堰塘使用權
A. 有人侵佔我有使用權的土地、堰塘咋辦
你可以先找隊上或者地方街道辦協助協調,如果還是不行,你就可以去上訴了,收集證據去法院告他,只要你有證據證明是你的,走到哪都不怕。
B. 農田水利工程都有哪些需要做試驗檢測
現場需要做的試驗有:
一是,地下水位試驗,要知道地下水位;
二是,基地承載力試驗,要回填或者壓實到設計對應的基地承載力,否則需要換填、清淤等基地處理;
三是,道路強度試驗,路面鋪好、養護後,需要確定道路路面的承載強度,主要用來與設計要求進行對比;
四是,道路坡度、平整度試驗等,表明道路修建的質量完整程度。等等。
C. 農村柴山地被修堰塘坎挖掉,有沒有補償
農村柴山地的使用權已經在第一輪土地承包時劃到屬於具體的農戶,如果因被修堰塘坎挖掉,應該有一定的補償。具體補償標准可以參照國家征地補償標准,由建設單位與村民進行協商解決。為避免今後產生糾紛,最好簽訂書面的補償合同,將佔有山地面積、補償標准、補償金額、補償款到位時間等寫清楚。
D. 我們老家修高速路徵用了我們家的堰塘,鎮上沒有給我們賠償金,現徵用土地徵用的是所有權還是使用權
當然是所有權,你要拿出相關證據證明堰塘是你們家的,不然你一分錢都拿不到
E. 集體堰塘可以私自承包給他人嗎
無法變更。
因為農村堰塘所有權只能是村集體所有,你承包後只有佔有,使用,收益權。
就像城市的商品住房,土地永遠是國家所有,業主只有使用權。
使用權變成你就好辦了,只要與村集體簽訂承包合同即可。
F. 農村的堰塘到底誰所有我們是一社社員,二社在大概70年代在兩社交界的一社土地上修建堰塘一口,由兩個
平等使用
G. 農業水利和農田水利有區別嗎
農業水利工程培養具備農業水利工程學科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能在農業水利、水電、水保、設計院等部門從事水利工程勘測、規劃、設計、施工、管理和試驗研究以及教學、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級工程技術人才。
農業水利工程培養具備農業水利工程學科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能在農業水利、水電、水保等部門從事水利工程勘測、規劃、設計、施工、管理和試驗研究以及教學、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級工程技術人才。
農田水利的系統性
為農業服務的水利工程主要有蓄水工程(包括水庫、堰塘)、引水 學生參觀農業水利工程(包括有壩引水、無壩引水)、提水工程(即泵站工程)和機井。不同的水利工程通常是特定自然環境的產物,如南方多蓄水工程,北方多引水工程,山區多蓄水工程,平原多提水工程,南方多堰塘,北方多機井等等。雖然不同區域水利工程類型不同,但在同一區域中,不同的水利工程實際上是相互關聯的,因此,農田水利的系統性並不僅僅是指單個水利工程構成的灌溉系統,如泵站灌溉系統由進水渠、泵房、輸水渠等組成,任何一部分的破損都將導致整個灌溉系統的崩潰,而且指同一區域內不同水利工程之間所構成的水利系統,維護這個系統是有效發揮不同水利工程效用的前提,尤其是在經過人民公社時期,我國已經建立起了相對完善的水利系統的背景下,如何維護這個系統極其重要。
以江漢平原的荊門市為例,至1985年,荊門區域初步形成了以漳河水庫為後盾,中小型水庫和電力提灌為骨幹、小型堰塘為基礎,大、中、小結合,蓄、引、提相配合的灌溉供水體系,以堤防抗禦外洪和水庫攔蓄抗禦山洪的防洪體系,以沿江濱湖涵閘,泵站為主的排澇體系。這三大體系的有機結合,使全市的有效灌溉面積達到140萬畝,占總耕地面積的92%,從而使荊門市成為全國五十個商品糧生產基地縣市之一。然而,近年來,荊門區域卻頻遭旱災,成災程度十分嚴重,其根本原因在於原有的水利系統被破壞,相互孤立的水利設施抗旱能力差。
農田水利准公共物品性
農田水利是准公共物品主要源於農田水利的系統性和特殊性。農田 農業水利工程水利的系統性表明,農田水利難以做到有效排他;農田水利的特殊性表明,農田水利受自然因素影響極大,無法通過市場來有效供給(或市場供給導致低效益)。農田水利的有效性在於它的系統性,而系統性表現在單個水利工程構成的系統性和灌區水利工程之間構成的系統性兩方面。除非是小型機台、堰塘和機井,一般水利工程的所有權、使用權、管理權均無法為單一主體所壟斷。以泵站為例,泵站可能為國家或集體所有,但泵站附屬設施如渠道尤其是毛渠,泵站管理單位是沒有能力去維護的。實行生產責任制後,農戶擁有土地的使用權,沒有農戶的同意(或沒有相關補償措施)便不能侵佔或損害農戶的土地使用權,而若渠系得不到有效維護,泵站灌溉可能難以實行。人民公社時期水利工程能有效發揮作用,其奧秘就在於水利工程管理單位與相關的社隊形成了專管與群管相結合的管理與維護機制,目前的困境在於,水利工程管理單位與相關的用水者缺乏共同維護機制,這種機制若要建立,水利工程單位就不可能是一個外在於用水者的企業。由此,為農業灌溉服務的水利工程單位,很難真正作為一個市場化的主體而存在;用於農業灌溉的水資源,也難以成為一般意義的商品。另外,農業灌溉受自然因素影響極大,收益與風險均完全無法確定,因此,農業灌溉既具有公共性,又不能完全市場化,它只能是准公共物品。
農田水利(irrigation and drainage)以農業增產為目的的水利工程措施,即通過興建和運用各種水利工程措施,調節、改善農田水分狀況和地區水利條件,提高抵禦天災的能力,促進生態環境的良性循環,使之有利於農作物的生產。
發展灌溉排水,調節地區水情,改善農田水分狀況,防治旱、澇、鹽、鹼災害,以促進農業穩產高產的綜合性科學技術。農田水利在國外一般稱為灌溉和排水。農田水利涉及水力學、土木工程學、農學、土壤學,以及水文、氣象、水文地質及農業經濟等學科。其任務是通過工程技術措施對農業水資源進行攔蓄、調控、分配和使用,並結合農業技術措施進行改土培肥,擴大土地利用,以達到農業高產穩產的目的。此外,還要研究
農田水利的原理與實踐,防治灌溉土地鹽鹼化、沼澤化和水土流失,研究水利土壤環境的改善,以及鹹水、廢污水的改造與利用等技術措施。農田水利與農業發展有密切的關系,農業生產的成敗在很大程度上決定於農田水利事業的興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