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合同
❶ 鄉村公路施工承包合同範本
這涉及到對外招標么?如果正式對外招標就需用招標方式進行!首先在網上公布招標通告,然後售賣標書,想投標的就可以通過買你標書來投標,你的標書要提出:本標所做有哪些要求?位置啦,長度啦,寬度,用什麼材質啦,工期啦等最主要是標的?
投標一般都有下列:商務卷;價格卷;技術卷……
最後是考核哪家有資質的可以中標?
再就是中標的履行合同……
有的還要確定售後服務等等……
❷ 高速公路施工合同一般採用什麼合同類型
工程項目合同,按照不同的標准有多種不同的表示方法。
(1)按合同簽約的對象內容劃分
1)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是指業主(發包人)與勘察人、設計人為完成一定的勘察、設計任務,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
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通常也稱為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設單位(發包方)和施工單位(承包方),為了完成商定的或通過招標投標確定的建築工程安裝任務,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書面協議。
3)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簡稱監理合同,是指工程建設單位聘請監理單位代其對工程項目進行管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建設單位稱委託人(甲方)、監理單位稱受委託人(乙方)。
4)工程項目物資購銷合同。由建設單位或承建單位根據工程建設的需要,分別與有關物資、供銷單位,為執行建築工程物資(包括設備、建材等)供應協作任務,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簽訂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協議。
5)建設項目借款合同。由建設單位與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根據國家批準的投資計劃、信貸計劃,為保證項目貸款資金供應和項目投產後能及時收回貸款簽訂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書面協議。除以上合同外,還有運輸合同,勞務合同,供電等等。
(2)按合同簽約各方的承包關系劃分用電合同
1)總包合同。建設單位(發包方)將工程項目建設全過程或其中某個階段的全部工作,發包給一個承包單位總包,發包方與總包方簽訂的合同稱為總包合同。總包合同簽訂後,總承包單位可以將若干專業性工作交給不同的專業承包單位去完成,並統一協調和監督它們的工作。在一般情況下,建設單位僅同總承包單位發生法律關系,而不同各專業承包單位發生法律關系。
2)分包合同。即總承包方與發包方簽訂了總包合同之後,將若干專業性工作分包給不同的專業承包單位去完成,總包方分別與幾個分包方簽訂的分包合同。對於大型工程項目,有時也可由發包方直接與每個承包方簽訂合同,而不採取總包形式。這時每個承包方都是處於同樣地位,各自獨立完成本單位所承包的任務,並直接向發包方負責。
(3)按承包合同的不同汁價方法劃分
1)固定總價合同。採用這類合同的工程,其總價是以施工圖紙和工程說明書為計算依據,在招標時將造價一次包死。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不能因為工程量、設備、材料價格、工資等變動而調整合同總價。但人力不可抗拒的各種自然災害、國家統一調整價格、設計有重大修改等情況除外。
2)計量合同。計量合同又稱為單價合同,分為兩種形式:
①工程量清單合同。這種合同通常由建設單位委託設計、咨詢單位計算出工程量清單,分別列出分部分項工程量。承包商在投標時填報單價,並計算出總造價。工程施工過程中,各分部分項的實際工程量應按實際完成量計算,並按投標時承包商所填報的單價計算實際工程總造價。這種合同的特點是在整個施工過程中單價不變,工程承包金額將有變化。
②單價一覽表合同。這種合同包括一個單價一覽表,發包單位只在表中列出各分部分項工程,但不列出工程量。承包單位投標時只填各分部分項工程的單價。工程施工過程中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和原填單價計價。
3)成本加酬金合同。這類合同中的合同總價由兩部分組成。
❸ 公路承包合同
以下內容在大律師網可以查看:
工程項目名稱:
委 托 方:
服 務 方:
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合同
建設單位:
項目管理單位:
根據國家及地方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及條例,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對第二條中所明確的工程項目進行全過程項目管理服務,並就具體事項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第一條 詞語定義
1.1業主: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項目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或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2項目管理單位:在協議中約定的,具有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相應資質的和獨立法人資格的,接受業主單位委託的當事人或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3項目經理:企業法定代表人在管理的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中的具有相應資格的委託代理人。
1.4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設計並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5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監理並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6代理單位:指受發包人的合法委託,以發包人的名義代理實施項目或項目部分內容發包工作,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承包單位: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項目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項目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或取得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8造價咨詢單位:指業主委託的負責本工程造價咨詢並取得相應工程造價咨詢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9工程:指業主和管理單位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10項目管理酬金:指管理單位為進行建設項目籌建、建設、聯合試運轉、驗收總結等工作發生的管理費用。
1.11工程前期:指自工程立項起至工程設計完成止的階段。
1.12施工准備期:自施工圖設計開始起至簽發開工令為止的階段。
1.13施工實施期:自工程開工至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項目全部任務為止的階段。
1.14竣工驗收期:承包人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項目全部任務,提出交工至發包人組織驗收通過為止的階段。
1.15造價咨詢:指具有造價咨詢資質的單位受發包方的委託對工程項目進行造價控制的活動。
1.16施工監理:指工程施工階段監理單位對工程質量、進度、投資、安全文明施工進行控制的監理活動。
1.17管理期限:協議書中約定的服務期限。
1.18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20圖紙:指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並經發包人批准,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文字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21合同關系:指發包方和承包方通過合同(協議)來約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的平等關系。
1.22管理關系:指管理單位按業主授予的權力對被管理單位實施的管理。
1.23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於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制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24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或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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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工程項目總投資:指完成工程項目所發生的價款支出。主要包括土地費、設計費、勘察費、配套增容費、建安工程投資(包括設備)、二次精裝修費、工程預備費等。
1.26項目建設周期:指從項目的立項至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止的全部時間。
1.27竣工驗收:指承包人按合同完成的項目全部任務,經驗收合格,由發包人組織驗收的活動。
1.28竣工結算:指承包方全部完成了協議書中約定的內容,交工之後,向發包方進行的最終工程價款結算的活動。
1.29竣工決算:指建設項目竣工後,由建設單位編制竣工決算報表和竣工財務情況說明書的活動。
1.30竣工備案:建設單位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有關法規向有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竣工驗收備案的活動。
1.31聯動試車:指新建企業或新增加生產工藝過程的擴建企業在竣工驗收前,按照設計規定的工程質量標准,進行整個車間的有負荷或無負荷聯合試運行。
1.32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33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的要求。
1.34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35
小時或天:本合同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天是
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1.36審計:由國家規定的審計所或部門免費對工程各項費用的合法性進行審核的活動。
1.37項目管理月報:由項目管理單位按月向業主報告工程項目實施情況的報告。
1.39指定分包:指由發包方指定單位分包部分工程內容。
1.40竣工資料:指在協議中約定或按國家有關規定,承包方應當提供的有關工程的資料(包括書面、電子、影像資料)。
1.41重大變更:指業主或由於客觀原因改變工程的主要使用功能、建設地點、增減建設規模15%以上,分期或合並建設或提前或推遲3個月以上實施的行為。
1.42業主代表:業主派出的授予處理工程項目建設相關事務的全權代表。
第二條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本項目管理合同;
2、 附件:項目管理的工作內容和職責(若分列);
3、 本合同實施過程中經雙方協商一致的補充合同文件。
第三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建築面積:
項目建安總投資(暫):
第四條 項目管理服務方式
本工程由甲方委託乙方並在甲方領導下實施項目管理,提供全過程建設管理和咨詢服務。
乙方派出由項目經理、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程師等組成的項目管理班子從對工程前期、施工階段、竣工驗收及交付使用諸階段,根據甲方確定的項目功能定位、建設標准、設計方案、投資規模等進行計劃、組織、控制和協調等管理和專業咨詢服務。
❹ 高速公路隧道工程施工合同
你好,你有隧道項目的成本嗎?
❺ 跪求高速公路施工合同範本
施 工 協 議
甲方:
乙方:
因工程建設需要,甲方擬將原陽至新莊高速公路NO. 合同段路面工程中的部分C20混凝土路肩(厚14cm)、C20混凝土路緣石、C20中央分隔帶路緣石及相應的砂漿摸面委託乙方施工。為明確雙方責任,經雙方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原陽至新莊高速公路NO. 合同段路面工程的路肩及路緣石施工。
二、工程地點:新鄉市原陽縣。
三、工程內容及工程量:
工程內容:原陽至新莊高速公路NO. 合同段(K7+500 –K15+155)砼路肩、路緣石的預制、鋪設、砂漿摸面等;
工程量:1、C20混凝土路肩(厚14cm):1487立方米;
2、C20混凝土路緣石:430立方米;
3、C20中央分隔帶路緣石:436立方米;
4、M2.5水泥砂漿:224立方米;
上述工程量為暫定數量,不能作為最終結算和支付的依據。結算與支付應是經監理工程師認可的,按施工圖和技術規范要求完成的實際工程數量。
四、承包形式及計量方法:
1、該工程項目按單價承包,預制、鋪設C20砼路肩及C20砼路緣石: 元/立方米;M2.5水泥砂漿: 元/立方米。
2、上述單價中包括完成該項目所需的勞務、材料、機械、質量自檢、安裝、缺陷修復、缺陷責任期維護、管理、臨時工程、保險(工程一切險及第三方責任險除外)、利潤等費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責任、義務和一般風險的費用。
五、工程造價與結算方式:
1、工程造價:本合同為單價合同。工程造價按施工中實際工程量(經現場監理及甲方簽認)乘以本合同第四條相應的單價計算。
2、結算方式:工程開工至完成工程量的10%以上時,開始支付,並按現場監理確認的工程量辦理工程進度款,以後按甲方從業主獲取的進度款的時間和工程量按比例支付至工程款的90%,餘下10%為工程質量保修金,保修金待工程竣工合格一年後,並按業主要求將該工程的責任缺陷維修好時,再全部付訖。
六、工期:該工程自二00三年 月 日至二00三年 月 日前全部竣工,如未能在合同期內竣工,則每延期一天罰款乙方500元。如經甲方和業主確認無能力完成本合同內容時,甲方有權調整工程量或終止合同,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並在甲方做出決定後3天全部撤離施工現場。
七、材料供應:
甲方無義務為乙方提供各種材料,但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如確需甲方代購材料,甲方將根據當時材料到工地價,另加2.5%的采購費和2%的檢驗試驗費,並在該工程支付進度款時扣除。甲方代購的材料由乙方負責保管和裝卸。乙方自行采購的材料由乙方負責材料的檢驗、試驗,並保證材料質量滿足相關規定的要求,並獲得監理工程師的認可。
八、工程質量及驗收標准:工程質量確保優良,乙方必須嚴格按《原陽至新莊高速公路NO.2兩階段施工圖設計》,精心組織施工,滿足《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准》(JTJ071-98)的要求,認可業主及二航局的相關質量要求和規范及檢驗標准。
九、甲方職責:
1、甲方將全過程、全方位地對乙方進度、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進行管理和監督。
2、甲方及時為乙方提供施工所必須的施工圖紙及監理或業主下達的其它指令,並進行技術交底。
3、及時審批乙方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度計劃)。
4、加強對乙方施工過程中的中間檢查、驗收,幫助協調乙方與監理的關系。
十、乙方職責:
1、乙方按甲方工程技術部門要求的技術規范及圖紙中和業主對該工程的技術要求,精心組織施工。
2、保質保量、保安全如期完成所承擔的工程。
3、必須固定一名負責人在現場 ,此負責人所有簽字代表乙方。
4、工程實施過程中,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施工進度、施工質量、安全情況和施工中存在的問題。
5、需提供人員、設備進場報驗單及有關人員的操作上崗證。
十一、其它:
1、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對所有參與施工作業的勞務人員加強安全教育,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對在該工程施工期間,發生的各類機械、人員、工程的安全、質量事故,一律由乙方自負。雙方另行簽訂《安全施工協議》。
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質量事故,由甲方承擔(需附甲方施工現場技術負責人簽認單)誤工損失費用。
3、甲方的業主和監理在該標段對甲方的要求或指令,同樣視為甲方對乙方的要求,乙方不得對此提出任何費用要求,只有監理工程師和業主對甲方做出賠償後,甲方才對乙方的價款進行調整,具體辦法按設計變更處理。
4、乙方需無條件執行甲方、公安部門以及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
5、生活駐地、勞動保護用品、醫療保險及養老保險等由乙方自行解決,並符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6、非人為的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停工、窩工等損失,原則上甲方不對乙方負責工程價款的調整和賠償,只有監理工程師和業主對甲方做出賠償後,甲方才對乙方的價款進行調整,具體辦法按設計變更處理。
十二、合同爭端的解決方式,按下列程序進行:
1、 雙方協商解決;2、提交雙方主管部門;3、申請鎮江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書一式陸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❻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有效期
對於公路施工合同的期限,需要根據約定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核實確定。具體情況,請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核實確定。
❼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是由哪些內容組成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合同依據為施工合同文件。施工合同文件主要由以下幾部分構成:
(1)合同協議書及附件;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和投標書附錄;
(4)合同通用條件;
(5)合同專用條件;
(6)技術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