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撤銷權
① 合同當事人撤銷權與債權人撤銷權的主要區別是什麼…急求……來自經濟法概論@_@
您好,首先,合同撤銷權制度的目的是維護意思表示有瑕疵當事人的利益,而債權人的撤銷權制度的目的是維護債權人的利益。
其次,合同撤銷權是在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有瑕疵,且已成立的合同應撤銷的情形下行使。而債權人的撤銷權行使的情形是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無償、低價轉讓、處分其財產的行為,損害了債權人的利益;合同撤銷權與合同解除權雖然都能發生合同效力溯
及消滅的後果,但前者適用的對象是可撤銷合同,即效力不完全的合同,其撤銷的原因只能是由法律規定,後者適用的對象是有效合同,其行使的原因即可以法律規定,也可以由當事人進行約定。
補充點:債權人撤銷權又稱「撤銷訴權」或「廢罷訴權」,是指當債務人所為的減少其財產的行為危害債權實現時,債權人為保全債權得請求法院予以撤銷該行為的權利。債權人撤銷權也為債權的保全方式之一,是為防止因債務人的責任財產減少而致債權不能實現的現象出現。因債權人撤銷權的行使是撤銷債務人與第三人間的行為,從而使債務人與第三人間已成立的法律關系被破壞,當然地涉及第三人。因此,債權人的撤銷權也為債的關系對第三人效力的表現之一。
合同撤銷權,即可撤銷合同的撤銷權,是指撤銷權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單方意思表示撤銷
已成立的合同的權利。相對於絕對無效合同而言,可撤銷合同屬相對無效合同,其在有撤銷權的一方行使撤銷權之前,合同對當事人仍有效力,故其相對無效。在行使撤銷權後,合同無效溯及合同成立之時,自始不發生效力。合同撤銷權是不同於債權人的撤銷權,合同解除權的民事制度。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② 合同撤銷權什麼情況下消滅
可撤銷合同的撤銷權因為以下情況的發生而消滅:
1、撤銷權因除斥期間經過而消滅。所謂除斥期間,為法定的權利存續期間,因該期間經過而發生權利消滅的法律效力。
2、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放棄撤銷權。在上述除斥期間,當事人知道了撤銷事由後,不但不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反而明示放棄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3、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在上述除斥期間,當事人知道了撤銷事由後,雖然沒有明示表示放棄撤銷權,但以自己的行為放棄的,撤銷權消滅。
③ 贈與合同任意撤銷權與解除權的區別
贈與人對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權與解除權的區別如下:
1、兩個目標是不同的,任意撤銷權授予捐贈者在贈與合同生效後和實際履行之前悔改的權利,撤回權基於道德考慮,剝奪了不感恩的受贈人要求交付和繼續保留禮物的權利。
2、撤銷內容不同,任意撤銷已生效但尚未履行的贈與合同的權利,以及行使破壞債權權利效力的權利的行使,撤銷權的對象分為兩種情況,未履行禮品合同即被取消,物送達後其物權的撤銷。
3、運動階段是不同的,在實際轉讓捐贈的財產權之前,必須行使任意撤銷權,撤銷權可以在捐贈財產的實際轉讓之前和之後行使。
4、運動條件不同,任意撤銷權僅受行使時間的限制,出於法律原因沒有任何要求,解僱權僅在有法律原因的情況下才能行使。
5、鍛煉有不同的後果,行使任意撤銷權的結果是使捐助者免於履行義務,這實際上等同於合同的終止,在行使取消權後,不再履行不履行義務,並退回已履行的禮物。
6、適用范圍不同,法定撤銷的范圍適用於所有禮品合同,捐贈人任意撤銷權的適用受到「兩個公眾,一個人共同努力」的限制,也就是說,具有社會福利和減輕災害救濟和扶貧等道德義務性質的公平禮品合同不能行使撤銷權。
(3)合同撤銷權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無法達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其中一方通過自己的行動明確表示或表明未履行本金。
3、一方當事人拖延了主要債務的履行,沒有在被召集後的合理時間內償還。
4、當事人延遲履行債務或其他違反合同的行為,使得無法實現合同的目的。
5、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
④ 合同法中關於可撤銷合同中撤銷權行使的規定有哪些
兩者雖來然都叫撤銷權,但是其涵義和作自用是截然不同的。
(1)合同履行中的債權人的撤銷權是合同保全的一種方式,即因債務人實施減少其財產的行為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行為的權利,實踐中如債務人放棄到期債權或無償轉讓財產,導致其對債權人的債權無法清償的,法律賦予債權人以撤銷權,可向法院起訴債務人,要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不當處分其財產的行為,這樣就會使債務人的責任財產得到恢復,債權人的債權的實現就得到了保障。
(2)可撤銷合同是合同的一種存在瑕疵的效力狀態,適用於合同成立後因重大誤解、顯失公平,或者一方的欺詐、脅迫、乘人之危而訂立的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根據一方當事人的申請,變更合同的有關內容或者將合同予以撤銷。如果當事人選擇撤銷該合同的話,其具有的權利就叫做撤銷權,一旦行使了撤銷權,為法院所確認,則雙方的合同變得自始無效,對於雙方都無約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