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會所有權
⑴ 教育基金會與教育基金理事會的區別
基金會與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雖然同樣是基金管理機構,但有著本質的差別:
1、組織形式不同。基金會是非營利組織,不以營利為目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是以營利為目的的組織。
2、所有權關系不同。基金會的基金的建立基於捐贈關系,所有權發生轉移;而證券投資基金的形成則是投資行為,所有權歸投資人。
(基金會的財產所有權不再屬於捐贈人,不能收回,捐贈人不再享有財產的佔有、使用、支配和收益權,財產的轉移不可逆。而證券投資基金類似於股票等有價證券,投資者可以投入一定的貨幣資金來購買對應份額的基金,也可以隨時出售或贖回。在投資證券投資基金過程中,財產所有權並未發生轉移,投資者可以隨時變現收回資金,並享有投資期間的增值收益。)
3、基金設立目的不同。基金會設立基金,目的是通過合理使用,服務於社會公益事業,謀求社會公共福利的增加和社會效益的最大化。證券投資基金則屬於一種金融產品,目的是為投資者的資金提供保值增值服務,歸根結底是營利性的,唯一的目標是獲取利潤。
4、基金的管理方式不同。由於所有權關系和追求目標的區別,兩種基金的管理方式上有很大區別。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機構接受投資人委託,將基金投資於證券市場,在管理中受投資者意願的影響,在收益性、風險性、安全性三者之間,更強調收益性。而基金會基金由於具有社會公共財產的屬性,管理上主要強調安全性,收益是次要的此外,證券投資基管理公司可以獲取管理費用,形成利潤,這部分利潤可用於管理者分配、而基金會雖然運營支出全部來源於基金及其增值,但基金會作為管理者,並沒有自己的利益,基金會的任何收入都不能用於分配。
公募基金會和非公募基金會的區別
2009-07-16 12:42
我國於2004年 通過的《基金會管理條例》中對基金會進行了分類規制。其中最具有法律意義的分類便是:公募基金會和私募基金會的分類。條例第三條規定:「基金會分為面向公 眾募捐的基金會(以下簡稱公募基金會)和不得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以下簡稱非公募基金會)。」可見兩者的在定義上的區別在於是否得以向公眾開展募捐活 動。涉及到非公募基金會特點時,就得將其與公募基金會作一比較。根據相關行政法規規定,兩者在具體法律規則還存在以下差異:
一者,起始資金的下限不同。
全 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 元人民幣
⑵ 我能否建立一個基金會
基金會,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以從事公益事業為目的,按照本條例的規定成立的非營利性法人。
基金會分為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和不得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圍,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
對興辦、維持或發展某項事業而儲備的資金或專門撥款進行管理的機構。一般為民間非盈利性組織。宗旨是通過無償資助,促進社會的科學、文化教育事業和社會福利救助等公益性事業的發展。基金會的資金具有明確的目的和用途。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下發《關於公益救濟性捐贈稅前扣除政策及相關管理問題的通知》,對公益救濟性捐贈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及相關管理問題予以規范和明確。該通知自2007年1月8日起執行。
《通知》明確,依據國務院發布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基金會管理條例》的規定,經民政部門批准成立的非營利公益性社會團體和基金會,凡符合有關規定條件,並經財政、稅務部門確認後,納稅人通過其用於公益救濟性的捐贈,可按現行稅收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准予在計算繳納企業和個人所得稅時在所得稅稅前扣除。
經國務院民政部門批准成立的非營利公益性社會團體和基金會,其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進行確認;經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批准成立的非營利公益性社會團體和基金會,其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由省級財稅部門進行確認,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接受公益救濟性捐贈的國家機關是指縣及縣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
《通知》指出,申請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非營利的公益性社會團體和基金會,必須具備九個條件:
???致力於服務全社會大眾,並不以營利為目的;
???具有公益法人資格,其財產的管理和使用符合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全部資產及其增值為公益法人所有;
???收益和營運節余主要用於所創設目的的事業活動;
???終止或解散時,剩餘財產不能歸屬任何個人或營利組織;
???不得經營與其設立公益目的無關的業務;
???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具有不為私人謀利的組織機構;
???捐贈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非營利公益性組織的分配,也沒有對該組織財產的所有權。
同時,具有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非營利的公益性社會團體、基金會和縣及縣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必須將所接受的公益救濟性捐贈用於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即教育、民政等公益事業和遭受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
此次下發的通知特別強調,主管稅務機關應組織對非營利的公益性社會團體和基金會接受公益救濟性捐贈使用情況的檢查,發現非營利的公益性社會團體和基金會存在違反組織章程的活動,或者接受的捐贈款項用於組織章程規定用途之外的支出,應對其接受捐贈收入和其他各項收入依法徵收所得稅,並取消其已經確認的捐贈稅前扣除資格
⑶ 基金會和基金有區別嗎
基金只是個產品,應該比較一下基金會和基金管理公司這兩個組織機構吧~~~
基金會與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雖然同樣是基金管理機構,但有著本質的差別:
1、組織形式不同。基金會是非營利組織,不以營利為目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是以營利為目的的組織。
2、所有權關系不同。基金會的基金的建立基於捐贈關系,所有權發生轉移;而證券投資基金的形成則是投資行為,所有權歸投資人。
(基金會的財產所有權不再屬於捐贈人,不能收回,捐贈人不再享有財產的佔有、使用、支配和收益權,財產的轉移不可逆。而證券投資基金類似於股票等有價證券,投資者可以投入一定的貨幣資金來購買對應份額的基金,也可以隨時出售或贖回。在投資證券投資基金過程中,財產所有權並未發生轉移,投資者可以隨時變現收回資金,並享有投資期間的增值收益。)
3、基金設立目的不同。基金會設立基金,目的是通過合理使用,服務於社會公益事業,謀求社會公共福利的增加和社會效益的最大化。證券投資基金則屬於一種金融產品,目的是為投資者的資金提供保值增值服務,歸根結底是營利性的,唯一的目標是獲取利潤。
4、基金的管理方式不同。由於所有權關系和追求目標的區別,兩種基金的管理方式上有很大區別。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機構接受投資人委託,將基金投資於證券市場,在管理中受投資者意願的影響,在收益性、風險性、安全性三者之間,更強調收益性。而基金會基金由於具有社會公共財產的屬性,管理上主要強調安全性,收益是次要的。
此外,證券投資基管理公司可以獲取管理費用,形成利潤,這部分利潤可用於管理者分配、而基金會雖然運營支出全部來源於基金及其增值,但基金會作為管理者,並沒有自己的利益,基金會的任何收入都不能用於分配。
⑷ 如何利用基金會實現避稅
同離岸信託相似的還有基金會,自20世紀20年代開始,列支敦斯登就開始了遺產和資產規劃業務,基金會的業務開始萌芽。 基金會是個獨立的法律實體,基金會的最大特點是隱秘性強,沒有成員或者股東。募捐者將資產的所有權、管理權和受益權全部轉移給基金會。基金會的建立通常是為了遵循創始人的意願,創立人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公司實體。創立人的意願反映在基金會的章程和管理規定上,時間上可以規定期限或無期限。基金可以用於慈善、商業或家族目的。 在運作方面基金會可以持有股票、投資組合、地產和知識產權、銀行存款、人壽保單以及其他類資產。 同信託一樣,基金會是財富管理、國際收入和遺產規劃的重要工具,非常適合財富保護和轉移、遺產避稅、資本利得處理、員工股權計劃、養老金、保險計劃、藝術品收藏、慈善目的等。基金會在法律上被所有普通法和民法轄區認可也是避稅天堂較為流行的原因。
⑸ 何為基金會有何作用如何成立基金會
1、什麼是基金
作為一種投資工具,證券投資基金把眾多投資人的資金匯集起來,由基金託管人(例如銀行)託管,由專業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和運用,通過投資於股票和債券等證券,實現收益的目的。
對於個人投資者而言,倘若你有1萬元打算用於投資,但其數額不足以買入一系列不同類型的股票和債券,或者你根本沒有時間和精力去挑選股票和債券,購買基金是不錯的選擇。例如,申購某隻開放式基金,你就成為該基金的持有人,上述1萬元扣除申購費後折算成一定份額的基金單位。所有持有人的投資一起構成該基金的資產,基金管理公司的專業團隊運用基金資產購買股票和債券,形成基金的投資組合。你所持有的基金份額,就是上述投資組合的縮影。
專家理財是基金投資的重要特色。基金管理公司配備的投資專家,一般都具有深厚的投資分析理論功底和豐富的實踐經驗,以科學的方法研究股票、債券等金融產品,組合投資,規避風險。
相應地,每年基金管理公司會從基金資產中提取管理費,用於支付公司的運營成本。另一方面,基金託管人也會從基金資產中提取託管費。此外,開放式基金持有人需要直接支付的有申購費、贖回費以及轉換費。封閉式基金持有人在進行基金單位買賣時要支付交易傭金。
基金有幾種類型
◇按照組織形式,有公司型基金和契約型基金兩類,目前國內基金均為契約型。
◇按照基金規模是否固定,可分為封閉式基金和開放式基金。
至2003年9月中旬,國內已有86隻證券投資基金,總規模達到1616億份基金單位,其中封閉式基金54隻,開放式基金32隻。
美國共同基金業20世紀70年代以後迅速發展。截至2003年7月,美國共同基金(開放式基金)約8300隻,資產凈值達到6870億美元,其中70%以上的資產為個人投資者持有。美國家庭對共同基金的投資自1990年以來穩步增長。根據投資公司協會2002年5月的統計數據,有5420萬戶家庭(共計9490萬名個人投資者)持有共同基金,約佔美國家庭戶數的一半。而1990年,參與共同基金投資的家庭為2340萬戶,所佔比重為25%。
◇按照投資對象的不同,可分為股票基金、債券基金、混合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期貨基金、期權基金等。
◇按照投資運作的特點,可分為成長型、收入型、平衡型基金。
美國晨星公司(Morningstar)1985年推出基金星級評價體系時,把美國市場的基金按照資產分布分為四類:美國股票基金,國際股票基金,應稅債券基金和市政債券基金。2002年,晨星公司在上述分類的基礎上,按照投資風格、投資的行業、地域等將基金類型進一步細分至50種。
澄清幾個認識誤區
◇基金不是股票
有的投資人將基金和股票混為一談,其實不然。一方面,投資者購買基金只是委託基金管理公司從事股票、債券等的投資,而購買股票則成為上市公司的股東。另一方面,基金投資於眾多股票,能有效分散風險,收益比較穩定;而單一的股票投資往往不能充分分散風險,因此收益波動較大,風險較大。
◇基金不同於儲蓄
由於開放式基金通過銀行代銷,許多投資人因此認為基金同銀行存款沒太大區別。其實兩者有本質的區別:儲蓄存款代表商業銀行的信用,本金有保證,利率固定,基本不存在風險;而基金投資於證券市場,要承擔投資風險。儲蓄存款利息收入固定,而投資基金則有機會分享基礎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上漲帶來的收益。
◇基金不同於債券
債券是約定按期還本付息的債權債務關系憑證。國內債券種類有國債、企業債和金融債,個人投資者不能購買金融債。國債沒有信用風險,利息免稅;企業債利息較高,但要交納20%的利息稅,且存在一定的信用風險。相比之下,主要投資於股票的基金收益比較不固定,風險也比較高;而只投資於債券的債券基金可以藉助組合投資,提高收益的穩定性,並分散風險。
◇基金是有風險的
投資基金是有風險的。換言之,你起初用於購買基金的1萬元,存在虧損的可能性。基金既然投資於證券,就要承擔基礎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的投資風險。當然,在招募說明書中有明確保證本金條款的保本基金除外。此外,當開放式基金出現巨額贖回或者暫停贖回時,持有人將面臨變現困難的風險。
◇基金適合長期投資
有的投資人抱著股市上博取短期價差的心態投資基金,例如頻繁買賣開放式基金,結果往往以失望告終。因為一來申購費和贖回費加起來並不低,二來基金凈值的波動遠遠小於股票。基金適合於追求穩定收益和低風險的資金進行長期投資。
2、什麼是國債
所謂國債就是國家借的債,即國家債券,它是國家為籌措資金而向投資者出具的書面借款憑證,承諾在一定的時期內按約定的條件,按期支付利息和到期歸還本金。
我國的國債專指財政部代表中央政府發行的國家公債,由國家財政信譽作擔保,信譽度非常高,歷來有「金邊債券」之稱,穩健型投資者喜歡投資國債。其種類有憑證式、實物券式、記帳式三種。
國債種類
國債的種類繁多,按國債的券面形式可分為三大品種,即:無記名式(實物)國債、憑證式國債和記帳式國債。其中無記名式國債已不多見,而後兩者則為目前的主要形式。
(一)無記名式(實物)國債
無記名式國債是一種票面上不記載債權人姓名或單位名稱的債券,通常以實物券形式出現,又稱實物券或國庫券。
無記名式國債是我國發行歷史最長的一種國債。我國從建國起,50年代發行的國債和從1981年起發行的國債主要是無記名式國庫券。
發行時通過各銀行儲蓄網點、財政部門國債服務部以及國債經營機構的營業網點面向社會公開銷售,投資者也可以利用證券帳戶委託證券經營機構在證券交易所場內購買。
無記名國債的現券兌付,由銀行、郵政系統儲蓄網點和財政國債中介機構辦理;或實行交易場所場內兌付。
無記名式國庫券的一般特點是:不記名、不掛失,可以上市流通。由於不記名、不掛失,其持有的安全性不如憑證式和記帳式國庫券,但購買手續簡便。由於可上市轉讓,流通性較強。上市轉讓價格隨二級市場的供求狀況而定,當市場因素發生變動時,其價格會產生較大波動,因此具有獲取較大利潤的機會,同時也伴隨著一定的風險。一般來說,無記名式國庫券更適合金融機構和投資意識較強的購買者。
(二)憑證式國債
憑證式國債是指國家採取不印刷實物券,而用填制「國庫券收款憑證」的方式發行的國債。我國從1994年開始發行憑證式國債。憑證式國債其票面形式類似於銀行定期存單,利率通常比同期銀行存款利率高,具有類似儲蓄、又優於儲蓄的特點,通常被稱為「儲蓄式國債」,是以儲蓄為目的的個人投資者理想的投資方式。
憑證式國債通過各銀行儲蓄網點和財政部門國債服務部面向社會發行,主要面向老百姓,從投資者購買之日起開始計息,可以記名、可以掛失,但不能上市流通。
投資者購買憑證式國債後如需變現,可以到原購買網點提前兌取,提前兌取時,除償還本金外,利息按實際持有天數及相應的利率檔次計付,經辦機構按兌取本金的千分之二收取手續費。對於提前兌取的憑證式國債,經辦網點還可以二次賣出。
與儲蓄相比,憑證式國債的主要特點是安全、方便、收益適中。具體說來是:1.憑證式國債發售網點多,購買和兌取方便、手續簡便;2.可以記名掛失,持有的安全性較好;3.利率比銀行同期存款利率高l一2個百分點(但低於無記名式和記帳式國債),提前兌取時按持有時間採取累進利率計息;4.憑證式國債雖不能上市交易,但可提前兌取,變現靈活,地點就近,投資者如遇特殊需要,可以隨時到原購買點兌取現金;5.利息風險小,提前兌取按持有期限長短、取相應檔次利率計息,各檔次利率均高於或等於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沒有定期儲蓄存款提前支取只能活期計息的風險;6.沒有市場風險,憑證式國債不能上市,提前兌取時的價格(本金和利息)不隨市場利率的變動而變動,可以避免市場價格風險。
(三)記帳式國債
記帳式國債又稱無紙化國債,它是指將投資者持有的國債登記於證券帳戶中,投資者僅取得收據或對帳單以證實其所有權的一種國債。
我國從1994年推出記帳式國債這一品種。記帳式國債的券面特點是國債無紙化、投資者購買時並沒有得到紙券或憑證,而是在其債券帳戶上記上一筆。其一般特點是:1.記帳式國債可以記名、掛失,以無券形式發行可以防止證券的遺失、被竊與偽造,安全性好;2.可上市轉讓,流通性好;3.期限有長有短,但更適合短期國債的發行;4.記帳式國債通過交易所電腦網路發行,從而可降低證券的發行成本;5.上市後價格隨行就市,有獲取較大收益的可能,但同時也伴隨有一定的風險。
可見,記帳式國債具有成本低、收益好、安全性好、流通性強的特點。
由於記帳式國債的發行、交易特點,它主要是針對金融意識較強的個人投資者以及有現金管理需求的機構投資者進行資產保值、增值的要求而設計的國債品種,投資者將其託管在指定券商的席位上,便於流通交易,變現能力強,不易丟失,還可以通過低買高賣獲得高額利潤。
無記名式、憑證式和記帳式三種國債相比,各有其特點。在收益性上,無記名式和記帳式國債要略好於憑證式國債,通常無記名式和記帳式國債的票面利率要略高於相同期限的憑證式國債。在安全性上,憑證式國債略好於無記名式國債和記帳式國債,後兩者中記帳式又略好些。在流動性上,記帳式國債略好於無記名式國債,無記名式國債又略好於憑證式國債。
⑹ 基金會應用什麼會計制度
按照《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規定:適用本制度的民間非營利組織應當同時具備以下特徵:
(一)、該組織不以營利為宗旨和目的;
(二)、資源提供者向該組織投入資源不取得經濟回報;
(三)、資源提供者不享有該組織的所有權。
如不具備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條件,雖然民政部門要求採用民間非盈利組織會計制度核算,但是這種要求是和國家財、稅法規不相容的。你必須改按《企業會計制度》或《小企業會計制度》核算,並按稅法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當然,你執行了企業會計制度,還可以按國家稅收優惠政策申請減免。
⑺ 基金有哪些種類
根據不同標准,可以將基金劃分為不同的種類:
1、根據基金單位是否可增加或贖回,可分為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這要看情況),通過銀行、券商、基金公司申購和贖回,基金規模不固定;封閉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續期,一般在證券交易場所上市交易,投資者通過二級市場買賣基金單位。
2、根據組織形態的不同,可分為公司型基金和契約型基金。基金通過發行基金股份成立投資基金公司的形式設立,通常稱為公司型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投資人三方通過基金契約設立,通常稱為契約型基金。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均為契約型基金。
3、根據投資風險與收益的不同,可分為成長型、收入型和平衡型基金。
4、根據投資對象的不同,可分為股票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期貨基金等。
(7)基金會所有權擴展閱讀
開放式基金與封閉式基金的區別:
(1)基金規模的可變性不同。封閉式基金均有明確的存續期限,在此期限內已發行的基金單位不能被贖回。雖然特殊情況下此類基金可進行擴募,但擴募應具備嚴格的法定條件。因此,在正常情況下,基金規模是固定不變的。
(2)基金單位的買賣方式不同。封閉式基金發起設立時,投資者可以向基金管理公司或銷售機構認購;當封閉式基金上市交易時,投資者又可委託券商在證券交易所按市價買賣。
而投資者投資於開放式基金時,他們則可以隨時向基金管理公司或銷售機構申購或贖回。
(3)基金單位的買賣價格形成方式不同。封閉式基金因在交易所上市,其買賣價格受市場供求關系影響較大。
當市場供小於求時,基金單位買賣價格可能高於每份基金單位資產凈值,這時投資者擁有的基金資產就會增加;當市場供大於求時,基金價格則可能低於每份基金單位資產凈值。
(4)基金的投資策略不同。由於封閉式基金不能隨時被贖回,其募集得到的資金可全部用於投資,這樣基金管理公司便可據以制定長期的投資策略,取得長期經營績效。
而開放式基金則必須保留一部分現金,以便投資者隨時贖回,而不能盡數地用於長期投資,且一般投資於變現能力強的資產。
⑻ 我們是一家慈善基金會,主要是收到捐贈物品後再捐贈出去,請問這樣該怎麼做會計分錄
如果是民間慈善組織,適用民間非盈利組織會計制度,
關於民間非贏利組織的會計制度和處理
《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
2004年8月18日,財政部發布了《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要求適用的民間非營利組織①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該制度。這一制度的發布,填補了我國會計規范的一項空白,對於規范民間非營利組織的會計行為,提高其會計信息質量和透明度,實現與相關法律法規的協調,促進民間非營利組織的健康發展,將起到積極作用。
一、關於捐贈(包括政府補助)的會計處理 在民間非營利組織中,捐贈(包括政府補助)往往是其重要的資金來源,因此,對各種捐贈業務如何進行會計處理就顯得十分重要,它也涉及到一些基本的會計概念問題。
(一)對於取得的捐贈,應當確認為收入還是凈資產
民間非營利組織的主要資金來源之一是捐贈,但對於接受的捐贈應當確認為收人還是凈資產則有不同意見:
一種意見認為,我國現行企業會計制度將企業接受的捐贈作為「資本公積」處理,其實質是將捐贈直接作為「凈資產」確認,因此,民間非營利組織也應當和企業一樣,將接受的捐贈確認為凈資產。
另一種意見則認為,如果將民間非營利組織接受的捐贈作為凈資產確認,民間非營利組織的很大一部分收入將無法在業務活動表中反映出來,既不利於真實、完整地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的業務活動情況,也不利於衡量管理者的經營業績。另外,民間非營利組織接受的捐贈符合收入的定義,即它是民間非營利組織在業務活動中取得的,最終會導致凈資產的增加,因此,應當將其確認為收入。
我國《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採納了上述第二種觀點,即民間非營利組織取得的捐贈應當確認為收入,在業務活動表中予以反映,以完整地反映其收入來源和業務活動開展情況。
(二)對於取得的捐贈,是否應當區分無條件捐贈和附條件捐贈分別進行處理
民間非營利組織取得的捐贈,根據捐贈合同或者協議是否附有對捐贈資產的使用設置限制條件,通常可以區分為無條件捐贈和附條件捐贈。對於無條件的捐贈,國際上一般都規定應當在收到捐贈時確認收入。但是,對於附條件的捐贈,則有不同看法:
一種意見認為,對於附條件的捐贈,在所附條件滿足之前不能確認收人。按照這一意見,民間非營利組織在收到附條件捐贈時,應當首先將其計入「遞延收入(或者遞延收益)」,在資產負債表中作為負債反映。比如,現行《國際會計准則第20號—政府補助會計和政府援助的披露》規定,對於政府補助,只有在合理保證企業將滿足所附條件和補助能夠收到時,才能夠予以確認;政府補助應當在與其擬補償的相關成本相配比的期間內,系統地確認為收益;政府補助不應當直接貸記股東權益。按照這一規定,收到的政府補助將被確認為負債,計人「遞延收入」,然後,分期攤銷,計人有關會計期間的收入。
另一種意見認為,將附條件的捐贈確認為「遞延收入」,並在資產負債表中作為負債反映,不符合負債的定義和確認條件,因為民間非營利組織在收到捐贈資產時,盡管對於捐贈資產存在使用方面的限制,但是並不存在需要償還捐贈資產或者相應資金的現時義務,所以,不應當將收人遞延,確認為負債。對於附條件的捐贈,只要民間非營利組織已經取得了捐贈資產的控制權,導致了凈資產的增加,民間非營利組織就應當將其確認為當期收入。
考慮到上述第一種觀點在會計基本概念上站不住腳,而且容易導致收入確認和計量上的主觀隨意性,再加上國際會計准則理事會已經作出決議,否定了現行國際會計准則第20號的做法,准備取消這一準則或者以新的准則取而代之。而第二種觀點將是國際會計准則理事會擬選用的方法,也是目前澳大利亞等國的做法。所以,我國《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選擇了第二種觀點,即對於無條件的捐贈或政府補助,應當在捐贈或政府補助收到時確認收入;對於附條件的捐贈或政府補助,應當在取得捐贈資產或政府補助資產控制權時確認收人。與此同時,制度又規定,當民間非營利組織存在需要償還全部或者部分捐贈資產(或者政府補助資產)或者相應金額的現時義務時,則應當就需要償還的金額同時確認一項負債和費用。
二、關於受託代理業務的會計處理
在民間非營利組織實務中,通常還從事不少受託代理業務,尤其是一些基金會、慈善組織等。這些受託代理業務有時在民間非營利組織的業務總量中還佔有不小的份額。
民間非營利組織所從事的受託代理業務,是指民間非營利組織只是從委託方收到受託資產,並按照委託人的意願將資產轉贈給指定的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或者按照有關規定將資產轉交給指定的其他組織或者個人的行為。民間非營利組織本身只是在交易過程中起中介作用,無權改變受託代理資產的用途或者受益人。
顯然,受託代理業務與接受捐贈業務有本質上的差別。在接受捐贈業務中,民間非營利組織獲得了捐贈資產,並擁有了捐贈資產的所有權和使用權;而在受託代理交易業務中,資產並不是捐贈給民間非營利組織的,它是委託人捐贈給指定的組織和個人的,民間非營利組織本身並沒有導致凈資產的增加。同時,資產轉給指定的組織和個人時,通常也不是以民間非營利組織的名義贈予受贈人的,它仍然是以委託人的名義贈予受贈人的。因此,民間非營利組織在進行會計處理時,應當將受託代理交易業務與捐贈業務相區分。在實務中,不少民間非營利組織將受託代理業務視同捐贈處理,實際上虛增了捐贈收入和凈資產,不利於如實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的財務狀況和運營績效。
因此,民間非營利組織因從事受託代理業務而獲得受託代理資產時,不應當確認收入,因為受託代理交易不會增加民間非營利組織的凈資產。但是,在對受託代理交易進行具體會計處理時,則有不同觀點:一種意見認為,既然民間非營利組織對於受託代理交易只是起中介作用,民間非營利組織只是受委託人之託將受託代理資產轉贈或者轉交給指定的組織或者個人,因此主張不在財務報告中反映這一事項,即對於受託代理交易事項,既不予確認和計量,也不必披露。
另一種意見認為,對於受託代理交易事項,可以不予確認和計量,但是應當在會計報表附註中予以披露,以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開展的業務活動情況。
第三種意見則認為,僅僅在會計報表附註中披露受託代理交易事項是不夠的,因為受託代理交易資產一旦進入民間非營利組織,就屬於已經被民間非營利組織所控制的資源,而且民間非營利組織有義務將該資產轉交給受贈人。所以,民間非營利組織應當在資產負債表中反映受託代理資產和受託代理負債,以全面反映其資產負債狀況,這樣也有助於在會計報表中綜合反映其業務開展情況。
我國《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採納了第三種意見。即規定民間非營利組織應當對受託代理資產進行確認和計量,並且在確認一項受託代理資產時,應當同時確認一項受託代理負債。考慮到該項交易的特殊性,制度還規定,民間非營利組織應當在資產負債表中單列項目反映所確認的受託代理資產和受託代理負債。
三、關於固定資產折舊的會計處理
在會計實務中,民間非營利組織一般是參照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的,所以固定資產並不計提折舊。但是,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一方面無法反映固定資產的損耗情況,導致資產負債表中所反映的固定資產金額沒有反映其實際價值,進而導致資產價值和凈資產價值的高估;另一方面,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也使得民間非營利組織每期業務活動表中的成本、費用低估,不利於如實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的經營業績。
基於上述理由,我國《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規定,民間非營利組織應當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在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壽命內系統地分攤固定資產的成本,這樣一方面可以提高民間非營利組織資產負債表和業務活動表信息的質量,另一方面有助於加強民間非營利組織的資產管理和成本管理。
四、關於文物文化資產的會計處理
在會計實務中,不少民間非營利組織擁有大量的藝術品和歷史文物等,比如基金會接受捐贈的字畫和其他藝術品、博物館的藝術品及文物收藏和寺廟擁有的歷史文物等,主要用於展覽、教育或研究等目的,通常不對外捐贈或銷售。對於這些歷史文物、藝術品以及其他具有文化或歷史價值並作長期或者永久保存的典藏等應當如何進行核算?過去一直沒有明確。從實務情況來看,大量的民間非營利組織並沒有將其納入表內核算,有些甚至連基本的實物登記和管理制度都沒有,導致這些文物文化資產管理上的混亂。
應該講,上述文物文化資產是符合固定資產定義的,因此從全面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的資產和加強這些組織的資產管理的角度,我國《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規定,對於用於展覽、教育或研究等目的的歷史文物、藝術品以及其他具有文化或歷史價值並作長期或者永久保存的典藏等,應當作為固定資產核算,並要求單設「文物文化資產」科目進行核算,在資產負債表的固定資產大類下單列項目予以列報。但考慮到這些資產的價值一般並不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減少,也就是說,它們一般不存在象其他固定資產那樣的損耗問題,所以,我國《民問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規定,對於文物文化資產,不必計提折舊。
五、關於資產減值會計
在會計實務中,民間非營利組織一般參照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所以,對於所發生的資產減值損失,一般都不予確認。這一會計處理原則已經導致許多民間非營利組織的一些長期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繼續掛賬,無法得到及時處理;市價超跌的投資或者可收回金額嚴重低於賬面價值的存貨等繼續以賬面價值計價,資產價值高估。
為此,在《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起草和徵求意見過程中,大家普遍認為應當允許民間非營利組織對所發生的資產減值損失予以確認和計量,以如實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的資產價值情況。尤其是捐贈人、債權人等資金提供者和會計信息使用者都希望民間非營利組織應當在資產負債表確認資產減值損失,以方便其如實評價民間非營利組織的財務狀況。基於此,我國《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規定,民間非營利組織應當定期或者至少於每年年度終了,對短期投資、應收款項、存貨、長期投資等資產是否發生了減值進行檢查,如果這些資產發生了減值,應當計提減值准備,確認減值損失,並計人當期費用。
考慮到民間非營利組織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其他長期資產,在一般情況下發生減值的可能性較小,而且其減值損失的計量也相對比較困難,所以,該制度在要求民間非營利組織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和對無形資產進行攤銷外,原則上不要求計提減值准備,但是如果固定資產或者無形資產發生了重大減值,則應當計提減值准備,確認減值損失。
六、關於凈資產的分類與列報
由於民間非營利組織一般既沒有所有權屬於出資者的投入資本,也沒有針對出資者的分配,所以,民間非營利組織的凈資產來源基本上都為其所獲得的收入扣減相應的費用後的余額。民間非營利組織的這種組織特徵決定了它對於凈資產的分類與列報與企業有明顯不同。
既然民間非營利組織的凈資產主要來自於收入減去費用後的余額,而在構成民間非營利組織收人來源的相關資產中,則又因其使用是否受到限制而在性質上有所不同。所以,將民間非營利組織的凈資產按照其資產的使用是否受到限制進行分類有助於向會計信息使用者提供較為有用的信息,有利於會計信息使用者據以判斷在民間非營利組織的凈資產中,有多少屬於其使用受到資產提供者等限制的,有多少屬於不受限制的,是民間非營利組織可以自由支配和使用的。
從國際上看,西方成熟市場經濟國家一般也是採用這種分類方法。但是分類方式則略有不同。比如美國將凈資產分為三類:永久限定性凈資產、暫時限定性凈資產和非限定性凈資產。英國則將凈資產僅僅分為限定性凈資產和非限定性凈資產兩類。
我國《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只將凈資產分為兩類,即限定性凈資產和非限定性凈資產。沒有對限定性凈資產再進一步區分永久限定性凈資產和暫時限定性凈資產的理由主要有三點:
一是在制度中很難對「永久限定性」和「暫時限定性」的概念進行嚴格界定,我國現行有關合同、協議等法律法規中,也沒有這些術語,所以,沒有法律上的嚴格界定可資參考。
二是在實際操作中,會計人員有時很難判斷凈資產的使用屬於永久限定性的,還是暫時限定性的,從而會導致實務中對於永久限定性凈資產和暫時限定性凈資產的分類帶有一定的主觀隨意性,影響會計信息的可比性。
三是所謂永久限定實際上也是相對的,出資人等可能改變或撤消對資產的限定。
七、關於收入的確認原則
關於民間非營利組織收入的確認問題,從國際上來看,一般是將民間非營利組織的收入區分為交換交易所形成的收入和非交換交易所形成的收入兩類。
所謂交換交易,是指按照等價交換原則所從事的交易,即當某一主體取得資產、獲得服務或者解除債務時,需要向交易對方支付等值或者大致等值的現金,或者提供等值或者大致等值的貨物、服務等的交易。如按照等價交換原則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均屬於交換交易。
非交換交易是指除交換交易之外的交易,在非交換交易中,某一主體取得資產、獲得服務或者解除債務時,不必向交易對方支付等值或者大致等值的現金,或者提供等值或者大致等值的貨物、服務等,或者某一主體在對外提供貨物、服務等時,沒有收到等值或者大致等值的現金、貨物等。如接受捐贈、政府補助等,均屬於非交換交易。
無論從美國等國的會計准則,還是有關國際准則來看,對於因交換交易所形成的收入均採用與企業相同交易一致的確認原則,如《國際會計准則第18號一收入》和我國的收入會計准則等。對於非交換交易(如捐贈、政府補助等),則一般按照交易的資源是否導致實體增加了資產或者減少了負債(即是否導致實體增加了凈資產)來確認收入。
我國《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借鑒了國際上的這一通行做法,在規范收入確認原則時,亦區分交換交易和非交換交易進行規范。對於交換交易形成的收入的確認原則與我國《企業會計准則——收入》相一致;對於非交換交易形成的收人,則應當在符合以下條件時才能予以確認:1.與交易相關的含有經濟利益或者服務潛力的資源能夠流人民間非營利組織並為其所控制,或者相關的債務能夠得到解除;
2.交易能夠引起凈資產的增加;
3.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八、關於費用的確認與列報
由於我國《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規定的會計核算基礎為權責發生制,而且業務活動表的主要功能是用以評價民間非營利組織的經營績效,所以,該制度要求在對費用的會計核算中,應當嚴格區分業務活動成本和期間費用,將兩者分別列報。其中,業務活動成本,是指用於歸集民間非營利組織為了實現其業務活動目標、開展其項目活動或者提供服務所發生的費用。在民間非營利組織所從事的項目、業務或者服務種類比較多的情況下,民間非營利組織應當在「業務活動成本」項目下分別項目、服務或者業務大類進行核算和列報,以反映更加充分的成本信息,也有利於將成本信息與相關收入信息相比較,更好地考察民間非營利組織的績效。
對於民間非營利組織發生的為了組織、管理其業務活動和為了籌集業務活動所需資金所發生的費用,該制度規定應當確認為當期費用,分別計人管理費用和籌資費用,對於當期所發生的除業務活動成本、管理費用和籌資費用以外的其他費用,也應當確認為當期費用,單列「其他費用」項目進行核算和列報。
我國《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在制定過程中,充分吸收了我國企業會計改革的成果,並借鑒了相關國際慣例和財務會計的最新進展,引入了一些較新的會計理念和會計處理規定,比如區分捐贈和受託代理業務進行會計處理、區分交換交易與非交換交易規范收入確認原則、分別凈資產的限定性與非限定性進行列報等。這些會計規定,不僅對於規范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核算行為,而且對於豐富我國會計理論、完善我國會計標准建設均富有積極意義。
如果是官方的,有撥款的,適用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一)事業單位接受固定資產捐贈的會計處理
《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在固定資產科目的規定中指出,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根據捐贈方提供的有關憑據記賬。接受固定資產時發生的相關費用,應當計入固定資產價值。同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
貸:固定基金
(二)外單位捐贈未限定用途財物的會計處理
《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在其他收入科目的規定指出,其他收入核算事業單位對外投資收益、固定資產出租、外單位捐贈未限定用途的財物、其他單位對本單位的補助以及其他零星雜項收入等。為此,事業單位接受外單位捐贈未限定用途的財物應將其作為其他收入核算。同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外單位捐贈未限定用途的財物所在的相關科目
貸:其他收入——下捐贈收入
⑼ 基金會的定期存款的賬務處理
企業定期存款的賬務應作為銀行存款處理。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投資》的定內義,投資是指容企業為通過分配來增加財富,或為謀求其他利益,而將資產讓渡給其他單位所獲得的另一項資產。在這里,將活期存款轉成定期存款,並沒有將資產讓渡給其他單位,其自身的所有權沒有變化,因此不應該作投資處理。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對「其他貨幣資金」內容的規定,「其他貨幣資金」科目核算企業的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存出投資款等各種其他貨幣資金。顯然它不包括定期銀行存款。
不管將定期銀行存款定期在一年以內還是超過一年,它顯然還是貨幣資金,不是其他資產。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對「銀行存款」內容的規定,「銀行存款」科目核算企業存入銀行的各種存款(企業如有存入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也在本科目核算);企業的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存出投資款等在「其他貨幣資金」科目核算。由此,定期的銀行存款還應該繼續在「銀行存款」科目中核算。
⑽ 我們班想成立一個基金會,哪位有經驗的朋友,麻煩介紹下自己的經驗
剛好前面做了一個簡單的策劃書,我們班也准備搞的,不過後面事多,就擱淺了,如果你有什麼問題可以問的~~重在堅持啊~
前期策劃書
一 活動背景
但它更像一個家一樣,大家和睦共處,都願意將自己的愛心奉獻出來。並且班裡有很多同學都或多或少受到過別人的資助,所以我們班同學決定,用自己的行動將愛心傳承下去。讓更多更多人感受到社會的溫暖。
二 活動的目的和意義
本組織成立的目的是為了號召大家善於發現生活中有價值的東西,減輕家境貧寒學生的經濟負擔,鼓勵他們勤奮學習,自強不息,幫助他們順利完成學業,早日成才,把「扶貧濟困」的中華民族傳統美德融入以人為本的科學管理中,讓愛心組織的愛心傳播的更廣更遠,讓愛心不只是一個名詞,而是大家關懷和熱情匯編成的一個又一個充滿愛與友誼的行動。同時讓學生們切實感受到來自社會的溫暖。我們相信我們的愛是真摯的,我們相信我們的心是善良的,我們相信我們的品質是優質的,我們要用真摯的行動來為自己建立一片更加廣闊的天空!!
三 具體活動
1 、就我們班願意加入的人員為基礎,每人每月捐出固定的數額,用做組織資金。
2.對貧困的初高中學生提供每月固定生活費,以其畢業為一標准成為一輪回。例如,資助一學生為高一學生,那當他高三畢業則停止對其資助。
3.從各個渠道,籌集到衣物.書本等物資,捐助給一些貧困的同學。
4.可直接發揮出大學生人力資源和知識技能優勢,到一些缺乏師資條件的地方,定期到那裡上課或者一起參加一些活動。上課的內容可以是英語,計算機等,他們那些地方所缺少的資源。
5.當組織發展壯大以後,可吸收除本班人員外的其他有識之士加入愛心組織。
四 具體事項
1.加入本組織完全遵守自願原則。自願加入本組織的人員簽定承諾書。
2.本組織現暫設組織部和財務部。它們由組織內成員共同推薦而成。
組織部:負責組織各種公益活動,做好活動,新聞,信息的採集和更新。通過調查與核查的方式,正確的採集到待資助貧困生的信息,並交由財務部管理。
秘書處:負責組織的資金的注入及支出,詳細記錄每次的收支情況,向整個組織成員匯報財務狀況。並對於書本,衣服等捐助物資進行登記。做好待資助及已經資助者的檔案。
紀檢組:監督活動的一切事物,調查有違組織發展的人和事物,依照規章制度做出相應懲罰。並做好成員間的思想工作。
3.資助對象:山區及農村的品學兼優的初,高中貧困學生;一些突發狀況,由全體成員討論後決議。
4.資助方式:資助款或物質由我會直接劃撥至受助學生處,並與受助學生一起簽訂資助證明。
5.資助范圍:貴州省境內,以方便大家進行核查。
6.救助流程圖:獲取困難學生信息 ——> 家訪核實 ——> 資料整理 ——> 落實資助 ——> 定期監督
7.承諾書由蘇敏同學擬定,規章制度由劉代富同學擬定,全班更改後得出。
8.組織名稱,口號,歌曲由全班確定。
9.已經捐入組織中的資金,所有權為組織,而均不屬於各個成員,調用資金需經全體討論得出。本組織不限製成員進行個人資助。
10.保證資金運作的公開化,透明化。
五 經費預算
檔案袋 3(個)*1(元)=3元
資料費 5元
筆記本 3(個)*3.5(元)=10.5元
總計 18.5元
六 風險預測
1. 班級成員不是全體參加。則尊重大家的意見,有意參加者簽定承諾書,而無意者均不勉強。
2. 受到來自外界的干擾或阻礙。依照大家意見做出相應的措施。
3. 資金不足。由參加者按自己的意願捐出,決不勉強。
4. 資助對象達不到要求。則及時撤回捐助資金。
5. 出現突發狀況。例如學校中出現一些緊急生病的人,要先保證組織前面瘓助對象的資金,如有餘款,則全體討論後得出是否將捐助。
6. 在後期出現成員的積極性不高。則由紀檢組做好思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