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保護的是作品的
㈠ 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有哪些
著作權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護。」受著作權法保護的智力成果不但要具備作品的一般條件,還須以合法性為前提。因違反了其他法律,被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雖為作品,但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
該規定,既符合我國國情和立法原則,在國際著作權立法中也早有先例。我國憲法賦予公民進行文學、藝術和科學創作的權利和言論、出版等自由,但自由不是為所欲為,不受約束,自由只有被法律認可,才能成為受法律保護的權利。權利只有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行使才是自由。公民、法人和非法人單位從事創作活動,只有遵守法律和國家政策,尊重社會公德,不損害公共利益,其創作活動才是有效的民事行為,其創作成果才能作為合法的著作權客體受著作權法保護。
我國尚未頒布出版法,何種作品屬於禁止出版、傳播,可根據《關於處理違法的圖書雜志的決定》、《關於認定淫穢及色情出版物的暫行規定》等規范性文件予以認定。大致有以下幾類:
①反對人民民主政權、違反政府現行政策和法律、法令的;②煽動對民族和種族的歧視和壓迫,破壞各民族團結的;③妨礙邦交、反對世界和平、宣傳帝國主義侵略戰爭的;④泄露國家機密的;⑤宣揚盜竊、淫穢、兇殺、縱火及其他犯罪行為,危害人民身體健康,破壞社會公德、破壞公共秩序的;⑥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法令的。
對於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不僅不給予著作權保護,如果出版和傳播這類作品,還要視情節輕重追究作者和出版者、傳播者的行政和刑事責任。
㈡ 作品的版權保護是作者死後50年嗎
著作權的保護期為50年,從作者死後開始計算,到作者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為止。作者生前著作權受合法保護。
在我國,著作權是從創作完成之日起產生的,人身權利中除了發表權外沒有期限限制,發表權一經行使即窮竭,如果在作者死後50年內不發表,就不再保護。財產權利的保護期限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後50年,如果作品創作完成後50年未發表的,不再保護;
另外,法人和其他組織視為作者的作品以及電影、電視、錄像作品和攝影作品和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保護期都是作品首次發表之日起50年,創作完成50年內不發表就不再保護。軟體著作權的保護期限為25年,截止於軟體首次發表後第25年的12月31日。保護期滿前,軟體著作權人可以向軟體登記管理機構申請續展25年,但保護期最長不超過50年。
(2)著作權保護的是作品的擴展閱讀:
版權保護期限的分類:
(1)一般作品,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後50年。共同作品應以共同作者中最後去世的作者為准。
(2)電影作品,自公映後50年。如攝制完成後50年內未公映,自作品攝制完成後50年期滿。
(3)匿名或假名作品,為其合法向公眾發表之日起50年。如公眾知道作者身份,適用一般作品。
(4)攝影作品及實用藝術品,為自該作品完成時算起25年。
上述保護期限,是各國應保護的最短期限。可規定更長的保護期限。
㈢ 著作權保護期是50年嗎
很多人也許對著作權還不是很清楚,而對於著作權的保護期更是分不清楚,只是零星地記得保護期有個50年的概念,但是著作權保護期是50年嗎?著作權保護期是50年嗎著作權保護期1.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2.公民的作品,其發表權、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後五十年,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於最後死亡的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3.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攝影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著作權(署名權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其發表權、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五十年內未發表的,著作權法不再保護。4.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著作權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身份確定後,適用著作權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5.作者生前未發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確表示不發表,作者死亡後50年內,其發表權可由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行使;沒有繼承人又無人受遺贈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鄰接權1.表演者享有的表明身分、保護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權利保護期不受限制;其財產權利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該表演發生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2.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他人復制、發行、出租、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錄音錄像製品的權利的保護期自首次製作完成後50年。截止於該製品首次製作完成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3.廣播電台、電視台享有轉播、錄制/復制自首次播出後50年。截止於該廣播、電視首次播放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4出版者有權許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權利的保護期為十年,截止於使用該版式設計的圖書、期刊首次出版後第十年的12月31日。
㈣ 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有哪些
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有哪些?著作權法是保護該作品的作者對其享有的與該著作權有關的權益,但是,並不是所有的作品都會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那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相關規定,那麼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有哪些?接下來由八戒知識產權的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於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有哪些的知識,歡迎大家閱讀!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有哪些著作權的對象是文學、藝術作品。因此,只要具備了一定的文學、藝術形式,就有可能成為著作權的保護對象。我國著作權法與各國法律的保護大同小異,主要有以下幾種:1、文字作品,實施條例第四條規定:文字作品是指小說、詩歌、散文、論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現的作品。是用文字或等同於文字的各種符號(包括數字元號)來表達思想或情感的形式。2、口述作品,實施條例第四條規定,口述作品是指即興的演說、授課、法庭辯論等以口頭語言形式表現的作品。用預先創作好的作品加以口頭表演,如詩歌的朗誦.則不屬於口述作品。口述作品一定是即興創作的。3、音樂、戲劇、曲藝、舞蹈作品,雜技藝術作品(新增的類型)。(一)音樂作品是指歌曲、交響樂等能夠演唱或者演奏的帶詞或者不帶詞的作品。需要注意:配詞的樂曲,如果詞和樂曲連在一起使用,則詞包括在音樂作品之內,如果詞未和樂曲連在一起使用,也可以包括在文字作品之內。(二)戲劇作品是指話劇、歌劇、地方戲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我國《著作權實施條例》第四條規定:戲劇作品是指話劇,歌劇,地方戲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三)曲藝作品曲藝是我國獨有的藝術形式,目前曲藝曲種類約有400種,其中主要的是相聲,快板,數來寶評書,彈詞,大鼓墜子、琴書等。我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4條所規定的曲藝作品,指相聲,快書,大鼓,評書等以說唱為主要表演形式表演的作品。可以文字形式出現,也可以口述形式出現。(四)舞蹈作品是指通過連續的動作、姿勢、表情等表現思想情感的作品。舞蹈是人體動作的藝術。廣義上講,是憑借人體有組織、有規律,有組織的運動來表達感情的藝術形式。(五)雜技藝術是指雜技、魔術、馬戲等通過形體動作和技巧表現的作品。一種技藝表演,我國有豐富的雜技藝術作品資源,故在修改時,明確了雜技藝術作品作為著作權保護的客體。著作權法只保護雜技的藝術成分,雜技中表現的動作難度和技巧難度,並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4、美術、建築作品(一)美術作品美術作品是指繪畫、書法、雕塑等以線條、色彩或者其它方式構成的有審美意義的平面或者立體的造型藝術作品。一般分為純藝術品和實用藝術品。實用藝術品是指具有實際使用價值的藝術作品,是造型藝術之一。實用藝術品既是物質產品,具有物質實用功能,又是具備審美功能的藝術品。我國以前不保護本國國民的實用藝術品在美術界,對實用藝術是否屬於美術作品,認識不一。《伯爾尼公約》第2條規定,實用藝術品的法律保護,由各國自定,如果不給予工業產權的保護,則至少要給予著作權法的保護。但是現在,實用藝術品在我國可以按美術作品保護。如果申請外觀專利的保護,可以以工業產權保護。
㈤ 如何保護作品著作權
對於文章著作者而言,文章著作權是十分重要的。當完成了一篇文章之後為了防止自己的著作權被侵犯,可以去進行著作權登記,登記有其相關的流程。那麼如何保護作品著作權呢?接下來八戒知識產權就帶您一起了解相關知識。作品著作權保護第一:公開發表文章,這個樣子就意味著你的文章是有著作權的,而且發布在報紙或者是網站上,這些都是會受到相關網站的保護的呢,所以這一塊還是比較的重要的呢,也算是一個保護的方法了!第二:找一個好的出版社出版,這個還是很重要的呢,不僅可以給我們帶來收益,也是可以給我們帶來更多的商機的,雖然這也算是一個保護的方法吧,至少可以保證不被盜走。第三:和自己的同行保持一定的距離,你不想讓自己的東西被抄襲,就自己也是要小心一點,保護自己的東西,尤其是那個讓自己更加的優秀,讓文章變的更好。第四:如果是網路作品的話,那就要提供原始的證據來證明,這個到底是不是你的作品了,一般來說在網路上發布,都會有相似度檢驗過的,所以別害怕這個,但是如果看到有人抄襲,那就可以舉報了。第五:對自己的網路作品進行登記注冊,一般來說正式的網站,是會對你的版權進行保護的,那麼我們就一定要在登記注冊的時候,要好好的研究這些東西,不得不說這個還是非常的重要的一塊。第六:版權登記中心去登記自己的資料,不得不說啊,我們一定要好好的研究這個,畢竟是關於自己的文章,自己付出去的努力得到的東西,那麼我們就一定要好好的保護自己的東西,最好的也就是去登記。第七:如果是在網路上發布的文章的話,建議使用的圖片上都打上我們的那個水印,現在很多自媒體工作者也都是這樣的,會在那個上面打上水印,這樣會好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