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聘用合同
⑴ 企業負責人聘用合同範本
企業負責人聘用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為保證xx項目實現與市場接軌,最終達到能適合休養院實際的三星級標準的管理服務和佔有一定份額的散客市場,均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甲方對xx經營管理項目(客房部、、康樂部KTV、游泳館、保齡球館、網球館、室內外水療區),實行在黨支部、綜合辦公室和民主管理委員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授權乙方負責該項目經營管理責任目標的按期實現。
二、受聘經營管理資產見清單(附件:1)
三、受聘期限為5年,從2006年元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
四、受聘期待遇:扣除xx原有經營客源和今後發展的新客源收入,所產生的營業收入的10作為總經理的相關待遇(包含項目為:責任工資、崗位津貼、獎金、加班費、交通費、通訊費、各種保險費、各種外聯接待費)
五、乙方在交通休養院內的食宿由甲方提供;
六、乙方在金色港灣公司和交通休養院法定代表人簽字認可的經營管理組織框架、人員定編和核定待遇范圍內,有權組織召集相關人員研究決定經營管理人員和一般服務員的招聘、培訓、管理、使用、考核、獎懲、解聘等相關事宜。
七、乙方享有金色港灣公司和交通休養院法定代表人簽字認可范圍內(環保、公安、稅務、工商、衛生等政府職能部門)的打折、簽單權;
八、乙方必須制訂出一套結合交通休養院實際,並能操作實施的經營管理方案(附件:2)。
九、乙方必須在國家的法律、法規和金色港灣公司、交通休養院規定范圍內從事經營管理。
十、乙方在經營管理活動中,沒有金色港灣公司和交通休養院法定代表人簽字授權認可,不得收取和支付現金、支票和有價證卷;
十一、乙方在日常經營管理活動中,必須按三星級標準的工作流程進行,並在次日上午10:00以前將上日的經營情況以書面形式報交通休養院綜合辦公室;
十二、甲方財務在對乙方監管過程中,必須按時把日、月、季、年報表,以書面形式報金色港灣公司、綜合辦公室;
十三、乙方實現責任目標,在2006年元月1日能正常對散客營業,並實現星級管理服務水平;
十四、乙方實現責任目標,在2006年6月1日前完成全員培訓計劃,達到三星級管理服務水平(按三星級標准範本對照檢查),有一定數量的散客。
十五、乙方實現責任目標,2006年12月31,保持三星級管理服務水平,扣除老客源和交通休養院發展的新客源營業收入,實現營業收入60萬元,經營成本(水、電、氣、燃料、一次性用品、設備折舊、人員經費、稅等)控制在60以內。
十六、乙方實現責任目標,2007年元月1日至12月31日,保持三星級管理服務水平,扣除交通休養院老客源和交通休養院發展的新客源營業收入,實現營業收入150萬元,經營成本(同前)控制在40以內;
十七、乙方實現責任目標,2008年元月1日至12月31日,保持三星級管理服務水平,扣除老客源和交通休養院發展的新客源營業收入,實現營業收入200萬元,經營成本(同前)控制在40以內;第三年實現營業收入300萬元;第四、五年實現營業收入400萬元;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競聘權。
十八、甲方按日、月統計記錄,季度考核,對乙方的責任考核必須客觀公正,否則,乙方有權拒絕。
十九、甲方不得無故辭退乙方。否則,應發給辭退補助費。
二十、凡因乙方違法犯罪或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或不能履行該合同六至十六條約定,甲方有權給予乙方經濟扣款直至辭退。
二十一、本合同自2006年元月1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做出補充規定。附件、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⑵ 勞動合同和聘用合同是一回事嗎
勞動合同和聘用合同不是統一回事,主要區別如下:
1.合同本身的法律性質不同
聘用合同調整的是政府對公共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人事管理行為和工作人員行為規范,屬於公法調整范疇。而勞動合同規范的是企業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系,屬於私法調整范疇。
2.合同主體的權利義務關系不同
企業的勞動合同是純粹的民事合同,合同中所規定的權利與義務對當事人來講基本上是平等的。民事合同強調契約的自由性、合意性,一般不會發生不確定的權利或義務關系,即使發生,雙方均可自由協調解決,解除合同。
3、工資制度不同
事業單位向聘用人員支付的工資報酬,主要是按照國家規定的標准支付。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分別實行不同類型的工資制度,如專業技術人員職務等級工資制、專業技術人員職務崗位工資制、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分別實行不同類型的工資制度,因此,事業單位與聘用人員訂立聘用合同的內容不僅反映該事業單位的意志,也應當體現國家宏觀管理的內容。
4、管理監督部門不同
按照國務院各部門的職能分工,目前,事業單位和企業分別由國務院人事部和勞動保障部對其進行宏觀政策指導和監督。
(2)企業聘用合同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並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並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法律信息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⑶ 關於公司的聘用合同~急
這是合法的。
國家為了企業能夠保護自身的商業秘密,防止侵犯他人的商業秘制定了相關的法規,其中,針對人才流動的保密措施中規定「禁止簽訂競業合同」。
為防止職工在離開本企業後利用所知悉的商業秘密進行相同營業性質的競爭,企業可以通過簽訂第三禁止合同限制員工從事競爭行業,企業的代價是向職工支付一定數額的補償費用。這是國外企業保護商業秘密的通常做法,競業禁止合同條款一般包括:職工離職後一定期限內不得在競爭企業任職或者兼職,不得自行組織公司與本企業進行相同營業的競爭,在離職之前不得搶奪本企業的客戶或者引誘其它職工離職,當然,競業禁止合同一般期限不超過三年。
這家公司的合同條款在法律允許的范圍之內,所以是合法的,具體是否應當簽訂在於你對這份工作的渴求度了
⑷ 勞動合同 和聘用合同有什麼區別
基本是一回事,聘用合同屬勞動合同范圍。
⑸ 勞動合同和聘用合同的區別
區別在於:適用主體不同、特點不同、種類不同。
1、適用主體不同:勞動合同適用的主體為企業,聘用合同適用的范圍主要為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是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產物,聘用合同制度的內容反映了事業單位的用人制度通過訂立勞動合同以實現其物質產品的生產。
2、特點不同:聘用合同具有特定性、法定性弱、單一性、諾成雙務;勞動合同主體具有特定性、具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統一性和對應性、具有諾成、有償、雙務合同的特徵。
3、種類不同:聘用合同分為短期、中長期合同;勞動合同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原勞動法規定的長期合同。單項勞動合同,即沒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5)企業聘用合同擴展閱讀:
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
1、勞動合同期限:法律規定合同期限分為三種: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屬這一種;無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沒有具體時間約定,只約定終止合同的條件,無特殊情況,這種期限的合同應存續到勞動者到達退休年齡。
2、工作內容:在這一必備條款中,雙方可以約定工作數量、質量,勞動者的工作崗位等內容。在約定工作崗位時可以約定較寬泛的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簽一個短期的崗位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還可以約定在何種條件下可以變更崗位條款等等。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在這方面可以約定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的規定,各項勞動安全與衛生的措施,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措施與制度,以及用人單位為不同崗位勞動者提供的勞動、工作的必要條件等等。
4、勞動報酬:此必備條款可以約定勞動者的標准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的數額及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等。
5、勞動紀律:此條款應當將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約定進來,可採取將內部規章制度印製成冊,作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簡要約定。
6、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這一必備條款一般是在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中約定,因這類合同沒有終止的時限。但其他期限種類的合同也可以約定。
7、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一般約定兩種違約責任形式,第一種是一方違約賠償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即賠償損失的方式;二是約定違約金的計算方法,採用違約金方式應當注意根據職工一方承受能力來約定具體金額,避免出現顯失公平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