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話的版權
『壹』 當年「神話」用了多少錢買下了他們的版權(請務必回答!!很重要!!!)
當時大大家起碼拿了20億韓元,摺合人民幣1300W左右!,(以當時的匯率來算的)
當然肯定內不止20億,反正是容20億左右啦
帶走了整個神話(「神話」的名號,每個人的藝名使用權、歌曲演唱權。以及神話歌迷組織「神話創造)
『貳』 在喜馬拉雅上讀古詩詞或者神話故事有沒有侵犯什麼權益
朋友你來就放心吧,你只自是在喜馬拉雅上朗誦這些古詩詞的話,是不會侵犯什麼權益的。當然了,你在朗誦的時候,一定要說明原著的作者是誰?比如說你朗誦李白的詩詞,你就一定要說明這是李白的詩。你朗誦蘇軾的詩,一定也要說明這是舒適的事,不要讓人誤會,這是你自己的原創作品,只要說明了出處和作者就沒有什麼問題了,你可以放心的
『叄』 神話 版權
神話傳說是人類共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不直接存在版權。
不過在製作廣告的過程中,人物的形象之類的設計需要注意,是否與他人有版權的設計相仿,以避免與他人產生著作權糾紛。
『肆』 以中國古代神話故事為背景寫作品的話會不會侵權
不會侵權的。神話故事不是某個人創作的,而是歷經千百人創作加工而成,作者就是勞動人民。
『伍』 請問哪位親知道神話當年離開SM公司的時候也把前6輯的版權給一塊兒帶走了嗎
關於版權這個問題,要想到的是歌曲的版權還是在原公司的,但是神話作為原唱,可以繼續演唱這些歌曲,這是在跳槽時就達成協議了。
就像國內的歌手一樣呀,比如蔡依林,現在也會唱以前的歌,她也是換了公司的呀,所以版權一般沒有說屬於哪位歌手這種說法吧,一個曲目的原唱唱自己的歌肯定是不用法律條例限制的,版權是屬於歌手當時所屬的經濟公司的,我可以肯定的說sm肯定擁有以前6輯的歌的版權,但是good沒有這個版權,他們只有78輯的,但是哥哥們還是可以唱以前的歌的。
至於據說張佑赫在自己的演唱會上唱了hot的歌曲就支付了3億元,我覺得是因為他唱的是hot的歌曲,那些曲目是屬於hot原唱的,並不是完全屬於他自己的,如果現在hot還存在,用hot的名義來唱這些歌肯定不會付費的。
神話是整個從sm公司走掉了,撤得非常的干凈那種
列舉一下吧
包括sm在神話跳槽的時候把當時給神話建立的專屬歌迷俱樂部神話創造(這可是韓國最大的歌迷會了)也一起給他們了,而好像那個魚骨頭的標志是神話後來換了公司自己不想用了,不是沒有帶走呀。
然後神話的專屬舞團standby也是以前在sm就開始合作了,跳槽的時候也是一起帶走了。
當然最重要的時,神話他們走的時候,把神話的名字帶走了,這個據說是當時跳槽時非常重要的一步,經過很大的努力才從sm手上把名字爭取到一起帶走了。所以神話到現在都一直可以唱自己作為原唱的前6輯的歌曲。
假想,如果現在的組合不叫神話,雖然還是這6個人,相信他們和張總一樣,唱以前的歌曲時也會付費的。
『陸』 關於我國國內對於神話傳說描述人物在版權或著作權、肖像權的侵權認定,是如何衡量鑒定侵權的
這個一般是由行業協會鑒定,也可由法院組織專家團進行鑒定
『柒』 聖鬥士星矢冥王神話侵權了嗎為什麼結局都沒出
冥王神話LC是由原作者車田正美授權手代木史織作畫的。
動畫以OVA形式發售,之所以只出了兩季26話,是因為第二季光碟銷量太差,賺不到錢,所以第三季就無期限延遲了,基本上不太可能有第三季了。
和侵不侵權沒關系,是有授權的,只是不賺錢而已。
『捌』 、冥王神話lc版權問題
秋天書店,畢竟出品方
『玖』 從版權分銷到造車,樂視「神話」是如何破滅的
在一系列的股權質押、凍結、資產出售之後,樂視生態模式已經解體,被稱之為創造了獨特的樂視模式的企業神話,是如何從開啟到破滅的?「賈躍亭試圖通過打低價戰略快速搶占絕對市佔率,但卻因為沒有一個支撐企業的主營業務,導致以失敗告終。」這是西南證券張剛的看法。版權內容采購、分銷是樂視神話的起始。
賈躍亭從山西財政稅務專科學校畢業後,一年即放棄體制內的工作,開了一家名叫卓越實業的公司,這個公司經營范圍不僅有洗煤、印刷還有鋼材貿易……後來又陸續開起了電腦培訓學校、雙語教育學校,短暫熱度之後,2002年賈躍亭發現了新商機:電信設備業務。沒有任何前期積累,便一腳踏進來。
『拾』 如果拍攝中國古代神話,需要買版權嗎
根據我國的著作權法,著作權的有效期是公司為主體時期限五十年,個人為主體是期限是著作權人去世後五十年。
但應注意署名權仍屬著作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