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合同管理
① 如何加強合同管理
加強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增強合同風險防範意識
在項目管理中,沒有風險的合同是絕對沒有的。過去,企業在合同談判和簽訂中,由於合同風險防範意識不強,而對合同條款分析、審核不嚴,掉入一些合同陷阱,給企業造成了難以挽回的損失。為此,必須增強合同風險防範意識。
二、增強全員合同管理意識
在施工過程中,只有加強合同管理,增強全員的合同管理意識,才會成功和達到預期的目的。為此,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去加強合同管理:
1.要使合同成為保護企業利益的有利武器,就必須簽訂一份成功的合同。否則,無論與施工企業、監理工程師的相互關系處理得怎樣融洽,無論要求多麼合情合理,只要是合同條款未明確規定的,都會遭到相關方的拒絕。
2.強化合同管理,建立以合同管理為核心的管理機制,理順各方關系,形成有機運行體系。在項目施工中,注重強化合同管理意識,認真研究、理解、運用合同條款,收集和整理各種施工原始資料及數據,做好索賠工作。
3.注重項目實施階段合同的交底。合同是當事人正確履行義務、保護自身合法利益的依據,因此,公司、項目部全體成員必須首先熟悉合同的全部內容,並對合同條款有一個統一的理解和認識,以避免不了解或對合同理解不一致帶來工作上的失誤。
三、增強合同履約過程式控制制意識
(一)抓好合同台賬管理工作
合同台賬管理,是合同管理中一項重要工作。搞好合同台賬管理,既是合同履行的依據,又是合同履行的記錄,對合同管理的實施和評價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抓好履約檢查環節
履約檢查,是事前或事中發現問題和疏漏的唯一辦法。只有在合同履約過程中定期檢查,才能及時發現問題,制訂防範風險的對策,從而將風險損失程度降到最小,將收益做得最大。為此,合同管理人員必須經常深入現場對合同履約和管理情況進行針對性的檢查,通過檢查反映出合同履約中的一般性問題,顯示出妨礙合同履行的重大問題,以及產生爭議或出現糾紛的現象或隱患等,提出解決的辦法或提出解決的請求,通過整改使合同順利履約得到落實。
(三)抓好甲供合同的管理
四、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
一切管理工作的實施是以人為本的,工程合同管理沒有合同管理人員和全員的參與、主動配合就無從談起,合同管理人員能動性的發揮和素質的高低極大地制約著合同管理的績效。
② 如何做好合同管理
所謂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合同是商品經濟的產物,是商品交換的法律表現形式。似乎合同的訂立只是雙方當事人的事情,但在合同的訂立和履行過程中,加之當事人雙方主觀意識、各自利益的驅動以及管理不善等因素作用,使得合同在履行中遇到障礙而發生變化甚至引起爭議和糾紛,故此需要加強合同控制和管理。
雖然許多企業對合同比較重視,但也不同程度的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將它們進行歸納可以發現以下一些共同之處:1、企業法制觀念淡薄,合同法律意識差。一些中小企業基本上沒有把合同管理納入經營管理之中。2、不簽書面合同現象時有發生,致使當事人事後需要更多倍的精力來彌補和處理這些當初圖省事的隱患。3、合同簽訂行為不規范、約定不明確。合同條款不完善,責權利表述不明確,意思表達模糊,引發大量合同糾紛。4、合同履行監控制度不完善。由於各業務職能部門協調或深入監控的程度不同,致使合同履行不到位。5、合同履約率不理想。6、合同保密工作做得不夠。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合同是經濟活動中的重要行為,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有多種途徑,加強合同管理是一個重要方面。針對上述問題及多年來對企業的合同管理實踐,認為加強合同管理應做好如下幾項工作:
1、制定切實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混亂,勢必直接影響企業的經濟效益。要使合同管理規范化、科學化、法律化,首先要從完善制度入手,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應包括:合同的歸口管理,合同資信調查、簽訂、審批、審查、登記、備案,合同示範文本管理,合同專用章管理,合同履行與糾紛處理,合同管理人員培訓,合同管理獎懲與考核掛鉤等等。企業通過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層次清楚、職責明確、程序規范。
2、使用已成文的格式合同文本
合同的形式可以分為口頭形式、書面形式的其他形式。口頭形式雖然迅速、簡便、提高交易的效率,但發生糾紛時舉證困難,不易分清是非,不利於交易安全的保護,我們常說的「空口無憑」是對口頭形式合同缺點的概括。格式合同一般是在總結了大量的實踐經驗基礎上起草的,對雙方的權利義務約定比較公平和均衡,因此盡可能選用規范的格式合同來處理雙方的經濟往來。在合同中對雙方權利義務和相關條款做出明確的約定,無論對方的誠信如何,使自己風險降低到最低線,這也是經濟活動中必要的一種風險防範意識。
3、加強合同管理人員的培訓教育,同時做好合同的保密工作
合同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著合同管理的質量。通過學習培訓,使合同管理人員掌握合同法律知識和簽約技巧,堅持持證上崗和年度考核制度,這不但增強了合同管理人員的責任感,也提高了合同法律意識。特別要對企業的經營人員進行培訓,提高他們的合同意識,掌握合同法律制度,並自覺地運用到企業的經濟活動中,使企業從被動地應付和處理合同糾紛轉到主動地預防合同糾紛,從而增強企業的應變、發展和競爭能力,避免經濟損失。企業一定要注重培養一支懂法律、懂合同的經營隊伍,提高信用觀念,規范營銷行為,才能使企業得到穩定的發展。
4、完善合同履行督監制度
合同履行指的是合同規定義務的執行,表現為當事人執行合同義務的行為。履行監控,是為保護合同的正當履行,而建立的相應合同執行和監督制度。通過監督可以知道企業各類合同的履行情況,及時發現影響履行的原因,以便隨時向各部門反饋,排除阻礙,防止違約的發生,提高合同履約率。另外,合同結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環節和內容,把好合同的結算關至關重要,這既是對合同簽訂的審查,也是對合同履行的監督,實施有效的管理。使合同管理逐步規范化、從而規范企業的簽約和履約行為,堵塞漏洞。
5、違約糾紛的及時處理
合同關系是一種法律關系,違約行為是一種違法行為,要承擔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或強制履行等法律後果。選擇合適的違約條款和糾紛處理條款顯得很重要,一旦發生違約情形,企業要區別情況,及時採用協商,仲裁或訴訟等方式,積極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減少企業的經濟損失。根據合同履行情況,適時運用撤銷權、變更權和不安抗辯權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要學會運用法律武器進行自我保護。對違約行為要及時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合同欺詐行為要及時採取措施,盡量減少和避免損失,並請求有關部門予以打擊。
合同管理的具體內容合同關系自始至終是一種法律關系,所以現代企業的合同管理也應當是自始至終的全過程的、全方位的管理。現代企業若能對合同實施有效管理,將為企業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的提高產生巨大的推動力。
③ 如何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企業合同管理作為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它的簽訂是關於企業之間的經濟保障,是企業之間落實合作的橋梁。因此,搞好合同管理,是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的最基本的要求,做好企業合同管理尤為重要。
然而,隨著企業的不斷發展,傳統的合同管理方式已不適應現代企業發展的需求了,因為現代的管理方式已不單單是鎖在櫃子里,等待需要的時候再花費大量的精力去翻找。而是應該可以藉助外來先進軟體來輔助企業管理合同工作,就像企微雲合同管理應用,從合同的簽訂、執行、開票、回款、歸檔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管理合同,使得合同管理工作變得高效、便捷。現在以企微雲為例展開具體分析企業應如何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一、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制訂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工作有制度保障,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通過企微雲合同管理,可以隨時隨地監控合同進展,避免簽訂合同過程發生糾紛,確保流程審批職責明確、程序規范等,確保企業的合同能夠得到有效執行,保證企業的正常運轉。
二、加強合同管理人員的培訓
合同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的高低,間接影響合同管理的好與壞。因此,管理人員可以利用企微雲的培訓學習,在手機端和電腦端進行碎片化學習,增強合同管理人員掌握合同法律知識,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責任感,合同法律意識,從而可以利用所學知識更好的管理企業合同工作。
三、實行強有力監管
合同流程是最為繁瑣的事情,而簽約合同的最終目的就是為了企業雙方都能更好的履行職責,更好的維護自身利益。而利用企微雲合同管理,通過流程的監管可以及時查看合同進展,掌握合同動態,這樣可以協助各相關同事規劃、跟進合同的回款工作,實現更高效的合同管理。
四、跟蹤回款進度
很多企業合同回款是分期的,但是如何在有效的日期把資金收到,確保企業自身的經濟運轉不受影響,這個在合同管理中是相當重要的。因此,利用企微雲可以按進度還款的合同分類劃分。同時,實時監控還款進度及明細,便於企業追蹤每一筆款項是否按期歸。
五、建立合同檔案
通過系統的合同管理,使合同的監督、跟蹤和履行正常進行,有利於及時正確地做出判斷,並且在發生糾紛時能及時地提供有力的證據。同時,也利於領導及員工的搜索查找。
因此,企業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有利於將為企業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的提高產生巨大的推動力,同時,為企業的順利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保護。
④ 淺析如何加強企業勞動合同管理工作
一、建立合法平等的勞動合同管理制
如何建立合法平等的勞動合同管理制度?如何讓勞動合同起到對勞動合同雙方都有利的作用?這是企業首先應該考慮的,也是企業認真要做的一項重要工作。勞動合同的內容應該是平等的,不應該是權利義務不對等的。只要內容是合法平等的,權利義務規定的明明確確,雙方的勞動糾紛才能最小化、最少化、最容易解決。比如,勞動合同管理制度中規定了上班時間、下班時間,並制定了相應了處罰制度。那麼,員工就知道該幾點上下班,知道如果自己上班遲到或未下班就先走的話,那就會受到處罰。這樣企業勞動合同管理制度就起到了震懾作用,使員工知道了自己在工作中不按照制度行事的後果,從而自覺控制自己違反制度行為的發生。用人單位制定的制度,要將雙方的權利義務規定的清清楚楚,要將內容再具體、再細化,這樣就能大幅度降低勞動爭議的出現,進而使企業有一個良好的生產秩序和管理秩序。用人單位和員工永遠是矛盾的雙方,只有制定詳盡完備的制度,並劃定出界線來,用書面形式存在下來,這樣才能最大限度地既維護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又能保障員工的利益不受到傷害。可以說制度的意義始終貫穿於企業生產經營的開始到結束。作為勞動合同一方的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訂立合同時或制定規章制度時,一定要把架子放下來,不要傲慢、不要高高在上、不要出言就盛氣凌人的樣子,要與應聘者平等協商、耐心溝通。在制訂規章制度時,要寬松一些,不要動不動就扣錢,動不動就處分、動不動就開除人。要多一些關心和關懷,比如,上班遲到要罰款的制度無可非議,但如果員工生病了,如果員工的家人得了急病了,如果堵車了等等而來遲了,你非要扣錢,非要處分,這就不合情理,這勢必引起員工的不滿和抵觸情緒,這對雙方都是不利的。如果是員工起遲了,那受到處罰是應該的。所以說制度是人制定的,是死的。人是活的。制度是給那些不遵守制度的人定的。偶而因為特殊原因而違反的,他的本意不是故意與制度作對,而是因為不可預見的原因或天災人禍而造成的。故對這類人應區別對待,不要生搬硬套制度的條條框框來約束這些人。
企業應依據勞動法律法規,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健全勞動合同管理的規章制度,應與本單位工會或職工代表或全體職工平等協商確定,並經董事會審議通過,予以公示或告知勞動者,同時報人力資源部門備案。因此,單位領導,特別是主要領導首先要高度重視,切實制定好勞動合同管理制度,完善勞動合同管理的工作。第一,要在領導中加強法律的宣傳,尤其是勞動法律法規的學習。第二,要成立專門的勞動合同管理機構和設立專職或兼職的勞動合同管理人員。第三,要經常加強勞動合同管理人員的學習、培訓和深造,提高理論水平和業務素質。第四,要建立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第五,用人單位應與政府的勞動部門及其他用人地位加強信息溝通,及時了解國家新的關於勞動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吸取別的單位的成功的勞動合同管理方面的經驗。取長補短。用人單位不僅要抓好勞動合同的靜態管理,更要抓好勞動合同的動態管理。
二、勞動合同的訂立
勞動合同按國家勞動法的規定包括用人單位名稱、勞動者姓名、住址及身份證號、勞動期限、工作的內容和工作的地點、工作的時間和休息時間、勞動報酬、交納的社會保險、勞動的條件和勞動保護及其它。勞動合同除去以上主要內容外,用人單位還可以就試用期、培訓、保密、補充商業保險、福利等與勞動者進行協商並簽定有關合同。以下就勞動合同的內容做一個比較細一點的提示:1、勞動者應該對用人單位的名稱做一個核實,用人單位是否有營業執照,實際用人單位與執照上的單位是否是同一個單位。2、勞動法對試用期是有明確規定的,用人單位不得擅自延長試用的期限,否則就構成侵權。3、勞動合同有三種期限的形式: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4、用人單位在訂立勞動合同時,不得向勞動者收取任何抵押金或抵押物或保證金。5、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應當核查其身份證,但不得扣留被錄用者的身份證或其他有關證件。6、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7、員工從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高度危險生產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對其進行安全生產、職業技能和職業病防治的知識培訓。培訓合格後才能上崗。8、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需要加班的,應該與工會或員工本人協商同意後才能執行。9、用人單位應當按月支付員工工資,工資不得低於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當地最低工資標准。10、用人單位應嚴格執行法律、法規中有關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的規定。11、用人單位招用從事職業危害作業的,應該在員工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建立健康檢查檔案,並將結果告知員工;對發現疑似職業病的,應及時診斷和治療。12、用人單位對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員工,應當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強度、勞動保護、勞動工種等方面的規定。13、用人單位應該為員工交納各種社會保險。14、用人單位應該為員工提供足質足量的勞動保護用品。比如每月給員工的手套按國家規定給是三副,用人單位如果只給一副,那員工要不就得光手幹活,要不就得自己買兩副。員工本應該得到的勞動保護用品,因為用人單位不給夠,致使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受不到應有的保護。如今,我們的一些用人單位包括一些國有單位,特別是民營企業的主要領導認為聘用臨時工好:一是聽話,二是不用為勞動者辦理各種社會保險,可以省去許多錢。雙方只要就工資問題談好就行了,省去許多麻煩。但在實踐中,並非是有些領導想像的那麼簡單。由於好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在勞動糾紛發生的時候,用人單位不久要受到國家法律的處罰,還要受到員工的起訴,還得給於員工賠償,往往是因小失大。再則,國家的法律逐漸健全和法制的不斷深入宣傳教育,職工的法律意思提高了,維權意思增強了,只要單位違反法律法規,他就告你。因此,單位不僅要承擔經濟賠償,同時還要國家勞動行政機關的嚴厲處罰,最終會付出更加慘痛的代價。另外,特別是與高管人員、技術研究人員、高級營銷人員、重要管理崗位的人員及掌握其他重要信息的人員訂立勞動合同對同時,應按《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簽訂《保密協議》或《竟業限制協議》,以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從而約束以上這些人將單位及其關聯單位的重大技術和經營信息泄漏給第三人。還有凡用人單位出資培訓勞動者,雙方應簽訂《培訓協議》,因勞動者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的培訓等費用。
勞動合同的訂立,應由用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託的主管領導或人力資源部負責人為代理人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不得由他人代簽。法人委託簽訂勞動合同必須有法定代表人的委託書。
勞動合同一經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對雙方即產生權利和義務,對雙方產生約束力,雙方必須認真履行。
三、勞動合同的履行
勞動合同簽訂後,雙方應按照勞動合同的內容履行好自己的義務,運用好自己的權利,將各自的工作做好,進而達到企業效益最大化,勞動者的權益也最大化。勞動者不要因為嚴重違反勞動合同而受到企業處分,直至辭退。單位應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不要因為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及勞動合同的約定而受到勞動者的不滿及上告。通過雙方的努力,構建一個和諧的勞動管理秩序。
四、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續訂
用人單位應制定詳細嚴格的規章制度,對違反規章制度的人要進行必要的處罰直至辭退,對工作勤勤懇懇、任勞任怨、鑽研技術、努力提高業務水平的職工要表揚獎勵。這樣才能充分極大地調動他們的急件性、向上性、維護單位利益性。用人單位因工作(生產)需要,或員工因自己的管理水平或技術水平或身體原因而發生變化時,致使員工職務或崗位或工種發生變動需要變更勞動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協商不成的,原勞動合同應繼續履行。用人單位不能強制員工必須聽從自己的安排,而不管員工願不願意。如果這樣的話,這就不符合國家勞動法律法規關於勞動合同變更的規定。如果員工提出仲裁或起訴的話,用人單位肯定會敗訴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1、勞動合同期滿;2、勞動者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3、勞動者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或死亡;4、用人單位宣告破產;5、用人單位被吊銷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用人單位決定解散;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勞動合同終止。員工因職業病或工傷,被確診為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職工有符合《勞動法》第25條、26條規定情形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另外,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特別是國有企業應與勞動者就勞動合同是否繼續續訂進行平等的協商。如果員工表現一般或差,那用人單位就沒必要和他再簽定續簽合同了。如果該員工表現不錯,該員工又願意續簽的,那才能續簽勞動合同,不能簡單地看待這個問題。
五、勞動合同糾紛的解決
用人單位應嚴格執行企業勞動管理方面的制度,執行廠務公開等管理制度,成立調解委員會,並配備專職或兼職工作人員,作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溝通的部門,作為暢通勞動者各種需求表達的渠道。用人單位應加強對勞動者多方面的關懷,關心勞動者的需要,不僅關心勞動者的身體健康,更要關注勞動者的心裡健康,嚴格按勞動合同的內容履行好自己的義務,預防勞動爭議發生。用人單位調解委員會應按照國家關於勞動法方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據勞動合同,遵循自願、平等、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勞動爭議。勞動者也可以通過調解委員會向用人單位提出其他合理訴求,調解委員會應及時向本單位轉達,並向勞動者及時反饋用人單位的處理意見。發生勞動糾紛後,勞動者有權要求工會組織參與或協助其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工會也應該主動參與勞動糾紛的解決,及時全面最大限度地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在調解的過程中,調解員應站在中立的角度,既不偏向用人單位壓制勞動者,也不能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違反勞動合同的內容無原則的「和稀泥」。是單位的過錯,就應該說服用人單位的主要領導要改正錯誤,是員工的錯誤,就要說服其認真對待自己的責任,應認真聽取雙方當事人的陳述,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方法,開展耐性、細致的說服疏導工作,幫助當事人自願達成調解協議。當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達成調解協議後,一方當事人在約定的期限內不履行調解協議的,調解委員會應做好記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並書面告知當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⑤ 如何規范合同管理
一、建立合同實施的保證體系建立合同實施的保證體系,是為了保證合同實施過程中的日常事務性工作有序地進行,使工程項目的全部合同事件處於受控狀態,以保證合同目標的實現。
首先要作合同交底,分解合同責任,實行目標管理。在總承包合同簽訂後,具體的執行者是項目部人員。項目部從項目經理、項目班子成員、項目中層到項目各部門管理人員,都應該認真學習合同各條款,對合同進行分析、分解。項目經理、主管經理要向項目各部門負責人進行「合同交底」,對合同的主要內容及存在的風險作出解釋和說明,項目各部門負責人要向本部門管理人員進行較詳細的「合同交底」,實行目標管理。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內容、各種規定及要求、管理程序,了解作為總承包商的合同責任、工程范圍以及法律責任。在傳統的工程項目管理中,人們往往十分注重「圖紙交底」工作,忽略「合同交底」工作。在現代市場經濟中,合同交底更為重要,只有「按合同施工」才能在執行合同時不出或少出偏差。
第二,要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合同管理的日常事務性工作很多。要協調好個方面關系,使總承包合同的實施工作程序化、規范化,按質量保證體系進行工作。一方面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協調會制度,另一方面,對於一些經常性的工作應訂立工作程序,按質量保證體系進行工作,使管理人員有章可循,也就不必進行經常性的解釋和指導。
第三,要建立文檔系統。項目上要設專職或兼職的合同管理人員。合同管理人員負責各種合同資料和相關的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這些工作非常繁瑣,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工程的原始資料都是在合同實施的過程中產生的,是由業主、分包商及項目的管理人員提供的。建立這些文檔與對這些文檔進行管理對日後工程的索賠與反索賠有著重要的意義。
第四,建立報告和行文制度。總承包商和業主、監理工程師、分包商之間的溝通都應該以書面形式進行,或以書面形式為最終依據。這既是合同的要求,也是經濟法律的要求,更是工程管理的需要。這些內容包括:定期的工程實施報告,如每月的工作量報表;在工程過程中發生的特殊情況及其處理的書面文件,如工程環境的突然變化、不可預測的地質條件以及其他情況等等,這些都必須有監理工程師及總承包方的簽署和認可。對在工程中合同雙方的任何協商、意見、請示、指示都應落實在紙上。使工程活動有依有據。
二、加強合同實施過程式控制制合同實施控制是合同實施過程中對合同實行控制的重要環節。
第一,對工程目標進行強有力的控制。總承包合同定義整個工程建設的總目標,這個目標經分解後落實到各個分包商等,這樣就形成了目標體系。分解後的目標是圍繞總目標進行的,分解後的目標實現與否及其落實的質量,直接關繫到總目標的實現與否及其質量,這就是它們的辯證關系。控制這些目標就是為了保證工程實施按預定的計劃進行,順利地實現預定的目標。工程實施控制的主要內容包括:合同控制、質量控制、安全控制、進度控制和成本費用控制。
合同控制有著它的特殊性,其最大的特點是動態性,一方面在合同的實施過程經常會受到外界的干擾,是呈波動狀向合同目標靠攏,這就需要及時發現,並加以調整。另一方面,合同本身也在不斷變化,絕對不變的合同是不存在的,尤其像電源建設工程這種龐大而復雜的工程。作為總承包商的合同控制,不僅是針對與業主之間的總承包合同,而且包括與總承包合同相關的其他合同,如分包合同、采購合同等等,也包括這些合同間的協調控制。尤其在目前的總承包模式不盡完善的情況下,溝通和協調這之間關系變得尤為重要。
第二,對合同實施進行跟蹤和監督。在工程進行的過程中,由於實際情況千變萬化,導致合同實施與預定目標發生偏離,這就需要對合同實施進行跟蹤,要不斷找出偏差,調整合同實施。
作為總承包商對分包合同以及采購合同的實施要進行有效的控制,要對其進行跟蹤和監督,以保證總承包合同的實施。此外,作為總承包商有責任對分包商的工程和工作進行統籌協調,以保證總目標的實現。
第三,對合同實施過程加強信息管理。隨著現代工程建設項目規模的不斷擴大,工程難度與質量要求不斷提高,而利潤含量卻不斷降低,工程管理的復雜程度和難度也越來越大。因此信息量也不斷擴大,信息交流的頻度與速度也在增加,相應地工程管理對信息管理的要求也越來越高。信息化管理是給工程項目管理提供了一種先進的管理手段。目前在工程管理中對信息的處理還基於紙介質進行,信息的流速並不快。對總承包商來說,一方面這是由於項目自身的管理水準的高低,另一方面也受到分包企業自身的管理水平的影響。
因此,要加強合同實施過程的信息管理,必須從三方面著手。一是明確信息流通的路徑;二是建立項目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對有關信息進行鏈接,做到資源共享,加快信息的流速,降低項目管理費用;三是加強對業主、監理、分包商等的信息管理,對信息發出的內容和時間有對方的簽字,對對方信息的流入更要及時處理。
三、合同變更管理合同內容的頻繁變更是工程合同的特點之一。一般是總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的變更。分包合同的變更比總承包合同變更更頻繁。這是因為總承包合同往往採用固定總價合同,而分包合同採用的形式多樣,有單價合同、固定總價合同等等。如電源工程建設中,總承包商收到分包商的合同聯系單是數百上千。
在合同實施過程中,並不是所有的變更都可以作為合同變更的。如我項目部承建的某電廠合同中明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於國家規定的動態造價指數上漲……則對項目的投資總額進行調整」:「對於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影響,甲方和乙方將協商確定對工程價款和合同工期的調整」;對合同范圍的變更,更是有專門的章節描述,對范圍變更的定義、范圍變更程序、價格的支付等等問題都有明確的條款。
合同變更是索賠的重要依據,因此對合同變更的處理要迅速、全面、系統。合同變更指令應立即在工程實施中貫徹並體現出來。在合同變更中,量最大、最頻繁的是工程變更,它在工程索賠中所佔的份額也最大。這些變更最終都是通過各分包商體現出來。對工程變更的責任分析是工程變更起因與工程變更問題處理,是確定索賠與反索賠的重要的直接的依據。
四、合同實施的索賠與反索賠管理對總承包商來說,合同索賠同樣有兩個方面,一是與業主關系,一是與分包商的關系。合同管理貫穿工程實施的全過程和各個層面,而合同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就是施工索賠。施工索賠亦同時貫穿於工程實施的全過程和各個層面。總承包商一方面要根據合同條件的變化,向業主提出索賠的要求,減少工程損失;另一方面利用分包合同中的有關條款,對分包商提出的索賠進行合理合法的分析,可能地減少分包商提出的索賠。對由於分包商自身原因拖延工期、和不可彌補的質量缺陷及安全責任事故要按合同罰則進行反索賠。同時要按合同原則公平對待各方利益,堅持誰之過,誰賠償。在索賠與反索賠過程中要注重客觀性、合法性和合理性。
在索賠管理中要注意一種現象,分包商在投標時為了獲得工程,往往有意壓低報價,中標後又期望通過索賠進行彌補。我們在工程建設中就碰到這類現象,某施工單位提出的索賠額竟高達合同價的60%.對這類情況要作仔細地分析。
總之,工程總承包企業的合同管理從工程投標、發標開始直至質保期滿收到最後的質量保證金為止,貫穿於整個工程。它既是項目實施的有力保證,又是企業管理水平的綜合體現,作為工程總承包企業必須認真抓好這項工作。推薦閱讀:國際工程承包中索賠工作的體會建設工程目標的分解淺談工程建設監理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⑥ 如何提高合同管理制度
企業在合同簽訂前對市場的調查等活動是經濟行為,目的是規避經濟風險,實現企業目的。選擇經濟事項後,企業就進入合同簽訂階段,這時應注意合同當事人的資質(在後面的合同條款中討論)和合同簽訂形式的確定。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合同簽訂的形式。
1、 口頭形式:指當事人只以口頭意思表示達成協議的合同。口頭合同簡便易行,僅適用於能及時結清的簡單的經濟業務。一旦發生糾紛難以取證,不易分清責任。
2、 書面形式: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或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記載內容的形式。雙方協商同意的修改,也是合同的組成部分。法律、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或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書面合同在發生糾紛時舉證方便,容易分清責任,是當事人最為普遍採用的一種合同約定形式。
3、 公證形式: 公證形式是依當事人約定或法律規定,以國家公證機關對合同內容加以審查公證的方式,訂立合同的形式。公證機關一般均以合同的書面形式為基礎,對合同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進行審查確認後,在合同書上加蓋公證印鑒,以資證明。一旦發生糾紛,經過公證的合同具有最可靠的證據力,當事人除有相反的證據外,不能推翻。我國法律對合同的公證採取自願原則。當事人要求必須公證的合同就須公證,不經公證不生效。對一些重要的合同種類,法律也可以規定必須進行公證。當事人和法律都可以賦予合同的公證形式以證據效力或者成立生效的效力。
4、 鑒證形式:是依當事人約定或法律規定,以國家合同管理機關對合同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進行審查的方式訂立合同的一種合同形式。鑒證是國家對合同進行管理和監督的行政措施,只能由國家行政主管機關進行。鑒證的作用在於加強合同的證明,提高合同的可靠性。鑒證也採取自願原則。除國家規定必須鑒證的合同外,鑒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進行鑒證。對於地方性法規規定必須予以鑒證的合同,在作出鑒證規定的行政區域內簽訂時應從其規定。
5、 批准形式:批准形式是指法律規定某些類別的合同須採取經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審查批準的一種合同形式。這類合同,除應由當事人達成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外,還應將合同書及有關文件提交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審查批准才能生效。合同的批准形式是國家對某些特殊類別合同的特殊要求。法律不要求合同批准形式的,當事人不能約定或要求國家進行批准。須經批准而未經批準的合同,自始就無法律效力。
6、 登記形式:登記形式是指當事人約定或依照法律規定,採取將合同提交國家登記主管機關登記的方式訂立合同的一種合同形式。登記形式一般常用於不動產的買賣合同。某些特殊的動產,如船舶等,在法律上視為不動產,其轉讓也採取登記形式。合同的登記形式可由當事人自行約定,也可以由法律加以規定。
7、 合同確認書:合同確認書即當事人採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一方當事人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以書面形式加以確認的合同形式。
在簽訂合同時要充分研究合同的條款。合同的條款包括交易性條款和救濟性條款。合同交易性條款規定了合同當事人和具體事項,是完成經濟活動必需具備的條款。《合同法》第十二條,合同一般應具備的條款前六項內容,就是交易性條款。
⑦ 如何加強工程項目合同管理
1)做好施工合同交底工作是成本控制的基礎
良好的工程成本控制離不開施工合同,一切成本控制的依據都是施工合同。我們通過合同交底分解項目任務,明確施工質量和技術要求,以及會在施工中牽涉到的關鍵工序和工作等,同時將責任落實到特定的部門和個人。
2)工程合同的變更、索賠管理是成本控制的重要手段
合同管理中的變更、索賠是進行成本控制的重要手段。所有工程項目在施工過程中都可能產生變更、索賠事項。從合同出發,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有理有據的提出變更、索賠,是提高經濟效益的重要途徑。變更可以讓復雜的施工簡單化,也可以降低高額的施工成本。
3)建立健全的工程項目成本控制體系
工程項目成本控制是一項系統而又復雜的工作,因而必須按照施工合同建立具有責、權、利有機結合的成本控制體系,將三者進行有機的結合。以工程合同文件為基礎,從物資采購、人員工資、各施工工序的合理銜接等方面安排並控制施工程序,從而有效控制工程成本,提高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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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如何加強合同管理,降低項目成本
一、組織措施
完善高效的組織是項目成本控制的保障,可以最大限度地發揮各級管理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因此必須建立完善的、科學的、分工合理的、責權利明確的項目成本控制體系。
1.建立完善的組織機構。企業應建立和完善項目管理層作為成本控制中心的功能和機制。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由工程技術、物資結構、試驗測量、質量管理、合同管理、財務等相關部門領導組成的成本管理領導小組,主要負責項目經理部的成本管理、指導和考核,進行項目經濟活動分析,制定成本目標及其實現的途徑與對策,同時制定成本控制管理辦法及獎懲辦法等。
2.建立以項目經理為中心的成本控制體系。在項目部建立一個成本控制量化責任體系,在這個體系中按內部各崗位和作業層進行成本目標分解,明確各管理人員和作業層的成本責任、許可權及相互關系。實施有效的激勵措施和懲戒措施,通過責權利相結合,使責任人積極有效地承擔成本控制的責任和風險。
二、技術措施
採取技術措施是在施工階段充分發揮技術人員的主觀能動性,對標書中主要技術方案作必要的技術經濟論證,以確定較為經濟可靠的方案,從而降低工程成本,包括採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節約能耗,提高機械化操作等。
1.進行經濟合理的施工組織設計。經濟合理的施工組織設計是編制施工預算文件,進行成本控制的依據,保證在工程的實施過程中能以最少的消耗取得最大的效益。施工組織設計要根據工程的建築特點和施工條件等,考慮工期與成本的辯證統一關系,正確選擇施工方案,合理布置施工現場;採用先進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藝,不斷提高工業化、現代化水平;注意竣工收尾,加快工程進度,縮短工期。在施工中要隨時收集實際發生的成本數據和施工形象進度,掌握市場信息,及時提出改善施工或變更施工組織設計,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度計劃安排施工,克服和避免盲目突擊趕工現象,消除趕工造成工程成本激增的情況。
2.加強技術質量管理。主要是研究推廣新產品、新技術、新結構、新材料、新設備及其他技術革新措施,制定並貫徹降低成本的技術組織措施,提供經濟效果,加強施工過程的技術質量檢驗制度,提高工程質量,貫徹「至精、至誠、更優、更新」的質量方針,避免返工損失。
三、經濟措施
1.材料費的控制。材料費一般占工程全部費用的65%~75%,直接影響工程成本和經濟效益,主要要做好材料用量和材料價格控制兩方面的工作來嚴格控制材料費。在材料用量方面:堅持按定額實行限額領料制度;避免和減少二次搬運等。在材料價格方面:在保質保量前提下,擇優購料;降低運輸成本;減少資金佔用;降低存貨成本。
2.人工費的控制。人工費一般占工程全部費用的10%左右,所佔比例較大,所以要嚴格控制人工費,加強定額用工管理。主要是改善勞動組織、合理使用勞動力,提高工作效率;執行勞動定額,實行合理的工資和獎勵制度;加強技術教育和培訓工作;壓縮非生產用工和輔助用工,嚴格控制非生產人員比例。
3.機械費的控制。根據工程的需要,正確選配和合理利用機械設備,做好機械設備的保養修理工作,避免不正當使用造成機械設備的閑置,從而加快施工進度、降低機械使用費。同時還可以考慮通過設備租賃等方式來降低機械使用費。
4.間接費及其他直接費控制。主要是精減管理機構,合理確定管理幅度與管理層次,實行定額管理,制定費用分項分部門的定額指標,有計劃地控制各項費用開支,對各項費用進行相應的審批制度。
四、管理措施
1.積極採用降低成本的管理新技術。如系統工程、工業工程、全面質量管理、價值工程等,其中價值工程是尋求降低成本途徑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
2.加強合同管理和索賠管理。合同管理和索賠管理是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經濟效益的有效途徑。項目管理人員應保證在施工過程嚴格按照項目合同進行執行,收集保存施工中與合同有關的資料,必要時可根據合同及相關資料要求索賠,確保施工過程中盡量減少不必要的費用支出和損失,從法律上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⑨ 淺談如何加強企業經營合同管理工作
(一)企業必須建立和完善企業的法制宣傳教育制度
企業幹部職工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淡薄是企業實施法律、法規以及企業規章制度的障礙,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增強企業三幹部職一[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怠識,特別是企業領導人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是加強企業法制建設實現依法管理企業的必要前提。企業領導人是企業的最高行政領導。如果他們不具備一定的法律知識,就不能有意識地主動把法律手段運用到企業管理中去,這樣,依法管理企業就是一句空話。同樣,職工是企業的主人。職工沒有一定的法律意識,就不可能有主人翁責任感,也不可能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只有提高以企業領導人為首的全員的法律素質,使企業的領導、幹部和職工都知法、守法,依法辦事,這樣,才有利於企業法工作開展,實現依法管理企業。
(二)企業必須建立和健全有利於依法管理企業的各種管理規章制度
企業建立和健全各種管理規章制度,是企業法制建設的重要一環。為了實現企業管理法制化,企業應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制度為中心的管理規章制度。這些管理規章制度除合同管理制度外,還應包括承包責任制度、崗位責任制度、質量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勞動人事管理制度、廣告管理制度、稅務管理制度、商標管理制度、專利管理制度、勞保制度、環保制度、安全制度以及各種生產技術操作規程等。總之,企業要制定出各種企業規范,使企業內部各個部門、各個車間及班組、各個工種、各個工序、各個環節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企業管理科學化、標准化和規范化。
(三)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的有效機制
合同的制定及完善應該是建設企業和施工企業應該共同完成的,這是明確各方主體應負的責任。建立合同管理不善責任追究制,對責任人要嚴肅追究責任。另一方面,在招標投標與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簽訂有關合同、協議時,在合同、協議內明確有關工程檔案管理的具體要求,即同時簽訂負責建設工程合同。對合同管理工作不合格的人應該給予處分,然後,嚴格按合同進行經濟處罰。合同管理員是合同的形成者和管理者,要具有一定的合同管理知識、較強的立卷意識、管理和利用意識。加強合同管理人員在合同管理的培訓,不斷提高管理人員的業務水平,使之適應社會的需要。
(四)增強員工歸宿感,調動工作積極性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物價也在不斷的上漲,這就導致員工的生活壓力和精神狀態發生了較大的變化。如果企業不努力提高員工經濟實力,員工經濟水平低於當地平均水平,那麼員工在工作的時候就沒有積極性,就會對企業失去歸宿感。因此,企業不但要加快企業自身發展,還要不斷的創新管理,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從而,提高員工對企業的依賴度。如果,員工富裕了,生活穩定了,工作起來也會有激情,這就對企業的增加效益。
(五)加強對重大合同的審查管理力度
企業在對合同進行管理的過程中,要重點管理嚴重威脅企業經濟效益及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合同,在合同談判、起草、簽訂及履行過程中充分允許相關部門及法律顧問參與其中,加大合同管理的力度,切實保障企業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在具體的合同管理過程中,企業管理、財務、審計、供應部門等要協調一致,人賬、付款以及結算等必須以合同為依據,保證合約的履行,減少合同糾紛和合同風險,顯著提升企業合同管理水平。同時,要定期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審查和監管,保證合同管理的順利進行。此外,要及時修改和調整不滿足市場需要的合同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