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知識產權保護
A. 海關保護的知識產權有哪些
據《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第二條的規定,我國海關保護的知識產權應當是與進出內口貨物有關並受中容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保護的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專利權。具體來說,包括以下范圍:
(1)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核准注冊的商標;
(2)在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注冊並延伸至我國的國際注冊商標;
(3)國家知識產權局(包括原中國專利局)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外觀設計、實用新型專利;
(4)《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的伯爾尼公約》成員國的公民或者組織擁有的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
此外,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和《世界世界博覽會標志保護條例》的規定,我國海關也對奧林匹克標志和世界博覽會標志實施保護。
希望能夠幫到你!
B. 海關對涉及出口的知識產權如何保護
必須先向知識產權管理局申請專利,通過後必須到海關總署申請進出境保護備案,申請通過後可以在全國口岸得到經出境保護。如果你發現或有線索有企業侵犯你的知識產權,你也可以直接向進出境地海關舉報,但前提是你擁有相對應的知識產權。
C. 海關會主動對企業的知識產權進行保護嗎
海關既可以依權利人的申請採取知識產權保護措施,也可以主動對其發現的涉嫌侵權貨物採取知識產權保護措施。如果希望海關對自己的知識產權進行主動的監控,需要事先向海關總署提交相關知識產權的備案申請,在申請備案的過程中需要注意申請文書的整理與撰寫,這會直接影響海關知識產權保護的力度與效率。
D. 什麼是海關保護知識產權的兩種模式
根據《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海關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分為依申請保護和依職權保護兩種模式。兩種模式的差異主要體現在海關介入的程度和權利人承擔的義務有很大的差異。
(一)依申請保護
依申請保護,是指海關對根據知識產權權利人的申請發現的侵權嫌疑貨物予以扣留的措施。依申請保護有以下特徵:
(1)知識產權權利人發現侵權嫌疑貨物後可以直接向口岸海關申請扣留,不必事先將其知識產權向海關總署備案;
(2)海關不負責對侵權嫌疑貨物的進出境進行監控;
(3)知識產權權利人應當向海關提供相當於侵權嫌疑貨物價值的擔保;
(3)海關無權對貨物的侵權狀況進行調查。海關扣留侵權嫌疑貨物後,知識產權權利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扣押。如果人民法院未能在海關扣留貨物後20個工作日內通知海關協助扣押,海關應當放行被扣留的貨物。
可見,依申請保護模式與世界貿易組織《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中關於海關中止放行的規定基本一致。由於在依申請保護模式下,海關不會主動採取制止侵權貨物進出口的措施,所以,依申請保護模式也被稱作「被動保護」模式。
(二)依職權保護
依職權保護,是指海關在對進出口貨物的監管過程中,對其發現的侵犯知識產權的進出口貨物主動採取的扣留和調查處理的措施。「依職權」一詞來源於《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中的拉丁文ex-officio。依據職權保護有以下特徵:
(1)知識產權權利人應當事先將其知識產權向海關總署備案;
(2)海關發現涉嫌侵犯備案知識產權的進出口貨物,應當中止放行,並書面通知有關知識產權權利人;
(3)知識產權權利人要求海關扣留侵權嫌疑貨物的,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提出申請;
(4)知識產權權利人向海關提供的擔保最高不超過人民幣10萬元;
(5)海關有權對貨物的侵權狀況進行調查和認定;對不能認定貨物侵權狀況的,海關應當通知知識產權權利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扣押;
(6)海關對其認定侵權的貨物,有權予以沒收並對侵權貨物的收發貨人給予行政處罰。對構成犯罪的還應當向公安機關移送;
(7)對沒收的侵權貨物,海關有權依法進行處置。
在依職權保護模式下,海關有權主動採取制止侵權貨物進出口的措施,所以,依職權保護模式也被稱作「被動保護」模式。
E. 知識產權海關保護的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模式
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指海關依法禁止侵犯知識產權的貨物進出口的措施。在世界貿易組織《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TRIPS)中被稱為知識產權的邊境措施(Border measures)。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第二條的規定,我國海關保護的知識產權應當是與進出口貨物有關並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保護的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專利權。此外,根據《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和《世界世界博覽會標志保護條例》的規定,我國海關也應當對奧林匹克標志和世界博覽會標志實施保護。
中國海關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可以劃分為「依申請保護」和「依職權保護」兩種模式:
依申請保護,是指知識產權權利人發現侵權嫌疑貨物即將進出口時,根據《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第十二、十三和十四條的規定向海關提出採取保護措施的申請,由海關對侵權嫌疑貨物實施扣留的措施。由於海關對依申請扣留的侵權嫌疑貨物不進行調查,知識產權權利人需要就有關侵權糾紛向人民法院起訴,所以依申請保護也被稱作海關對知識產權的「被動保護」模式。
依職權保護,是指海關在監管過程中發現進出口貨物有侵犯在海關總署備案的知識產權的嫌疑時,根據《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主動中止貨物的通關程序並通知有關知識產權權利人,並根據知識產權權利人的申請對侵權嫌疑貨物實施扣留的措施(「依職權」一詞源於《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中的ex-officio)。由於海關依職權扣留侵權嫌疑貨物屬於主動採取制止侵權貨物進出口,而且海關還有權對貨物的侵權狀況進行調查和對有關當事人進行處罰,所以依職權保護也被稱作海關對知識產權的 「主動保護」模式。
知識產權權利人向海關申請採取依職權保護措施前,應當按照《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第七條的規定,將其知識產權及其他有關情況向海關總署進行備案。
受理知識產權備案申請的部門是:海關總署政策法規司知識產權保護處
F. 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有什麼好處
知識產權海關備案是指知識產權權利人為取得海關知識產權保護而事先就自己需要保護的知識產權向海關進行申請備案的手續。(包含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等)
簡單的講解就是海關發現一些侵犯你知識產權的商品在他們那裡出關的話,他們就扣押,除非對方能提供相關的證明他們才放
G. 知識產權海關保護該如何備案申請
(一)注冊為系統用戶。
為減少知識產權權利人申請時間和提高海關總署審核備案申請的效率,除特殊情況外,目前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申請都應當通過「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申請系統」提交。所以,備案申請人在提交備案申請前首先要注冊為系統用戶。系統用戶應當以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名義進行注冊,填寫必要的用戶信息,以獲取系統賬號和密碼;
(二)錄入備案申請數據。
注冊用戶登錄備案申請系統後,在申請新備案窗口內填寫申請備案的知識產權和其他相關信息;
(三)繳納備案費。
以銀行轉賬或電匯方式將備案費(每項備案800元)匯入海關總署賬戶,匯款時必須在備注欄內註明權利授權號或備案申請編號;
(四)提交紙面申請書。
H. 知識產權問題(國外品牌是否需要在中國海關知識產權保護系統注冊備案) 問題描述的有點亂,謝謝各位!
有些國外品牌是需要在中國海關知識產權保護系統注冊備案的。
法律依據:根據國務院頒布的《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第二條的規定,我國海關保護的知識產權應當是與進出口貨物有關並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保護的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專利權。
所以,以下知識產權可以向海關申請備案保護:
1、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核准注冊的商標(服務商標除外);
2、在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注冊並延伸至我國的國際注冊商標(服務商標除外);
3、國家知識產權局(包括原中國專利局)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外觀設計、實用新型專利;
4、《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的伯爾尼公約》成員國的公民或者組織擁有的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
只有知識產權權利人可以申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這里「知識產權權利人」指我國《商標法》、《專利法》和《著作權法》中規定的商標注冊人、專利權人、著作權人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
使用知識產權的被許可人不能以自己的名義申請知識產權備案,但是可以接受商標注冊人、專利權人、著作權人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的委託,以其代理人的身份並以權利人的名義提出申請。
境外的權利人必須委託境內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海關總署辦理。
備案申請的流程:
(一)注冊為系統用戶。目前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申請都應當通過登錄本系統提交。所以備案申請人在提交備案申請前首先要注冊為系統用戶。系統用戶應當以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名義進行注冊,填寫必要的用戶信息,以獲取用戶授權。注冊成功後系統會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
(二)錄入備案申請數據。注冊用戶登錄備案系統後,在申請新備案窗口內填寫申請備案的知識產權和其他相關信息,同時上傳有關圖片,圖片大小不能超過400K;
(三)繳納備案費;
(四)提交紙面申請。將已錄入的備案申請數據列印成紙面申請書並加蓋申請人或代理人印章,連同其他相關材料郵遞至海關總署。海關總署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6號郵編:100730海關總署政策法規司知識產權保護處;
(五)獲得核准備案信息。申請人提交紙面申請後,可隨時登錄系統查詢海關總署審核其申請的情況。海關總署應當在自收到申請人提交的全部申請文件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做出核准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海關總署核准或者駁回備案申請,將通過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海關總署駁回備案申請的,申請人提交的紙面材料不再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