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使用權
1. 用學生證購買兩張火車票,一次性取出來,算是一次使用權還是兩次
兩次。
根據《鐵路旅客運輸規程》:
第二十條在普通大、專院校(含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批准有學歷教育資格的民辦大學),軍事院校,中、小學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就讀。
沒有工資收入的學生、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學校不在同一城市時,憑附有加蓋院校公章的減價優待證的學生證(小學生憑書面證明)。
每年可享受家庭至院校(實習地點)之間四次單程半價硬座客票、加快票、空調票(以下簡稱學生票)。動車組列車只發售二等座車學生票,學生票為全價票的75%。新生憑錄取通知書、畢業生憑學校書面證明可買一次學生票。
華僑學生和港澳台學生按照上述規定同樣辦理。
發售學生票時應以近徑路或換乘次數少的列車發售。
下列情況不能發售學生票:
1、學校所在地有學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時;
2、學生因休學、復學、轉學、退學時;
3、學生往返於學校與實習地點時。
(1)二次使用權擴展閱讀:
《鐵路旅客運輸辦理細則》:
第十七條發售學生票除要求出示相應的證件外,還應按如下原則發售:
1、普通大、專院校,中、小學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是指符合政府教育部門所規定的年限、學期和課程等制度並經相應級別的教育機關注冊的院校,不包括各類職工大學、電視大學、業余廣播大學、函授學校。
2、「沒有工資收入的學生」,是指沒有固定工資收入的學生。學生有無工資收入,由學校確定,鐵路憑學校發給的減價優待證售票。如能夠確認有工資收入的學生持減價優待證購票時,車站可以拒絕發售學生票,並通知學校處理。
3、學生父、母都不在學校所在地,並分兩處居住時,由學生選擇其中一處,並登記在學生減價優待證上。
如學生父母遷居時,根據學生申請,經學校確認,可將學生減價優待證上的乘車區間更改並加蓋公章或更換新證。學生回家後,院校遷移或調整,也可憑學校證明和學生減價優待證,發售從家庭所在地到院校新所在地的學生票。
4、學生每年僅限於購買四次單程減價票,當年未使用的次數,不能留作下年使用。
5、學生票應按近徑路發售,但有直達列車或換乘次數少的遠徑路也可發售。學生購買聯程票或乘車區間涉及動車組列車的,可分段購票。學生票分段發售時,由發售第一段車票的車站在學生優惠卡中劃銷次數,中轉站憑上一段車票售票,不再劃銷乘車次數。
6、在乘降所上車的學生(其減價優待證上註明上車地點為乘降所),可以在列車上售給全程學生票,並在減價優待證相當欄內,由列車長註明「×年×月×日乘××列車」,加蓋名章,作為登記一次乘車次數。
7、減價優待證記載的車站是沒有快車或直通車停靠的車站時,離該站最近的大站(可以超過減價優待證規定的區間)可以發售學生票。
8、超過減價優待證上記載的區間乘車時,對超過區間按一般旅客辦理,核收全價。
9、華僑學生和港澳台學生回家時,車票發售至邊境車站。
10、符合減價優待條件的學生無票乘車時,除補收票款外,同時應在減價優待證上登記蓋章,作為登記一次乘車次數。
第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傷殘人民警察證」由國家有關部門頒發。持有其他撫恤證的人員,如革命工作人員殘廢證,參戰民兵、民工殘廢證等,均不能享受減價待遇。傷殘軍人、傷殘警察乘坐棚車市郊車時,客票不再減價。但棚車加快票價應按普通加快票價減成50%核收。
第十九條為便於進站接送旅客,車站應積極發售站台票。對確有需要的單位,可發售定期站台票。定期站台票可按實際需要分為季票和月票。季度站台票的式樣和價格由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統一制定。月度站台票的式樣和價格由鐵路局自定,價格應不少於每日一次。
第二十條對團體旅客乘車時,車站在編制旅客日計劃時應優先安排。
第二十一條發售各種硬紙卡片式常備車票時,應在票面左端軋印乘車日期。發售卧鋪票時,另在卧鋪票背面添注車廂號和鋪位號或粘貼印有車次、日期、車廂號、鋪位號的小票。
用卡片式車票發售半價票時,應當在適當的剪斷線處剪下票根。
第二十二條發售區段票時,必須用墨汁、黑色墨水或圓珠筆填寫並根據相應的運價里程以下的橫線剪斷(發售半價票時,其剪斷線還應沿相應的欄向上剪斷),剪下的上部交旅客,下部存根報繳。
第二十八條對乘坐卧鋪的旅客,卧車列車員應及時收票換發卧鋪證。列車開車後,還應該通過廣播提示持卧鋪票的旅客及時到卧鋪車換票。
第二十九條列車員對保持卧鋪車的良好秩序負有責任,對輪流使用卧鋪的行為應予以制止。
有剩餘卧鋪時,列車員應及時通報列車長,列車長應在車內組織發售或預報前方站發售。
第三十條對烈性傳染病患者(尤其是對人身健康危害嚴重、有暴發性流行可能的疾病患者),車站發現時應告之鐵路規定並給予辦理退票手續。列車上發現時,列車長編制客運記錄交車站。必要時,應通知鐵路防疫部門處理污染現場。
馬穎秋律師解答: 首先,在商標授權前要注意做好前期的准備工作。 前期繁瑣的准內備是對品牌容負責,是對注冊商標重要且有效的保護。企業在注冊商標授權前若忽略了這些工作,被授權方倘若粗製濫造產品出現嚴重的質量問題、惡性危機事件或其內部出現其他方面的丑聞,那麼摧毀的都是授權方的品牌形象和注冊商標價值。 注冊商標權是注冊商標所有人依法對自己注冊的注冊商標享有的專用權,亦稱注冊商標專用權,主要包括使用權、轉讓權、許可權等。一些注冊商標授權許可紛爭,突顯了中國民營企業在注冊商標管理流程上存在的問題。 以上是對您問題的解答,希望能幫助到您。注冊商標是企業重要的無形資產,注冊商標權的作用發揮可以通過注冊商標授權許可使用來實現品牌利益的最大化,但是,注冊商標授權許可是一項專業的法律和商業行為,需要專業人員的參與,比如商標律師,這樣才可能保證注冊商標授權公司的合法利益。
3. 依然享有使用權什麼意思
這句話的意思是,可以繼續使用。
4. 國有土地權出讓後,當事人二次轉讓時,是否必須經過招拍掛牌程序為什麼法律依據
不用。
出讓,必須招拍掛是政府對於使用權人而言的,及國家VS使用權人,是出讓。
轉讓,是使用者之間達成協議價格後,在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變更使用權人。當然,轉讓過程有契稅、營業稅、土地增值稅等等。
《土地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司法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十九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讓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
第二十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合同。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者通過轉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其使用年限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
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隨之轉讓。
第二十四條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該建築物、附著物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者轉讓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時,其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但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作為動產轉讓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轉讓,應當按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並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第二十六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的,市、縣人民政府有優先購買權。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市場價格不合理上漲時,市、縣人民政府可以採取必要的措施。
第二十七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後,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的,依照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辦理。
5. 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如何辦理二次抵押登記,具體的操作方法如何,有沒有經驗的人士,謝謝了。
具體來說是由各地國土資源局的具體規定而定了,一般來說可按如下操作流程進行:一、首先一般需取得第一抵押權人同意該第二次抵押事宜的證明材料原件;二、要弄清楚需辦理二次土地抵押的土地上是否有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或是有在建工程的等,如有地上建築物、其他負責無的,應准備好其合法產權證明材料,如有房產或在建工程的,需先辦理房產或在建工程的抵押登記;(該類材料一般提供復印件即可);三、抵押雙方協商委託具有相關評估資格的評估公司對需抵押的土地出具土地估價報告(提醒一下有房產或在建工程的一般亦需評估);(該類材料一般須提供原件);四、抵押雙方簽訂好抵押合同、借款合同、抵押物清單等,如果土地、房產共同抵押或多宗土地抵押的,須明確土地(各宗)抵押貸款額;(該類材料一般要求提供原件);五、如涉及土地分割、分攤的一般需要提供土地分割評估、抵押范圍圖原件;(分割、分攤土地抵押一般須經抵押雙方蓋章確認後再到當地國土資源信息中心辦理);六、抵押權人出具的地價確認證明原件;七、准備好抵押雙方的資格確認材料(復印件):企業一般提供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個人一般提供個人戶籍證明或身份證等;八、如是委託辦理的,准備好經辦委託書原件(申請者為個人的委託關系雙方須到受理地點當面簽字委託,委託人不能到場的,須提供公正委託書;申請者為企業的一般提供法人授權委託書);別忘了提供受委託的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九、准備好土地登記申請書原件,並按填好申請書各項內容,加蓋雙方公章(一般可到當地國土資源局受理點領取或在網上下載);十、最後帶上原來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到當地國土資源局受理點辦理即可;以上為個人辦事經驗,期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6. 關於2次購房問題
樓上說的不完全對,每個地方的購房政策略有不同,我在天津,有幾家中介都回告訴我,今年答最新下發的房地產調控政策是,只要你名下有住房,不管是否是貸款的到的,都算是一套住房,再次購買就是第二套。第一套住房首付款(90平米以下)20%,(90平米以上)30%,第二套住房首付款50%
但每個城市的購房政策是不是一樣不知道,建議你到中介公司詳細詢問。最近又有調控政策了,誰知到會變成什麼樣子。
7. 土地二次徵用是否可以得到補償
如果2003年時的征地是合法的,則不能得到二次土地補償;如果2003年時的征地是不合法的,則這次應當辦理征地手續且依法補償安置。所以,首先應確定2003年的征地是否合法。
8. 住宅房產證,二手房第二次取得房產證計算年限,土地使用權是從新證發放之日起另算70年嗎
不管二不二手,都是按照拿到土地的70年(住宅性質)來計算。房子和土地是分開的,土地是使用年限,到期自動續期,而房子是永久使用,沒有續期或者重新計算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