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權流動
㈠ 辦理北京暫住證需要什麼材料
北京暫住證現已更名為北京居住證,其申辦所需材料如下:
一、網上申請
1、若申請人以《暫住證》或《居住登記卡》作為居住時間證明,需提供如下辦理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申請人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證)。
2)《暫住證》或《居住登記卡》(若申請人以合法穩定住所條件申請居住證,則不需提供《暫住證》)
3)申請人的合法穩定就業證明、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或連續就讀證明之一:
①選擇合法穩定就業的:提供合法穩定就業證明,若申請人的現住地址與《暫住證》不一致,還須提供與所填現住地址一致的在京住所證明。
②選擇合法穩定住所的:提供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③選擇連續就讀的:提供連續就讀證明,同時,若申請人的現住地址與《暫住證》不一致,還須提供與所填現住地址一致的在京住所證明。
2、若申請人以納稅憑證或社保憑證作為居住時間證明,需提供如下辦理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申請人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證)。
2)申請人的在京連續繳納6個月(連續繳納6個月的起止時間是指,申領當月的上上月前推連續繳納6個月)納稅憑證或社保憑證。(個稅或者社保證明,需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台來提交定製證明申請。)
3)與網上申請居住證時所填現住地址一致的在京住所證明。
二、窗口現場申請
1)辦理人的身份證明(辦理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或原籍公安機關開具的身份證明。
2)辦理人的居住時間證明。辦理人的已滿6個月且在有效期內的《北京市居住登記卡》或《暫住證》。
3)辦理人的合法穩定就業證明、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或連續就讀證明:
①合法穩定就業證明,即下列任一形式材料:
a.加蓋在京用人單位公章且有6個月以上尚未履行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勞動關系證明;
b.由本市工商管理部門核發的距經營期限屆滿不少於6個月的營業執照;
②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即下列任一形式材料:
a.居住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若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提供商品房買賣網簽合同;
b.租住房屋的:租住居民戶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或商品房買賣網簽合同的原件或復印件,以及尚有6個月以上租期且記載有房屋詳細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租賃期限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
租住農村宅基地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人《居民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以及尚有6個月以上租期且記載有房屋詳細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租賃期限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
c.居住在學校、醫院、研究所等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提供加蓋單位人事或保衛部門公章的居住證明。
③連續就讀證明,即下列任一形式材料:
a.在本市小學、中學取得學籍並就讀的:提供由所在學校出具的就讀證明或本人學生證(包含中小學學生卡);
b.在本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和具有研究生培養資格的科研機構取得學籍並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提供由所在學校或科研機構出具的就讀證明或本人學生證。
4)辦理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1張。
(1)所有權流動擴展閱讀
北京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按照規定為「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規定的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並積極創造條件,逐步擴大提供公共服務和便利的范圍,提高服務標准,定期向社會公布「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務和便利的范圍。
北京市按照統一規劃、資源共享的原則,建立健全勞動就業、教育、社保、房產、信用、衛生計生、婚姻、居住證等信息系統,為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蓋提供信息支持。
北京市居住證的持證人在京可以享有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等3項權利;享有義務教育、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服務、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法律援助和其他服務,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等6項基本公共服務。而在國家規定的7項便利中,機動車登記、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和申請授予職業資格、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和其他計劃生育證明材料、國家規定的其他便利等5項均已經落實。
更重要的是,作為必要條件之一,非京籍常住人口在領取居住證以後,符合本市積分落戶政策的,就可以參與積分落戶。積分落戶只是居住證「賦權保障」基本功能的一個衍生,並非是來京人員落戶的唯一渠道。現行的落戶渠道主要有:高校應屆畢業生、人才引進、親屬投靠和工作調動等。積分落戶政策實施後,其他渠道仍按原來的政策執行。
綜合來說,「北京市居住證」的含金量如下:
1、「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在京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
2、逐步擴大提供公共服務和便利的范圍,提高服務標准,定期向社會公布「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務和便利的范圍。
3、北京市按照國家要求根據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建立積分落戶制度。
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將保障常住人口的合法權益納入了法制化軌道,是積極推進以人為核心、新型城鎮化的一項重要舉措。
在公眾關心的異地高考問題上,目前沒有明確政策表明兩個證件能提供與北京戶口相同的待遇。也就是說,無論是工作居住證的持有者還是居住證的持有者,至少到目前為止,子女都不能以北京考生的身份參加高考。
專業人士認為,非京籍適齡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申領到居住證後,對孩子在京幼升小或有一定的好處。非京籍適齡兒童在京幼升小,需要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提供「五證」,「五證」中包含在京暫住證一項。各區對『五證』中部分證件都有繳納或申領的時長限制,2016年10月1日起,非京籍家長需要盡快辦理居住證。
暫住證升級居住證後,各區教委暫未發布2017年幼升小的相關政策。不過,家長還是應該多了解升學城區和目標小學的幼升小政策,避免因為證件時限等因素不符合政策要求,影響孩子升學。
㈡ 凈資產是什麼
凈資產(Net asset),是指所有者權益或者權益資本。企業的凈資產(net asset value),是指企業的資產總額減去負債以後的凈額,它由兩大部分組成,一部分是企業開辦當初投入的資本,包括溢價部分,另一部分是企業在經營之中創造的,也包括接受捐贈的資產,屬於所有者權益。
在股票投資基本分析(Fundamental Analysis )的各種技巧和方法中,凈資產和與市盈率、市凈率、市銷率、凈資產收益率等指標一樣,都是最常用的參考指標。
(2)所有權流動擴展閱讀
房地產行業在經過幾年高速發展以後,負債規模也在同步攀升,2019年,在外部宏觀經濟下行壓力和內部融資環境不斷收緊的情況下,降負債成為房地產企業共識。
2019年,凈資產規模TOP100企業凈資產達到62574.8億元,同比增長22.9%,較2018年增速下降,但高於總資產規模的增速,房地產企業降負債取得一定成效。企業入榜門檻提高,2019年,凈資產規模TOP100入榜門檻為15.1億元,較2018年12.3億元的入榜門檻提高了2.8億元。
㈢ 流動資金測算中,如何確定自有資金值
自有資金,是指企業為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所經常持有,可以自行支配使用並毋須償還的那部分資金。是與借入資金對稱的。
計算公式:
企業自有資金=資產-負債
企業自有資金=所有者權益
各個企業由於生產資料所有制形式和財務管理體制的不同,取得自有資金的渠道也不一樣。
(一)全民所有制企業的自有資金構成:
(1)一部分來自國家財政撥款,以及固定資產的無償調入等;
(2)一部分來自企業內部積累,即按國家規定,從成本和稅後留利中提存的各項專用基金;
(3)此外,還來自定額負債,即企業根據有關制度和結算程序的規定,對應付和預收的款項中能夠經常使用的一部分資金。
例如,應交稅金,應交利潤,預提費用,以及某些生產周期長、按完工程度預收的貨款中能夠經常支配使用的部分。定額負債在財務處理上視同企業自有流動資金參加周轉。
(二)集體所有制企業的自有資金的構成
集體所有制企業的自有資金,主要來自勞動群眾投入的股金和由企業內部積累形成的公積金、公益金及其他各項專用基金。
在西方國家,私營企業的自有資金,主要來自股東的投資和企業的未分配利潤。
㈣ 房子的大產權和小產權是什麼意思
1、「小產權」是民間的一種通俗叫法,在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上根本沒有這個概念。因此通常所謂的小產權房主要指兩類:
其一是經過國家相關政府部門的土地、規劃、建設環節審批,建設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上的城中村改造房。
其二是未經過任何國家相關部門和環節審批,建設在租用土地或非法侵佔的土地上的房屋。
2、大產權是指是由國家頒發產權證的,對房屋行使佔有、使用、處分、收益的權利,同時也是可以依法交易的。通俗點的說法就是,開發商的產權叫大產權,購房人的產權叫小產權,之所以如此劃分,是因為購房人的產權是由開發商的產權分割來的。
(4)所有權流動擴展閱讀:
1、大產房有五證,受法律保護,產權十分完整。小產權,是沒有五證的,當然不會受到法律保護,只有部分產權。通俗地說,就是大產權證都有房產證,小產權證都沒有房產證;
2、大產權的拆遷有拆遷補償,小產權的拆遷沒有拆遷補償。因此,如果政府要拆除房屋,產權小的業主基本得不到拆遷安置補償;
3、產權小的房屋質量得不到監管,往往容易存在安全隱患,而且除了房屋質量和房屋售後保修很難保證外,物業管理後也很容易出現問題;
4、小產權因為沒有正式的產權證書,不能作為抵押或上市壟斷。而小產權房子不能在房地產治理部門登記備案,所以不能辦理抵押等自己的一項權利,也就是說,購買小產權房子不能進行貸款,只能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項。
㈤ 所有者權益是指企業投資人對企業什麼資產的所有權是全部資產,固定資產,流動資產,還是凈資產。
所有者權益是指企業投資人對企業凈資產的所有權,包括企業投資人對企業的投入資本以及在企業存續過程中形成的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等。
㈥ 什麼是商流
商流是由零售商處接獲訂貨訊息,向供貨商訂貨的一系列商業活動;亦即商品流動過程中的所有權轉移。
商品從製造商、批發商、零售商到消費者手中的物品流動過程稱為物流,而期間商品「所有權」的轉移便是「商流」。
㈦ 所有權受限資產 屬於非流動資產么
商譽不是無形來資產。無源形資產是企業擁有或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但是可以辨認的非貨幣資產,並要同時符合貨幣計量的要求;而商譽是企業擁有或控制的,能夠為企業帶來未來超額經濟利益的,無法具體辨認的資源,由於它無法與企業自身分離,也就是說無法計量其單獨的價值,因而商譽要從無形資產中剔除。
雖然商譽與一般的無形資產有許多共性,如無實物形態、價值可能會發生減損等。但商譽又有許多不同於一般無形資產的方面,如不可辨認性、形成過程的復雜性、不能單獨出售、價值存在的不確定性、價值實現的隱蔽性。
商譽的以上種種特性告訴我們,只有把"商譽"從"無形資產"科目中分離出來,更加符合現實的需要,才能更好的體現出商譽的獨特地位,從而更加符合會計信息質量的要求。
㈧ 產權和使用權有什麼區別
有產權會有使用權,有使用權不一定有產權。
產權和使用權區別:
1、產權:所謂的「產權」嚴格意義上來講應該是「所有權」,包含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產權是經濟所有制關系的法律表現形式。
產權包括財產的所有權、佔有權、支配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產權的屬性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產權具有經濟實體性、產權具有可分離性、產權流動具有獨立性。
產權的功能包括:激勵功能、約束功能、資源配置功能、協調功能。以法權形式體現所有制關系的科學合理的產權制度,是用來鞏固和規范商品經濟中財產關系,約束人的經濟行為,維護商品經濟秩序,保證商品經濟順利運行的法權工具。
2、使用權:不改變財產的本質而依法加以利用的權利。通常由所有人行使,但也可依法律、政策或所有人之意願而轉移給他人。
房屋的使用權,是指房主按照住房性能對房屋進行事實上的利用。同樣通過一定法律契約,非房屋所有權人也可獲得房屋的使用權。房主將房屋租給他人使用,並不失去對房屋的所有權。
土地使用權是指單位或者個人依法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 集體土地使用權 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以及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組織和個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權。
拓展資料:
產權是財產所有權的簡稱,表明財產的法律歸屬,有了產權,就可以依法使用支配處置這些財產,並取得相應的利益。
就房地產而言,大產權也叫完全產權,即該房產在法律上歸誰所有,房產證就是憑證。
小產權也叫不完全產權,即只有使用權(長期),但沒有所有權憑證(房產證 ),所以法律上產權歸屬不明確,在買賣時存在潛在的風險,價格自然也便宜一些。
㈨ 雙方參股各方拿出的錢作為流動資金,這部份錢的流動資金所有權歸誰所有
網上的。(1988年10月30日桂政發〔1988〕107號)國務院發布的《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必須認真貫徹執行。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特作如下通知:一、實行承包經營責任制,必須堅持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通過承包,要強化經營權,將《企業法》規定的企業權力真正交給企業。各部門要關心和支持企業承包,做好服務、協調、管理、監督、審計等工作,及時總結經驗和解決存在問題,確保承包合同的兌現。二、確定招標承包上交利潤基數和遞增比例的標底的主要依據,是同行業平均資金利潤和企業承包前兩至三年上交利潤平均數,同時還要考慮企業的生產潛力、技改任務等因素,使之合理先進。沒有條件實行招標承包的企業。在實行承包時,它的利潤上交基數和遞增比例由財政部門、企業主管部門和企業協商確定。三、企業的承包形式,凡有利於生產力發展的,可根據企業的不同情況來確定。不論實行何種承包形式,其分配辦法和具體比例均由合同雙方確定。四、實行承包經營的企業必須按照國家體改委等四個部門聯合發出的勞人檢〔1988〕8號文件精神,把執行國家勞動保險、福利制度規定納入承包合同,以保證職工的合法權益。原來承包合同沒有的,必須補訂。五、簽訂承包經營合同時,必須對企業的資產作出評估。企業承包前的財產損益和債權債務等問題,都要在合同上提出明確的處理意見。六、無論是個人、集體、企業中標承包經營,銀行貸款都應一視同仁,不要因企業承包前的拖欠而影響本屆承包經營者的貸款。至於承包前拖欠的貸款如何歸還,可經合同雙方與銀行協商後在承包合同中明確規定。七、實行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鉤的具體辦法,可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桂政辦〔1987〕37號文和自治區工資改革領導小組等部門聯合下發關於貫徹我區一九八八年企業工資改革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桂工改字〔1988〕11號)文件規定,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確定。八、合理調整基數。在價格改革中,企業利潤因價格變化而增減較多時,應按《承包條例》規定適當調整承包基數。對投入品和產出品價格兩頭放開或不放開的企業,承包基數一般不作調整;對一頭放開、一頭不動的,可根據實際情況,經承、發包雙方協商後適當調整承包基數。九、承包經營合同依法簽訂,即具法律效力。要維護承包合同的嚴肅性,如要變更合同和企業經營者,必須嚴格按照法律程序辦事。未辦理承包合同中止手續,不得更換企業經營者。企業承包合同一旦中止,其內部層層承包的合同也自然消失。十、企業承包經營的發包方為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在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未成立前可按我區《關於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和租賃招標暫行辦法》辦理)。承包方為實行承包經營的企業。實行承包經營責任制,一般應採取公開招標辦法,通過競爭確定企業經營者。十一、實行承包經營責任制的企業應逐步實行資金分帳制,在實行資金分帳制後,凡是利用企業資金投入的新增利潤和向外參股所得利潤,根據國務院國發〔1986〕103號文第四條規定按40%的稅率交納所得稅。企業資金可以用作新辦集體分廠、車間,並按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搞活工業經濟的若干規定》享受新辦集體企業的優惠待遇。十二、承包經營責任制要提倡企業全員抵押承包,變經營者風險為全體職工風險。抵押承包要因廠制宜、形式多樣、不下指標、不搞一刀切。抵押資金可作為企業流動資金或後備資金。抵押基金利息可按銀行存款類別的利率。承包期滿,本息一次支付。企業承包期達不到承包經營合同規定的經營目標時,首先要以抵押基金抵補,仍不足時,以企業自有資金抵補。十三、承包經營企業要改革幹部制度和勞動制度,逐步試行幹部聘用制和優化勞動組合,切實抓好科室、車間、班組的層層承包。十四、集體所有制工業企業和其他行業的承包經營責任制可參照本通知執行。
㈩ 公司制企業和合夥企業有何異同謝謝
(1)成立基礎不同。公司成立的基礎是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不僅對內具有拘束力,而且對外也有法律效力,有公示作用和依據作用;
合夥企業成立的基礎是合夥人之間簽訂的合夥協議,是合夥人之間的合意,法律對此的干預較少。
(2)法律地位不同。公司是法人企業,具有法人資格;合夥企業是自然人企業,沒有法人資格,這是二者的主要區別。
(3)法律性質不同。公司是資本的聯合,各股東的平等是在股份基礎上的平等,股東依其持股數分享權利;
合夥企業強調人的聯合,合夥人之間是平等的,一般都可以代表企業對外發生業務關系,而且在合夥協議沒有特殊規定的情況下,合夥人對企業的管理和利潤的分配有著平等的分享權。
(4)出資人承擔的風險不同。公司股東僅以其出資財產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而在合夥企業的財產不足以清償企業債務時,合夥企業的合夥人應當用自己的個人財產去清償債務,即合夥人負無限連帶責任。
(10)所有權流動擴展閱讀
公司制企業的優點
1.無限存續
一個公司在最初的所有者和經營者退出後仍然可以繼續存在。
2.有限債務責任
公司債務是法人的債務,不是所有者的債務。所有者的債務責任以其出資額為限。
3.所有權的流動性強
4.資本市場的優越地位
根據方流芳教授的考證,公司曾被稱為"公班衙",是對英國東印度公司的專屬稱呼。在百多年的歷史中,中文"公司"詞義在不斷的誤讀和重新詮釋中逐漸明確為現今含義。
公司制企業
是指一般以營利為目的,從事商業經營活動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組織。根據現行中國公司法(2005),其主要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類公司均為法人(民法通則36條),投資者可受到有限責任保護。
公司一般指的是登記於法定登記機關的一類營利性法人團體。
合夥企業
是指依照《合夥企業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各合夥人訂立合夥協議,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並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
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