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子女有使用權么
❶ 如何看待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城鎮籍子女可繼承一事
我感覺是很正常得一件事情,因為不管是古代還是現在,子女都有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利。現在農村家裡的人都希望自己家的孩子能夠出人頭地,當孩子考上大學去城裡工作,就有機會把自己的戶口遷到城市去,但是自己父母的戶口依舊還在村子裡邊。所以這時候就會出現村裡邊只有老人的戶口,所以老人去世之後房屋就會空置。這個時候這個房屋不能夠歸別人使用,導致土地沒有很好的利用,所以國家才會頒布城市戶口的子女可以繼承農村的宅基地,當父母去世之後,孩子繼承了房屋的所有權和宅基地的使用權,可以將房屋變賣給他人。同樣這條規定也是符合我國《財產法》。那麼,國家頒布了這件事情都會有哪些受益者呢?
1、戶口在城市的子女。
子女在城市,父母年邁去世以後,房產轉到孩子名下,可以使土地資源不浪費,同時也符合我們中國傳統文化。當然,還會給子女的資產上增添不少財產,還會減輕子女的生活負擔。
以上是我的個人觀點,歡迎大家在下方評論區發表自己的觀點和看法。
❷ 農村人的子女,是否能繼承父母宅基地的使用權
1、宅基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所以宅基地本身不可以繼承。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條,第九條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2、但宅基地的使用權可以繼承。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五十五條規定,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
繼承及變更登記的方法:參照《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因依法轉讓地上建築物、構築物等附著物導致土地使用權轉移依法改變土地使用權的,在合同生效後30日內向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3、農村的房屋可以繼承。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七十五條,七十六條規定,公民的個人財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儲蓄、生活用品、文物、圖書資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以及其他合法財產。公民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佔、哄搶、破壞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凍結、沒收。公民依法享有財產繼承權。
繼承及變更登記的方法: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
5、對於規劃新農村的樓房,從法律上講兒女享有同等的分配權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五條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遺產繼承的法定順序如下:第一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6、但樓房的產權不可以直接寫為子女名字。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
7、父母公正或遺囑繼承人為兒女中的一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六條規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8、國家或村中需要收回宅基地,需給予適當的補償,但具體補償的標取決於各地實際情況。參照《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 為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或者實施城市、集鎮和村莊規劃進行舊城、舊鎮、舊村改造,經依法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對土地使用權人給予適當補償;地上建築物,可根據其實際情況予以合理補償。
❸ 給子女後有權處理該房屋宅基地使用權嗎
一、什麼是農村宅基地?
答:宅基地作為與房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是指專門用於建造房屋(住宅)為目的的那部分土地。也就是說,宅基地是指建了房屋、建過房屋或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不能居住的土地及准備建房屋用的規劃地三種類型。
根據我國農民的長期生活習慣,農村居民宅基地一般包括居住生活用地,如住房、廚房、牲畜房、倉庫、農機房、廁所用地;四旁綠化用地,如房前屋後的竹林、林木、花圃用地;其他生活服務實施用地,如水井、地窖、沼氣池用地等幾部分。在我國農村大多數地區,宅基地就是一家一戶的農民居住生活的庭院用地。農村居民宅基地的所有權依照法律規定歸集體所有,農民對宅基地依法只享有使用權,農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權是農民群眾的一項重要的財產權利。
二、什麼是農村宅基地使用權?
答: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居民在法律允許范圍內對宅基地的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雖然農村居民住房全歸私人所有,但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宅基地屬於農村集體所有農民個人沒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因此,農村居民新建住宅應當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農村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經過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並且不得轉讓、出租或抵押。
但如果國家建設需要徵用土地,或者鄉村的土地利用規劃、村鎮規劃需要改變土地用途,或村民宅基地的實際使用面積過大,遠遠超過當地規定的標准,經過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大會討論通過,報請鄉(鎮)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基本核算單位有權調劑或重新安排使用。但應對原有宅基地的建築物和樹木等給予合理賠償,不得平調。
❹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城鎮籍子女可繼承,將會帶來什麼影響
近日,刷爆全網的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城鎮戶籍子女可繼承這則消息可謂異常火爆。
最後,讓老去荒蕪地宅基地重新活了過來。
這個政策對手無縛雞之力的老人來講是一件好事,因為老人都習慣了農村的生活,不想和子女去城市生活,這樣子女在有效享有宅基地的同時,為了父母著想也會重新考慮給父母建設更好的房子,這樣房子新了,人也流動起來了。
同時因為交通便利的原因,基礎設施,如:取暖,天然氣都得到了進一步改善,加上農村田園生活更是吸引了不少的城鎮居民前來參觀,這樣不僅助興了農村的興旺發展,更是給農村居民帶來了經濟福利。
這條政策對平衡城鄉發展真是推波助瀾的效果。城鄉一體化更有利的往前大跨了一步。
❺ 父母死亡後未成年子女對農村宅基地享有使用權嗎
宅基地屬於家庭,未成年孩子還是這個家庭的人,使用權是一家之主以家庭名義行使,隨便脫離家庭論個人是違法的
❻ 城鎮戶籍子女可繼承宅基地使用權,這意味著什麼
這首先意味著國家重視這一塊,畢竟我們國家農民還是大多數,就是說非農戶口也是更多的人。那麼關於農村宅基地的使用與登記,這是非常重大的一項民生問題,所以國家不得不重視,再就是“農民的宅基地使用權可以依法由城鎮戶籍的子女繼承並辦理不動產登記。”這是一下很明確的答復,只有短短的30多個字,卻在廣大的農民的朋友圈中引發了十分廣泛的討論效果。
還有一點就是“農村宅基地不能被單獨繼承。”因為像有一些人,他們如果在外面打工或者什麼其他的原因導致不能回到自己的老家,那麼原宅基地上的房子因為年久失修或者其他特殊的原因而倒塌了,這就會導致記得不到房子也得不到土地房地產。所以這一次黨中央對於這一次很明確的使用權,是有他很深刻的用意在裡面的。
❼ 農村宅基地女兒和兒子一樣有繼承權嗎
1、宅來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繼自承,子女都有繼承權。如果此後發生徵佔或糾紛,死者女兒和兒子可以為權利人。
2、宅基地使用權不能變更到子女的名下。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只能是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也就是只能是該村村民。
《物權法》第153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農村村民要獲得宅基地使用權,應通過申請並獲得有權機關的批准。去的宅基地使用權必須具備如下條件:
第一,必須具備村民資格。申請人必須是無宅基地、家庭人口眾多確需分戶居住的,因國家或鄉(鎮)建設需要另行安排宅基地的或者在農村落戶需建住宅而無宅基地的情況的的村民。
第二,申請人提出申請。村民首先向所在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集體經濟組織同意後將申請提交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盡量利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如果佔用農用土地作為宅基地,則需要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報省級人民政府批准,並辦理農用土地轉用批准手續。
❽ 宅基地的使用權和繼承權
1.按照繼承法規定,爺爺的宅基地和其他不動產由他的子女繼承,你妻子無權繼承全部宅基地和其他不動產。但如果老人以遺囑的形式指定由你妻子繼承,則你妻子可以全部繼承,這同戶口無關。
2.你爺爺的分單合法有效。
你爺爺的三個兒子都是居民戶口,雖然可以繼承宅基地,但宅基地對他們來說只能賣給同村農戶,國家規定不能建房。因此,如果你爺爺一定要這樣做,你可以與繼承人商量,有償把宅基地轉到你或你妻子的名下,這不失為好辦法。
❾ 法律允許戶主剝奪子女對宅基地的使用權嗎
不可以,如果在一個戶口本上,那麼一戶一宅,其他人也享有使用權。
❿ 城鎮戶籍子女,到底可不可以繼承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隨著人們生活水平以及收入的上升,我們都通過各種各樣的手段來到了發達的一些城市生活,所以說我們的戶口也都變成了城市戶口。但是在城市戶口這一方面就遇到了一些問題,有的在農村有著一些住所甚至是宅基地的使用權的一些居民們,他們在子女遷到了城市之後自己的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不知該如何去從。網友們對於這個問題也展開了一系列的討論,那麼城鎮戶籍子女到底可不可以繼承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