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域所有權
1. 著作權有地域限制嗎
在中國登記的著作權,在中國受保護,如果想在美國使用並受保護的,要依據美國的法律辦理相關的手續
2. 著作權保護地域范圍是多少
著作權保護地域范圍《著作權法》第三條 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四)美術、建築作品;(五)攝影作品;(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計算機軟體;(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3. 著作權保護地域范圍怎樣劃分
著作權保護地域范圍怎樣劃分?三、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 著作權保護地域范圍怎樣劃分?在法律不斷健全的社會,我的每個人都享有法律保護的權益。那麼同樣的,我們寫出來的作品也享有著作權保護,但是,所在的區域不同享有的法律著作權保護也會有所不同。著作權保護地域范圍怎樣劃分一、著作權保護地域范圍劃分《著作權法》第三條條例中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4、美術、建築作品;5、攝影作品;6、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7、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計算機軟體;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二、著作權的內容1、著作人身權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2、著作財產權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信息網路傳播權、攝制權、改編權、翻譯權、其他著作財產權
4. 買賣合同的地域管轄權怎麼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四條規定,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規定,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訴訟,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人民法院起訴;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
5. 地域權是什麼意思
亦稱"收入來源地管轄權"。按照屬地原則確立的稅收管轄權,一國政府只對來自專或被認為是來屬自本國境內所得擁有徵稅權力。在實行地域管轄權國家裡,所考慮的不是收入者的居住地(即納稅人的身份),而是其收入的來源地,即以納稅人的收入來源地為依據,確定征稅與不征稅,因此,有稱之為"從源課稅"。它一般只對跨國納稅人一切來自本國國境以內的收入或在本國境內從事經濟活動,不分本國人或外國人,一概行使稅收管轄權,依照本國稅法全部進行征稅;而對跨國納稅人來源於國境以外的收入,不論其所在國家是否征稅,都不在本國稅收管轄權力范圍之內,即對其來自本國境外的收入不征稅。由於這既體現國際間經濟利益分配的合理性,又體現稅務行政管理的方便性,故已被世界各國公認,並得到普遍採用。
6. 什麼是地域管轄權
地域管轄權
亦稱"收入來源地管轄權"。按照屬地原則確立的稅收管轄權,一國政府只對來自或被認為是來自本國境內所得擁有徵稅權力。在實行地域管轄權國家裡,所考慮的不是收入者的居住地(即納稅人的身份),而是其收入的來源地,即以納稅人的收入來源地為依據,確定征稅與不征稅,因此,有稱之為"從源課稅"。它一般只對跨國納稅人一切來自本國國境以內的收入或在本國境內從事經濟活動,不分本國人或外國人,一概行使稅收管轄權,依照本國稅法全部進行征稅;而對跨國納稅人來源於國境以外的收入,不論其所在國家是否征稅,都不在本國稅收管轄權力范圍之內,即對其來自本國境外的收入不征稅。由於這既體現國際間經濟利益分配的合理性,又體現稅務行政管理的方便性,故已被世界各國公認,並得到普遍採用。
7. 民事訴訟法一般地域管轄是怎樣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節 地域管轄
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第二十二條 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三)對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四條 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五條 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六條 因公司設立、確認股東資格、分配利潤、解散等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七條 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八條 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九條 因鐵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事故發生地或者車輛、船舶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條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損害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碰撞發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達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一條 因海難救助費用提起的訴訟,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達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二條 因共同海損提起的訴訟,由船舶最先到達地、共同海損理算地或者航程終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三條 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 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訴訟,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人民法院起訴;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
8. 什麼是地域權
亦稱"收入來源地管轄權"。按照屬地原則確立的稅收管轄權,一國政府只對來自或被認為是來自本國境內所得擁有徵稅權力。在實行地域管轄權國家裡,所考慮的不是收入者的居住地(即納稅人的身份),而是其收入的來源地,即以納稅人的收入來源地為依據,確定征稅與不征稅,因此,有稱之為"從源課稅"。它一般只對跨國納稅人一切來自本國國境以內的收入或在本國境內從事經濟活動,不分本國人或外國人,一概行使稅收管轄權,依照本國稅法全部進行征稅;而對跨國納稅人來源於國境以外的收入,不論其所在國家是否征稅,都不在本國稅收管轄權力范圍之內,即對其來自本國境外的收入不征稅。由於這既體現國際間經濟利益分配的合理性,又體現稅務行政管理的方便性,故已被世界各國公認,並得到普遍採用。
9. 專利權的地域性
專利保護的地域性
專利保護不是無限期的保護,同時也不是不限空間的保護,地域性是專利保護最重要的特質之一,在有限地域內的保護即是對專利權的限制也是縮小了專利保護的范圍和難度,能夠更有效保護權利人的專利設計。下面是華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內容,歡迎大家閱讀。
專利保護的地域性:所謂地域性,就是對專利保護權的空間(國別)限制。是指一個國家或一個地區所授予的專利保護權僅在該國或地區的范圍內有效,除此之外的國家和地區不發生法律效力,專利保護權是不被確認與認可的。
如果專利權人希望在其他國家享有專利保護權,就必須依照其他國家的相關法律另行提出專利申請。但如果是加入了國際條約及雙邊協定另有規定之外的,情況另議!否則任何國家和地區都不承認其他國家或者國際性知識產權機構所授予的專利保護權。
知識產權具有嚴格的地域性特點,即各國主管機關依照其本國法律授予的知識產權,只能在其本國領域內受法律保護。例如中國專利局授予的專利權或中國商標局核準的商標專用權,只能在中國領域內受保護,其它國家則不給予保護。外國人在我國領域外使用中國專利局授權的發明專利,不侵犯我國專利權,所以,我國公民、法人完成的發明創造要想在外國受保護,必須在外國申請專利;反之亦然。這是《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規定的原則之一。
著作權雖然自動產生,但它也受地域限制,我國法律對外國人的作品並不是都給予保護,只是因為我國加入了《保護文學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和《世界版權公約》等國際公約,履行這兩個國際公約規定的義務,保護這些公約成員國的國民作品;公約的其它成員國也按照公約規定,對我國公民和法人的作品給予保護。還有按照兩國的雙邊協定,相互給予對方國民的作品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