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合同糾紛
發布時間: 2020-11-21 17:38:30
如你所說,關鍵是證實已經明確了中介承諾可以辦下來,那麼由於辦不下來貸款而解除合同的,這個就屬於不可歸責於買賣雙方的原因,你不屬於違約,定金及首付都可要求退回。
『貳』 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
首先,要正確認定合同效力。在「一房多賣」的情況中,如果買賣雙方簽訂合同沒有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應認定合同有效,並根據合同約定確定違約責任的承擔;
其次,要依法追究惡意違約人的違約責任,提高其違約成本。由於當事人惡意違約,拒不履行合同義務,可以判令其賠償損失,包括守約方的直接損失和預期利益,為守約方提供充分有力的司法救濟;
第三,如果當事人提出繼續履行合同的訴訟請求,合同也有繼續履行的可能和必要,可以判令繼續履行合同,維護正常的房地產交易秩序。此外,房地產中介機構也要加強行業自律,遵守職業道德,如果故意隱瞞有關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買賣合同當事人利益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叄』 二手房房屋買賣合同糾紛
你好,很高興能夠為您解答。我剛剛看了您的詳細說明。作為一個購買者,那麼您在購買房子之前一定要把您的個人徵信報告列印出來。拿給中介讓中介拿給他們的過戶人員去做一個評估。一般只要沒有太大的問題,都可以的。但是前提條件是您這邊必須得真實,如實的告知,不能有隱藏。這一條在合同當中都會有體現。當然還有一點。木蘭房屋盡量在正規。大一點的中介公司這樣可以避免出現很多的糾紛。他們寫的合同也會比較詳細。服務也會比較周到。希望我的回答你能夠滿意,望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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