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曲要版權
① 關於歌曲改編的版權問題。
版權問題國內和國外是很不一樣的。我聽耶魯教授講課,課堂上引用流行歌曲都不能超過多少秒,不然就會被告侵權。
但A這種情況,對於歌詞是擁有版權的(其實在國內這樣的環境有沒有沒設么區別,連曲作者都不尊重,不要說詞了),新的歌曲後期製作完成後,如果傳播的話要註明原歌曲作者,並註明改編。如果拍視頻的話,在國內則不存在侵權行為。
純手打,望採納。
② 關於翻唱歌曲版權問題
原則上來講都是有版權問題的。重新填詞翻唱都要經過版權人的允許才行。不過有的版權人沒有限定別人不能進行翻唱,如果別人是在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情況下翻唱,版權人一般是不會追究的。重新填詞這個就肯定是要經過版權人的同意才行的。否則版權人可以依法追究侵權人的責任的。
③ 要翻唱別人的歌並打算發行,是要購買著作權還是翻唱權
購買著作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八條規定:著作權人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可以授權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行使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
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被授權後,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為著作權人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主張權利,並可以作為當事人進行涉及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訴訟、仲裁活動。
(3)歌曲要版權擴展閱讀:
著作權的相關規定
1、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其著作權由改編、翻譯、注釋、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
2、兩人以上合作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沒有參加創作的人,不能成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對各自創作的部分可以單獨享有著作權,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體的著作權。
3、匯編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者其他材料,對其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體現獨創性的作品,為匯編作品,其著作權由匯編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
④ 音樂版權申請需要什麼材料
最近幾年音樂版權很被重視,互聯網的音樂侵權不像以前那樣泛濫,保護音樂版權我們就需要去注冊版權。原創歌曲注冊版權在互聯網時代很簡單,並不需要去部門上交一大堆材料之類的那麼麻煩,我們可以在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的官方網站提交音樂錄制好的音頻、譜子和歌詞文件,三者如果都有可以全部上傳,也可以上傳其中一個,最省事的就是上傳包含旋律和歌詞的音頻文件就可以了,大概三到五個工作日就能審核通過了,在後台可以查看電子證書,這個證書可以在操作音樂入庫的時候用,官方還會寄來一張紙質版權證書,在將來如果發現了他人做出侵權行為,這些都是可以有效保護自己的權益。
⑤ 為什麼現在的音樂版權非得要搞獨家
加入曲投投共享歌曲收益
有利有弊,不少音樂人在通過商演賺錢的時候,也多數疲於版奔命。不少樂權隊或者歌手一年中有大半年是在全國巡演,用於創作的時間其實很少。
如果音樂人能通過音樂付費提高自己的收入的話,那麼他們將有更多的時間用於音樂創作,這對於整個中國音樂環境來說也是一個很大的幫助。
而且目前國內侵權現象嚴重,很多歌曲明明音樂人沒有授權,但卻被莫名冒用。
⑥ 歌手翻唱歌曲是否需要購買版權
無論是在專輯里還是演唱會上演唱都要付版權費,在專輯里演唱涉及到作者的復制權,在演唱會上演唱涉及到作者的表演權,另外說明一下,只要向作者付費就可以了,作者是權利人,公司不是歌曲的權利人
⑦ 歌曲為什麼要版權費
您好!因為這些都屬於商業用戶,屬於需要交納版權費。
⑧ 翻唱歌曲算侵權嗎
翻唱別人的歌曲,如果為一般益表演翻唱節目,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的,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是未取得授權而使用別人的歌曲參加商業比賽並進行電視直播、拍MV等用於商業用途就涉及侵權,包括在酒吧里演唱和歌手翻唱視頻在網上傳播等都可能涉及侵權。
我國著作權法第37條規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員、演出單位)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演出組織者組織演出,由該組織者取得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8)歌曲要版權擴展閱讀
侵權行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財產或知識產權,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違法行為。侵權行為發生後,在侵害人與受害人之間就產生了特定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即受害人有權要求侵權人賠償損失。
為人由於過錯侵害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不法行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其他侵害行為。
「一般認為,侵權行為首先是一種民事過錯行為,也就是說,侵權行為破壞了法律規定的某種責任——這種責任是在法律上嚴格規定不許被破壞;侵權行為同時又是對他人造成了傷害的行為,而加害人必須對被傷害人做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