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權確認糾紛的關鍵
物權法 第十七條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准。
第二十條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
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B. 什麼是物權確認糾紛
物權確認糾紛是指就物權的成立、內容及物權的歸屬而產生的糾紛。在訴訟上稱為確認之訴。
物權確認包括所有權確認之訴、用益物權確認之訴、還有擔保物權之訴。
1、所有權確認之訴是指就所有權的成立、內容及歸屬所產生的民事糾紛。
2、用益物權權確認之訴是指就用益物權的成立、內容及歸屬所產生的民事糾紛。
3、擔保物權確認之訴是指就擔保物權的成立、內容、歸屬及效力順序等所產生的民事糾紛。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三十三條
因物權的歸屬、內容發生爭議的,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確認權利。
(2)所有權確認糾紛的關鍵擴展閱讀:
按照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對於土地的所有權歸屬問題有爭議的,應當由行政機關確認,而不是通過訴訟解決。
因此適用物權確認糾紛案由的,主要是由法律規定由行政機關確認之外的物權的確認糾紛,多數為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糾紛,也包括土地之外的動產所有權和建築物所有權的確認糾紛。所以房屋所有權的確權可向法院提起確認之訴解決。
實現擔保物權案件訴訟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對實現擔保物權案件作出規定。
第十五章特別程序
第七節實現擔保物權案件
第一百九十六條申請實現擔保物權,由擔保物權人以及其他有權請求實現擔保物權的人依照物權法等法律,向擔保財產所在地或者擔保物權登記地基層人民法院提出。
第一百九十七條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符合法律規定的,裁定拍賣、變賣擔保財產,當事人依據該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綜上可以知道,擔保物權其實是一種比較特別的權利,他是應運債權而生,如果沒有債權,就不會存在擔保物權,所以,擔保物權是一項從權利,具有從屬性與不可分性,針對他的糾紛的訴訟,就是擔保物權確認之訴。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C. 所有權確認糾紛
現在我沒看見是什麼所有權確認糾紛。
舉個例子:房屋所有權確認糾紛,夫妻存續期間有一套房子,被男方私自賣了,賣房一方說是自己婚前財產,這就需要確認是夫妻共有,還是婚前財產,男方要提供證據證明所賣房屋是婚前財產,法院根據《婚姻法》相關規定確權。
D. 房屋所有權確認糾紛屬於什麼案由
房屋所有權確認糾紛的俺有就是「房屋所有權確認糾紛」。
E. 所有權確認糾紛,法院能不能民事調解書
您好,可以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1135)
F. 房屋買賣合同並支付了對價是否可以提起所有權確認糾紛
如果這樣起訴,正常會被駁回訴訟請求。因為房屋買賣合同仍然是債權合同,不能直接取得物權。且房屋買賣存在一房二賣的可能,不能因支付了對價就取得房屋所有權。作為買受人,只能考慮起訴合同相對人配合辦理過戶,法院判決後申請執行就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權。
G. 我在准備起訴,請問所有權確認糾紛管轄法院要怎麼確定
在房產所在地法院起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明確規定,房地產訴訟,在民事訴訟的案件管轄中屬於專屬管轄。專屬管轄是一種特殊的地域管轄。其特殊性表現為凡屬專屬管轄的案件,不允許其他同級人民法院管轄。《民事訴訟法》又規定,不動產糾紛案件,由不動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後使用價值受到影響的財產,例如土地、房屋、水利設施、橋梁等等。當事人因房地產糾紛,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應當向該房地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H. 房屋所有權確認糾紛
房屋所有權一復般以房產制證上的房主來確認,若有爭議,必須合法舉證,涉及到繼承權的,需要遺祝或者法院判決書。
若是沒有上述證據作為確認的,就需要當地基層政府介入調解,或者由權益主張方起訴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會根據案情進行調查取證,最終做出公證判決,就可以完成房屋所有權確認了。
I. 什麼情況下可以提起所有權確認糾紛
房屋所有權確認糾紛,夫妻存續期間有一套房子,被男方私自賣了,賣房一方說是自己婚前財產,這就需要確認是夫妻共有,還是婚前財產,男方要提供證據證明所賣房屋是婚前財產,法院根據《婚姻法》相關規定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