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僱傭合同範本
㈠ 保姆僱傭協議 主要照顧老人 應該怎麼寫
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市家政服務業行業公約》的前提下,為保護各自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各方自願簽定並自覺遵守本合同:
一、服務內容
請在下面各項中選擇所需要服務的內容,或其它新的服務項目一並填在括弧內()。
1、家務;2、看護嬰兒;3、照看孩子;4、照顧老人(男、女);5、照顧老人(不能自理:男、女);6、看護病人(男、女);7、看護病人(半自理:男、女);8、看護病人(不能自理:男、女);9、醫院陪住;10、接送學生。
二、丙方的權利和責任
1、向甲方提供家庭服務員。建有家庭服務員輸送基地並保持經常聯系,家庭服務員來源明白、身份清楚、手續完備。向甲方一次性收取家庭服務員使用費及手續費共200元整。
2、丙方收取甲方押金300元整。在家庭服務員服務期滿,甲方將家庭服務員安全送回丙方,並確認家庭服務員服務期間內的工資已結清及無其它勞務糾紛後,丙方如數把押金送還給甲方。
3、對甲方自願贈給家庭服務員的衣物和預付的工資,屬雙方自願行為,丙方不負責追回。每月收取家政服務務管理費_____元。
4、對新到的家庭服務員和服務員期滿回到公司的家庭服務員,公司視情況對期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和職業再培訓,並重新安排上崗。
三、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及時按月付給家庭服務員足額的勞務工資_______元整(具體工資數額在簽定本合同時,由雙方協商而定)。家庭服務員休息日每月不少於三天,遇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不能休息的,雙方協商,適當加薪。不得拖欠或扣發家庭服務員的工資。
2、交納家庭服務員使用費及手續費後,一年內免費享有正常更換三次家庭服務員的機會。
3、向家庭服務員提供免費正常食宿。不得安排其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並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視、不虐待、保證家庭服務員服務期間人身財產的安全。
有義務對家庭服務員的家政服務工作進行指導。
4、家庭服務員突發急病或其它傷害時,應採取必要措施,治病救人。因從事合同規定的工作致傷,應適當擔負家庭服務員醫療、醫葯費用。
5、不得強迫家庭服務員從事合同以外的工作,不得將家庭服務員帶往其它省市,不得私自將家庭服務員轉讓給他人服務。
6、根據市的有關規定,為家庭服務員辦理《暫住證》、《婚育證》等。
7、有權要求和安排家庭服務員重新進行體檢,如果體檢不合格,費用由家庭服務員承擔,反之,由甲方承擔。
8、有權拒絕家庭服務員將同鄉、親友帶入家中。有權拒絕家庭服務員使用家中長途電話。
9、甲方家中手飾、珠寶、現金等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對家庭服務員因工作失誤造成的經濟損失,應同其協商解決或求助法律幫助。不得侵犯家庭服務員的人員權益。
10、發現家庭服務員患有不能勝任家政服務的疾病,應及時將其送回丙方,並解除合同。
四、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尊重和維護甲方、丙方的合法權利,自覺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家政服務項目,熱誠服務。
2、享有按月、按時得到勞務工資的權利,每月休息日不少於三天,如需加班,有權同甲方協商,增加工資。
3、有權拒絕甲方提出一切不合理的要求。有權維護自己的人身財產權利不受侵犯。
㈡ 僱傭保姆要簽合同嗎
很多寶爸寶媽工作繁忙,平時沒有太多時間照顧孩子,因此都想為自己的小寶貝請一個保姆。有的家庭是通過家政公司來僱傭保姆,而有的則是通過熟人介紹。
那麼,僱傭保姆需要簽訂合同嗎?
其實,如果是個人或者家庭僱傭保姆,是不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僱主也不需要為保姆購買社保之類的,保姆與僱主之間的矛盾可以遵循民法對於侵權損害賠償的一般規定。但保姆與僱主之間的這種口頭約定很容易引起糾紛,如果你想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建議也可以與保姆簽訂合同。此外,簽訂合同便於行使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㈢ 僱傭保姆需簽合同嗎
1.最好是能簽訂勞動合同,這樣對雙方的權利都有保證
2.雙方協議也有法律效力,但不能違反勞動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3.需要上保險;「工作中發生意外,僱主不承擔任何責任」是無效條款,不能受到法律保障,僱主需要承擔一定責任
㈣ 關於僱用保姆問題簽寫協議問題!
1,和保姆之間簽合同或者協議,如果出現糾紛,此合同是具有法律效應的,
2,保姆年齡以62歲,為了怕出現意外,保險起見,可以要求其直系親屬在此合同上簽字。
3,公證,沒有必要,不存在公證後更加保險的問題。
4,可以在合同約定試用期期限,無需另外起草一份試用期合同。
僅供參考。
㈤ 如何簽署保姆僱傭協議
法律來已經規定了你的責任,只要不是自保姆自己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
一切損失都是你自己負責,免責條款無效
非全日制用工沒什麼合同好簽的
可以口頭約定有效
你少數可約定的就是報酬和每周來幾天,什麼時候結一次數
而且可以隨時解除,沒有什麼約束力
如果是全日制的,就可以去參考那些中介公司
或者自己定一份要求保姆每天做什麼
例如每天洗地、打掃全屋衛生一次
以及放假規定,工時工資等等
坦白說,就是請保姆與其花力氣搞個好協議還不如多花時間找個好的保姆
這種人與人之間這么緊密地僱傭關系,合同的作用意義不大
㈥ 私人僱傭保姆合同協議怎麼寫
甲方(僱主):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雇員): 身份證號碼: 電 話: 丙方(家政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保姆服務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內容
1. 負責每日早、中、晚餐
2. 家務(室內保潔、衣物洗滌、買菜做飯)。
3. 其他事宜由甲方與乙方協定而定。
二、服務要求
乙方在服務期限內按照協議規定服務內容履行服務職責,如臨時需要請假或休息需要提前告知甲方,具體請假或休息時間由雙方共同商定。
三、服務費用
服務費用為/月甲方於每月日前付給乙方。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要求乙方按照上訴服務內容提供服務;
2.甲方發現乙方患有疾病等不適合繼續予以留用的情形,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3.甲方有義務按時支付服務費用。
五、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利要求按時支付服務費用;
2.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為其工作提供必備設備或條件;
3.乙方須自覺履行上訴服務項目;
4.乙方不得隨意將他人帶入甲方家中,不得隨意反動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竊等違法行為,甲方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5.乙方如遇親友生病等急事,需臨時離開時,應徵得甲方同意;
6.乙方工作期間,如因其過錯造成甲方及其家人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應付賠償責任;
7.乙方如欲解除合同,則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不辭而別,否則,甲方將追究其違約責任。
8.乙方在服務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皆屬工商,甲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的相應規定實施賠償。
六:丙方權利和義務
1.丙方有權利要求甲乙在合同簽訂後付給丙方所產生的服務費用。 七: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㈦ 僱主與保姆之間的法律關繫到底是僱傭合同關系還是服
您好!僱主與保姆之間的法律關系是服務合同關系。雖然保姆是家庭僱工的一種,但其所實施的行為屬於家政服務行為。保姆向僱主提供的服務行為,與僱傭關系存在明顯的區別:僱傭關系中雇員提供的是勞力,僱主支付雇員的僅僅是勞力的價格,僱主可以從雇員生產的商品或所做的行為中,取得一定收益,該收益一般應高於勞動力的價格。而在家政服務中,保姆所從事的服務行為,並不能使接受服務的僱主從服務中取得其它收益。僱傭關系成立後,僱主與雇員之間存在著人身依附關系,而保姆與僱主的地位卻是平等的,不受僱主的控制和支配。保姆的工作實現都是約定好的,一般不能依僱主的意願為轉移,其在按約完成一定的服務後,並不受僱主的其它管理。而且家庭僱工從事的勞務一般而言比較安全、簡單,如因家庭僱工在工作中受到損傷而要求僱主承擔屬於嚴格責任的無過錯責任,則對僱主顯失公平。因此,僱主與保姆之間的法律關系不宜認定為僱傭合同關系,而應認定為服務合同關系。所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2001年全省民事審判工作座談會紀要》規定:「從事家政服務的人員與接受服務者之間,一般應認定為服務合同關系,不適用僱主責任。如接受服務者提供的工作環境、條件並無不當的,對於服務人員在工作過程中受到的損害,不負賠償責任。」 謝謝閱讀!
㈧ 個人僱傭年齡超過70歲的保姆,應該怎麼簽訂勞務合同或協議
70多歲的老人自己都快需要保姆伺候了,出來當保姆也是生活所迫,跟這種老年保姆要麼不用要麼跟她的家人簽份書面協議避免以後不必要的扯皮。
㈨ 僱主與保姆之間的法律關繫到底是僱傭合同關系還是服務
保姆與僱主的法律關系是服務合同關系,而非僱傭關系
僱傭合同,「即受僱人於一定或不一定之期限內,為雇傭人服勞務,雇傭人負擔給付報酬的契約」。實際上,在僱傭關系中,僱主與雇員之間具有特定的人身關系,即雇員在受雇期間,其行為受僱主意志的支配和約束,同時,僱主與雇員之間有著特定的利益關系,即雇員在受雇期間所實施的行為,直接為僱主創造經濟利益和其他物質利益,僱主承受這種利益,雇員據此得到報酬。正是因為雇員與僱主之間的特定關系,決定了僱傭關系具有區別於其它關系的顯著特點:
1、雇員的義務不能轉移,必須親自履行;
2、雇員對僱主有著一定的人身依附關系,雇員沒有自主工作的權利,僱主隨時可以改變雇員的工作內容,雇員的工作處於僱主的監督之下,當雇員工作失誤或違反僱主的工作紀律時,僱主還可以對雇員進行處分;
3、雇員的勞動力已商品化,僱主可以從雇員的勞務中獲取利益;
4、雇員享有受勞動保護的權利。以上四個方面的內容,構成了僱傭關系區別於其它關系的基礎,這也是僱主對雇員承擔無過錯責任的基礎。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規定「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選擇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
然而,雖然保姆是家庭僱工的一種,但其所實施的行為屬於家政服務行為。保姆向僱主提供的服務行為,與僱傭關系存在明顯的區別:僱傭關系中雇員提供的是勞力,僱主支付雇員的僅僅是勞力的價格,僱主可以從雇員生產的商品或所做的行為中,取得一定收益,該收益一般應高於勞動力的價格。而在家政服務中,保姆所從事的服務行為,並不能使接受服務的僱主從服務中取得其它收益。僱傭關系成立後,僱主與雇員之間存在著人身依附關系,而保姆與僱主的地位卻是平等的,不受僱主的控制和支配。保姆的工作實現都是約定好的,一般不能依僱主的意願為轉移,其在按約完成一定的服務後,並不受僱主的其它管理。而且家庭僱工從事的勞務一般而言比較安全、簡單,如因家庭僱工在工作中受到損傷而要求僱主承擔屬於嚴格責任的無過錯責任,則對僱主顯失公平。
因此,僱主與保姆之間的法律關系不宜認定為僱傭合同關系,而應認定為服務合同關系
㈩ 單位能和家政公司簽合同僱傭保姆做飯做清潔嗎
可以啊。
家政公司就是提供家政服務的,大概類型包括,保潔,家電清洗,月嫂服務,保姆服務,鍾點工服務等。
與家政公司簽合同僱傭家政服務比較好,如果是和保姆個人,是不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僱主也不需要為保姆購買社保之類的,保姆與僱主之間的矛盾可以遵循民法對於侵權損害賠償的一般規定。
但保姆與僱主之間的這種口頭約定很容易引起糾紛,如果想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去家政公司找保姆,與家政公司簽訂合同是最好的選擇,便於行使雙方的權利與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