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笑視頻版權
A. 網路上的各種搞笑視頻是否構成著作權上的合理使用
提問者,嚴格意義講「網路上的各種搞笑視頻」不屬於著作權的合理使用,而且部分類似視頻是侵犯原作者作品完整權的。當然因為很多不是為了盈利為目的,客觀上促進了原作品推廣,很多原作者樂見此事。
著作權的合理使用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2010)第二十二條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三)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四)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七)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
(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
(十)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
(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發表的以漢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
(十二)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規定適用於對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廣播電台、電視台的權利的限制。
第二十三條為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和國家教育規劃而編寫出版教科書,除作者事先聲明不許使用的外,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在教科書中匯編已經發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樂作品或者單幅的美術作品、攝影作品,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前款規定適用於對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廣播電台、電視台的權利的限制。
B. 版權問題搬運網上的搞笑短視頻做成合集會被告么
這個不涉及到利益,不算是吧!
C. 重新剪輯帶配音的搞笑視屏算侵權嗎比如改變時長內容位置互換等等,如果不發出來呢
如果視頻原作者不追究的話,沒問題的,如果作者追究的話,是構成侵權的,發出來的話,要看是什麼形式的,如果你拿這個盈利了,然後這時候作者來找你,肯定就侵權了,不過現在網上好多這種,都沒什麼事,自己判斷就好了
D. 以著作權法的角度分析惡搞視頻是否侵權
《著作權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表演、播放、展覽、發行、攝制電影、電視、錄像或者改編、翻譯、注釋、編輯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規定支付報酬的;
(七)未經表演者許可,以現場直播其表演的;
(八)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並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給予沒收非法所得、罰款等行政處罰:
(一)剽竊、抄襲他人作品的;
(二)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營利為目的,復制發行其作品的;
(三)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圖書的;
(四)未經表演者許可,對其表演製作的錄音錄像出版的;
(五)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製作的錄音錄像的;
(六)未經廣播電台、電視台許可,復制發行其製作的廣播、電視節目的;
(七)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第四十七條規定:「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的,應當根據民法通則有關規定承擔民事責任。」
但具體而言,如果惡搞視頻不以商業為目的,沒有造成社會不良影響,那麼也不會承擔民事責任
E. 截取同一部電視劇製作搞笑視頻發到網上算侵權么
理論上截取影視作品的行為如果沒有授權涉嫌侵犯作品的修改權。不過如果處於娛樂 應當沒有什麼法律責任。
F. 下載一些搞笑視頻,傳某個需rmb注冊的論壇,觸及到版權嗎
第一,這些視頻肯定是有版權的,因為版權是創造完成自動生成的。
第二,這些視頻有版權你可能構成侵權,但是侵權並不意味著一定受到懲罰,正如你說的,因為很多作品無法知道他的作者、出處,那麼法院提起侵權訴訟成功率也就低了。
第三,侵權能否構成的關鍵在於你是否利用這些作品進行盈利,如果是非營利性的,那麼一般不會承擔賠償責任,你只需要註明原作者名稱、出處即可。
廣告也屬於直接收入,網路文庫著作權侵權的案子就是這樣判的。
G. 惡搞視頻是否享有著作權
是否享有著作權主要看是否是作品。著作權法所稱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成果。
著作權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體;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著作權法規定三類作品不受保護:①法律法規,機關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他官方正式譯文;②時事新聞;③歷法、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著作權人行使著作權,不得違反憲法和法律,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國家對作品的出版、傳播依法進行監督管理。
綜上,一般來說,大部分惡搞視頻都是作品,從而享有著作權。但著作權人行使著作權,不得違反憲法和法律,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國家對作品的出版、傳播依法進行監督管理。也就是說,作者在行使著作權時,不得損害國家的、他人的合法權益。因此惡搞視頻在行依法使著作權時,是受到很大限制的。
不知我的回答您是否滿意,不過本人從事著作權執法工作,歡迎尋問更加專業的問題。
H. 請問下載一些搞笑視頻,傳到某個論壇,觸及到版權嗎
就原則來說,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將別人的視頻復制下來,再傳到論壇,屬於侵犯了他人的信息網路傳播權,你可以說你是為了學習欣賞(合理使用)不侵權,但是有些勉強,註明出處也不能說明你沒侵權。注冊要錢也不能說明問題,一樣是讓不特定多的人在不特定的時間地點能夠接觸到該視頻,還是侵網路傳播權。
但是,事實上,在我國,版權保護這么弱的地方,很少有人會追究你一個搞笑視頻的責任。
搞笑視頻嘛,製作該視頻的人自己估計都沒當真,你給他傳播開來了,讓更多人知道了,對他也沒什麼大壞處,都是玩的,又不是商業利用。
但還是盡量要標明作者是誰,以免不必要的麻煩。所謂出處,一般來說是要標明作者,沒有作者的,你隨便哪個視頻網站轉載的,顯示了這個網站的來源的,問題其實不大。。。
顯示了合理來源的,就說明你沒過錯,沒過錯的話,就算原作者說你侵權,刪了就完了,不用賠償
I. 剪輯別人帶有配音的搞笑視屏算侵權嗎比如改變長度,增加字幕,位置互換或者貼上自己的水印標簽等等
這種事情多了,網上流傳的各種小視頻很多是剪緝輯別人的,但你編輯後的視頻不能用於傳播謠言,惡意言論,更不能用來賺錢,否則,原視頻的版權人追糾可能會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