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要求
『壹』 簽勞動合同需具備哪些條件
一、訂立勞動合同需要什麼條件
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包括企業、事業、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組織)同勞動者之間確定勞動關系,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是確立勞動關系的法律依據。訂立勞動合同,是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一件十分重要的法律行為,必須嚴肅認真並履行一定的手續。
(一)勞動合同的主體由特定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構成。勞動合同當事人一方是企業、事業、機關、團體等用人單位,另一方是勞動者本人;
(二)簽訂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具備合同的主體資格。用人單位必須具有法人資格,私營企業主要必須具有公民資格;勞動者一方必須具備勞動行為能力和勞動權利能力。勞動者必須年滿16周歲,且身體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現實表現好;
(三)國營企業招收職工,必須是在國家下達的勞動用工計劃指標內,並向當地勞動部門辦理錄用職工手續。
二、勞動合同應具有哪些條款
(一)用工單位的名稱(全稱)、所有制性質、法人資格、注冊證件號碼;勞動者的姓名、勞動手冊及身份證號碼;
(二)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中應遵守的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勞動紀律。包括考勤制度,崗位責任制度、安全文明生產制度、廠規廠紀,以及獎勵懲處辦法等;
(三)勞動者在生產或工作上應該達到的數量指標、質量指標或者應當完成的生產、工作任務;
(四)合同期限、試用期限;
(五)企業的生產或工作條件。包括對勞動者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等方面的教育培訓;勞動防護用品、工作必須的勞動工具、工作環境等;
(六)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包括勞動者在合同期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養者、工傷、醫療等保險待遇等;
(七)勞動者的工種、職務或職稱;
(八)變更、解除、續訂勞動合同的條件和手續;
(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責任及承擔責任的方式;
(十)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書上蓋法人公章或勞動合同專用章;法人代表或其合法代理人簽名蓋章;勞動者本人簽名蓋章;勞動合同鑒證機關的鑒證意見及蓋章;
(十一)雙方當事人認為需要在勞動合同中規定的其他事項。如住房、幼兒入托、子女入學等;
(十二)勞動合同生效的時間。
『貳』 合同怎麼蓋章最規范
你好:
需要根據合同的具體內容,要求單位加蓋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最好要求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如果是其他人代表單位簽署,可以根據其職權判斷是否有權處理合同涉及的事務,如果無權,可以要求其附加授權書。
如果合同有多頁,請加蓋騎縫章。
所有印章需清晰。且注意單位印章名稱是否與企業名稱相對應。
『叄』 簽合同時需要注意什麼
簽訂合同應明確合同主體、標的、數量、質量、報酬、合同訂立和履約時間、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的方式。應注意選用合適的合同文本。目前較常用的施工承包合同示範文本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GF-1999-0201)。
『肆』 怎麼簽合同才有效有什麼要求
一、合同效力怎麼理解
合同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所產生的法律後果。《合同法》第8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具體說來,合同的效力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依法成立的合同在當事人之間設定一定的權利、義務關系。債權人有權請求債務人為或不為一定行為,債務人則負有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義務。依《合同法》第6條規定,當事人行使權利或履行義務,都應遵守誠實信用原則,不得違反義務,亦不得濫用權利。
2、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拘束力。合同當事人受合同的約束,不得為與合同的權利義務相違背的行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3、依法成立的合同,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不履行所承擔的義務,只要有履行的可能(包括法律上的可能和事實上的可能),對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的國家強制力強制違約方履行合同。
二、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合同法》第44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因此,在一般情況下,合同成立的時間即是合同生效的時間。但某些法律、行政法規對合同生效有特別規定,要求辦理審批、登記手續的,合同須經批准或辦理登記手續才能發生效力。例如,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依法律規定,須經外貿部門批准,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附條件或附期限的合同,自條件成熟時或期限屆滿時發生效力。
三、合同的有效條件
判定合同是否有效的依據是合同是否符合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條件。
《民法通則》第55條規定了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條件,即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內容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合同具備以上有效條件的,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合同不具備以上有效條件的,其效力即受影響。影響合同效力的因素有欺詐、脅迫、違背法律規定、重大誤解、顯失公平、惡意串通、無權代理、無權處分、不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等。
但是,並非不具備上述民事法律行為有效條件的合同均為無效合同。由於現實生活中不具備上述有效條件的合同的情況千差萬別,法律上根據其程度不同,從鼓勵合同交易、促進交易的原則出發,將這類合同區分為三種:一是無效合同;二是可變更、可撤銷的合同;三是效力待定的合同。
『伍』 有效合法合同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你好,
一份合同必須滿足以下3個條件,才是有效合同:
1,合同內容是當事人雙方真實意願的反映;
2,合同內容沒有違反相關法律規定;
3,合同內容沒有侵犯他人(第三方)利益。
滿足以上條件的合同,是有效合同,受法律保護。
對於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17條規定了合同內容必備條款,你可以參照。
簽署合同無須在現場,無須第三方公證,只要當事人雙方具名簽章即可。(一式兩份,各自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