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所有權
㈠ 房屋所有權的問題
房屋所有權,又叫房屋產權,是房屋所有人獨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權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對其所有的房屋進行佔有、使用、收益、處分。
1、佔有:是產權人對其房屋事實上的控制權;佔有權是房屋所有權的基本內容,沒有佔有,就談不上所有權。然而佔有並非就是所有,因為佔有分所有人佔有和非所有人佔有、合法佔有和非法佔有、善意佔有與非善意佔有。
2、使用:是產權人按照房產的性能,作用對房屋加以利用的權利;使用權的行使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無損於房屋的本質。
(2)按照房屋的自然性能、經濟性能和規定的土地用途使用。
(3)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3、收益:產權人收取房產所產生的利益的權利;如將房屋出租取得租金、用房屋作為合夥入股取得紅利等。
4、處分:是產權人在事實上或法律上對房產進行處置的權利。如依法對自己所有的房地產出售、出租、抵押、典當、贈與、拆除等。處分權是房屋產權的核心,是房屋產權最根本的權利。處分權一般只能由房屋產權人行使(法律上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5、期限:房屋產權有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其中,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後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
房屋所有權是一種絕對權,即權利人不需要他人積極行為的協助就可以直接實現自己的權力。
㈡ 請問什麼叫做房屋的權屬性質,有哪幾種類型
根據國家住房與城鄉建設部和現行房產測繪的相關政策規定,房屋按產權性質總共分為八大類:
1、國有房產。即歸國家所有的房產。具體又分三個細類:直管產、自管產、軍產。直管產又分中央級公產、市級公產、區(縣)級公產和撥用產。
2、集體所有房產。指城市集體所有制單位投資建造、購買的房產。
3、私有房產。包括中國公民、港澳台同胞、海外僑胞、在華外國僑民、外國人投資建造或購買的房產以及中國公民投資的私營企業投資建造、購買的房產。
4、聯營企業房產。指不同所有制性質的單位之間共同組成新的法人型經濟實體所投資建造、購買的房產。
5、股份制企業房產。指股份制企業投資建造、購買的房產。
6、港、澳、台胞房產。具體又分為合資產、合作產和獨資產。
7、涉外房產。指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和外資企業、外國政府、社會團體、國際性機構投資建造合夥購買的房產,又分為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外企產和外產。
8、其他產。凡不屬於以上各類別的房產,都歸在這一類。具體有四種:其他產、代管產、宗教產和社團產。
9、期 房。是指開發商從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始至取得房地產權證(大產證)止,在這一期間的商品房稱為期房,消費者在這一階段購買商品房時應簽預售合同。
10、有限產權房。是房屋所有人在購買公房中按照房改政策以標准價購買的住房或建房過程中得到了政府或企業補貼,房屋所有人享有完全的佔有權、使用權和有限的處分權、收益權。
(2)普通所有權擴展閱讀:
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須帶的證件:
1、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
(一)登記申請書;(二)申請人身份證明;(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四)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證明;(五)房屋已竣工的證明;(六)房屋測繪報告;(七)其他必要材料。
2、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一)登記申請書;(二)申請人身份證明;(三)房屋所有權證書;(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3、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
4、房屋所有權注銷登記
5、抵押權登記
(一)登記申請書;(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三)房屋所有權證書;(四)抵押合同;(五)主債權合同;(六)其他必要材料
6、抵押權注銷登記
(一) 登記申請書;(二)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三)房屋他項權證書;(四) 證明房屋抵押權消滅的材料;(五) 其他必要材料。
7、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
(一)登記申請書;(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三)已登記備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四)當事人關於預告登記的約定;(五)其他必要材料。
8、房屋所有權轉移預告登記
(一)登記申請書;(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三)房屋所有權轉讓合同;(四)轉讓方的房屋所有權證書;(五)當事人關於預告登記的約定;(六)其他必要材料。
㈢ 房屋產權一般可分為幾種有什麼區分
房屋產權可分成7類:
1、商品房
商品房是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具有經營資格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包括外商投資企業)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後經營的住宅,均按市場價出售。其價格由成本、稅金、利潤、代收費用以及地段、層次、朝向、質量、材料差價等組成。
2、經濟適用房
經濟適用房是國家為解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而修建的普通住房,這類住宅因減免了工程報建中的部分費用,其成本略低於普通商品房,故稱為經濟適用房。這一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住宅,兼具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特點。
3、央產房
央產房的全稱是中央在京單位職工的已購公房,指職工根據國家政策,按照房改成本價或者標准價(含標准價優惠辦法)購買的,由中央在京單位建設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資合作建設的住房,也視為已購公房。
(3)普通所有權擴展閱讀: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
1、購房者大多對房屋產權問題是一知半解,混淆了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問題,「土地使 用權」與「房屋產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房屋產權是所有權,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出讓的。所謂房地產使用權,其實只是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決定了房產的使用權。
2、業主所有的住宅除了擁有房屋的所有權外,還擁有該房屋的國土土地使用權。
3、也就是說如果房屋產權到期房子還在的話,房子依舊是你的,只是要補交土地稅。房產產權期限是指房子所佔的土地的使用權,而不是房子所有權本身。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為國家所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和交易使用權。
4、住宅的使用許可權是70年,從該地取得日算起。購房者只要有合法的產權證,房子就是私人財產,不屬於國家。只要房子還在,個人就擁有該房子的所有權。 房產權70年從開發商開始蓋房就開始算了。
㈣ 房屋所有權證的問題
房產證(Premises Permit)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2011年8月下旬稅務部門表示房產加名按房價一半征契稅 。
一般程序
(1)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2)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產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3)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4)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一、委託開發商或代理公司辦理 適用條件 為了節省自己的時間和精力,您可以選擇委託開發商或代理公司辦理房產證。 在使用銀行按揭貸款的情況下,部分銀行在《住房按揭貸款合同》中強制加人「要求開發商協助將房產證收押」的約定,這種情況下只能委託開發商或代理公司辦理房產證。 即使委託開發商或代理公司辦理房產證,您仍然可以選擇,是由開發商或代理公司代收代交契稅、公共維修基金、印花稅等稅費,還是開發商或代理公司僅辦理房產證申請手續,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等稅費由您自己來繳納。 適用范圍:開發商或代理公司代收代交契稅、公共維修基金、印花稅等稅費的情況適用 第一步:簽訂委託協議 通常《購房合同》中有關於委託開發商代辦房產證的條款,這個條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單獨的委託協議。此外,很多開發商還會要求購房人在《購房合同》以外另簽一份委託其代辦房產證,並同意入住前將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交給他們的委託書。 有些時候,開發商會把辦理相關手續的事務委託給專門的代理公司或律師辦理。 此時,您也可以選擇,開發商或代理公司僅辦理相關手續,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等稅費由您自己來繳納。 注意事項: 委託代辦的協議中應明確約定: 1.開發商應該於什麼期限內辦理房產證(如果是「兩證分離」的地區,一定要註明《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當然如果因為行政原因,本地暫時無法取得《土地使用權證》的,只能讓步了); 2.開發商或代理公司應當於什麼期限內提供繳納相關稅費的正式收繳憑證; 3.約定一旦因開發商原因導致不能如期辦理或辦證發生錯誤的情況時如何處理,最好明確約定「可以退房」或「不退房,但開發商應賠償全部房款x%的賠償金」等明確的違約處理方法; 4.約定如果貸款銀行扣押房產證和《購房合同》的,購房人如何核驗房產證,因為這種情況下購房人往往只能「看一眼」房產證; 5.約定辦理抵押登記的事宜,有些銀行不扣押房產證,僅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的手續是否由開發商辦理以及如何辦理等事宜也應當約定清楚; 6.約定代辦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法,並要求提供正式的開發商蓋章的收據。 如果《購房合同》對此沒有詳細約定,請一定要在這份委託協議中爭取加入這些條款。 第二步:繳納房產證代辦費、公共維修基金、契稅、印花稅 辦理收房入住手續的時候,開發商往往會要求您繳納這些費用。注意事項: 1.在交錢之前,請您了解一下這些稅費的收繳標准,以便核實開發商計算是否正確,可參見本書附錄十一。 2.交錢之後,請您一定保留好收款憑證,並一定要求收款單位蓋公章,不要收「白條」。 第三步:按照約定時間領取房產證 開發商或代理公司代交上述稅費之後,申請辦理房產證,並辦理抵押登記後,您就可以領取房產證了。 如果貸款銀行扣押房產證和《購房合同》,您一定要找機會仔細核驗房產證上的記載,一旦存在記載錯誤,應及時要求更改。 注意事項: 1.仔細核對證書的數量,如果約定取得兩證,一定要核驗是否齊全; 2.仔細核對房產證的記載,尤其是面積、位置、權利人姓名、權屬狀態等重要信息,如與合同約定不符,要求開發商說明原因; 3.核對「他項權利」一欄記載的抵押事項; 4.索要繳納稅費的正式發票。 適用范圍:自己繳納契稅、公共維修基金、印花稅等稅費的情況適用 第一步:簽訂委託協議 通常《購房合同》中有關於委託開發商代辦房產證的條款,這個條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單獨的委託協議。此外,很多開發商還會要求購房人在《購房合同》以外另簽一份委託其代辦房產證的委託書。 有些時候,開發商會把辦理相關手續的事務委託給專門的代理公司或律師辦理。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同「辦理流程一」中的「第一步」。 第二步:繳納房產證代辦費 售房人住的時候,開發商會要求您繳納。注意事項: 交錢之後,請您一定保留好收款憑證,並一定要求收款單位蓋公章,不要收「白條」。 第三步:自己到相關部門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契稅 繳納的方法,可以詢問開發商或代理公司的辦事人員。公共維修基金一般由房產所在地區的小區辦收取,部分城市已經開始由銀行代收公共維修基金。注意事項: 請保證及時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和契稅,根據法律規定,這兩筆款項的繳納憑證是辦理房產證的必需文件,因此如果您不能及時繳納會影響到您獲得房產證。 請一定保留好繳納稅費的正式收繳憑證,並及時交給開發商或代理公司,以便他們下一步的申請工作。 第四步:按照約定時間領取房產證 開發商或代理公司代交上述稅費之後,申請辦理房產證,並辦理抵押登記後,您就可以領取房產證了。 如果貸款銀行扣押房產證和《購房合同》,您一定要找機會仔細核驗房產證上的記載,一旦存在記載錯誤,應及時要求更改。 注意事項: 1.仔細核對證書的數量,如果約定取得兩證,一定要核驗是否齊全; 2.仔細核對房產證的記載,尤其是面積、位置、權利人姓名、權屬狀態等重要信息,如與合同約定不符,要求開發商說明原因; 3.核對「他項權利」一欄記載的抵押事項。 提示:及時查詢房屋產權狀態 即使委託代辦房產證,您也有必要及時向房屋行政管理部門和土地行政管理部門查詢所購房屋的產權狀態,如果發現「危險情況」,如開發商非法設定抵押等,可以及時主張自己的權利。
具體實施
需要的資料 1. 房屋購銷合同原件及補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銷售統一發票原件。 3.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 (若房屋測繪報告為舊格式的,則還需出具竣工驗收單及填寫房地產登記申請書,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即可。) 4.完稅憑證(契稅繳款書) 5.⑴購房人已婚 ①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原則上需校驗原件) ②婚姻證明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③雙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場辦理,則需提供私章,若委託第三方代辦則需同時提供夫妻雙方私章 ⑵購房人單身(必須本人到場,不可代辦) ①身份證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②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③單身聲明具結書 購房者在本地則到民政局辦理 購房者在異地則到公證處辦理 購房者在國外則到大使館辦理 ⑶購房人為單位 ①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校驗原件),無法提交原件校驗,則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產權登記費 居民住宅 每套80元,如有共有權證增收工本費10元/本 其它房產建築 面積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為300元,1000~2000㎡的為500元,2000~5000㎡的為800元,5000㎡以上的為1000元;如共有權證增收工本費10元/本。 契稅稅率及繳款書 契稅繳款書的辦理 1.提供戶主身份證復印件。 2.提供銷售發票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3.提供銷售合同及最終補充合同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4.若開發公司代為辦理,則派遣員工時應出具公司蓋章的證明書。 契稅稅率 1.普通住宅 144㎡以下為1.5%,144㎡以上為3%。 2.非普通住宅(高檔住宅如別墅等)為3%。 注意事項 保證合同﹑發票﹑測繪報告等各個憑證資料的內容一致性, 認真核對,確保措辭﹑各項數據﹑日期等一致無誤。
㈤ 農村土地所有權有幾種
我國憲法第10條明確規定:「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可見,農村土地主要是集體所有,但也有個別地塊由於國家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被徵收為國有。
集體所有主要有三種形式:
(1)村農民集體土地所有權
村農民集體土地所有權是集體土地所有權中的基本形式。《土地管理法》第10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土地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這里的「村」指行政村,即設有村民委員會機構的農民集體,大致相當於過去的生產大隊。行政村與自然村不同,按兩者的關系可分為三種情況,一是以自然村為單位設置行政村,即一個自然村為一個行政村;二是兩個以上的小自然村共設一個行政村;三是一個大自然村設立幾個行政村。(2)鄉(鎮)農民集體土地所有權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屬於全鄉(鎮)農民集體所有,一般由鄉(鎮)企事業單位使用,也可以由鄉農民集體內個人使用。鄉(鎮)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指的是全鄉(鎮)性的,包括鄉(鎮)全體農民在內的經濟組織,而不是普通意義上的鄉(鎮)企業。
鄉(鎮)農民集體經濟組織的法人機關,代表全鄉(鎮)農民的意志,對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行使所有權。人民公社體制改革之後,鄉(鎮)集體經濟組織沒有一個統一的模式和組織機構,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財產(包括土地)一般由鄉(鎮)人民政府代管,即由人民政府代行鄉(鎮)農民集體的土地所有權及其他財產權。(3)村內兩個以上農業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所有權
行政村內兩個以上各自獨立的農業集體經濟組織,一般是指由過去的生產隊沿襲下來的組織。農村實行大包干以後,大部分生產隊已經解體,一些地區相應建起了村民小組。這種村內的農業集體經濟組織是否具有集體土地所有權的主體特徵,可以從兩個方面來考察,一是各個村內集體經濟組織之間是否仍然明確保持著過去生產隊時期的土地權屬界線;二是這些村內集體經濟組織對自己認定的界線內的土地有無法律規定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村內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是行政村內的各個自然村時,可以分別確權發證;如果同屬於一個自然村,根據土地詳查成果,對權屬界線較難劃清,特別是宅基地等村內土地,相互交叉的情況相當普遍,單獨確權發證比較困難的,可在一個土地所有證的所有者欄內填入各農民集體經濟組織的名稱,並不做具體分割。
㈥ 中國法律如何規定所有權轉移
中國法律如何規定所有權轉移:這包括兩方面,一、正規的手續,比如口頭、協議、公正、法律文書。
二、大多數轉移是要交稅的。
㈦ 關寫房產的所有權,普通的寫的字據具有法律效力沒
有法律效力. 如果他糾纏你,你可以不理,如果他告你了,你可以拿這張條子出來抗辯.注意保管好這個條子. 條子的效力與公正無關.(你朋友不懂法)
㈧ 中國法律如何規定所有權轉移
所有權的轉移,首先涉及到所有權的問題:《合同法》規定:買賣合同是指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給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而所有權,《物權法》中,是物權的一種,《物權法》規定:物權法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物權法》進一步規定:所有權,是指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和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即所有權是權利人對於某特定貨物依法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所有權轉移的原則:一是所有權按照當事人約定轉移,可稱為「約定轉移原則」二是在缺乏明確約定時,所有權在交付時轉移,可稱為「交付轉移原則」。同時,還對所有權在某特定情況下的轉移時間和方式作出了強制性規定,可稱為「法定轉移原則」。該原則當然在效力上優先於交付轉移原則。
普通法國家的《貨物買賣法》提供了在五種特定情況下認定當事人就財產轉移的共同意思的標准,即設立了在缺乏明確意思表示時如何認定當事人默示的標准:
1、當事人就處於可交付狀態的特定物簽訂無條件買賣合同的,所有權在合同簽訂時轉移到買方,且與具體的貨物交付時間和價款交付時間無關。
2、如果買賣特定物的合同約定賣方必須履行特定義務使該貨物處於可交付狀態的,所有權在賣方履行了特定義務且買方也知道賣方的履行情況時轉移。
3、如果買賣已處於交付狀態的特定物的合同約定,賣方必須履行特定義務以確定合同的具體價格的,所有權在賣方履行了此特定義務且買方已知道賣方的履行情況時轉移。
4、如果賣方以「買方認可」或「售後付款」的方式將貨物在沒有簽訂合同前先交付給買方的,所有權在發生下列情況時轉移:(1)買方向賣方明確表示認可或接受,或以其他行動接受該交易;(2)買方未明確表示認可但也未退貨或拒絕,而賣方規定的退貨期限或合理期限已屆滿的。
5、如果合同涉及非特定物的買賣,只有在非特定物按照雙方同意的方式和時間被無條件的劃撥為特定物時所有權才發生轉移。
普通法將以上情形視為確定當事人模式意思的方式,故無須援用「法定轉移原則」,而如果中國法也就作出類似規定,則就會成為我國《合同法》所承認的法定轉移原則的體現。
㈨ 普通股股東和所有者權有什麼區別(范圍上的區別,抓葯說下那些人是公司所有者)
普通股股東是公司所有者的一部分,也可以說是公司所有者權益的組成部分。內他們之間容的關系是部分與整體的關系。
所有者就是公司資產的擁有者,也就是公司的全部股東啦——包括優先股和普通股。
經營者負責公司資產的日常調度、經營、處置。經營者的權力是股東(即所有者)在不違背公司法的規定下給予的。經營者在給定的權力范圍之內進行日常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