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權利轉讓
發布時間: 2020-11-21 13:52:46
合同權利義務轉移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將其合同權利義務一並轉讓給第三方,由該第三方繼受這些權利義務。
合同權利義務轉移包括了全部轉移和部分轉移。全部轉移指合同當事人原來一方將其權利義務全部轉移給第三人。部分轉移指合同當事人原來一方將其權利義務的一部分轉移給第三人;此時轉讓人和承受人應約定各自分得的債權債務的份額和性質,若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應視為連帶之債。
債權債務轉移的條件
:
1.轉讓人與承受人達成合同轉讓協議
2.原合同必須有效
3.原合同為雙務合同
4.符合法定的程序
『貳』 簡述合同權利轉讓的生效要件
1、須有有效存在的合同權利,且轉讓不改變該權利的內容。合同權利的有效存在,是合同權利轉讓的根本前提。以不存在或者無效或者已消滅的合同權利轉讓的,即為標的不能,轉讓合同無效。
2、轉讓人與受讓人須就合同權利的轉讓達成協議。轉讓合同權利為處分權,因此讓與人首先應有轉讓合同權利的許可權,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叄』 請問這份協議是屬於合同權利的轉讓合同義務的轉讓還是權利與義務的一並轉讓
沒看到你的這份協議!
『肆』 哪些情況下,合同權利和義務不能轉讓
不能轉讓的合同權利包括:(1)依合同權利性質不得讓與的債權。主要有:基於人身性質的債權;以特定身份為基礎的債權;以特定的人為基礎的債權。(2)合同的當事人雙方約定不得轉讓的合同權利。(3)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合同權利,當然不能轉讓。
『伍』 合同權利轉讓的效力,哪些合同權利不能轉讓
不能轉復讓的合同權利包括:(制1)依合同權利性質不得讓與的債權。主要有:基於人身性質的債權;以特定身份為基礎的債權;以特定的人為基礎的債權。(2)合同的當事人雙方約定不得轉讓的合同權利。(3)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合同權利,當然不能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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