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展知識產權
第十六條 展會投訴機構需要地方知識產權局協助的,地方知識產權局應當積極配合,參與展會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地方知識產權局在展會期間的工作可以包括:
(一)接受展會投訴機構移交的關於涉嫌侵犯專利權的投訴,依照專利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二)受理展出項目涉嫌侵犯專利權的專利侵權糾紛處理請求,依照專利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進行處理;
(三)受理展出項目涉嫌假冒他人專利和冒充專利的舉報,或者依職權查處展出項目中假冒他人專利和冒充專利的行為,依據專利法第五十八條和第五十九條的規定進行處罰。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地方知識產權局對侵犯專利權的投訴或者處理請求不予受理:
(一)投訴人或者請求人已經向人民法院提起專利侵權訴訟的;
(二)專利權正處於無效宣告請求程序之中的;
(三)專利權存在權屬糾紛,正處於人民法院的審理程序或者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的調解程序之中的;
(四)專利權已經終止,專利權人正在辦理權利恢復的。
第十八條 地方知識產權局在通知被投訴人或者被請求人時,可以即行調查取證,查閱、復制與案件有關的文件,詢問當事人,採用拍照、攝像等方式進行現場勘驗,也可以抽樣取證。
地方知識產權局收集證據應當製作筆錄,由承辦人員、被調查取證的當事人簽名蓋章。被調查取證的當事人拒絕簽名蓋章的,應當在筆錄上註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現場的,也可同時由其他人簽名。
B. 如何看待會展中的知識產權問題
從會展產業的不同層面和產業鏈條來進行分析,當前國內會展業的各個環節均存在著一些不同程度的知識產權問題。如何能夠有效解決這些問題,成為提高中國會展知識產權整體水平的關鍵。
1、國內展會組展商、展會項目被仿冒怎麼辦
作為一些展覽會項目,特別是一些品牌會展項目的所有者,國內展會組展商最為關心的是展會項目如何不要被仿冒和克隆,也就是關於展會的題目和內容不斷地、經常地發生重復、雷同的問題。在他們看來,形成品牌的展會和已經成型的展會都應當算做擁有「展會創意」的「知識產權」而受到保護,光有對展會會標的注冊不夠,還應對展會的名稱進行保護。
2、外國展會組織者:品牌移植中國怎麼辦
國外一些名牌展會向中國國內進行移植的時候,往往需要尋找國內的合作夥伴。這樣在繼續使用原品牌展覽會名稱、標記的過程中,就有對原展會品牌無形資產(知識產權)給予認定的問題。不能排除一旦合作破裂,會引發知識產權的糾紛。實踐經驗表明,這個問題正是雙方在合作時應當給予明確規定的一個重要的、關鍵的法律內容。
3、會展項目交易者:品牌交易缺乏標准怎麼辦
隨著會展經濟的不斷發展,會展行業資本運作會頻繁產生,展會項目的買賣交易必將逐漸增多。對於這種會展項目所有權的轉移和交易,必然要涉及到會展項目的品牌無形資產(知識產權)的轉移和交易。在我國盡管已經出現了一些這樣的交易行為和具體案例。但是由於操作的程序與規范還沒有及時出台,特別是市場交易價值的標准制定其參考依據不足,而使得市場顯得比較混亂。
4、出國展覽組展商:企業被投訴怎麼辦
作為出國展覽組展商,比較注重的是在國外參加展覽會時,如何處理中國參展商被外商投訴展品侵權或軟體及著作權侵權而引發的知識產權糾紛。(國內辦展也經常出新此類問題)這樣的事件已有明顯上升的趨勢。對此,他們普遍認為,對出展企業提出一般性的關於遵守知識產權的要求並不難,真正難點在於很難保證和控制所有參展展品都不出問題。所以,他們希望劃定責任界限,一旦出現這方面的糾紛,要由有關參展商承擔責任,而不要追溯到組展商。
5、國內展會參展商:被組展商欺騙怎麼辦
作為國內展會參展商,最為害怕的是被組展商欺騙性的宣傳所誤導,從而參加了一些名不副實的冒牌展覽會,甚至被騙展,結果是白花錢、沒效果。不過,但是值得研究的是,這種展會的假冒宣傳問題,是否真正屬於知識產權保護的范疇,騙展是否侵犯了知識產權。
6、展台設計搭建商:抄襲設計方案怎麼辦
作為展台設計搭建商,他們在展台設計投標時最怕的是,參展商以種種借口不讓他們的方案中標,然後卻又轉手將扣留下來的設計圖紙或方案提交給第三方抄襲使用或略有改動使用,其目的全在於圖省錢。其實,這里確實涉及到一些知識產權方面的問題。
7、展具專利持有者:新型展具被仿製怎麼辦
一些已經廣泛使用的標准展具和一些近期開發出來的新型展具確實是進行過專利注冊登記的。因此如果仿製這些展具,就會涉及侵權的問題。但是從本質看,這種侵權只是一種與會展業有著間接關系的製造業方面的知識產權的問題。
8、國家主管部門:被外商投訴怎麼辦
作為國家有關知識產權的主管部門,他們除了負責在總體上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以外,當前似乎更為關注的是如何減少外商的指責和投訴。
因此當展覽會成為發生投訴事件較多的一種場合的時候,他們就會對展覽會主辦者提出要求,必須千方百計地採取措施,防止發生類似事件。至於有關會展業全面的知識產權保護的問題,由於許多工作還有待深入地調查和研究,所以主管部門尚需要時間提出一個全面的和具體的管理辦法。
9、會展行業協會:管理依據不清楚怎麼辦
目前的實際情況是,全國未成立統一的會展業協會組織。但是,一些地方性的會展業行業協會組織已經陸續建立起來,並且有的協會已經開始重視會展業知識產權保護的相關問題。
C. 展會與知識產權侵權怎麼辦
一、展會知識產權糾紛的解決途徑
本案專利權人是通過向地方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提出請求來解決糾紛的。展會中發生的知識產權糾紛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
(一)行政途徑。其一,展會主辦方設立知識產權投訴機構,權利人可將涉嫌侵權的行為向展會知識產權投訴機構投訴。其二,展會主辦方未設立知識產權投訴機構或者即使設立了知識產權投訴機構,權利人也可向展會舉辦地的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直接投訴。投訴人在投訴時應當提交專利證書、涉嫌侵權當事人的基本信息和涉嫌侵權的理由和證據。其三,專利權人可向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提出處理申請,要求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作出處理決定。
(二)司法途徑。權利人可通過公證方式進行證據保全,在訴訟時效期間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參展商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三)協商途徑。被投訴人在獲知相關投訴之後,如認可自己的行為構成專利侵權,可以與投訴方協商解決糾紛,也可以在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的主持下達成和解。
二、糾紛預防措施
就本案具體而言,許諾銷售專利侵權產品在無法提供合法進貨渠道時,需要向專利權人承擔賠償責任。因此,參展單位在參展時需要提高相應的專利保護意識,即使展會並不銷售產品,但由於展銷會系推廣宣傳展品,屬於專利法上的許諾銷售行為,也可構成侵權。參展商可在參展前通過網路檢索查閱相關的專利情況,同時應當要求展品供應商提供其專利的相關文件,並保留與供應商之間的供貨合同和貨款發票。
D. 如何面對會展中的知識產權糾紛
目前,隨著經濟的發展以及會展業的繁榮,產生了許多相關的問題不得不引起我們的重視。參展企業普遍遇到的知識產權糾紛是擺在我們面前最為刺手的問題之一。我們有必要對展會中涉及到的這些知識產權問題進行分析。1.展會侵權問題我們會經常遇到很多這樣的會展:定位、內容、市場、題目是完全一致的。只要一個展覽會辦得好,不進行經濟基礎、區域性市場和購買力的分析,不進行對別人辦好展覽如何投入人力物力的分析而盲目跟進,造成同類展會過多、過濫,造成好的展會被分流,差的展會被投訴,無序競爭。加上價格競爭讓參展商和觀眾無所適從,變成所謂的「會展泡沫」。2.展品侵權問題無論在國內的來華展還是在國外的各類展會上都存在中國的參展商侵權、損害他人產品專利的行為。不是把別人已申請專利的產品改頭換面拿出展示,就是剽竊抄襲他入成果被當場投訴。參展中可能會涉及到的知識產權糾紛,大多在專利與商標兩方面,它們二者共同的特點是專有性,無論專利或商標,經法定程序獲得後,即受法律保護,所有權人享有排他的權利。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擅自使用、生產、銷售或進出口專利產品和具有相同商標的產品,否則即構成侵權,從而受到法律的懲處。3.軟體侵權問題在日常舉辦的展覽會上,普遍存在使用盜版軟體的現象。其主要表現在現場以演示為目的的電腦使用盜版軟體和展品本身使用盜版軟體以及銷售盜版光碟等現象。對於這些問題,依據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規章,行政機關很難依職權直接有效地處理會展期間出現的各種知識產權糾紛,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會展持續時間通常很短,一般的行政處理和行政查處程序無法適應。會展業作為當前我國經濟的一個重要增長點,獲得了極強的生命力,但如果不能妥善處理期間產生的各種知識產權糾紛,將會嚴重影響該行業的健康發展。那麼,對於各方人員來說,如何做才能避免知識產權糾紛呢?二、防止知識產權糾紛的措施第一,對於組展單位來講,必須嚴格審查展品。展品出運前,組委會要求各參展單位提前自查,有疑問或不能肯定的產品不能出運,敏感的產品種類需在參展之前提供產品專利或相關認證,以防萬一。做到層層把關、責任落實到位。各組團單位在組委會領導下對各自分團負責,嚴格把關。各參展單位需要簽署參展知識產權保證書。出現問題的展品和單位,如確有侵權行為,將停止其下屆參展資格。第二,對於政府來講,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展覽經濟市場化的運行機制。將展覽納入到法制的軌道上來。要建立商標注冊和品牌認證體系,依法保護展覽會的知識產權。通過協助會展組織者制定會展期間的知識產權保護規定、規則或章程,並將這些規定、規則或章程作為會展組織者與參展商的合同附件,約束參展商的行為,同時引入行業自律模式,成立由政府部門、行業協會和律師組成的會展知識產權保護委員會,建立知識產權投訴快速處理機制。第三,對參展企業來講,要做好以下的相關事宜。 編輯:西點會展網
E. 展會對知識產權的作用有哪些
一、給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帶來困難一、缺乏專門的展會知識產權保護法律規定。
根據知識產權有關法律的規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受理。實踐中,權利人向管理知識產權工作的部門請求處理侵權糾紛的只要符合受理條件。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由於很難做到展覽會期間對侵權糾紛案件結案,而在展會結束後的處理又缺乏相應的規定,因此只有出於無奈不予受理。如果不受理,權利人可以訴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行政不作為,實際上已經發生了專利權人向人民法院訴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行政不作為的案例。
二、知識產權權利人沒有切實得到知識產權的行政執法保護
目前展會知識產權保護主要依靠展會主辦方所制定的知識產權保護規則。因此無法明確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在展會主辦期間的具體職能,而這種規則實際上只是參展方與主辦方所達成的一種「契約」由於現有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缺乏與這種「契約」很好銜接。使得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和展會主辦方在展會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缺乏有效的配合,特別是由於展覽會時間比較短的特性,展會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缺失給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切實保護帶來了一定的困難。
三、執行展會自行制定的知識產權保護規則容易引發爭議
展覽會自行制定的知識產權保護規則。但是由於沒有納入法律途徑,作法上相當於主辦方與參展商之間的協議。沒有充分考慮知識產權侵權存在更為復雜的因素,就要求參展商承諾遵守主辦方制定的規則。一方面,如果參展商違反協議,拒不撤出侵權展品,主辦方也無強制力;另一方面,即使主辦方的作法有不妥或不合法之處,參展商也不能尋求法律救濟。實踐中,就有可能發生主辦方、參展商、投訴人在現場爭議的情況,影響展覽會正常的展出秩序。
四、沒有區別知識產權的具體法律狀況
盡管一些展會制定了知識產權保護規則。根據專利法的規定,但是沒有區分知識產權不同類別的情況。如。國的專利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這三種專利的授權條件及審批制度不同,發明專利經過實質審查,因而權利比較牢固,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未經過實質審查,專利權不太穩定,通常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權人提起侵權訴訟後,被控侵權方都要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宣告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權無效。一旦請求宣告專利權無效的侵權審理程序一般都要中止,等待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是否維持該專利權的決定。由於展覽會對三種專利侵權投訴的處置未作任何區別,則會出現投訴所依據的專利權本身就是一個無效專利的情況,如果在該專利權的基礎上處置被投訴人,顯然對被投訴人顯失公平。
針對我國展會知識產權保護存在問題。並於2006年1月10日頒布,2005年商務部會同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國家版權局和國家知識產權局開始了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制定工作。3月1日正式實施。至此,國展會知識產權保護存在問題將得到有效的解決,展會知識產權保護也將有法可依。
F. 和會展相關的知識產權保護法有哪些
《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第四條,展會主辦方應當依法維護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展會主辦方在招商招展時,應加強對參展方有關知識產權的保護和對參展項目(包括展品、展板及相關宣傳資料等)的知識產權狀況的審查。
在展會期間,展會主辦方應當積極配合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展會主辦方可通過與參展方簽訂參展期間知識產權保護條款或合同的形式,加強展會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商標法》第二十六條,商標在中國政府主辦的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該商品展出之日起六個月內,該商標的注冊申請人可以享有優先權。
依照前款要求優先權的,應當在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聲明,並且在三個月內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覽會名稱、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該商標的證據、展出日期等證明文件;未提出書面聲明或者逾期未提交證明文件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
《專利法》第二十四條,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在申請日以前六個月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喪失新穎性:
(一)在中國政府主辦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規定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上首次發表的;
(三)他人未經申請人同意而泄露其內容的。
(6)會展知識產權擴展閱讀:
知識產權作為實現「創新」關鍵環節成為今年「兩會」委員們關注的熱點之一,關於加快建設和不斷完善知識產權制度,加快知識產權創造、管理、運用和保護能力。
會展業的知識產權是近些年來的一個「熱點」話題,由於我國知識產權工作起步較晚,基礎較弱,不能滿足國際經濟一體化形勢發展的需要;又由於利益驅動,監管不嚴等原因,知識產權侵權,假冒和盜用的現象時有發生,尤其在我國各類展覽會中,涉及知識產權的問題突出。
這種知識產權侵權、假冒和盜用行為,不僅給知識產權所有者和廣大消費者造成損害,而且還擾亂了會展行業的正常秩序。因此,規范會展知識產權行為,維護會展市場秩序,促進會展產業健康發展已成為中央主管部門和有關城市主管部門的關注。
《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第七條規定,展會知識產權投訴機構應由展會主辦方、展會管理部門、專利、商標、版權等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的人員組成,其職責包括:
(一)接受知識產權權利人的投訴,暫停涉嫌侵犯知識產權的展品在展會期間展出;
(二)將有關投訴材料移交相關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
(三)協調和督促投訴的處理;
(四)對展會知識產權保護信息進行統計和分析;
(五)其他相關事項。
G. 展會中發生知識產權侵權行為怎麼辦
分兩種情況,但是不論哪種,都要先了解展會組織方的合同中的知識產權條款。
1,你侵犯他人權利。
與展會組織方,被侵權方,還有你單位的知識產權管理人員和法務人員,這幾方都要進行及時溝通,說明情況,看看能不能和解,避免被組織方清場。或者明確是真正的侵權了。
公司正規的話,應該有展會知識產權風險控製程序,按照程序來,文件里怎麼寫的,就怎麼做。
2,別人侵犯你的權利。
與展會組織方,還有你單位的知識產權管理人員和法務人員,及時聯系,查實後,帶著相關證據,向展會組織方舉報,投訴,之後的處理就組織方的事了。
H. 展會名稱屬於商標還是屬於知識產權該申請哪種保護
商標也是屬於知識產權的一項權利。展會名稱可以申請注冊商標。希望能夠幫助到您,謝謝。
I. 會展業知識產權的侵權行為有哪些表現
知識產權侵權的行為,是指行為人的行為客觀上侵害他人知識產權的財產權或人身權,應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侵權行為是對智慧財產創造者勞動的踐踏和剝奪,是危害科技進步和文化繁榮腐蝕劑。近年來,我國企業知識產權糾紛的諸多案例表明,企業知識產權侵權糾紛,往往是由一些潛在的企業或者是競爭對手出於種種動機干擾所至,影響了企業的正常發展。
J. 參展時該如何進行知識產權保護
展會主辦方在招商招展時,應加強對參展方有關知識產權的保護和對參展項目(包括展品、展板及相關宣傳資料等)的知識產權狀況的審查。在展會期間,展會主辦方應當積極配合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展會主辦方可通過與參展方簽訂參展期間知識產權保護條款或合同的形式,加強展會知識產權保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