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權與知識產權
不包括,所有權是物權,知識產權是知識產權,雖然性質上相似,但是是始於兩種不同的權利。
2. 保護知識產權指的是保護知識產權的使用權還是所有權
知識產權是指人類智力勞動產生的智力勞動成果所有權。它是依照各國法律賦予符合條件的著作者、發明者或成果擁有者在一定期限內享有的獨占權利,一般認為它包括版權和工業產權。
所以保護知識產權是使用權和所有權,都包括
3. 專利權與所有權之間有什麼區別嗎
相信很多人都聽過專利權,尤其是涉及一些新的科技或技術等地的時候,人們常常會想到申請專利權。形成很大對比的是,很少人聽過「所有權」,更加不知道其具體含義,更加不曉得專利權與所有權之間有什麼區別。
一、專利權
(一)專利權的含義
專利權,簡稱「專利」,是發明創造人或其權利受讓人對特定的發明創造在一定期限內依法享有的獨占實施權,是知識產權的一種。我國於1984年公布專利法,1985年公布該法的實施細則,對有關事項作了具體規定。
(二)專利權的性質
專利權的性質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排他性、時間性和地域性。
排他性排他性,也稱獨占性或專有性。專利權人對其擁有的專利權享有獨占或排他的權利,未經其許可或者出現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任何人不得使用,否則即構成侵權。這是專利權(知識產權)最重要的法律特點之一。
時間性時間性,指法律對專利權所有人的保護不是無期限的,而有限制,超過這一時間限制則不再予以保護,專利權隨即成為人類共同財富,任何人都可以利用。
地域性地域性,指任何一項專利權,只有依一定地域內的法律才得以產生並在該地域內受到法律保護。這也是區別於有形財產的另一個重要法律特徵。根據該特徵,依一國法律取得的專利權只在該國領域內受到法律保護,而在其它國家則不受該國家的法律保護,除非兩國之間有雙邊的專利(知識產權)保護協定,或共同參加了有關保護專利(知識產權)的國際公約。
二、所有權
(一)所有權的含義
所有權是所有人依法對自己財產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是對生產勞動的目的,對象,手段,方法和結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種財產權,所以又稱財產所有權。所有權是物權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種權利,具有絕對性、排他性、永續性三個特徵,具體內容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置等四項權利。產權和所有權的區別是:產權是一個較大的概念,產權包括所有權。房地產所有權只是房地產產權中主要的一種。
(二)所有權的特徵
所有權具有以下的特徵:
第一,所有權是絕對權。所有權不需要他人的積極行為,只要他人不加干預,所有人自己便能實現其權利。所有權關系的義務主體是所有權人以外的一切人,其所負的義務是不得非法干預所有權人行使其權利,是一種特定的不作為義務。
第二,所有權具有排他性。所有權屬於物權,具有排他的性質。所有權人有權排除他人對於其行使權力的干涉,並且同一物上只能存在一個所有權,而不能並存兩個以上的所有權。當然,所有權的排他性並不是絕對的,現代各國法律的所有權有不同程度的限制。
第三,所有權是最完全的物權。所有權是所有人對於其所有物進行一般的、全面的支配,內容最全面、最充分的物權,它不僅包括對於物的佔有、使用、收益,還包括了對於物的最終處分權。所有權作為最完全的物權,是他物權的源泉。與之相比較,建設用地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質權、留置權等他物權,僅僅是就佔有、使用、收益某一方面的對於物的直接支配的權利,只是享有所有權的部分權能。
第四,所有權具有彈力性。所有人在其所有物上為他人設定地役權、抵押權等權利,雖然佔有、適用、收益甚至處分權都能與所有人發生全部或者部分的分離,但只要沒有發生使所有權消滅的法律事實(如轉讓、所有物滅失),所有人仍然保持著對於其財產的支配權,所有權並不消滅。當所有物上設定的其他權利消滅,所有權的負擔除去的時候,所有權仍然恢復其圓滿的狀態,即分離出去的權能仍然復歸於所有權人,這稱為所有權的彈力性。
第五,所有權具有永久性。這是指所有權的存在不能預定其存續期間。例如,當事人不能約定所有權只有5年期限,過此期限則所有權消滅。當事人對所有權存續期間的約定是無效的。[1]
第六,所有權具有觀念性。觀念性,是指近代以來,所有權的存在已具觀念化,即所有人不以對所有物的現實支配為必要,發生了重要的從所有到佔有「所有人支配觀念」的轉化——把所有權行使帶來的利益看得比所有物的控制更為重要的觀念,比過去任何時候都要強烈,屬於「所有人實現利益觀念」的范疇。第七,所有權具有平等性。所有權作為私權,其法律地位應當無差別給予保護的物權屬性。在我國《物權法》第3條、第4條的規定,體現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所有權平等原則。
專利權是知識產權。所有權是指財產。
4. 知識產權和著作權是一個概念嗎兩者有區別嗎
知識產權和著作權是不一個概念,著作權只是是知識產權的一部分。
知識產權和著作權區別:
1、定義
著作權過去稱為版權。版權最初的涵義是right(版和權),也就是復制權。此乃因過去印刷術的不普及,當時社會認為附隨於著作物最重要之權利莫過於將之印刷出版之權,故有此稱呼。
知識產權,也稱其為「知識所屬權」,指「權利人對其智力勞動所創作的成果享有的財產權利」,一般只在有限時間內有效。各種智力創造比如發明、外觀設計、文學和藝術作品,以及在商業中使用的標志、名稱、圖像,都可被認為是某一個人或組織所擁有的知識產權。
2、由來
知識產權:英文為「intellectual property」,其原意為「知識(財產)所有權」或者「智慧(財產)所有權」,也稱為智力成果權。在中國台灣和香港,則通常稱之為智慧財產權或智力財產權。
根據中國《民法通則》的規定,知識產權屬於民事權利,是基於創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業標記依法產生的權利的統稱。
版權一詞已漸漸不能含括所有著作物相關之權利內容。19世紀後半葉,日本融合大陸法系的著作權法中的作者權,以及英美法系中的版權,制定了《日本著作權法》,採用了「著作權」的稱呼。
3、所屬關系
著作權和鄰接權。著作權,又稱版權,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作者及其相關主體依法對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鄰接權在著作權法中被稱為「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屬於知識產權的范圍內,著作權屬於知識產權。
(4)所有權與知識產權擴展閱讀:
知識產權主要范圍:
1.著作權和鄰接權。著作權,又稱版權,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作者及其相關主體依法對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鄰接權在著作權法中被稱為「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
2.專利權,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依法對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在一定期限內享有的獨占實施權。
3.商標權,即商標注冊人或權利繼受人在法定期限內對注冊商標依法享有的各種權利。
4.商業秘密權,即民事主體對屬於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或經營信息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
5.植物新品種權,即完成育種的單位或個人對其授權的品種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權。
6.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依法對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享有的專有權。
7.商號權,即商事主體對商號在一定地域范圍內依法享有的獨占使用權。
對於科技成果獎勵權、地理標志權、域名權、反不正當競爭權、資料庫特別權利、商品化權等能否成為獨立的知識產權,在理論界存在較大分歧。
5. 知識產權的對象主要有哪些特點知識產權與所有權有哪些主要區別
提問者,關於「知識產權的對象主要有哪些特點?知識產權與所有權有哪些主要區別」?
依據知識產權與其他(一般)民事權利聯系和區別,知識產權的對象為包括商標、專利、版權(著作權)在內的以獨創構思為核心並附以載體表達的民事權利。
知識產權和其他(一般)民事權利的區別主要源於知識產權本身的特殊性,即知識產權的對象具有復制性、地域性、時間性:
復制性在於知識產權在載體上重復體現價值特點;
地域性源於各個主權國家或地區對其管轄范圍知識產權的特殊規定;
時間性源於各個主權國家或地區對其管轄范圍知識產權時間有效性限制。
知識產權本身融合了權利人的財產權、人身權(人格權和身份權),因此單純對比財產權和人身權,知識產權均有區別。
知識產權與所有權區別主要在於所有權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更加排他,由所有權權利人自己意志行使即可完成,所有權是絕對權,具有排他性、永久性特點,而知識產權需要法律和法定程序的保障才能完成;且二者產生權利沖突時候,知識產權必然要讓渡於所有權。
6. 知識產權和財產所有權區別
知識產權屬於無形資產,財產權屬於有形資產。知識產權可以假冒或者造假,財產卻因為其合法並具有固定和不能隨意變更的原因,不能隨便造假。提交回答
7. 知識產權與物權有什麼區別
(知識產權)是指民事主體基於其智力成果和工商業標記、信譽及其他無體財產而依法享有的支配性無體財產權。
(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相同點:都屬於私權,都歸於民事權利。
不同點:1.知識產權是無形財產權,而物權是有形財產權。
2.物權和知識產權都有專有性,但同一國家內兩件完全相同的物品可以同時分屬於兩個不同的權利人所有而互不幹涉,但兩個完全相同的專利就不能同時分屬於兩個不同的權利人。
3.知識產權有地域性而物權沒有
4. 知識產權有期限,而法律上並未規定物權的期限
5.知識產權可復制,如某專利需要體現在可復制的產品上才能實現他的權利,而物質財產不具有這樣的特點。
8. 知識產權屬於物權
知識產權並不屬於物權。知識產權屬於民事權利的范疇,它是同人身權、物權、債權並列的民事權利的一個種類。
9. 如何將知識產權劃分為所有權和使用權
您好,
您的問題問的不對,您是想知道知識產權分類還是什麼?
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劃分?沒有這樣的說法,使用權是所有權的全能之一。
樓上的說法不正確。
10. 知識產權區別於財產所有權的本質特性是什麼
權利客體的非物質性是知識產權區別於財產所有權的本質特性。
知識產 權的客體即知識產品是一種沒有形體的精神財富, 客體的非物質性是知識產權的本質屬性所 在。 知識產權的特徵:
1、專有性。專有性即知識產權所具有的排他性和絕對性,其專有性表現第一,知識產 權為權利人所獨占,權利人壟斷這種專有權利並受到嚴格保護, 第二,對同一項知識產品,不允許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同一屬性的知識產權並存。 第三,知識產權的排他性則主要是排斥非專有人對知識產品進行不法仿製、假冒或剽 竊。 第四,知識產權的獨占性是相對的。
2、地域性。地域性是知識產權所具有的另一種重要的特徵,所謂地域性,是指根據一 國或地區的知識產權法所取得的知識產權的效力只限於本國境內, 不具有域外效力。 知識產 權的這一特點有別於有形財產權。
3、時間性。時間性是知識產權異於物權的又一個重要的特徵。時間性是指 知識產權僅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受到保護, 一旦超過法律規定的有效期限, 這一權利就自行 消滅,相關知識產品即成為整個社會的共同財富,為全人類所共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