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1. 憲法規定土地的什麼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
使用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條,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
一切使用土地的組織和個人必須合理地利用土地。
(1)在我國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
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 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義務,並有權對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提出檢舉和控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條 在保護和開發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以及進行有關的科學研究等方面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人民政府給予獎勵。
2. 在我國 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嗎
可以的,只要辦理了土地使用權證,使用期限屆滿之前都是可以轉讓的
3. 在我國,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嗎
在我國,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等土地使用權受到限制,只能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轉讓。
4. 在我國,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嗎
可以的,但具體問題需要具體分析,如下:
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送。
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
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合同。
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所有權轉讓,應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埋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並依法辦理過戶登記。
土地使用權轉讓須符合上述規定,否則即為非法轉讓。
5. 土地的()可以依法轉讓
首先要明白我國的土地基本制度:我國的土地歸國家所有或歸集體所有;個回人或單位無權獲得答土地所有權;個人或單位徵用土地取得的是土地使用權。
因此,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但是如果是房屋,則是房屋的(所有權)可以依法轉讓,但目前只有70年期限。
若是在西方大多數國家,土地是私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個人或單位具有永久所有權,除非政體垮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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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地皮和土地的區別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第一條第二款規定:土地屬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買賣土地,但同時規定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2、 國有土地有國有出讓地和國有劃撥地兩種。1)、國有劃撥地使用權是不能上市自由轉讓。2)、國有出讓地的使用權是可以上市自由轉讓。想提醒一下:我國土地屬國家和集體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買賣或其它形式轉讓土地所有權(土地法明確規定),平常講的買賣國有土地,指的是有償轉讓變更土地使用權,而非土地所有權。土地的使用權一般規定有30、40、50、70年不等。3、集體所有的土地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買賣土地,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一般限定在本村村民使用,作為依法審批給村民個人建房、村辦企業和農業生產等,村民個人承包地及使用地的使用權,可以依法轉包一般用於農業生產(未經許可不得改變用途-----用於非農建設)。綜上所述:個人買賣土地是違法行為,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即使上法院也是裁定為無效合同),自然人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用於建設非農業生產)-------指的是土地使用權 而非土地所有權。
7. 請問,買賣土地合法嗎是不是違法的,買賣的土地是不是不具有法律效
在我國,土地所有權的主體,只有二個:集體或國家。任何個人都是回沒有土地所有權的答;集體土地只能被國家徵收,而不能私自出賣;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或出讓。任何單位或個人即使合法擁有土地,本質上,擁有的也只是有年限的土地使用權而已,並而不是所有權。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或出讓。
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國家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費用,國家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的年限內讓予以土地使用者的行為。
2、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首次從國家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個人或者集體將其土地使用權以有償方式在一定時期內出讓,租借給他人的經濟行為。
二、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流轉。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是指通過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8. 宅基地不能買賣,宅基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這是什麼意思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看到這條規定時,很多人表示不理解,一會說不能轉讓,一會又說可以轉讓,到底是怎麼回事呢?下面我們來了解下。
(3)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必須與合法建造的住房一並轉讓
長期以來,對於土地及地表建築物在法律上的關系我國一直採用嚴格的“房地一致”原則,即"房隨地走"、"地隨房走"的模式。所以像單獨轉讓宅基地使用權這種情況是不存在的。
(4)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
我國宅基地實行“一戶一宅”原則,如果在集體已有住房和宅基地,那就不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了,轉讓行為應認定無效。
9.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應該怎樣理解
不矛盾,要轉讓國有的土地使用權,需要進行招拍掛程序,要符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集體的土地使用權轉讓也是有限制的,要召開村民小組會議、要符合規劃以及土地的農業用途等等。如果不符合相關規定,那就是非法轉讓土地。 下面是詳細的內容:
土地使用權方式決定了轉讓條件有所不同
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房地產項目轉讓時應當符合《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轉讓房地產的條件。
要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這是出讓合同成立的必要條件,也只有出讓合同成立,才允許轉讓;
要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一定開發規模後才允許轉讓。
這里又分為兩種情形,一是屬於房屋建設的,實際投入房屋建設工程的資金額應佔全部開發投資總額的25%以上;二是屬於成片開發土地的,應形成工業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方可轉讓。上述兩項條件必須同時具備,才能轉讓房地產項目。這樣規定,其目的在於嚴格限制炒買炒賣地皮,牟取暴利,以保證開發建設的順利實施。
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應符合《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其中規定了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轉讓房地產開發項目時應具備的條件。
對於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項目,要轉讓的前提是必須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審批。經審查除不允許轉讓外,對准予轉讓的有兩種處理方式:
第一種是由受讓方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才能進行轉讓;
第二種是可以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而轉讓房地產,但轉讓方應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或作其他處理。
對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一是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准,轉讓的土地用於《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項目,即用於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項目用地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用地。經濟適用住房採取行政劃撥的方式進行,因此,經濟適用住房項目轉讓後仍用於經濟適用住房的,經有批准許可權的人民政府批准,也可以不補辦出讓手續。
二是私有住宅轉讓後仍用於居住的;
三是按照國務院住房制度改革有關規定出售公有住宅的;
四是同一宗土地上部分房屋轉讓而土地使用權不可分割轉讓;
五是轉讓的房地產暫時難以確定土地使用權出讓用途、年限和其他條件的
六是根據城市規劃,土地使用權不宜出讓的
七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暫時無法或不需要採取土地使用權出讓方式的其他情形。
10. 農村集體土地為什麼不能出讓,但可以流轉
《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也就是說,買賣土地是違法的,但土地使用權是可以依法轉讓的。
以宅基地為例,如果是一塊空宅基地,買賣是違法的;但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因依法買賣房屋導致宅基地使用權轉移,就是宅基地使用權的依法轉讓,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