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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抵押合同

發布時間: 2020-11-20 16:39:19

① 個人借貸抵押合同怎麼寫

個人抵押借款合同(範本)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身份證號碼、住址:詳見後附身份證復印件。
乙方:(借款人):###,身份證號碼、住址:詳見後附身份證復印件。
丙方:(抵押人):###,身份證號碼、住址:詳見後附身份證復印件。
(抵押人):###,身份證號碼、住址:詳見後附身份證復印件。
本合同各方根據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2、借款條款
借款金額:甲方同意借款給乙方人民幣###萬元整。(小寫:元)
借款用途:用於經營投資。
借款利率:月利率按照分計算。
借款期限:##個月,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如實際借款數額和實際放款日與該借款合同不符,以實際借款數額和日期為准。乙方收到借款後應當出具借條,乙方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的歸還: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並歸還,借款結清後,甲方歸還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據。如推遲還款,乙方應當按日支付違約金千分之五。
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的之一的,甲方有權宣布本合同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規定期限內償還本金及利息而無需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乙方違反本合同借款條款中的任何條款。
根據擔保條款的約定,因抵押人、抵押物發生變故或者抵押人違法擔保條款的約定,致使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義務的。
乙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借款本息的行為。
本合同的相關費用(包括抵押登記、公證等)均由乙方負責。
3、抵押條款
現抵押人同意以其所有的房屋的價值為抵押,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擔保。抵押物基本情況詳見所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所有權證復印件。
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法院訴訟費、律師費等)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記之日到主債務履行完畢止。
抵押期間,未經過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變賣、贈與或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
本合同中借款條款如因某種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當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4、其他條款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條款在辦妥抵押登記後生效。
如借款人違法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權人執2份,借款、抵押人各執一份。
如本合同發生爭執或糾紛,各方同意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② 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的日期必須寫一致的嗎

不用。借款合同在前,抵押合同可以晚於借款合同的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二條 適用范圍及擔保方式

在借貸、買賣、貨物運輸、加工承攬等經濟活動中,債權人需要以擔保方式保障其債權實現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設定擔保。本法規定的擔保方式為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

第五條 擔保合同與主合同的關系以及擔保合同無效後的法律後果

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借款抵押合同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三十八條 抵押合同的訂立

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第三十九條 抵押合同內容

抵押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

(四)抵押擔保的范圍;

(五)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第四十條 抵押合同的禁止

訂立抵押合同時,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約定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物的所有權轉移為債權人所有。

第四十一條 抵押物登記及其效力

當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③ 房屋抵押借款協議是否需要登記或公證才有效

需要登記,但是不需要公證。

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第25條的規定,房屋登記機構應當根據房屋登記簿的記載,繕寫並向權利人發放房屋權屬證書。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房屋權利的證明,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等。

申請登記房屋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在房屋所有權證上註明「共有」字樣。預告登記、在建工程抵押權登記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在房屋登記簿上予以記載後,由房屋登記機構發放登記證明。

規避風險:到公證處做房屋抵押協議、借款協議、委託賣房協議公證,然後雙方到房屋交易大廳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拿著借款協議、賣房委託書、房產證就基本沒問題了。

(3)借款抵押合同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抵押是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之佔有而為債權設定的擔保。商務活動中,抵押擔保交易流通頻繁,由此引發的經濟糾紛不乏其數。如何制定一份具有防範風險效益的抵押擔保合同顯得尤為重要。

一、明確抵押合同的簽訂事項

1、抵押合同的內容

抵押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①抵押人、抵押權人的名稱或者個人姓名、住所;

②主債權的種類、數額;

③抵押財產的具體狀況;

④抵押財產的價值;

⑤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⑥抵押權滅失的條件;

⑦違約責任;

⑧爭議解決方式;

⑨抵押合同訂立的時間與地點;

⑩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2、抵押合同的形式

抵押事項可在主債權合同中設立抵押條款,也可以單獨簽訂抵押合同,但是都必須採取書面形式。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

二、抵押合同的效力

抵押權是對債權的保障,當債權無法實現現時其才出現。抵押合同具有從屬性,當主合同即債權合同無效時,抵押合同也無效。因此,簽訂抵押合同時需要明確主合同的效力。

三、抵押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抵押合同變更

抵押合同變更的,應當簽訂書面的抵押變更合同。抵押合同的變更事項需要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協商一致,方可變更。

2、抵押合同的終止

抵押合同可以約定終止事由,一般終止情況如下:

①抵押所擔保的債務已經履行;

②抵押合同被解除;

③債權人免除債務;

④法律規定終止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注意事項

根據《擔保法》第四十條規定,訂立抵押合同時,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約定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物的所有權轉移為債權人所有。

④ 借款未簽抵押合同會有什麼後果

1、《物權法》第187條規定,以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建設用地使用權,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山等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自登記時發生效力。
2、房屋登記在當地的房產部門。
到房管局直接辦理,需要提交相關的材料
1、抵押登記申請表(網上下載)
2、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復印件)
3、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
4、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5、評估報告等,但每個地方可能要求不太一樣。

⑤ 房產抵押借款合同要怎麼寫有效

房產抵押借款合同,房產買賣合同權益抵押權人,地
址郵碼,電話,法定代表。
1.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於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
2.
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於____
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於抵押權人,並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
3.
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後,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於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願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
4.
抵押權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
5.
抵押物,並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6.
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

⑥ 抵押借條怎麼寫

抵押借條以下以房屋抵押借條格式為例:

借據

茲由本人向 XXX 借款 XXX 元,本人已於 XX 年 XX 月 XX 日收到 XXX 支付的款項 XXX 元。該款項期限至 XX年 XX月 XX日。利息按照年 XX %計算,不足1年的按照實際天數計算。現本人願意以本人擁有所有權的房屋 XXXXXXX 抵押給XXX,抵押范圍為借款、利息及其他相關利益。

借款人: XXX

書據時間:XX 年 XX月 XX 日

(6)借款抵押合同擴展閱讀:

抵押借款合同的格式如下:

貸款方:

借款方:

保證方: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聘請保證方作為保證人,貸款方也已審查批准,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

第二條: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金額

金額:人民幣(大寫)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為千分之,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

2、還款方式: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加(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

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簽字)

地址: 電話號碼:

借款方:(簽字)

地址: 電話號碼:

保證方:(簽字)

地址: 電話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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