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需要什麼手續
⑴ 協議離婚需要什麼手續
婚姻法規定,協議離婚是夫妻雙方自願離婚,並且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達成協議後,前往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領取離婚證。因此,協議離婚的所需要的是時間主要掌握在夫妻雙方手中。協議離婚的核心在於,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並且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達成協議。但是,實踐中協議離婚有可能會由於種種原因而陷入僵局。比如:雙方不能就孩子的撫養問題、財產的分割問題等在短時間內達成共識,那麼就必然會造成離婚不成。而一次又一次地協商也可能會造成雙方或一方精疲力竭,甚至幾近崩潰。有的雖然孩子撫養、財產分割等一方均作出了巨大的讓步,但另一方就是仍然不同意離婚。這樣一來,協議離婚就遙遙無期。如果夫妻雙方對協議離婚的全部內容都達成了約定,那麼協議離婚需要很短的時間就可以辦理。因此,「協議離婚要多長時間」「協議離婚要多久」這些問題的答案完全取決於夫妻的協商過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⑵ 協議離婚需要哪些材料和手續
辦理協議離婚需要哪些材料和手續呢?首先需要夫妻雙方協商一致代表真實意願,然後帶上身份證,戶口本,近期免冠照片,結婚證以及離婚協議書到民政局辦理就可以了,如果沒有離婚協議書的可以到民政局參照離婚協議書的範本,現場填寫。
符合離婚標準的時候,辦事人員會要求提供離婚協議書或者當時填寫離婚協議。為了避免當事人出於沖動離婚。登記處工作人員還會對夫妻雙方做調解,並且希望雙方能夠考慮清楚,如夫妻雙方無異議且考慮清楚,登記處工作人員審核資料完畢,對符合條件的夫妻雙方登記並且發放離婚證書,並注銷結婚證。並且將證件交還與夫妻雙方作為法律留存。如果在婚姻登記期間有一方對於離婚協議和離婚程序有異議,登記人員則不予以發放離婚證。所以如果夫妻兩人去婚姻登記處之前,一定要考慮清楚是否要離婚且無異議才能帶上所需資料辦理協議離婚。而且法律上嚴厲打擊假離婚的行為,所以請各位在去登記離婚之前一定要三思而後行!
⑶ 協議離婚需要什麼手續
常月生(女)與李煥然(男)結為夫妻,婚後二人感情很好。常月生是一個農民,李煥然在一家煤礦做井下工人。一次井下事故,李煥然受重傷高位截癱終生殘疾,常月生精心照顧李煥然多年,精疲力竭,身體狀況越來越不好。李煥然深深感謝常月生,又實在不願自己長期拖累常月生,多次勸常月生早日開始新的生活,但常月生不願,李煥然幾次企圖自殺,以便常月生能得到解脫,均被救起。常月生意識到,只有自己開始新的生活,李煥然才能安心養病。於是便找到一位善良、勤勞、能吃苦的張雄谷,並講明婚後要共同照料李煥然。常月生與李煥然協議辦理了離婚手續,與張雄谷結婚,又過上了真正的夫妻生活。李煥然看到常月生終於開始了新的生活又得到常月生、張雄谷二人的精心照料,心理較前輕鬆快樂了許多,身體狀況也有很大的好轉。人們稱道這是一曲人道、愛心的贊歌。
問題:雙方自願離婚的程序是什麼呢?
答:在我國離婚可以分為行政程序的離婚與訴訟程序的離婚兩種方式。行政程序的離婚稱為協議離婚,又稱為雙方自願的離婚,是指當事人雙方同意而解除婚姻關系,在我國依行政關系,到離婚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我國新修訂的《婚姻法》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根據法律規定,雙方自願離婚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就像結婚必須履行登記手續,使這一法律關系得以成立,求得國家在必要時對婚姻關系和當事人權益的保護一樣,離婚也要履行必要的手續,通過國家權利的確認,發給離婚證解除雙方的婚姻法律關系,才能為當事人開始新的生活提供法律依據。當事人請求離婚時,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婚姻登記機關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的任務是:查明雙方是否確實是自願離婚,有無受脅迫、受欺詐的情況。這里的自願,就是要求雙方必須是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一方或雙方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和沒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通過登記離婚,而需要通過法定代理人在人民法院進行離婚訴訟,這是為了更好地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除此之外,還要查明雙方對子女、財產問題是否有適當處理。因為當事人雙方組成家庭,不僅僅只涉及兩個人的權益,還要涉及他人的利益和對社會的義務。這里首先就是對子女合法權益的保護。其次還有財產的分割、債權債務的解決等,只有這些問題妥善解決,才能使婚姻的解除不會給社會帶來較大的震盪,不會損及他人利益。如果這些問題雙方還沒有達成協議,也不能給予離婚登記,而應當去法院訴訟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