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資本可包括土地使用權
⑴ 注冊資本中,除土地使用權以外的無形資產所佔比重一般不超過A30% B25% C20% D35%
應該是70%,你說的可能在主板上市的標准,一般不超過20%
《公司法》規定:「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這意味著非貨幣出資(包括無形資產)不得高於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七十。
⑵ 關於用土地使用權注冊資本的問題
可以作價出資
⑶ 自買土地作為注冊資本有什麼要求
土地屬國家所有,不能作為注冊資本。
⑷ 企業自有土地使用權增加註冊資本繳哪些稅
企業自有土來地使用權增加自注冊資本繳稅如下:
1、如果用自有資產(如土地、專利)的評估增值來增加註冊資本,需要繳增值稅
2、如果是股東用外部資產或現金進行增資,不繳稅
3、如果是公司用未分配利潤送股進行增資,公司不繳稅,但需要代扣代繳股東的紅利稅
4、如果是公司用公積金轉增股本,不繳稅。
5、股東集資方式,相當於我的第二種情況,不繳稅。
⑸ 注冊資本問題,急....
散戶在二級市場買進的的股票的資金不是注冊資本,不是公司的增資行為。
散客的這部分資金不是資本,是投資。
⑹ 請教:注冊資本問題(一個股東以土地出資,其他股東以貨幣出資)
1、不存在分期驗資。本來設立登記時,章程應該約定注冊資本7000萬,首期實繳資本3000萬,第二期、第三期各繳多少,這樣登記時只是做3000萬的驗資。但是看貼主後面的解釋,說後面還需要新的投資人進來才能夠湊夠7000萬,這樣理解的話,你在設立登記時,章程只能約定注冊資本3000萬,後面再增加到7000萬的過程,只能是出資人變更和增資,因為有新的股東,股權結構不是設立登記時章程約定的股權結構。所以,你所說的不是分期出資(注冊資本分期繳付)的概念。2、以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請說明是劃撥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還是集體土地使用權,如果是劃撥的,要縣級以上土地管理部門審批,並補交土地出讓金。如果是出讓的,建議先看看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里是否有土地用途、轉讓條件等的限制。可以簽訂宗地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出資人土地使用權的42.86%轉讓給擬設立的公司,保留剩餘57.14%土地使用權。涉及營業稅、印花稅吧,公司設立後,和出資人一起到土地部門辦理轉移手續,按比例享有宗地的部分權利。3、貼主說的前兩種處理方式,都存在風險。
⑺ 我和朋友想一起創辦一家公司,請問注冊資本可以用我在城郊的一塊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嗎
問:我和朋友想一起創辦一家公司,請問注冊資本可以用我在城郊的一塊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嗎?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我們國家已經取消了公司的注冊資本實繳制,現在一元錢也可以注冊公司。
⑻ 請問土地使用權可以用來作為注冊資本嗎
當然可以。不過最近聽說連雲港法院判的天順公司向一個不存在公司注資3860萬的案子,根本不認天順公司的土地使用權可以轉為注冊資本的事實,不知道這個法院怎麼這么牛逼。
⑼ 土地使用權可以用來作為注冊資本的嗎
根據法律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所以,你可以土地使用權出資。但應對該土地使用權進行評估作價,核實其價值,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