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匯款是否轉移貨幣所有權
1. 在銀行存款是否發生貨幣所有權的轉移
是。盡管我國法律在銀行存款所有權歸屬上存在自相矛盾之處,但事實以及新法都明確了銀行存款所有權歸屬銀行,存款人對銀行享有的則是債權。
(1)銀行和存款人之間不是保管關系。
存款人將款項交給銀行後,銀行將該筆款項與其他款項混同後,共同管理。銀行無需也不可能對該筆款項單獨對待,為其開辟單獨空間,對該筆款項單獨保管。如此一來,銀行就不是金融機構,而是倉庫了。
(2)銀行和存款人之間不是信託關系。
所謂信託關系成立後,銀行作為受託人,應當按照委託人指示或合同約定,從事投資活動。但顯然,銀行在經營活動中除委託貸款等特定業務外,並不受存款人對經營活動的限制。所以,銀行與存款人之間也不是信託法律關系。
(3)貨幣作為其客體,是典型的動產。一經任何人佔有,即對該貨幣享有所有權。
所以,儲戶持有的貨幣在存入銀行之前,以動產形態存在,儲戶享有所有權。一旦存入銀行,該款項的佔有權即由銀行享有,銀行當然享有該筆款項的所有權。
(4)銀行取得存款後,享有並行使完整的、無限制的佔有、使用、收益及處分權,即所有權。
銀行取得存款後,完全按照法律規定和自身意志從事經營活動,傳統如放貸、收取貸款利息,其收益為貸款利息減存款利息的息差。現代化的銀行業務還包括大量中間業務,如證券保證金第三方存款、資產證券化等業務。而這些經營活動,都無需事先徵得存款人同意。銀行在從事上述業務時,享有完全的經營自主權,並在經營活動中對銀行可支配款項享有完整的、無限制的佔有、使用、收益及處分權,即所有權。
(5)若存款人享有所存款項的所有權,銀行就根本無法開展任何業務,這是荒謬的。
若存款人享有所存款項的所有權,那麼銀行每發放一筆貸款,都要徵得涉及該筆款項的存款人同意,並由許多存款人直接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這種情況在現實中是不存在的。
因此,銀行在取得儲戶的存款後,就因佔有而取得了該筆款項的所有權,並行使所有人權利。否則,銀行就是一個存錢的倉庫,不是融通資金、匯兌天下的金融機構了。
2. 為什麼借款合同轉移的是貨幣的所有權而非貨幣的使用權
我不是很明白你是哪不明白...使用權只是所有權的一部分...還包括佔有,處分,收益...如果僅僅轉移使用權而不轉移佔有和處分權..這是不是與借款本身有點抵觸?..而且貨幣作為種類物...他的普遍價值並不因為不同的編號而在清償債務時發生不同的價值...所以不存在我借你編號ABC的貨幣你到時候就得還我ABC的...這操作起來也有難度吧
3. 為什麼金融交易是貨幣使用權的轉移,而借款是貨幣所有權的轉移本質區別是什麼
我認為,這里的金融交易指的是一級市場股權交易,就是ipo。你作為股東,擁有股份,所以這部分錢理論上還是你的,只不過公司可以拿這部分錢去使用。而借款意味著你把錢給公司了,這部分錢不是你的了,因為你不是股東,但借貸合同給了你另外一種權利,就是在指定的時間收回本金和利息。
4. 關於貨幣所有權及侵佔罪的問題
貨幣佔有即所有,借貸關系中借款方承擔還款義務。
5. 貨幣投放(發行),這些錢的初始所有權屬誰,如何轉移所有權
在中國這種權利只屬於政府,不能轉移。
而在國外,則屬於各國的央行,其實也就是私人金融集團,他們發行貨幣,然後以政府稅收作抵押,將貨幣的流通權利轉移給政府
6. 無行為能力人交付貨幣給他人為什麼貨幣的所有權就會發生轉移
因為貨幣是一種特殊的種類物,交付後所有權就發生轉移,除非給的是特殊貨幣,比如戰國時期的貨幣,紀念幣等,否則,貨幣交付後,即喪失了物權,但如果佔有人無法律依據佔有這個貨幣,那麼交付人換來的是債權。
----參考資料:<北京王銘律師訴訟寶典>
7.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賬戶內資金歸屬如何認定的判決
最高院關於貨幣賬抄戶中資金權襲屬認定的裁判規則
1、貨幣屬於動產和種類物,誰佔有即誰所有;當貨幣存放於銀行賬戶,該賬戶的開立者即賬戶所有者即視為該貨幣的所有者。經濟生活中亦早已形成「誰的賬戶,錢歸誰所有」的慣例與規則。當事人之間的有關借用賬戶的《合作協議》的約定不能對抗第三人。
2、貨幣系種類物,通常情形下,佔有即所有,應當以佔有狀態確定貨幣的權利人。但如果賬戶因查封後除涉案匯款外無其他資金進入,故涉案款項並未因進入賬戶而與其他貨幣混同。異議人雖實施了誤匯賬戶的行為,但其並無支付款項的主觀意思,賬戶開立人亦無接受此款的意思表示,故異議人對涉案款項仍享有實體權利。
3、貨幣屬於種類物,具有所有權與佔有權相一致的屬性,通常情形下,民事主體名下賬戶內的款項即視為歸其所有,但如果涉案賬戶系為特定目的所設共管賬戶,該賬戶內的錢款已具有特定化的特徵,則其實質性權屬並非開立人所有。如果涉案賬戶系一般存款賬戶,而非專項專用賬戶,一般存款賬戶不具有將貨幣這一種類物特定化之功能,存入此類賬戶的貨幣原持有人,伴隨貨幣佔用的轉移而失去對應的貨幣所有權。
8. 銀行工作人員誤給別人打了8千元錢,本人取出拒不歸還構成什麼罪
私自侵佔他人財產罪。這種行為實不可取的。會受到法律制裁的,建議盡快歸還吧。
具體會受到什麼樣的法律制裁你可以通過律伴了解。
9. 貨幣所有權的讓與為什麼是事實行為
貨幣屬於動產、種類物、可消耗物。具有高度的代替性,其價值通過票面數額表示,是法定的支付手段、流通手段和結算手段.正因為他的這些屬性,所以貨幣以移轉佔有為已足,無論讓與人有無行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