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蓋所有權
A. 關於房子所有權歸屬的問題,請高人解答
1、軍產房也應該有房產證。弄清你岳父到底是擁有的使用權還是所有權(擁有所有權就應該有房產證)。軍產房經部隊批准同意才能進行轉讓,沒有轉到你的名下只能算是你岳父的財產。
2、首先未經部門批准,軍產房是不能買賣的。即使你媽支付了這個房子的錢也不能擁有房產的所有權。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產一般會認定為共同財產。夫妻也可以自行約定房產為個人財產,法律是允許的。
3、法律有明文規定,指定贈與給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屬於個人財產。當然要有充分的證據證明房產是你老媽贈與給你一個人的。
我是房管局產權部門的,還有什麼不清楚的盡管問。
B. 關於房子的所有權問題
房子是你父親的。分家協議只是個債權協議,沒有改變房屋的歸屬。只要不高興隨時可以反悔,將對方趕出去。
但到時候,基於分家協議你們都簽了字,他是有效的,他在你們家地里蓋的房子你家得給補償。不過,因為是分家協議,所以應該沒有約定什麼違約責任,所以想毀約得時候,盡管毀好了,就是一個你叔叔自己造的房子補償問題。
C. 房屋所有權到底該歸誰
那要看這些房屋是誰出資所建,以及在開發舊村改造事各方所簽訂的協議是如何約定的!
D. 房屋的所有權的購房者何時取得房屋所有權
房屋辦理了房產證即可。
辦理房產證的流程:
1、確定開發商已經進行初始登記
開發商辦理初始登記是自己辦理房產證的必要前提條件。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4條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其需要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通常主管部門辦理初始登記所需時間大約為20~60日不等。
2、到管理部門領取並填寫《房屋(地)所有權登記申請表》
申請表填寫之後需要開發商簽字蓋章。有的開發商手中會有現成的蓋好章的表格,只需到開發商處領取並填寫就行了。可以事先向開發商詢問,房產證應該在哪個部門辦理,然後直接向該部門咨詢,省去奔波之苦。
3、拿測繪圖(表)
由於測繪表是登記部門確定房產證上標注面積的重要依據,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可以到開發商指定的房屋面積計量站申請並領取測繪表,或者帶身份證直接到開發商處領取,也可以向登記部門申請對房屋面積進行測繪。
4、領取相關文件
在前面詢問相關部門時,一定要明確需要領取哪些必要的申請文件,一次齊全。這些文件包括購房合同、房屋結算單、大房產證復印件等。填寫好的申請表需要請開發商審核並蓋章。
5、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契稅
公共維修基金一般由房產所在地區的小區辦收取,部分城市已經開始由銀行代收公共維修基金,繳納的方法可以詢問開發商的辦事人員。需要注意的是,無論是小區辦收取還是銀行代收,都必須保留好繳納憑證,這兩筆款項的繳納憑證是辦理房產證的必需文件,一旦遺失會影響獲得房產證。
6、提交申請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蓋章的申請表;
(2)房屋買賣合同;
(3)簽訂預售合同的買賣雙方關於房號、房屋實測面積和房價結算的確認書;
(4)測繪表、房屋登記表、分戶平面圖兩份;
(5)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
(6)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7)購房者身份證明(復印件核對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協議;
(9)銀行的提前還貸證明。
7、按照規定時間領取房產證
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門給的領取證書的通知書,並按照上面通知的時間領取房產證。
E. 房屋所有權問題
你後爸可以立遺囑將房屋贈與給你媽,並通過公證你媽就合法得到這房屋,內但得到房屋所有容權後,實際居住的兩個兒子雖然沒有所有權但仍然有居住權,除非兩個兒子有其它住所才能要求其讓出。
得到房屋遺贈當然你後爸的債務也是你媽承擔了。
你們是一種特殊的家庭關系,在這種情況下大家更重要的是講親情,而不是爭家產,作為你媽要有不管親生兒子還是非親生要一樣看待,這樣家庭才和睦。兩個非親生兒子如果對繼母有看法,繼母要以情感人,因為將來還要生活在一起要共同支撐起這個不完整的家。
F. 關於房屋所有權
1。房屋是以登記為所有權確認的,所以對外角度來看,房子是屬於兒子的。
2。從家庭內部關系角度而言,要看這種出資是如何約定的,一種可能是父母對兒子的贈與,那麼房子就純粹是兒子的。另一種可能是家庭共同生活共同財產,父母出資,房子在兒子名下,那麼應該認定為是家庭共同財產。
G. 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 房屋所有權應歸誰所有
無論當事人對在他人宅基地上修建房屋所有權有無約定,該房屋都應歸宅基地使用權人所有(集體成員內部的轉讓除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五十三條「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一款「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以及宅基地禁止進入交易市場的相關規定,參照國家土地管理局於一九九0年八月二十五日給浙江省土地管理局《關於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具體應用問題請示的答復》中的具體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人未經依法批准通過他人出資翻建房屋,給出資者使用,並從中牟利或獲取房屋產權,是屬「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違法行為之一。
另外,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國辦發〔1999〕39號》第二條二款「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佔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為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的具體規定,以約定擬在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的方式變相轉讓宅基地所有權的行為也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護。
(7)房蓋所有權擴展閱讀:
無論宅基地使用權人和擬在宅基地上修建房屋的出資人之間有沒有約定擬在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問題,以及是否涉及夫妻一人處分宅基地使用權或者通過贈與、附條件合同的方式變相實現宅基地使用權的處分,擬在建房屋的所有權都應歸屬於宅基地使用權人。
這里需要說明的是,不論出資人與宅基地使用權人是否屬於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都應按照上述觀點予以處理。因為,如果出資人系與宅基地使用權人屬於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人,認定錯誤的話勢必會與「一戶一宅」的規定相悖(受讓人無宅基地的除外);
如果出資人系與宅基地使用權人不屬於同一集體組織成員的人,認定錯誤的話勢必會與宅基地使用權專屬於本集體成員的基本原則相悖。
H.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
購房者大多對房屋產權問題是一知半解,混淆了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問題,「土地使 用權」與「房屋產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房屋產權是所有權,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出讓的。所謂房地產使用權,其實只是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決定了房產的使用權。
業主所有的住宅除了擁有房屋的所有權外,還擁有該房屋的國土土地使用權。
也就是說如果房屋產權到期房子還在的話,房子依舊是你的,只是要補交土地稅。房產產權期限是指房子所佔的土地的使用權,而不是房子所有權本身。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為國家所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和交易使用權。
住宅的使用許可權是70年,從該地取得日算起。購房者只要有合法的產權證,房子就是私人財產,不屬於國家。只要房子還在,個人就擁有該房子的所有權。 房產權70年從開發商開始蓋房就開始算了。
不能把土地產權70年和使用權70年混為一談,也不能把「房屋的所有權」和「土地的使用權」混為一談了,正確的說法是「土地的使用權一般為70年」。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在於: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國家通過土地有期出讓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權。
到期後,如國家需要收回土地,且必須連同地上建築物一並收回時,這時會出現一個問題,由於房子在開發時有先有後,但土地使用權的終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讓合同上的終止時間為准,即土地使用權到期,而房產還未到報廢的年限。這時收回土地使用權則要給予地上建築物所有人相應補償;如果不收回,地上建築物所有權人可以在屆滿前一年向國家申請續期,並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
兩者的區別:兩者的權屬不同,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房地產的買賣是指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作用權同時轉讓,也就是說,購房者享有的是完全的房屋所有權;但我國實行的土地全民所有制,即土地只有國家和集體所有,個人只有使用權。因此,土地證上載明的使用終止日期一到,國家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 相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明確規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70年。70年的土地使用權期滿後,土地收歸國有,而地上建築物仍屬業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則應該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交土地出讓金。
I. 開發商蓋的房屋開發商享有房屋所有權嗎
享有所有權。如果沒有所有權,那開發商售賣房產就沒有權利基礎了。
J. 了解什麼是房屋所有權
怎麼可能沒編號。你打開房產證的封面,裡面有一頁加蓋有發證機關的公章,上面蓋的公章是**人民政府,這一頁上有房產證**字第******號,最後這一排號碼就是房產證的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