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合同協議 » 社會矛盾糾紛

社會矛盾糾紛

發布時間: 2020-11-21 12:51:50

A. 保險如何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就好比車險來說,以前車險沒那麼普及,路上的車碰到了車主會停在路邊吵架,打架的,現在車險普及了,車主會停在一邊,然後打電話給保險公司

B. 農村矛盾糾紛有哪些

農村民間糾紛是人民內部矛盾在一定歷史條件下的具體表現,以往的糾紛主體一般是公民、鄰里之間的糾紛,但現在糾紛的主體出現了村民與村幹部、村民與企事業單位、村民與政府及職能部門之間的糾紛日益頻繁。

原來的民間糾紛多出現在婚姻家庭、鄰里、債權債務、房屋等方面的矛盾糾紛,而現在擴展到社會經濟生活和政治生活的各個領域。如:農村的亂集資亂攤派、土地第二輪承包、土地徵用、林權改革、生產經營性糾紛、資源開采利用、環境污染等糾紛。

(2)社會矛盾糾紛擴展閱讀

糾紛出現因素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經濟結構、產業結構等方面調整步伐加快,村民內部的利益關系的調整也隨之加快,社會矛盾也必然顯現出來。主要原因有:

1、農村村民法制觀念淡薄。農村基層,特別是邊遠山區,一些村民法制觀念淡薄現象仍有不同程度的存在。

具體表現在,農村實行聯產承包後,私人承包范圍擴大,為爭水、爭地、爭承包權發生矛盾後,不能自覺運用法律武器,不是靠公力救濟,而是靠私力救濟,輕則罵、重則打、急則殺,有的僅為小孩吵架、家畜、林地等方面小事,斤斤計較,引起鄰里不和。

2、一些基層幹部對解決民間糾紛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有的認為農村工作千頭萬緒,沒有時間顧及民間糾紛問題;有的認為農村經濟工作才是「硬指標」,而解決糾紛問題是「軟指標」。

沒有把正確處理糾紛作為新時期促進社會穩定的重要性來認識,沒有人人為發展經濟創造良好社會氛圍的來認識,沒有作為社會綜合治理的重要內容來認識,只是滿足於開會、發文件,過於形式。

該協調的不協調,工作不及時、不主動、不到位、不落實,這種認識不到位,工作不主動,造成工作不落實的狀況是化解糾紛不力的主要原因。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農村民間糾紛




C. 新形勢下社會矛盾糾紛有哪些新特點

居民住宅架空層內,不得停放汽車,不得堆放大量的紙皮、腐臭的衣服、食物包裝飲料罐,聚氨酯塑料、聚苯乙烯發泡塑料,

居民區,不得廣泛地散布玻璃瓶、陶瓷瓶、大小的磚頭與石塊,不允許大量地囤積玻璃瓶。

不允許將小區內,居民排放出來的紙皮、衣服、食物包裝飲料罐,聚氨酯塑料、聚苯乙烯發泡塑料,玻璃瓶、玻璃板、自己收集了去變賣,私吞收入。
不允許在物業人員在任何時候,收集和整理,佔有這些物質。

D. 矛盾糾紛的調解方法有什麼

您好:
面對面與背靠背相結合調解法
有的矛盾糾紛爭議的不是重大的利益,而是為了爭面子、賭氣,對於此類糾紛,調解人員就可以先用「背靠背」調解法。調解人員分別做當事人的工作,待雙方當事人的情緒穩定,意見接近時,再把當事人叫到一起「面對面」地做工作,促使雙方當事人相互謙讓、心平氣和地進行協商,使糾紛得到圓滿解決,從而避免情緒對立和吵鬧等矛盾激化的情況發生,提高調解的成功率。
法制教育與道德教育相結合調解法
在調解過程中,調解人員可以針對不同情況,適時對當事人進行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圍,弘揚社會主義道德觀念。通過法情並用,引導當事人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公民的基本道德規范,發揮法律與道德的雙重作用,喚醒當事人的良知,引導當事人化解矛盾。
借用外力調解法
調解人員還可以通過調查摸底,請出當事人佩服、對其有影響力的人來做當事人雙方的工作,緩和當事人的對立情緒,引導他們達成調解協議。一是鄰里調解。在社會生活中,人們都是聚群而居的,相鄰關系密切而又重要,一家有事,四鄰相助,所謂「遠親不如近鄰」。因此,遇到矛盾糾紛時,可有選擇性地請鄰里人員幫助進行調解,規勸雙方當事人以團結為重,做出諒解與讓步。因為是鄰居,平時又都很了解,這種調解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友情調解。友情調解是指當事人發生糾紛時,調解人員可根據情況請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好友予以勸導、疏通及說服教育,使爭議的雙方當事人化干戈為玉帛。三是聯合調解。民間糾紛的情況復雜、牽扯人多、涉及面廣,僅靠一個部門調解往往力不從心,效果不佳,在這種情況下,應邀請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到場分頭做工作,能夠收到很好的效果。
褒揚激勵調解法
民間糾紛調處方法很重要,說話要講究方式,語言要講究藝術,既不能單刀直入,更不能五馬長槍,要深入淺出,和風細雨。在實際調處中,對當事人的優點和長處及時表揚鼓勵,就是一種有效的方法。通過表揚鼓勵,尋找共同語言,縮短當事人之間的距離,調動他們的積極性,激活他們的自信心和正面的興奮情緒,堵住可能反復的退路,從而使調解成功率得到提高。
排憂解難調解法
有些矛盾糾紛發生是因為當事人在生產生活中確實存在一定實際困難,對於這類糾紛,調解人員要通過深入細致調查,找出症結所在,切實幫助其解決困難。困難解決了,矛盾糾紛也就化解了。
迂迴遷讓調解法
在矛盾糾紛調解中,調解人員要針對當事人的個性特點,因人因事採取不同的方法進行化解。對那些說話尖刻、刺耳難聽的當事人,調解員不能感情用事、以怒制怒,說絕話、講狠話,而是讓他們把心裡話講出來,把心裡的積怨發出來,然後以靜制動、以柔克剛,從而達到調解效果。
真情打動調解法
矛盾雙方往往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發生爭執,事情本來並不大,為爭一口氣,互不相讓,僵持不下,還有些矛盾雙方當事人都想得到解決,但卻難以啟齒。對這類型糾紛,調解人員要以情感人,主動和解、對話調解、互諒調解。實踐證明,這是調解家庭、夫妻矛盾的最好方法。

E. 什麼是「三位一體」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體系

所謂「三位一體」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工作體系,是指在各級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建立綜治部門綜合協調,有關部門各負其責,以人民調解為基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既充分發揮作用,又相互銜接配合,綜合運用多種手段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工作機制。

F. 淺談如何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當前,我國正處於轉型期,各種社會矛盾凸顯,因此,有效化解社會各類矛盾,對於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社會秩序的安定,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作為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有效及時地化解社會矛盾,是人民法院所擔負的一項重要職能。 當前社會矛盾糾紛化解中存在的問題 農村宅基地、土地糾紛引發的矛盾。以近3年為例,永城市法院處理此類案件200起,占案件總數的5%。由於以前農村在分宅基地、土地時方法簡單,缺乏科學、公開、公正的機制,容易引發諸多涉法涉訴事件。 婚姻家庭糾紛引發的矛盾。近3年來,永城市法院受理離婚案件1000起,因離婚產生的子女撫養糾紛450起,贍養老人糾紛51起。 勞動爭議引發的矛盾。近3年來,永城市法院處理拖欠工資和勞動報酬糾紛310起,工傷事故糾紛120起。 社會治安引發的矛盾。去年永城市審結的89件刑事案件中盜竊案件就有25件,佔28%。傷害案件18件,佔20%。搶劫和搶奪案件14件,佔15.7%。 對抗矛盾容易轉化難以平息。在個人利益驅使下,雙方當事人一旦發生沖突,得不到及時妥當處理時,容易向對抗性的方面轉化。 歷史遺留矛盾時間長、跨度大難以突破。社會矛盾糾紛千差萬別,多種多樣,有的是歷史遺留問題,有的跨地區和部門,有的缺乏政策上的支持和法律上的依據,處理、協調難度較大。 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對策建議 認真排查摸底。組織工作人員深入基層開展「滾動式、拉網式、地毯式」的大排查。堅持邊排查邊分類整理,建立台賬,及時召開聯席會議,逐案件討論研究。做到目標明確,任務具體,責任清楚,措施得當。 扎實調處化解。把維護穩定工作作為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人財物上捨得投入,花錢買平安、全力抓穩定。在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解決涉法涉訴信訪問題工作中,探索各種調解方法,力促矛盾化解。 強化督促檢查。健全領導督查、跟蹤督查、會議督查機制。對於落實到具體部門調處的矛盾糾紛,各級調處組織實行全程督查,杜絕有調無果、有頭無尾的現象。 解決群眾訴求。各部門和基層各社區(村),在社區、村「兩委」會推薦政治素質高、群眾威望好、熟悉法律政策的優秀村(社區)幹部擔任信訪代理員。 健全完善預防社會矛盾糾紛的長效機制。 (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 方霞)

G. 健全社會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機制,就要完善哪些糾紛解決機制

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意義。

進入新世紀以後,黨和國家高度重視社版會公平和和諧,提出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這一新的理念和目標,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也隨之走入視野,成為近年來理論界、實務界研究的熱點。所謂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是指「一個社會中多樣的糾紛解決方式(包括訴訟與非訴訟兩大類型)以其特定的功能相互協調、共同存在,所構成的一種滿足社會多種需求的程序體系和動態系統。」這一概念的提出,主要是基於「國家主義與法律中心價值觀」成為主流話語所帶來的糾紛過分集中於黨政機關和司法機關而言的。

這里所說的多元,不僅是形式或方式的多樣,更是面對不同的解紛需求而給予公民更多選擇權利意義上的多元。一般而言,在現代社會中,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內涵包括:司法糾紛解決機制(訴訟)居於主導和核心的地位,而私人間的糾紛解決(協商)機制和社會性(包括各類共同體組織和社會團體)的糾紛解決機制,以及行政性糾紛解決機制則與其相互關聯、共同存在,構成一種協調互動的關系。

H. 如何做好新時期社會矛盾糾紛化解工作

當前,我國正處於經濟社會轉型的特殊時期,社會矛盾多發易發已成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和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問題。如何正確認識轉型期社會矛盾的類型和性質,正確把握其發展規律及特點,正確選擇化解社會矛盾的路徑和方法,從而取得最佳的社會效果,是我們必須認真思考的問題。
一、當前社會主要矛盾的類型
處於轉型期的社會矛盾,可以說覆蓋領域廣泛,涉及門類眾多。比較受關注的有勞資糾紛、征地補償、勞動就業、拆遷安置、社會安全、群體沖突等等。這些矛盾看起來五花八門,紛紜復雜,從深層次原因分析,大體上可分為四類:
第一類:勞資矛盾。近些年來勞資矛盾引發的事件頻繁出現,「勞資博弈」正成為近些年來我國一些地區尤其是經濟發達地區的焦點。其實,勞資矛盾是市場經濟最本質的矛盾,在中國出現並不意外。從一定意義上說,這是中國經濟社會轉型的「必經之痛」。《勞動法》在很多私人企業、建築行業、服務業等領域還沒有發揮應有作用,特別是農民工這個群體在很多時候尚不能運用《勞動法》來保護自身權益,往往採取「停工、攔車、跳樓、鬧事、上訪」等極端途徑來引起領導、社會的關注來解決自己的切身利益。
第二類:官民矛盾。官民矛盾歷來是社會矛盾的重要組成部份,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只是不同時期、不同背景下的程度有所不同。我們黨執政前後,在官民關系、干群關繫上都曾有過很好的時期,上下一心,同舟共濟,在艱難困苦的條件下創造了許多輝煌。但必須承認,近些年來,官民關系受到了較大的損害,官民之間,芥蒂在增加,矛盾在擴大。主要表現在,在權力缺乏制約和監督的情況下,部分官員利用手中的權力,出台一些維護本部門、本系統小集團利益的政策,損害老百姓利益,群眾信訪、上訪、政府門前請願等現象不斷發生;部分官員利用手中的權力行賄受賄、買官賣官,侵吞國家財產,嚴重損壞了官員的社會形象,致使不少人形成了無官不腐、無官不貪的極端印象;一些官員作風不正、言行不一,不關心群眾疾苦,聽不見群眾呼聲,只知道傍大款,不為老百姓辦實事,嚴重脫離群眾,失去了群眾的信任,仇官現象屢見不鮮。
第三類:貧富矛盾。近些年來,我國地區、城鄉、行業、群體間的收入差距有所加大,分配格局失衡導致部分社會財富向少數人集中,收入差距已經超過基尼系數標志的警戒「紅線」。據聯合國數據,2011年中國的基尼系數將突破0.55,成為世界上貧富差距最大的國家。中國百萬美元富翁家庭達111萬戶,世界第三;超過1億美元的家庭達393戶,世界第八。但按世界銀行每天2美元的標准,中國貧困人口依然有1億多。基尼系數超過0.4的警戒線,就表明社會處於可能發生不穩定狀態。隨著近幾年投機性投資行為的盛行,更進一步強化了資本財富的累積效應,加劇了貧富差距的擴大。誠然,市場經濟是利益差別經濟,但不能聽任利益差別無節制擴大,尤其不能任其超出社會所承受的范圍。否則,社會弱勢群體、低收入群體的仇富行為會愈演愈烈。
第四類:階層矛盾。所謂階層,是指按照一定標准劃分的社會群體,每個階層都有其獨立的群體利益。勿庸諱言,經過30多年的改革開放,我國已經形成了眾多利益訴求不同、社會地位不同的社會階層,如國家與社會管理階層、經理階層、私營企業主階層、專業技術人員階層、辦事人員階層、個體工商戶階層、商業服務人員階層、產業工人階層、農業勞動者階層和城市無業、失業和半失業人員階層等等。這些不同社會階層,在當今中國雖然都被視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只有分工職業不同,沒有高低貴賤之分,但實際上,各階層的社會地位、生活狀況的不同是明顯的,不同階層之間的社會矛盾也是客觀存在的。譬如:較高層次社會階層的封閉性越來越強,而且正在逐漸固定化和模式化,並排斥較低層次的社會成員;社會垂直流動呈單向性特徵,上下階層之間的垂直流動,逐漸呈現向上流動難、向下流動易的現象等等。此外,在一線員工和管理者之間,壟斷行業職工和競爭性行業職工之間,本地戶籍和外地戶籍之間,還出現了新的「三大差別」。
二、正確把握社會矛盾化解的原則
隨著經濟體制、社會結構、利益格局的深刻變革和調整,利益主體多樣化和價值取向多樣化日益凸現,人們的思想活動呈現多變性和反復性,由此構成了以人民內部矛盾為主的社會矛盾的多發性、多樣性和復雜性。這就要求我們在處理人民內部矛盾過程中,要冷靜慎重,需要把握好四條原則。
一是堅持治舊控新。治舊,就是治理「舊帳」,通過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教育等手段,逐年逐步化解疑難信訪積案和涉法涉訴信訪積案,努力化解老矛盾。控新,就是控制「新帳」,通過抓好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完善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加強群眾普法教育等工作,有效防範新矛盾。在具體工作中,要把「控新」作為主攻方向。
二是堅持疏堵結合。新形勢下矛盾表現在內容、層次和領域各方面,往往是經濟矛盾、政治矛盾和社會生活矛盾相互交織,形成十分復雜的矛盾網路。因而,維穩工作光靠堵是堵不住的,要疏堵結合,以疏為主。在矛盾糾紛化解過程中,必須急群眾之所急、想群眾之所想,有效理順群眾情緒,防止矛盾疊加、激化。對待有正當訴求的上訪群眾要尊重,要切實幫助他們解決問題和困難,不能解決的,要耐心做好解釋工作,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爭取群眾諒解。對於講明政策還死纏硬磨、無理取鬧的對象,要實行重點盯防、重點穩控,不能聽之任之,該硬則硬,該依法打擊的就依法打擊,絕不能讓無理訪者得利。
三是堅持打防並舉。立足於以打促防、以懾促防,嚴厲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嚴重暴力犯罪、涉眾型經濟犯罪和多發性侵財犯罪,全力壓縮違法犯罪活動空間,有效遏制命案等嚴重刑事案件的發生。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進一步落實維穩工作責任制,大力推進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社會矛盾、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發生。
四是堅持專群結合。警力有限,民力無窮。當前公安機關肩負的壓力很大,任務很重。要在充分發揮政法、綜治機關在維護市區社會穩定主力軍作用的基礎上,充分調動市、區、街道、村(社區)各級組織資源、治安資源,形成群防合力,達到群治效果。
三、扎實推進社會矛盾排查化解工作
社會要發展,在發展過程中,人與人之間就不可避免發生糾紛,產生矛盾。社會矛盾糾紛不解決,就會阻擾國家政治、經濟的發展。因此,國家必須建立解決社會矛盾糾紛的新機制,這種解決機制應當隨著社會矛盾發展的特點而不斷更新,才能有效、及時地解決社會矛盾糾紛,促進社會穩定和諧。綜上所述問題及成因,我認為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加強矛盾糾紛大排查宣傳力度。充分利用電視、報紙、網路、書刊、雜志、媒體等陣地對基層基礎大排查的重要意義進行廣泛宣傳,大力營造基層基礎大排查家喻戶曉的良好氛圍。充分發揚我黨的優良傳統——「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將排查力量深入到基層群眾,讓廣大群眾自發地、積極地、熱情地參與到大排查當中。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哪裡有矛盾、哪裡有發案、哪裡有隱患、哪裡有犯罪——群眾心理都有桿稱。只有依靠群眾的大力支持,大排查工作才能夠順利進行,才能夠獲得大量的信息,才能夠更好的化解矛盾糾紛。深入開展領導幹部大接訪、大走訪、大下訪活動,傾聽群眾呼聲,分析群眾訴求,努力把問題解決在基層、把人員吸附在當地。
2.扎實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及時准確排查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各種矛盾糾紛,是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前提和基礎。要深入基層、深入實際、深入群眾,全面掌握本地區、本行業、本單位矛盾糾紛的總體情況,完善預警預測分析機制,及時發現矛盾糾紛的苗頭和隱患,尤其對可能引發重大治安問題和群體性事件的苗頭要高度警惕,及時列入排查調處工作日程,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摸清情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工作措施,堅決防止形成現實危害。要堅持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把地區排查、系統排查和單位內部排查有機結合起來,全方位、多層面地深入開展調查摸排,切實把各種不安全、不穩定的矛盾和問題排查徹底。要認真抓好重點區域、重點群體和重點單位的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組織工作組深入基層,通過走訪群眾、接待群眾來訪、召開群眾代表會議和基層組織負責人會議等辦法,逐村組、逐社區、逐單位進行摸排梳理,擴大排查的覆蓋面,確保把已經發生和正在醞釀的矛盾糾紛一件一件搞清楚,不留盲點和死角。對於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和問題隱患,要逐一進行登記建檔,歸類梳理,逐件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3.切實解決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要高度重視民生,千方百計保障民生,切實解決一批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加快健全由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健全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重大決策風險評估機制,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提高依法辦事、依法行政的能力,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對於排查出來的重大、復雜、疑難矛盾糾紛,要實行領導包案、掛賬督辦,協調有關部門密切配合,集中力量調處解決,切實把問題解決在基層、解決在當地、解決在萌芽狀態。對於短期內難以徹底化解的矛盾糾紛,要積極主動地做好群眾思想工作,幫助群眾解疑釋惑、理順情緒、排憂解難,同時要逐一落實措施,防止矛盾積累,防止矛盾激化。
4.充分利用調解手段化解矛盾糾紛。要增強調解意識,堅持把調解作為化解矛盾糾紛的主要手段,在集中排查調處矛盾糾紛活動中進一步完善大調解工作格局,健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要增強工作主動性、積極性,引導群眾互諒互讓、平等協商,心平氣和地解決問題,消除分歧和隔閡,真正達到定分止爭、息事寧人的目的。要堅持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和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充分發揮黨的思想政治工作優勢,教育引導群眾通過理性、合法的方式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從實際出發考慮問題,妥善解決矛盾糾紛。
5.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機制。各地各部門要積極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活動,做到常抓不懈,及時總結基層典型經驗做法,固化有效工作模式,進一步整合基層綜治、維穩、調解、信訪等方面的工作力量和社會資源,健全完善相應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著力構建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緊密協調配合、聯調聯動的大調解工作格局,切實形成及時、就地解決矛盾糾紛的長效工作機制。要充分發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這個平台的作用,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協商、疏導等辦法化解社會矛盾糾紛。要努力推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為實現全面、動態、可持續的和諧穩定打牢基礎。
6.正確處理好矛盾化解與穩定關系。解決矛盾的一個重要出路,就是大力發展經濟,促進群眾增收,並盡量縮小群體差距、城鄉差距、行業差距等,協調好各種利益關系,緩和社會矛盾。通過建立社會保障制度,解決社會邊緣群體和弱勢群體存在的生存危機,避免因利益結構失調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妥善處理改革、發展和穩定得關系,對一些可能引起社會震動的改革,一定要有保障和緩沖機制,以減少改革的陣痛和負效應。必須嚴格按照「區分性質、把握時機、嚴格依法、冷靜穩妥」的基本要求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對人民內部矛盾問題要做到有理、有利、有節,多做疏導、化解、勸阻工作;對別有用心的敵對勢力、反革命分子以及嚴重違法犯罪分子要堅決、果斷、適時採取強有力的措施。
發展是主題,穩定是前提,沒有和諧民主的優良環境,建設全面發展的小康社會就無從談起,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就沒有了根基。因而,全力推進基層矛盾糾紛大排查活動,努力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安定是一項事關全局的政治工程、民心工程,我們所有人都有一份責任、一份義務共同關心支持社會矛盾糾紛的化解工作,讓社會多增加和諧因素,減少不和諧因素,促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步伐。

I. 社會矛盾糾紛什麼意思

即生產力和生產關系之間、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之間的矛盾。是推動社會發展的基本動力。在這兩對矛盾中,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矛盾是最根本的矛盾

J. 分析新形式下社會矛盾糾紛有哪些新特點

當前我們國家仍然存在著經濟發展不平衡、社會管理方式滯後、社會矛盾復雜多樣以及國際對敵斗爭尖銳復雜等情況,就必須加強社會矛盾化解工作。社會矛盾是引發案件的主要因素,案件是各類矛盾發展的結果,是最突出、最嚴重的矛盾。以往要求政法機關發揮職能作用更多的是強調依法辦案,現在進一步要求把執法辦案工作向化解社會矛盾延伸、向社會管理工作拓展。因此,審判機關要充分認識肩負的重大責任,把深入推進化解社會矛盾工作作為履行職責的重要內容、發揮作用的重要領域,結合辦案拓展和延伸審判職能,從源頭上化解,從管理上預防,努力實現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熱點內容
美發店認證 發布:2021-03-16 21:43:38 瀏覽:443
物業糾紛原因 發布:2021-03-16 21:42:46 瀏覽:474
全國著名不孕不育醫院 發布:2021-03-16 21:42:24 瀏覽:679
知名明星確診 發布:2021-03-16 21:42:04 瀏覽:14
ipad大專有用嗎 發布:2021-03-16 21:40:58 瀏覽:670
公務員協議班值得嗎 發布:2021-03-16 21:40:00 瀏覽:21
知名書店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9:09 瀏覽:949
q雷授權碼在哪裡買 發布:2021-03-16 21:38:44 瀏覽:852
圖書天貓轉讓 發布:2021-03-16 21:38:26 瀏覽:707
寶寶水杯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5:56 瀏覽: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