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小說版權
1. 在網上寫小說,版權歸誰
沒簽約的話版權就是還是作者自己的,簽約的話,還要分很多種類型。具體看簽約的合同類型,有的合同簽的是全版權,有的只是數字版權。在合同期限內,作者把作品的版權授權給簽約網站。合同到期後,版權又是作者自己所有了,就是這么一個情況。網站跟網站的簽約情況不同,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2. 自己寫的小說是擁有版權還是著作權呢
你好,朋友自己寫的話,那就是你自己的版權著作權的話,要看你去哪個地方發表,謝謝。
3. 寫網路小說的版權問題。。。
版權當然是你自己的。只要能證明小說是你自己寫的,那麼版權自然就是你的,這個不需要證明。你愛怎樣怎樣。
但如果你跟書站簽了VIP協議的話,那個限制就多了。現在各個書站的基本上都是霸王條約,沒辦法,網路寫手都是弱視群體,
一般書站的簽約有買斷簽約,有分成簽約。
買斷簽約是指書站以千字多少的稿酬買斷你的作品版權,你就只負責寫就是了。所有版權都歸起點,比如本物霸唱的《鬼吹燈》,他簽的就是這種約。雖然《鬼吹燈》又是改編漫畫,又是簡體繁體出版,又是要改編影視,都是起點唱主角,起點授權出版的,起點授權改編的。大頭利益都讓起點佔了,作者只有點提成。
再一個分成簽約,就是作品進了VIP,按照VIP的訂閱數獲得酬勞。根據那個協議,你的什麼什麼版權起點都有優先權,比如你的書想出版簡體,那麼你要先問起點,起點要給你這書介紹出版不,起點說不,那麼你才能自己跟別的出版社談。起點在這裡面起個中間商的作用,你要出版你要改編影視什麼的,得先問起點,起點主要是要從裡面扣點油水,不然它憑著你簽了的霸王協議是可以把你事搞黃的。
出版社找上來,得跟你談,你也得跟你的責編說聲。起點只給了你你寫的VIP訂閱得到的收入,又沒把出錢買斷你的作品,憑什麼得到出版的利益。一般好書的話,起點會自己運作找出版社幫你出版,他中間得點利益。如果他沒能力這樣做的話,自己找來的出版社,他一般會要求出版封面得打上他起點書系的名字。所以你去看書店裡的正版的網路小說,它上面往往打有什麼起點中文,幻劍書盟或者紅袖晉江什麼的標志。但可能它並不是起點給出版的。
後面附上起點的簽約協議,很霸王呀。不過也不要害怕,如果你不是什麼大紅大紫的作者的話,它也不會那麼壓榨你,當然你也沒那麼多剩餘價值給它壓榨。
甲方_______(著作權人)
地址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乙方:上海玄霆娛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碧波路690號樓西104室
作品名稱:________(以下簡稱簽約作品)
作者署名:______(筆名)
為了使原創文學能繼續持續發展,是作者與讀者能夠得到更好的創作環境和讀書交流環境,為色促使更優秀的原創文學作品的大量出現,甲乙雙方就簽約作品所有版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在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將簽約作品在全球范圍內除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成權以外的所有權力獨家授權授予乙方,包括但不限如下
1:以圖書形式在中國大陸地區出版發行中文,簡,繁體文字的專有使用權.
2:以圖書形式在中國大陸以外地區發行中文,簡,繁體文字的專有使用權(除台灣地區外)
3:以圖書形式在中國大陸地區發行外文文本的專有使用權
4:以圖書形式在中國大陸以外地區發行外文版本的專有使用權.
5:以圖書形式在中國大陸地區發行修訂本,節選本,縮編本,縮印本,圖畫本的專有使用權.
6:以圖書形式在中國大陸以外地區發行修訂本,節選本,縮編本,縮印本,圖畫本的專有使用權.
7:影視作品的改編播映權.
8:戲劇,戲曲的改編上演權.
9:報紙,雜志的刊載,轉載權.
10:游戲作品的改編製作權
11:廣播權
12:電子出版權(包括但不限於簡體和繁體中文版本簽約作品的網路連載發布,電子光碟,電子書下載,手機閱讀,多媒體數碼發布等形式.)
第二條本協議有效期自簽署之日起至簽約作品完成後六年止.本條中的『簽約作品完成『指甲方本部作品全部寫完,包括作品的正傳,前傳,後轉及外傳和相關主角人物後續發展作品.
第三條甲方保證,簽約作品系甲方獨立創作,不抄襲乙方或第三人作品,不侵害乙方獲第三人的著作權,不存在任何版權糾紛,沒有違反著作權法,出版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且作品不含有下列內容:
1)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
2)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
3)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
4)煽動民族分裂,侵害少數民族風俗器官,破壞民族團結;
5)泄露國家機密
6)宣揚淫穢,迷信或者暴力,危害社會公德和民族優秀文化傳統;
7)誤入或者誹謗他人
8)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四條甲方保證擁有第一條授予乙方的權利.因上述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權及其他知識產權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簽約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譽,肖像權,姓名權等人身權及其他民事權利內容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因此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可以中止合同.
第六條協議有效期內,未經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行使第一條授予一方的權利,也不得許可第三方使用,如果違反,乙方有權要求緊急賠償並中止合同,一方有權將本協議或部分權力轉移給第三方
第條協議有效期內,協議中第一條授權標的物遭受第三方害時,若一方採取法律等行動維護一方或者雙方的權益,另一方有義務協助對方
第八條協議有效期內,為宣傳,促銷甲方的作品,乙方可以無償使用簽約作品的部分內容在媒體上進行宣傳,不需另外支付甲方稿酬或其他費用
第九條甲方在協議有效期間使乙方專書作者,乙方對其除了簽約作品外以甲方為著作權人的作品擁有優先簽約權
1.甲方欲出版處簽約作品之外其他作品,需提交給乙方,給予一方一個月的優先簽約考慮時間(以甲方收到作品之日算起的一個月為准.)
2,乙方需在上述一個月的時間內,以電子郵件或者電話統治的方式告知乙方的決定結果,如果乙方決定為甲方出版作品,則以方保證按現有簽約協議與甲方進行簽約,此作品出版權即為乙方獨家擁有
3,一旦乙方一個月的有限出版權考慮時間一過,乙方決定不為甲方出版此作品,乙方即失去了對作品擁有有限出版權的六個月
4,甲方在此六個月期間有權與其它出版商簽訂出版協議,如果加方未能在六個月內完成該作品的出版協議簽訂,則該作品的有限出版權又回歸乙方所有
第十條協議有效期間,乙方按以下方式及標准向甲方支付稿酬
1,圖書簡體出版
版稅制:圖書定價X5%(版稅率)X印數(千冊為單位)
保底10000冊。
2圖書繁體出版
版稅制:圖書定價X____%(版稅率)X印數(以千冊為單位)
保底1000冊
3電子出版
根據每篇文字數量按一方所屬起點中文網網站VIP會員訂閱次數獲得起點幣,每千字內容稿酬為1起點幣/篇/次(起點幣按1:1兌換人民幣,1起點幣相當於1分錢人民幣)千字以下的章節忽略不計
舉例說明:假設簽約作品的一個章節(5200字),乙方赴非會員訂閱次數共計3000次,則甲方該章節所獲得稿酬為:
3000X5X0.01=150元(200字不滿千字忽略不計)
如簽約作品總字數為50萬字,並一直保持此訂閱數,則甲方所獲簽約作品的稿酬為15000元
3乙方行使甲方授權的第三,四,,八,十項改編權時,應支付給甲方因行使該權利獲得報酬20%金額
4除支付上述稿酬外,乙方不再向甲方支付其他款項,即使乙方以甲方授權的其他方式使用簽約作品 第十一條(這條我不說了,將的是如何支付稿酬,就挑一個重要的說一下。)
3)電子出版
簽約作品發布後,在下一個月5日以方進行簽約作品上月的銷售訂閱數結算,統計出匯款具體稿酬金額,甲方可自行到乙方網站上查詢,乙方網站提供查詢銷售之功能。
其他的都是一些無關緊要的條款,還是撿最重要的跟大家說下。
第十條,甲乙雙方同意對在合作過程中獲得或知悉的對方商業機密及其它技術和經營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並不得使用該商業秘密和信息。因為對方行為,使另一方遭受名譽或者利益方面的損失,則受損一方可以要求對方賠償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損失
第十八條雙方中若有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各項條款,因此讓對方權益受損時,應賠償對方所有損失,賠償金額不低於一萬元人民幣
第十九條雙方同意印本協議涉訟時,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4. 問一下在起點發表網路小說版權問題
只要寫小說的人,賺錢的方法有:1加入文學網站的VIP;2出版實體書,分簡體繁體兩種;3少數人會被游戲公司或者是劇組看中,拍成電影或者電視劇。
對於以上的問題,這都說明樓主你是個寫書方面的新人!
第一,每天在起點發文的作者有幾十,幾百,幾千人,起點不可能每一個都審核好,所以,一般都是選擇專屬作品。
在你沒和起點中文網簽約網路電子版權書的時候,你的小說,就算不和起點中文網簽約,也是可以和其他網站簽約的,因為站大了,根本就不會管那麼多人!
如果你簽約了,那麼只要你的書成績還可以,就可以在上架VIP,至於出版的稿費,是出版社和起點雙方指定的,一般的稿費都會給你的,不可能不給!不給的話,你可以起訴他們!
最後,你的書如果簽約了,你的錢,第一,可以在網路電子權的銷售上得錢,就是VIP稿費,第二,就是出版小說,經過起點推薦的出版社,審核通過後,給的每千字幾十元的稿費,至於你說的你自由尋找出版社,也是可以的,只要和你的負責編輯談好就OK了!
我轉載的內容,你可以看看
http://read.2200book.com/files/article/html/102/102063/4028886.html
5. 在網上寫一本小說,會有哪些版權
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十一)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十二)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十三)攝制權,即以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十六)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本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6. 這樣寫小說算不算侵犯版權
版權。。。200年。。。
版權和著作權是不一樣的。作者寫的作品擁有著作權,只要作者活著,就一直擁有,活一萬年就有一萬年的絕對權利,作者死後,仍可擁有50年著作權權益,他們的家屬活著作者生前指定的繼承人獲得這個權益。
版權是一部具體的出版了的作品的權利,通俗的用例子說呢,就像莎士比亞,幾百年過去了,他本人已經沒有著作權了,但是某個出版社出版的他的某個作品,這個出版社對這部作品擁有版權,從商業角度說,這個版權可能是永久性的,只要出版社存在,這個版權就存在。 版權不是統一的,即使是同一部作品之下,因為一旦出版了,其中的細節是不同的,例如翻譯的時候,某些字詞的使用,以及封面等,照抄這些細節不是侵害作者的著作權,而是出版社的版權。
以某個小說的故事背景進行創作,不會構成著作權益的侵害,但是很難界定。如果你作品之中有很多模仿原著的情節,你就會構成侵權。這個也很難把握,故事背景是別人的,你用這個背景,當然就必然會出現原著中人物和情節,這是避免不了的,所以我說很難界定。
但是,如果不出現原著的人物或情節,那就不是原著的故事背景了。例如你完全可以把人物改了,把一些重要的背景事件變更名稱,變更一些容易與原著混淆的細節,這樣一來,即使那些背景和原著很相似,但只要你敘述的主線不是這些東西,就不會有什麼問題。 你只是要個背景,就完全可以把這個背景也更改名稱,那就和原著沒有關系了,頂多認定為這是「七劍故事流」一類的作品,無所謂。
7. 新浪博客寫小說版權問題
版權當然是你的,和博客公司沒關系。
除非,公司和你有合同約定,人家出錢出力請你寫小說並為此負責,合同約定版權歸公司。即便那樣,署名權還是你的。可以參考《著作權法》第16條。
網站只是為你提供了一個存儲或者發表的空間,因此一切版權都歸你自己所有!
8. 網路小說的版權如何保護
您的問題,根據您的陳述,有關要點簡單回答如下:
【1】空間里創作,設置許可權為不對所有人公開或不公開,根據QQ及其空間的屬性,不對所有人公開的行為,應該界定為一種空間主人的小范圍(指定Q友間的)交流,有同志說這是一種公開發表的行為,值得商榷;
【2】作者自己轉帖,應視為發表;著作權之發表權一次行使便窮竭,不再有;
【3】電影製片公司的行為,從作品的傳播,文化發展的社會公益角度來看,不能武斷地說是侵權行為,在作者不明、難以查明的情況下,電影公司難以署名作者以及給予報酬,但是電影公司無論如何應該標明該作品的來源以及標明原作者與其聯系的信息;電影公司只有等待適格作者出現才能滿足以上署名及報酬要求,如果電影公司沒有做到,那便是侵權了。(關於是否構成侵權,涉及到主觀歸責和客觀歸責的區分,不同的觀點會涉及到不同的判斷,但無論如何,如果在知道真正作者後,電影公還司無所表示,就是侵權了);
【4】構成侵權後的賠償,可以滿足作者署名權等人身權和財產權等要求,至於怎麼個賠償法,著作權法都是有原則規定的,主要有三,損失額、獲利額、法定額,逐一順選。
【5】作者創作,為維護自己利益,應在作品後標明有關版權信息,比如身份、聯系方式、權利歸屬等信息;保存創作原稿或電子初檔;或者進行版權登記等;
有何不明,隨時聯系。
9. 寫網路小說需不需要版權
在刊物上發表了小說,並不意味著你不再享有作品的版權,除非你將小說所有的著作權中財產權(包括出版權、復制權、網路信息傳播權、翻譯權等著作權中的財產權)都賣斷給出版權了。一般情況下,作者會對某些權利作出保留,在你保留某些權利的情況下(尤其是出版權),該出版社並不能妨礙你將來出專集。 另外,作品不需登記,版權自動產生。但是,不登記的話,將來發生糾紛的時候,你需要證明你本人就是這個作品的作者。如果你的作品已經發表了,你和出版社的合同、已經發表的雜志都可以作為證據,所以我個人認為不去版權局登記也可以。 補充:筆名不需要注冊。可以在和出版社簽訂出版合同時,在合同里寫上本名和筆名。這樣將來就能留下證明筆名是你本人的證據。
10. 如何申請小說版權
一、提交申請版權登記的作品:向國家版權局提交自己想要申請版權登記的作品。二、進入版權登記程序:由作者本人或代理人將相關的申請材料遞交到國家版權局,並且填寫版權登記申請表與版權登記保證書,如果通過審核後沒有異議的,版權局將會在一個月內辦理登記並且頒發作品登記證書。三、提交申請版權登記的材料:(1)版權登記申請人的身份證和工作證的原件及復印件。(2)辦理作品自願進行版權登記的手續申請書。(3)版權登記作品說明:主要是簡述作品的內容與創作的過程。(說明書必須有作者的親筆簽名)(4)版權登記作品的原件及復印件。(5)版權登記的權利保證書。四、繳納版權登記的費用:如果審核通過後,版權局會下發繳費通知單,然後申請人或者代理人需要按照通知的要求繳納相應的版權登記費用。五、正式受理版權登記申請:所交的版權登記申請符合登記要求並且繳納過相應的申請費用後,版權局會正式受理。六、版權登記審查:在正式受理後,版權局將會進行一系列的標准審查,查看申請是否有問題或者是否是作者本人申請的。七、下發版權登記證:待審查通過後,大概在兩個月的時間內,版權局會下發《版權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