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著作權
『壹』 著作權歸屬問題
著作權通常歸作品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所有,但是還是存在以下幾種特殊情況一、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著作權歸改編、翻譯、注釋、整理人;二、兩人共同合作創作的作品,著作權歸合作創作人共同享有;三、合作創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對各自創作的部分單獨享有著作權;四、匯編作品的著作權由匯編人享有;五、電影作品和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的著作權由製片人享有;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造的作品中的劇本、音樂等可以單獨使用的作品的作者,可單獨行使著作權;七、職務作品,除應歸法人或者其他人享有的除外,其著作權歸職務作品的作者享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一條著作權屬於作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
『貳』 著作權職務作品與法人作品分別是什麼
著作權法中規定了多種作品形式,其中兩種作品形式與企業關系最大,並且經常被人誤解,這兩者作品形式是:職務作品與法人作品。下面我們就來給大家詳細講解一下著作權職務作品與法人作品分別是什麼?以及兩者的區別有哪些?著作權職務作品與法人作品分別是什麼?一、法人作品《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一條規定: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其他的組織意志創作,並且由法人或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組織就會被視為作者。二、職務作品:《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六條規定: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了本條第二款的規定的以外,著作權都是由作者享有,但是法人或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職務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是由法人或其他組織享有,法人或其他組織是可以給予作者獎勵的: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且是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體等職務作品;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著作權職務作品與法人作品的區別?(1)創作者的身份法人作品的創作者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成員,而職務作品的作者通常就是該單位的職員。(2)反映的是誰的意志法人作品 反映的是法人或者組織的意志,而職務作品反映的是則作者個人的意志。(3)署名主體是誰法人作品一般是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進行作品署名,而職務作品一律都是由個人進行署名,即使是符合法律規定的例外情形,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也一樣不得在職務作品上署名。(4)由誰承擔責任法人作品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當然也由其享受相應權利,個人是不得基於作品本身享有任何權利。但是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個人享有,但是除了法律特殊規定的范圍外,法人或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限期優先使用。關於著作權職務作品與法人作品分別是什麼?這一問題我們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果有更多關於版權的問題,大家可以繼續關注八戒知識產權,或電話聯系我們。
『叄』 軟體著作權登記屬於個人或公司有什麼區別
軟體復著作權登記屬於個人或公司制有什麼區別?如下:
一是保護客體不同,軟體著作權登記屬於個人就作為公民作品進行保護,屬於公司就按照法人作品或職務作品進行保護。
二是受到保護的期限不同。公民作品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後五十年,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作品或職務作品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三是受保護的條件不同。公民作品無論是否發表,主要創作完成就受到保護;法人作品或職務作品需要發表,如果作品自創作完成後五十年內未發表的,將不再受保護。
『肆』 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享有著作權嗎
著作權中我們提到的人不僅包括公民,還包括法人以及其他組織,因此創作作品的人不但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也可以成為作者,也可以享有著作權。我國《著作權法》第11條對此有明確的規定:「著作權屬於作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
『伍』 軟體著作權為個人和單位合作開發,著作權的歸屬問題著作權人可否為單位+個人如何實現
.哪些人可以成為軟體著作權人?
答:獨立開發完成軟體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以及通過合同約定、繼承、受讓或者承受軟體著作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都可以成為著作權人。
.什麼是軟體開發者?
答:是指實際組織開發、直接進行開發,並對開發完成的 軟體承擔責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條件獨立完成軟體開發,並對軟體承擔責任的自然人。
.合作開發的軟體著作權怎麼歸屬?
答:由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作開發的軟體,其著作權的歸屬由合作開發者簽訂書面合同約定。
.委託開發的軟體著作權怎麼歸屬?
答:接受他人委託開發的軟體,其著作權的歸屬由委託人與受託人簽訂書面合同約定;無書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確約定的,其著作權由受託人享有。
.由國家機關下達任務的軟體著作權怎麼歸屬?
答:由國家機關下達任務開發的軟體,著作權的歸屬與行使由項目任務書或者合同規定;項目任務書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確規定的,軟體著作權由接受任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
.職務開發軟體和非職務開發軟體怎樣界定?
答:自然人利用業余時間及個人的物質技術條件開發完成的,並且與本人的本職工作內容無直接聯系的軟體為非職務開發軟體。
自然人在單位任職期間針對本職工作中明確指定的開發目標所開發的軟體,或者開發的軟體是從事本職工作活動所預見的結果或者自然的結果,或者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資金、專用設備、未公開的專門信息等物質技術條件所開發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軟體,自然人的開發行為屬於職務開發,軟體為職務開發軟體,該軟體著作權由單位享有。
.只有進行軟體著作權登記後才有版權嗎?
答:軟體開發完成後著作權自動產生,不論是否登記,都享有著作權。
.申請登記的軟體名稱是不是不能與已登記的軟體名稱重名?
答:只要是獨立開發享有著作權的軟體都可以申請登記,軟體名稱可以相同或相似。
.可以以個人名義申請登記嗎?
答:只有著作權人才可以申請登記;依靠自己具有的條件獨立完成軟體開發,並對軟體承擔責任的自然人可以作為申請人申請登記。
.合作開發的軟體由誰進行登記?
答:合作開發的軟體進行著作權登記的,可以由全體著作權人協商確定一名著作權人作為代表辦理,申請者簽章時只需由此著作權人簽公章。著作權人協商不一致的,任何著作權人均可在不損害其他著作權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請登記,但應當註明其他著作權人。
『陸』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權,依法有哪些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法
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即以復制、表演、播放、展覽、發行、攝制電影、電視、錄像或者改編、翻譯、注釋、編輯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權利;以及許可他人
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並由此獲得報酬的權利。
『柒』 法人的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的保護期為()
50年。
《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十四條軟體著作權自軟體開發完成之日起產生。自然人的軟體著作權,保護期為自然人終生及其死亡後50年,截止於自然人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軟體是合作開發的,截止於最後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軟體著作權,保護期為50年,截止於軟體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軟體自開發完成之日起50年內未發表的,本條例不再保護。
『捌』 我國《著作權法》規定,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屬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情形
第十六條【職務作品的概念及著作權歸屬】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本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外,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給予作者獎勵: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體等職務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
(國務院令第359號 2002年8月2日公布 自2002年9月15日起施行)
第十一條著作權法第十六條第一款關於職務作品的規定中的「工作任務」,是指公民在該法人或者該組織中應當履行的職責。
著作權法第十六條第二款關於職務作品的規定中的「物質技術條件」,是指該法人或者該組織為公民完成創作專門提供的資金、設備或者資料。
第十二條職務作品完成兩年內,經單位同意,作者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獲報酬,由作者與單位按約定的比例分配。
作品完成兩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單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