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師圖片版權
⑴ 攝影師如何保護圖片版權、實現作品價值
攝影師如何保護圖片版權、實現作品價值?可以申請著作權。著作權的對象是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成果。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凡是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都享有著作權;外國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發表的,也依著作權法享有著作權。攝影師如何保護圖片版權、實現作品價值一、攝影師如何保護圖片版權、實現作品價值?人們通常認為,保護攝影著作版權就是維權打官司,這種認識是比較初級的。版權在理論上是一個很抽象的概念,只有結合市場才能實實在在地體現攝影家的權利。所以說,保護攝影版權的最終目的是運作好攝影協會會員優秀作品的版權,這是保護攝影版權的核心。保護版權一方面是引導社會合法使用、合法授權、正版使用,做好相關法規的普及工作;另一方面,還有一項更重要的任務,就是在社會上樹立攝影家創作的人格尊嚴,提高優秀攝影家和優秀攝影作品的市場價值。我們推出攝影作品限量鑒證就是要打造一個品牌,目的是幫助攝影家把自己的優秀作品投入藝術品市場,提高攝影家的市場身價和攝影作品的市場價值。我們做攝影作品限量鑒證的要求是比較嚴格的,完全遵照國際攝影作品、藝術品市場的規律進行相應的約束。二、作品特徵1、作品是思想、情感的表現形式,不是思想、情感本身2、作品應當具有獨創性3、該表現形式屬於文學、藝術和科學范疇三、受保護對象(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四)美術、建築作品;(五)攝影作品;(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計算機軟體;(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四、不受保護對象1、不具備作品實質條件,主要有歷法、通用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2、為保護國家或社會公眾利益的需要,不適宜以著作權法保護(一)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二)時事新聞(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五條規定,著作權法和本條例中的時事新聞,是指通過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報道單純事實消息。)
⑵ 攝影師該如何保護圖片版權
攝影師該如何保護圖片版權,著作權的對象是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成果。那麼攝影師該如何保護圖片版權?攝影師保護圖片版權攝影師該如何保護圖片版權?人們通常認為,保護攝影著作版權就是維權打官司,這種認識是比較初級的。版權在理論上是一個很抽象的概念,只有結合市場才能實實在在地體現攝影家的權利。所以說,保護攝影版權的最終目的是運作好攝影協會會員優秀作品的版權,這是保護攝影版權的核心。保護版權一方面是引導社會合法使用、合法授權、正版使用,做好相關法規的普及工作;另一方面,還有一項更重要的任務,就是在社會上樹立攝影家創作的人格尊嚴,提高優秀攝影家和優秀攝影作品的市場價值。我們推出攝影作品限量鑒證就是要打造一個品牌,目的是幫助攝影家把自己的優秀作品投入藝術品市場,提高攝影家的市場身價和攝影作品的市場價值。我們做攝影作品限量鑒證的要求是比較嚴格的,完全遵照國際攝影作品、藝術品市場的規律進行相應的約束。
⑶ 攝影師給他人拍攝的照片,在攝影師死後版權歸被拍攝的人嗎
在與肖像有關的美術、攝影作品中,由於著作權的主體(攝影師)與肖像權的主體(模特)不一致,因此二者常常會發生沖突。
.以他人(模特)為原型創作的肖像作品,作品的著作權人為創作者(攝影師)而非模特,而委託創作情況下,委託人(顧客)和受託人(攝影師)可對著作權歸屬作出約定,既可屬委託人(顧客),也可屬於受託人(攝影師)。如果雙方當事人無約定或約定不明,則著作權屬於受託人(攝影師)。
著作權法第17條的規定。第三項則規定,「由於照片還可能涉及顧客的肖像權,因此影樓在行使著作權時應遵守民法通則第100條的規定,即營利性使用照片,須事先取得肖像權人的許可。」顯然,此項規定採取了人格權高於著作權的理論,規定了受託人在營利性使用自己擁有著作權的肖像作品時,負有事先取得肖像人許可的義務。但對於是否應向肖像權人支付報酬未作出規定。根據民法的公平原則,此項規定應擴大解釋為著作權人應向肖像權人支付報酬。
當委託人(顧客)委託他人為自己畫像、攝像、塑像時,如果委託人(顧客)只能得到自己的照片、畫像或塑像,而不得到照片、畫像或塑像的著作權時,就會造成肖像權的主體與著作權的主體不同一的情況。在這種不同一的情況下,不管是作為肖像權主體的委託人(顧客)營利性使用自己的照片、畫像或塑像,還是作為著作權主體的受託人(攝影師)營利性使用照片、畫像或塑像,都可能侵犯對方的權利。
具體說,侵權有以下幾種情形:
廣告、商標、產品說明書等商業性書面材料中使用照片、畫像作品;自己或許可他人在商業櫥窗或商業性服務設施,如餐廳、飯店、旅館、商場等處張貼、懸掛或擺設照片、畫像或塑像作品;
自己或許可他人使用照片等作品製成掛歷或作為刊物封面等;將照片等作品參加展覽、比賽等活動;將照片等作品作其他營利性使用。
(發微博也是宣傳攝影師自己,我覺得也得徵得模特同意)
(顧客營利性使用自己照片也可能侵犯攝影師著作權,這種情況下沒聽說攝影師起訴顧客的,顧客花錢了,你起訴顧客不好吧!)
例如網路上流行的惡搞照片(小胖),典型的侵犯小胖的肖像權,如果查到惡搞照片的作者,小胖可以起訴他侵犯自己的肖像權要求賠償,作者說我有著作權!那沒用!小胖沒同意用自己照片惡搞(小胖簽字書面授權)!肖像權(人格權)高於著作權!
⑷ 圖片著作權是什麼圖片著作權屬於誰呢
圖片著作權是什麼?圖片著作權屬於誰呢?圖片也是有版權的,而這個版權其實就是我國法律中規定的著作權,這在圖片被創作之時起就是自動取得了著作權,同時也是受到我國法律保護的。那麼圖片著作權是什麼?圖片著作權屬於誰呢?圖片著作權圖片著作權屬於誰呢?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1)發表權,就是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如在攝影雜志上刊發攝影作品。(2)署名權是指作者在作品上署上自己名字的權利,著作權人通過行使署名權表明其身份:當然作者也可署上自己的藝名或筆名,也可在一定的條件下自願選擇不署名。(3)修改權,是指自己修改或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如攝影師對自己拍攝的照片進行適當的剪裁。而一般認為,圖片編輯對投稿圖片的劃痕進行修復,對色彩、亮度做微調。以及為排版需要對圖片做適度的剪切。不構成對作品修改權的侵犯。(4)保護作品完整權,就是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就圖片而言,未經作者授權,不得對圖片進行剪切或變形處理,不得對圖片中的影像進行添加或刪除,也不得對圖片的色彩進行改變等等。而圖片作品著作權中的財產權主要是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使用權,主要是指作者或著作權人可以以復制、發行、出租、展覽、播放、改編、網路傳播等方式使用圖片。而獲得報酬權,是指圖片著作權人通過各種方式使用圖片,獲得物質和經濟上的回報。以上所述的權利均為我國著作權法所確認,然而著作權法卻未對財產權中另外一種權利追續權作規定。事實上追續權對圖片著作權人而言意義非常重大。以下就追續權做一簡單介紹。追續權是著作權人的財產權利之一,其基本含義是指:藝術作品,尤其是攝影、美術作品的著作權人對其作品原件每一次售出以後的財產增值部分都有提成一定比例的權利,也就是說,享有著作權的藝術作品原件被售出以後,如果原購買人又轉售給他人並獲得了高於購買時所支付的金額,則作品的原作者有權就該作品增值金額部分提取一定比例。無論該作品轉賣次數如何及輾轉落入何人之手,只要售價比購買價高,原作者就有取其中一部分的權利。追續權制度最早由法國確立,《伯爾尼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公約》第14條(三)也對此做了規定,我國1992年12月加入了該公約。迄今,我國著作權法仍未對追續權做出任何規定。隨著我國圖片收藏市場和拍賣市場的不斷發展,以及我國圖片市場的不斷國際化,我國應對圖片作品的追續權有所規定。在此過程中,攝影師以及圖片代理商,特別是相關攝影行業組織和圖片行業組織,應通過相應途徑積極向國家建言,爭取早日在我國確立作品的追續權。
⑸ 攝影師拍了照片,但是拍的人沒有給攝影師錢,攝影師有照片的版權嗎求具體法律
若果你是被拍攝方,你有肖像權,攝影師有所拍作品的版權,除非事先約定,而且是有內確鑿證據容比如合同、錄音這些,,該作品版權歸你所有,攝影師也無權將該作品盈利性使用向外發布,如果你發現對方把這些作品對外發布你可以用肖像權讓網站平台,停止使用
⑹ 攝影師拍攝的照片是否享有版權
攝影師對自己拍攝的照片享有著作權。
攝影作品的作者擁有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並獲得報酬的權利。
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並通過許可他人使用獲得報酬,都必須以自己擁有該作品的著作權為前提。
⑺ 我拍攝的照片是否享有版權
是有,個人拍攝照片享有全部權利。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規定,版權是指任何人對於自己的文學、藝術、科學作品所擁有的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以及出租、展覽、傳播等權利。當然這也包括攝影師對自己拍攝的照片擁有的同等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本法所稱的著作權即版權。
第二條中指出: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
第三條規定: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五)攝影作品。
你個人拍攝的照片,未經過同意被公司用於商業行為屬於侵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製品,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7)攝影師圖片版權擴展閱讀:
版權的保護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公民的作品,其發表權、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後五十年,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於最後死亡的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著作權(署名權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其發表權、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五十年內未發表的,本法不再保護。
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攝影作品,其發表權、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五十年內未發表的,本法不再保護。
⑻ 攝影師照片是否享有著作權
攝影師照片是否享有著作權?攝影作品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是比較常見到的,有很多的攝影作品都是有版權的,那麼如果我們想要享受著作權的話應該滿足什麼條件?攝影師照片是否享有著作權攝影師照片是否享有著作權呢我國《著作權》明確規定了,攝影作品的擁有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並獲得報酬的權利。對於攝影師而言,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並通過許可他人使用獲得報酬,都必須以自己擁有該作品的著作權(即版權,詞異義同)為前提。攝影作品版權的歸屬問題對於攝影師十分重要,如果把並不擁有版權的攝影作品銷售到圖片市場上去,不僅贏得不了任何收益,還有可能引起一些糾紛。許多攝影師都會問:我拍攝的作品難道版權不屬於我嗎蘆。要知道,判斷攝影圖片版權歸屬的最終依據是相關的著作權法律。我國《著作權法》第十一條規定:著作權屬於作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誰是法律意義上的作者呢?我國《著作權法》規定了三種情況:(1)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2)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3)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
⑼ 圖片有版權嗎圖片著作權一般屬於誰
圖片有版權嗎?圖片著作權一般屬於誰?圖片也是有版權的,而這個版權其實就是我國法律中規定的著作權,這在圖片被創作之時起就是自動取得了著作權,同時也是受到我國法律保護的。但是很多時候會對拍攝出來的圖片做進一步的加工,這個時候對於圖片著作權的歸屬可能就不太確定了。圖片有版權嗎?圖片著作權一般屬於誰?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1)發表權,就是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如在攝影雜志上刊發攝影作品。(2)署名權是指作者在作品上署上自己名字的權利,著作權人通過行使署名權表明其身份:當然作者也可署上自己的藝名或筆名,也可在一定的條件下自願選擇不署名。(3)修改權,是指自己修改或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如攝影師對自己拍攝的照片進行適當的剪裁。而一般認為,圖片編輯對投稿圖片的劃痕進行修復,對色彩、亮度做微調。以及為排版需要對圖片做適度的剪切。不構成對作品修改權的侵犯。(4)保護作品完整權,就是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就圖片而言,未經作者授權,不得對圖片進行剪切或變形處理,不得對圖片中的影像進行添加或刪除,也不得對圖片的色彩進行改變等等。而圖片作品著作權中的財產權主要是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使用權,主要是指作者或著作權人可以以復制、發行、出租、展覽、播放、改編、網路傳播等方式使用圖片。而獲得報酬權,是指圖片著作權人通過各種方式使用圖片,獲得物質和經濟上的回報。以上所述的權利均為我國著作權法所確認,然而著作權法卻未對財產權中另外一種權利追續權作規定。事實上追續權對圖片著作權人而言意義非常重大。以下就追續權做一簡單介紹。追續權是著作權人的財產權利之一,其基本含義是指:藝術作品,尤其是攝影、美術作品的著作權人對其作品原件每一次售出以後的財產增值部分都有提成一定比例的權利,也就是說,享有著作權的藝術作品原件被售出以後,如果原購買人又轉售給他人並獲得了高於購買時所支付的金額,則作品的原作者有權就該作品增值金額部分提取一定比例。無論該作品轉賣次數如何及輾轉落入何人之手,只要售價比購買價高,原作者就有取其中一部分的權利。追續權制度最早由法國確立,《伯爾尼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公約》第14條(三)也對此做了規定,我國1992年12月加入了該公約。迄今,我國著作權法仍未對追續權做出任何規定。隨著我國圖片收藏市場和拍賣市場的不斷發展,以及我國圖片市場的不斷國際化,我國應對圖片作品的追續權有所規定。在此過程中,攝影師以及圖片代理商,特別是相關攝影行業組織和圖片行業組織,應通過相應途徑積極向國家建言,爭取早日在我國確立作品的追續權。我國著作權法第11條規定,著作權屬於作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另外,該法第12條至19條對著作權歸屬的種種情況做了清晰的歸類和說明。關於圖片有版權嗎?圖片著作權一般屬於誰?這一問題我們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果想要申請圖片版權,請聯系我們在線客服,或撥打八戒知識產權全國免費服務熱線,我們有著多年專業的知識產權代理經驗,專業的業務團隊和全心全意為顧客服務的理念,能幫助您順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