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外包合同
Ⅰ 企業勞務外包注意哪些問題
企業進行勞務外包應注意事項:
1、根據自身企業的發展情況進行決策,不要被大環境所影響。其實現實生活中一個企業在進行決策是往往會受到外界是很容易受到大環境的影響,就常見的就是「跟風」現象。
2、明確自己的勞動人事外包的項目。企業在進行「勞動人事外包」時,必須對這個合作過程有一個大概的了解,特別是關於企業的核心職能這方面,最好由企業本身掌握。如果只是企業的非核心項目,可以適當通過勞動人事外包進行分配,這樣也可以幫助企業減少繁瑣的工作,讓企業更加專注自身的發展戰略。
3、因為企業運用的是勞動人事外包戰略,所以在勞動關繫上,企業與勞動力並沒有直接關系,可是中外企提醒大家,對於員工的歸屬感企業一定要加以重視。
雖然企業可以通過勞務派遣達到獲得勞動成果,但是如果想要員工的更好的為企業服務,那麼員工的歸屬感就十分重要,特別是對於職業方面的發展。
(1)勞務外包合同擴展閱讀:
勞務外包好處:
1.管理規范,提高用工安全。一方面,承包方負責託管人員的相關事務,並向其提供有關勞動方面的咨詢,幫助維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另一方面,承包方為企業提供相關政策的咨詢並給出合理化建議,可以有效為企業規避用工風險。
2.成本低廉,提高企業效益。通過外包,可以為企業節省大量辦公費用,降低企業軟硬體資源支出,免去企業管理者相關人事管理流程中大量機械重復性的工作,使管理者能投入到其它能使企業有效增值的管理活動中。
3.服務全面,提高員工工作熱情。承包方為託管人員辦理一切人事代理手續,免除了員工的後顧之憂,使其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對企業的責任心增強,更具工作熱情。
4.降低用人風險。與勞務派遣相比,用工單位(發包方)不用承擔連帶責任。
Ⅱ 勞務外包與勞務派遣的區別
什麼是勞務外包?事實上,如今對於企業而言,有一種省心的人事管理方法,就是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給一個服務機構來完成,叫做勞務外包。外包後,使管理者能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去。
其次,支付對價的對象不同。勞務派遣是一種勞務合同關系,用工單位通過派遣企業向員工支付工資,而勞務外包是一種承攬合同關系,企業針對完成的工作成果支付對價。
然後是受調整法律不同。勞務派遣種受《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的調整。勞務外包是種經濟、業務合作關系,受《民法通則》和《合同法》調整的。
最後是業務獨立性不同。因服務外包針對的是業務,因此承包公司主宰業務的進程,管理現場人員。而勞務派遣則由實際用工單位控制業務的進程,派遣員工完全受控於用工單位,由用工單位對其管理,派遣公司不涉及任何用工單位的業務問題。
Ⅲ 勞務外包和勞務承包有什麼區別
Ⅳ 外包合同與非外包合同的區別
外包合同與非外包合同的區別:
外包合同:外包就是要把員工的勞動關系轉內到勞務公司容去,以後工資就到勞務工資去領了,五險一金也是勞務公司給交,並且這樣公司可以隨時解聘你。
非外包合同:非外包就是與公司建立勞動關系,五險一金由公司負責,享受公司的福利。
(4)勞務外包合同擴展閱讀:
業務外包合同是指將某項業務活動、流程或功能的管理與執行責任轉移給外部的服務供應商,以便提高效率和績效。業務外包合同通常涉及到將客戶的固定資產和員工轉移給服務供應商。合同期限通常是在1~10年以上。
業務外包合同-網路
Ⅳ 勞務外包與勞務派遣的區別
一、性質不同
1、勞務派遣性質: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
2、勞務外包性質:對於企業而言,有一種很省心的人事管理方法,就是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給一個服務機構來完成。
二、優點不同
1、勞務派遣優點:
(1)「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是勞務派遣制的一個顯著特徵。在中國舊的計劃經濟體制下,工人都是單位的,都是單位的。工作是終身制,唯一的就是鐵飯碗。工人閑著浪費是很普遍的。
(2)「你用人,我管人」是人才派遣制的又一個顯著特徵。事實上,人才派遣制度的用工模式形成了三種關系,即派遣組織與派遣人才的隸屬關系、派遣組織與用人單位的合作關系、派遣人才與用人單位的工作關系用人單位。
2、勞務外包優點:
(1)管理規范,提高用工安全。一方面,承包人應負責託管人員的相關事務,為其提供勞動咨詢,幫助其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另一方面,承包商可以為企業提供相關政策咨詢和合理建議,有效規避企業的用工風險。
(2)成本低廉,提高企業效益。通過外包,可以節省大量的辦公費用,減少軟硬體資源的消耗,避免企業管理者在相關人事管理過程中大量的機械重復性工作,使管理者能夠投資於其他能夠有效增值的管理活動企業的。
(3)服務全面,提高員工工作熱情。承包人為委託人辦理一切人事代理手續,解除了員工的後顧之憂,使他們全身心投入工作,增強了對企業的責任感,提高了工作積極性。
(5)勞務外包合同擴展閱讀:
勞務派遣作為一種新型的用工模式,與傳統的用工方式有明顯的區別。勞務派遣的最大特點是勞動關系與用工關系分離,這表明被派遣勞動者與勞務派遣單位存在勞動關系但無用勞動關系,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但沒有勞動關系。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接受勞務派遣的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的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支付方式和違約責任。
勞務派遣單位與用人單位有民事法律關系,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為民事合同的,用人單位與勞務派遣單位可以協商一致解除勞務派遣協議,但不符合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條件勞動合同法規定的。
Ⅵ 公司內部勞動合同和外包合同的區別
1、薪酬福利一般而言外包員工的薪酬福利是遠低於正式員工的。正式員工:薪資之外還有五險一金和公司福利等;而外包的價格頂多是崗位的正常薪資。2、職業發展外包員工很快會遇到瓶頸,因為只有非核心崗位會外包,這類崗位缺乏長期發展的空間。正式員工,有成績或者呆的年限夠長都回有相應的回報。3、工作穩定性外包是靈活用工的一種,意味著公司一旦需要裁員,首先考慮的是外包員工。正式員工,會相對穩定,裁員,會獲得法律的相應補償。4、合同簽訂外包員工的合同,是和第三方外包公司簽訂。正式員工的合同,是直接和公司簽訂。5、工作范圍外包公司,一般是一對多,同時服務多家企業。正式員工,一般是一對一,只服務於所在公司。
Ⅶ 服務外包和勞務派遣在用工形式和合同上的區別
勞務派遣與服務外包的共同之處是,用工單位或發包單位都不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
它們的之間區別是:
1.適用的法律不同。勞務派遣適用勞動合同法,勞務外包適用合同法。
2.用工單位對服務外包單位的員工不進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時間由服務外包單位自己安排確定;勞務派遣單位的員工必須按照用工單位確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時間進行勞動。
3.服務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確定的勞務單價根據完成的工作量結算,其合同標的一般是「事」;勞務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時間和費用標准,根據約定派遣的人數結算費用,其合同標的一般是「人」。
4.違法的後果不同。服務外包適用《合同法》,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之間按雙方合同承擔權利義務,發包單位對承包單位的員工基本上不承擔責任;勞務派遣中,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按《勞動合同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