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作品著作權
Ⅰ 文學作品怎麼才算侵權
您好!若是吸收他人文字中蘊含的思想,則不會涉及侵權,而若是抄襲了他人有獨創性的表達,則屬於侵權。以下是我國《著作權法》中關於侵犯著作權的情形,僅供參考。
第四十七條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第四十八條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製品,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未經許可,播放或者復制廣播、電視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如能進一步提出更加詳細的信息,則可提供更為准確的法律意見。
Ⅱ 關於文學作品的版權問題
你還是找專業的人問一問吧,不過我個人的觀點,是要看這個作者的家人什麼態度,據說作者死了之後,他的後人還可以持續擁有這個版權五十年吧,五十年之後就沒事了。
不過萬一遇到那些胡攪蠻纏的,非要找你麻煩,那也沒辦法!
Ⅲ 古代文學的著作權
著作權過去稱為版權。版權最初的涵義是right(版和權),也就是復制權。此乃因過去印刷術的不普及,當時社會認為附隨於著作物最重要之權利莫過於將之印刷出版之權,故有此稱呼。不過隨著時代演進及科技的進步,著作的種類逐漸增加。世界上第一部版權法英國《安娜法令》開始保護作者的權利,而不僅僅是出版者的權利。1791年,法國頒布了《表演權法》,開始重視保護作者的表演權利。1793年又頒布了《作者權法》,作者的精神權利得到了進一步的重視。
國內最早由來
中文最早使用「著作權」一詞,始於中國第一部的著作權法律《大清著作權律》。清政府解釋為:「有法律不稱為版權律而名之曰著作權律者,蓋版權多於特許,且所保護者在出版,而不及於出版物創作人;又多指書籍圖畫,而不是以賅刻模型等美術物,故自以著作權名之適當也。」此後中國著作權法律都沿用這個稱呼。如今華人社會通常還是使用版權一詞,不過大陸地區及台灣地區對於著作相關權利的正式稱呼均已不再使用版權。
Ⅳ 怎樣申請著作權 文學作品
依照<<著作權法>>第二條 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
<<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
>>第二條 權利人享有的信息網路傳播權受著作權法和本條例保護。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將他人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提供,應當取得權利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你的作品即使沒有發表你也有著作權的
如要申請版權可以聯系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版權局
Ⅳ 關於文學作品的著作權問題
當然屬於你 著作權自作品完成時 屬於作者
你在讀者上的報酬 是雜志使用你的作品付出的報酬 不是著作權轉讓的價款
根據實踐 雜志社編輯在發表前對作品的適當修改是可以的 這是我國法律對作品修改的一個例外 其他的改編和使用 當然要經過著作權人的許可
Ⅵ 除了普通文學作品,還有哪些內容應當屬於著作權的范疇
參見著作權法 第三條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體;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Ⅶ 文學作品著作權被侵犯該怎樣維權
文學作品受著作權法保護,如果沒有經過文學作品著作權人同意就擅自使用的,就是一種侵權行為。文學作品被侵犯的,造成較多損失的,可以及時提起侵權訴訟,要求對方停止侵害並賠償。那麼文學作品著作權被侵犯該怎樣維權呢?接下來八戒知識產權就帶您一起了解相關知識。文學作品著作權被侵犯1、搜集和整理對方侵權的證據材料。2、證明涉嫌被侵犯的圖書著作權本身成立。3、證明侵權行為存在以及具體的抄襲方式。4、到法院遞交起訴狀,選擇原則是方便原告、原理被告以及選擇大城市的原則。5、起訴前及時採取申請訴前禁令、證據保全、財產保全等措施因侵犯文學作品著作權而引起的賠償,其賠償標准和數額我國法律有明確的規定,具體賠償如下:1、能確定實際損失的,根據《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要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2、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要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不過,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3、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人民法院就會跟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Ⅷ 文學類著作權如何申請,是出版了就有嗎
版權也稱著作權,是指作者及其他權利人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享有的人身權和財產權的總稱。著作權自作品創作完成之日起產生,在中國實行自願登記保護原則。著作權人可以向所在省、市、自治區的版權局或知識產權局申請登記(各地均有登記代理機構),也可以向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版權登記大廳、中國版權保護中心華東版權登記大廳申請登記。
Ⅸ 文學作品著作權可以異地登記嗎
根據《作品自願登記試行辦法》的相關規定,文學作品著作權可異地登記。作者可以將其作品在所屬地區的版權登記中心進行登記,獲得作品版權登記證書,作為將來出現版權糾紛時的證明材料。作品登記費用一般在300-幾千不等,獲得版權登記證書時間在1個月左右,作者也可以委託版權代理機構申請版權登記。
針對以電子形式產生的作品,在作品產生後到時間戳服務中心對作品申請可信時間戳版權保護,為作品獲得在產生時間、作品內容、申請人身份等作品權屬核心內容的認定。這種方式已經在行政、司法領域得到認可,有相關的司法判例。
著作權的對象是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成果。 作品特徵 一、作品是思想、情感的表現形式,不是思想、情感本身 二、作品應當具有獨創性 三、該表現形式屬於文學、藝術和科學范疇。
作者,創作作品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其他著作權人,包括通過轉讓、承受、繼承等繼受取得著作權的權利人。 申請人可直接申請登記或委託代理人辦理申請。
申請作品著作權登記時,作者、其他著作權人或其代理人向中國版權保護中心著作權登記部提交登記申請材料並繳納相應費用後,經登記機構受理、審查,對符合登記要求,申請材料齊備的發放著作權登記證書。
作品著作權登記的辦理時限:自登記機構受理登記申請後30個工作日辦理完成。需要補正材料的,申請人自接到補正通知書後兩個月內完成補正,登記機構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補正材料後30個工作日辦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