是當事人各方在平等協商的情況下達成的,就某一項勞務以及勞務成果所達成的協議。
一般是獨立經濟實體的單位之間、公民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產生。
勞務合同不屬於勞動合同,從法律適用看,勞務合同適用於合同法以及民法總則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調整,而勞動合同適用於勞動法以及相關行政法規所調整。
種類有兩種,一種是生產過程與交換過程的統一,消費過程可以獨立於外,如服裝加工,傢具製作等等。
還有一種是勞動者的勞動與購買者的消費同步,勞動者提供使用價值的過程,如飲食、理發等等,勞動行為以勞動成果的形式呈現。
實踐中,人們通常將提供活勞動服務的過程稱之為勞務。與勞務有關的合同很多,除了僱傭之外,尚有承攬、出版、運送、委託、行紀、居間、寄存、倉儲等。
勞務合同的概念很寬泛,沒有明確統一的法律定義。
參考資料:勞務合同——網路
⑷ 用人單位可以和個人簽勞務協議嗎
用人單位可以和個人簽勞務協議的。
⑸ 公司與個人勞務合同
公司與員工是勞動合同
不是勞務合同
如果招聘的是,退休人員,這個屬於勞務合同
法院勞動爭議司法解釋三有規定
⑹ 勞務合同和勞動合同的區別是什麼
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是都是以人的勞動為給付標的的合同。勞動合同依勞動法第16條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而勞務合同通常意義上是指僱傭合同。兩者的區別如下:
1、相關法律法規不同
勞務合同不屬於勞動合同,從法律適用看,勞務合同適用於合同法以及民法總則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調整,而勞動合同適用於勞動法以及相關行政法規所調整。
簽合同
另外想要知道簽訂的合同屬於勞務合同還是勞動合同不能單單只看合同名稱,若合同名寫的是勞務合同,但內容上卻與勞動合同內容相同,則這類合同實際上仍屬於勞動合同,雙方建立的是勞動關系;所以要看合同的具體內容以及勞動者與所在單位之間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關系才能確實簽署的哪種合同。
⑺ 個人和公司簽訂合同,勞務合同好還是技術
一般來說,你如是個人在公司裡面領工資,不分紅的話,不管怎麼簽都是一個勞務合同。如果你有技術入股,這里的這個技術,叫專利技術,那麼,你除了領工資以外還將會得到技術入股的分紅,那肯定就是技術合同了,具體要看你是給公司打工還是與公司合作了。
⑻ 什麼情況下公司能與個人簽訂勞務合同
在雙方平等自願、協調一致、不違反法律的情況下公司能與個人簽訂勞務合同。
勞務合同是民事合同,是當事人各方在平等協商的情況下達成的,就某一項勞務以及勞務成果所達成的協議,勞務合同不屬於勞動合同,
在勞務合同中,勞務提供人與勞務接受人約定,由受僱人向勞務接受人直接提供勞務,勞務接受人向勞務提供人支付勞務費,勞務接受人在接受勞務的過程中應當提供適當的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如果受僱人向勞務接受人提供的勞務不符合勞務合同的約定,勞務提供人應當向勞務接受人承擔違約責任。
從以上定義及適用上,可以分析出,比方說,公司所需的保潔、保安、搬運、安裝、運輸、客服等工作都是可以與個人簽訂勞務合同的,雙方的權利義務在勞務合同中明確。
(8)個人勞務合同擴展閱讀:
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的主要區別
(1)主體資格不同。
勞動合同的主體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組織,即用人單位,另一方則必須是勞動者個人,勞動合同的主體不能同時都是自然人;勞務合同的主體雙方當事人可以同時都是法人、組織、公民,也可以是公民與法人、組織。
(2)主體性質及其關系不同。
勞動合同的雙方主體間不僅存在財產關系即經濟關系,還存在著人身關系,即行政隸屬關系。勞動者除提供勞動之外,還要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服從其安排,遵守其規章制度等,成為用人單位的內部職工。
但勞務合同的雙方主體之間只存在財產關系,即經濟關系,彼此之間無從屬性,不存在行政隸屬關系,勞動者提供勞務服務,用人單位支付勞務報酬,各自獨立、地位平等。
(3)主體的待遇不同。
勞動關系中的勞動者除獲得工資報酬外,還有保險、福利待遇等;而勞務關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獲得勞動報酬。
(4)報酬的性質不同。
因勞動合同的履行而產生的勞動報酬,具有分配性質,體現按勞分配的原則,不完全和不直接隨市場供求情況變動,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為一種持續、定期的工資支付;
因勞務合同而取得的勞動報酬,按等價有償的市場原則支付,完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是商品價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價格是與市場的變化直接聯系的。
(5)用人單位的義務不同。
勞動合同的履行貫穿著國家的干預,為了保護勞動者, 《勞動法》給用人單位強制性地規定了許多義務,如必須為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政府規定的當地最低工資標准等,這些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不得協商變更。
勞務合同的僱主一般沒有上述義務,當然雙方可以約定上述內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