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權包括的權能
⑴ 在法律上所有權包括四項權能除了佔有還包括哪些
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回收益和處分的權答利。產權證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國家實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各地必須使用建設部統一製作的房屋權屬證書,其他部門和單位製作的類似證書均無效,不受國家法律保護。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⑵ 私人所有權包括哪四個權能
(一) 佔有 是所有權人對於財產實際上的佔領、控制。
財產所有人可以自己佔有財產,也可以由非所有人占的。非所有人的佔有分為合法佔有和非法佔有。非所有人的合法佔有指根據法律規定或所有人的意思而佔有他人的財產。非所有人沒有法律上的依據而佔有他人的財產是非法佔有。非法佔有又分為善意佔有和惡意佔有。佔有人不知道或無須知道他的佔有是非法的為善意佔有;佔有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佔有是非法的為惡意佔有
(二)使用是依照物的性能和用途,並不毀損其物或變更其性質而加以利用。使用權能一般由所有人自己行使,也可以由非所有人行使。
(三) 收益是指收取所有的物的利益,包括孳息和利潤。
孳息分為法定孳息和自然孳息。前者指依法律關系取得的利益,後者指果實、動物的生產物以及其他依物的用法收取的利益。收益權能一般由所有人行使,他人使用所有物時,除法律或合同另有規定外,收益歸所有人所有。
(四) 處分是決定財產事實上和法律上命運的權能。
處分分為事實上的處分和法律上的處分。前者是在生產或生活中使物的物質形態發生變更或消滅,後者指依照所有人的意志。通過某種法律行為對財產進行處理。處分權能通常只能由所有人自己行使,只有在法律特別規定的場合,非所有人才能處分他人所有的財產。 佔有、使用、收益、處分一起構成了所有權的內容。但在實際生活中,佔有、使用、收益、處分都能夠且經常地與所有人發生分離,而所有人仍不喪失對於財產的所有權。
⑶ 所有權的權能包括
所有權的權能
所有權是完全物權,所有權人以佔有、使用、收益、處分和其他任何可能的方式實現對物的直接支配的權利。
佔有、使用、收益、處分,是所有權的經典的4項權能。
上述4項權能,並不要求所有人一定同時享有。例如所有權人在物上設定抵押等他物權,並不影響其所有權人身份。
佔有權能,事實上管領的權能。
使用權能,加以利用。
收益權能,收取孳息。
處分權能,權屬變化和物理形態變化。
權能詳解
佔有權能與【僅作為事實狀態的佔有】不同,不僅受到佔有制度的保護,而且受到佔有背後的本權保護。
本權:具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原因的權利。
收益權能,收取標的物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收益權能是所有權中的財產權內容,也是用益物權的主要內容之一。
例如種果樹,摘下來的果子就是天然孳息。養雞,下的蛋,就是天然孳息。
法定孳息:例如房東收自己房子產生的租金;銀行存款產生的利息等。
處分權能:包括法律上的處分和事實上的處分。
法律上的處分,是對所有權的轉移、消滅等法律行為,例如:買賣、贈予等。
事實上的處分,是對物進行物理上的處理的能力,如銷毀某物品、加工某物品等。例如刪除自己手機的照片等數據。
消極權能
所有權除了以上積極權能,還有消極權能,即在所有權受到妨害或者可能受到妨害時,所有權人有權排除他人干涉,以恢復對物的圓滿支配。
所有權的5大特徵
1、 整體性
2、 社會性
3、 觀念性
4、 彈力性
5、 恆久性
所有權的權能也會時扁時圓滿
特徵詳解
整體性,其實對於所有權4項權能這一制度的再一回復。4項權能把所有權拆開了講,但是整體性又說所有權並不是這個權能的簡單相加。所有權本身就渾然一體。
可以對所有權的標的物設立一個完整獨立的他物權,例如抵押。但是不能在時間和內容上分割所有權。
怎麼理解?抵押權是未來獲得所有權標的物的優先受償權。影響的是現下所有權權的處分權能。
其實用益物權或者擔保物權是對所有權4項權能的限制,從權能角度講,是可以不完整的,就像前面講的,4項權能可以不同時具有。但是這里為什麼講「整體性」?
其實是所有權作為一個整體不可以時有時無,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我們不探討這樣對或者錯,主要解釋前人的理解)。
例如,東北很冷,東北人冬天就想去海南度假。想在海南買個房子,但是其他時間自己不住,也不想打理。能否買房子每年冬天
⑷ 所有權包括什麼
所有權是物權的一種,是財產所有人依法對其物即自己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處分和獨立支配的權利。所有權包含了四項權能:
一是佔有,即對財產的實際控制,佔有又可以分為所有人佔有與非所有人佔有兩種情形,如甲將自己的房子租給乙居住,乙對該房子的佔有即為非所有人佔有。在非所有人佔有中,又可分為合法佔有與非法佔有,乙租甲的房子住,乙對甲的房子佔有即為合法佔有,如果租賃期屆滿乙還佔有該房子即為非法佔有。在非法佔有中,又可以分為善意佔有與惡意佔有,如甲將乙的一幅字畫贈送給丙,而丙並不知道字畫不是甲的,此時丙的佔有即為善意佔有。明知沒有法律依據還要佔有他人財產,如將拾得物據為己有即為惡意佔有。區分善意佔有與惡意佔有的目的在於法律後果不同,善意佔有中,佔有人可以取得物的所有權,而惡意佔有則不但不能取得物的所有權,還應返還原物和由原物所獲得的利益給原所有人,原所有人無需支付任何費用給惡意佔有人。
二是使用,即對財產的有效利用或從中獲取經濟上利益。使用權可以由所有人行使,也可以由非所有人行使,非所有人行使物的使用權必須根據法律或合同的規定進行。
三是收益,即指利用財產並獲取一定的經濟利益的權利。收益權之所以是所有權的一項重要權能,是因為人們擁有某物都希望通過該物獲取新的經濟利益。所有權自身也必須要在經濟上實現自己和增殖自己。
四是處分,即所有人對財產進行消費和轉讓的權利。處分權是財產所有權的核心,在一般情況下,處分權只能由所有權人親自行使。但是,在特定情況下,非所有人也可以根據法律或合同的約定行使對財產的處分權。佔有、使用、收益、處分構成了所有權完整的四項權能,所有人往往是通過四項權能與自己的分離回復來滿足自己生產生活的需要,充分發揮財產的用途。同時,所有權人在行使權利的過程中,還應履行相應的義務,即不因所有權的行使而妨礙他人和社會的公共利益。
所有權的類型是所有制關系在法律上的表現。根據我國現階段所有制的結構,我國物權法規定了國家、集體、私人的財產所有權,並對國家、集體、私人財產的主體、范圍、管理體制、行使權利的方式和保護的原則、方法都作出了明確規定。所有權是最全面最完整的完全物權,具有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無限追及在內的等等權能。是物權制度的核心。其他物權都是所有權根據權能不同的衍生和附屬。
⑸ 財產所有權包括的幾項權能是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指出:財產所有人按照法律對自己的財產擁有使用 、處分、佔有等合法權益,明確了從法律的角度判定財產歸屬以及相關權益,是一種直接與經濟利益相聯系的民事權利。包括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四項權能。
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財產所有權的權能包括
財產所有權的權能包括哪些
財產所有權的權能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分。
佔有
是指所有人對物的實際控制的事實狀態。佔有權即對所有物加以實際管領或控制的權利。
所有權的佔有權既可以由所有人自己行使,也可以由他人行使。在民法理論和司法實踐中通常把佔有分成不同的種類,以區分不同的佔有狀態。
第一、所有人佔有和非所有人佔有。所有人佔有即所有人在行使所有權過程中親自控制自己的財產。非所有人佔有則指所有人以外的其他人實際控制和管領所有物。
第二、合法佔有和非法佔有。這是對非所有人佔有的進一步分類。合法佔有是指基於法律的規定或所有人的意志而享有的佔有權利。非法佔有則指無合法依據亦未取得所有人同意的佔有。
第三、善意佔有和惡意佔有。這是對非法佔有的再分類。善意佔有是指非法佔有人在佔有時不知道或不應當知道其佔有為非法。惡意佔有則指非法佔有人在佔有時已經知道或應當知道其佔有為非法。
使用
使用權是指依照物的屬性及用途對物進行利用從而實現權利人利益的權利。所有人對物的使用是所有權存在的基本目的,人們通過對物的使用來滿足生產和生活的基本需要。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當然的使用權,另外,使用權也可依法律的規定或當事人的意思移轉給非所有人享有。
收益
收益是指民事主體通過合法途徑收取物所生的物質利益。收益權即民事主體收取物所生利益的權利。在民法上,物所生利益主要指物的孳息。孳息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兩類。天然孳息是指因物的自然屬性而生之物,如母牛所生牛仔;法定孳息是指依一定的法律關系而生之利益,如股票的股息。天然孳息在沒有與原物分離之前,由原物所有人所有;法定孳息的取得則需依據一定的法律規定進行。
處分
⑺ 所有權的權能有哪些
所有權權能,是指大陸法民法對所有權內容的一般性概括。學理上認為包括所有權積極權能和消極權能兩方面。所有權積極權能指所有人依法對其物佔有、使用、處分、收益的法律可能性,又稱為所有權支配權能。大陸法各國民法對此類權能的概括不盡相同。有學說認為:所有權是某種總括權利,其(積極)權能不過是對所有人對物一般支配力的概括性描述,它並沒有窮盡所有人支配物的其他可能性;亦有學說認為:民法典對所有權權能的概括反映了大陸法演繹適用的基本要求,它既要考慮到各項權能具有一定的概括性,又要考慮到各項權能與傳統民法中其他制度(如佔有制度)相諧調。所有權消極權能指所有人依法排除他人干涉,以實現對物支配意志的法律可能性,又稱為所有權的請求權能,包括物的返還請求權、排除妨害請求權、防止妨害請求權等多種。有學說認為:所有權的請求權不應視為獨立的權能,而應視為所有權支配的機能或作用。
⑻ 所有權的權能
所有權的權能是指所有人為利用所有物以實現其對所有物的獨占利益,而於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可以採取的各種措施與手段。所有權的權能包括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
1.佔有權能:對所有物加以實際管領或控制的權利。佔有權與所有人發生分離。佔有權與佔有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民法上的佔有是指主體對物的實際控制。佔有本身只是一種事實而不是權利。
2.使用權能:在不損毀所有物或改變其性質的前提下,依照物的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的權利。使用權能也可以轉移給非所有人行使,並且使用權能僅適用於非消耗物。
3.收益權能:收取所有物所生利息(孳息)的權利。收益權是與使用權有密切聯系的所有權權能,因為通常收益是使用的結果,但使用權不能包括受益權。
4.處分權能:對所有物依法予以處置的權利。處分包括事實上的處分和法律上的處分。處分權能是所有權內容的核心和擁有所有權的根本標志。其通常只能由所有人自己行使。 民法和其他一些相關法律、法規對所有權進行的限制主要表現為:
(1)行使所有權不得違反法律規定。
(2)行使所有權不得妨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3)行使所有權時必須注意保護環境、自然資源和生態平衡。
(4)根據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可以依法對集體土地實行徵用,或將其他財產收歸國有。
⑼ 所有權的權能主要包括什麼和處分
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所有權權能是指大陸法民法對所有權內容的一般性概括。學理上認為包括所有權積極權能和消極權能兩方面。
所有權的積極權能。所有權的積極權能是指所有權人為實現其所有權,對於其所有的物可以實施的各種行為。根據《物權法》的規定,所有權積極權能分別為:佔有、使用、收益、處分四項。
1.佔有。所謂佔有是民事主體對於標的物實際上的佔領、控制。佔有首先是一種事實狀態。所有人可以自己佔有標的物,也可交給他人予以佔有。
2.使用。所謂使用是指依照物的性質和用途,並不毀損所有物或變更其性質而加以利用。使用權能一般由所有人自己行使,也可以由非所有人行使。
3.收益。所謂收益是指收取標的物所產生的利益,具體而言是收取所有物的孳息。孳息分為法定孳息和自然孳息。
前者指依法律關系取得的利益,如銀行利息、租金等;後者指果實、動物的生產物以及其他依物的自然規律和性能收取的利益。收益權能一般由所有人行使,但在天然孳息范疇內,既有所有權人又有用益物權人的,由用益物權人取得該天然孳息。
4.處分。所謂處分是決定財產事實上和法律上命運的權能,即對所有物依法進行處置的行為。處分分為事實上的處分和法律上的處分。前者是在生產或生活中使物的物質形態發生變更或消滅;後者指改變標的物法律上的命運,即改變標的物之權利歸屬狀態。
法律上的處分包括:轉讓標的物的所有權、將標的物為他人設定用益物權(包括地上權、典權等)、將標的物為他人設定擔保物權(包括抵押權、質權)。沒有處分權能而對標的物進行法律上的處分稱之為無權處分,其後果為效力待定。
所有權的消極權能。所有權的消極權能是指所有權的妨害排除力,即排除他人干涉的權能。它只在存在他人干涉時才體現出來,故稱之為「消極權能」。消極權能包括所有物返還請求權、妨害排除請求權、恢復原狀請求權和消除危險請求權。
(9)所有權包括的權能擴展閱讀:
所有人依法對自己財產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對生產勞動的目的,對象,手段,方法和結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種財產權,所以又稱財產所有權。
所有權在物權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種權利,具有絕對性、排他性、永續性三個特徵,具體內容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置等四項權利。產權和所有權的區別是:產權是一個較大的概念,產權包括所有權。房地產所有權只是房地產產權中主要的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