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權的權能包括什麼和處分
⑴ 處分為什麼是所有權中帶有根本性的權能
處分權是財產所有人對其財產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最終處理的權利,即決定財產在事實上或法律上命運的權利。處分權是所有權四項權能的核心,是財產所有人最基本的權利。
根本上體現了所有權的絕對性,即權利的義務人是除所有權人之外的所有人,具有普遍對世性。
處分在最大程度上體現了民法的基本精神——意思自治。
所有權的四項權能分別是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
佔有強調一種事實狀態,指特定的所有人對於標的物為管領的事實,是所有權的基本權能,是行使支配權的前提。但同時,也可與所有權相分離。
使用可以基於自有權和他有權,指以所有物的的性能與狀態,再不毀損物的的本體或者變更其價值情況下加以利用。基於物的是使用價值產生。也已對物的佔有為前提。
收益權能是指收取所有物產生的經濟利益或者物質利益的權能,通常以使用權能為前提。但所有權人也能將收益權能授予他人。
處分權能是指依法對物進行處置,從而決定物的命運,在上述三種職能可以看出,權利是逐層遞進的,包括授予他人受益權,都是對自身權利的處分。按照邏輯演化,物是人格的延伸,處分權是最高層次的所有權形態,受法律保護程度最強。因此,也是最根本的權能。
⑵ 所有權包括什麼
所有權是物權的一種,是財產所有人依法對其物即自己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處分和獨立支配的權利。所有權包含了四項權能:
一是佔有,即對財產的實際控制,佔有又可以分為所有人佔有與非所有人佔有兩種情形,如甲將自己的房子租給乙居住,乙對該房子的佔有即為非所有人佔有。在非所有人佔有中,又可分為合法佔有與非法佔有,乙租甲的房子住,乙對甲的房子佔有即為合法佔有,如果租賃期屆滿乙還佔有該房子即為非法佔有。在非法佔有中,又可以分為善意佔有與惡意佔有,如甲將乙的一幅字畫贈送給丙,而丙並不知道字畫不是甲的,此時丙的佔有即為善意佔有。明知沒有法律依據還要佔有他人財產,如將拾得物據為己有即為惡意佔有。區分善意佔有與惡意佔有的目的在於法律後果不同,善意佔有中,佔有人可以取得物的所有權,而惡意佔有則不但不能取得物的所有權,還應返還原物和由原物所獲得的利益給原所有人,原所有人無需支付任何費用給惡意佔有人。
二是使用,即對財產的有效利用或從中獲取經濟上利益。使用權可以由所有人行使,也可以由非所有人行使,非所有人行使物的使用權必須根據法律或合同的規定進行。
三是收益,即指利用財產並獲取一定的經濟利益的權利。收益權之所以是所有權的一項重要權能,是因為人們擁有某物都希望通過該物獲取新的經濟利益。所有權自身也必須要在經濟上實現自己和增殖自己。
四是處分,即所有人對財產進行消費和轉讓的權利。處分權是財產所有權的核心,在一般情況下,處分權只能由所有權人親自行使。但是,在特定情況下,非所有人也可以根據法律或合同的約定行使對財產的處分權。佔有、使用、收益、處分構成了所有權完整的四項權能,所有人往往是通過四項權能與自己的分離回復來滿足自己生產生活的需要,充分發揮財產的用途。同時,所有權人在行使權利的過程中,還應履行相應的義務,即不因所有權的行使而妨礙他人和社會的公共利益。
所有權的類型是所有制關系在法律上的表現。根據我國現階段所有制的結構,我國物權法規定了國家、集體、私人的財產所有權,並對國家、集體、私人財產的主體、范圍、管理體制、行使權利的方式和保護的原則、方法都作出了明確規定。所有權是最全面最完整的完全物權,具有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無限追及在內的等等權能。是物權制度的核心。其他物權都是所有權根據權能不同的衍生和附屬。
⑶ 在法律上所有權包括四項權能除了佔有還包括哪些
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回收益和處分的權答利。產權證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國家實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各地必須使用建設部統一製作的房屋權屬證書,其他部門和單位製作的類似證書均無效,不受國家法律保護。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⑷ 所有權的權能是什麼拜託了各位 謝謝
所有權的權能,指所有權的內容或職能。根據我國《物權法》的規定,所有權具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能。 下列作簡要說明:1、佔有:所謂佔有是民事主體對於標的物實際上的佔領、控制。佔有首先是一種事實狀態。所有對自己標的物的佔有屬於有權佔有。所有人可以自己佔有標的物,也可交給他人予以佔有。經所有人同意而取得佔有的人為有權佔有,而若非所有人且未經所有人的同意而對標的物進行的佔有則為無權佔有。 2、使用:所謂使用是指依照物的性質和用途,並不毀損其物或變更其性質而加以利用。使用權能一般由所有人自己行使,也可以由非所有人行使。 3、收益:所謂收益是指收取標的物的孳息。孽息分為法定孳息和自然孳息。前者指依法律關系取得的利益,後者指果實、動物的生產物以及其他依物的用法收取的利益。收益權能一般由所有人行使,他人使用所有物時,除法律或合同另有規定外,收益歸所有人所有。 4、處分:所謂處分是決定財產事實上和法律上命運的權能。處分分為事實上的處分和法律上的處分。前者是在生產或生活中使物的物質形態發生變更或消滅;後者指改變標的物法律上的命運.也就是改變標的物之權利歸屬狀態。法律上的處分包括:轉讓標的之所有權,將標的物為他人設定用益物權(包括地上權、輿權等),將標的物為他人設定擔保物權(包括抵押權、質權)。 所有權的消極權能 所有權的消極權能是指所有權的妨害排除力,即所有物返還請求權、妨害排除請求權、妨害預防請求權。
⑸ 簡述財產所有權的權能
財產所有權的權能,是所有人為實現其對所有物的獨占利益,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可以採取的各種措施。財產所有權的不同權能表現為財產所有權的不同作用,是構成財產所有權內容的有機組成部分。根據《民法通則》第71條的規定,財產所有權的權能包括以下四項:
(一)佔有權
佔有權是指權利主體對物實際掌握和控制的權利。所謂實際掌握和控制,可以是對物的直接把握,也可以是在自己力量范圍內對物的控制。
(二)使用權
使用權是指權利主體依照物的性能和用途對物加以利用,以實現其利益的權利。
使用權是財產所有權的一項重要權能,所有人和非所有人佔有物,主要是為了對物進行實際的、有效的利用,以獲取經濟上的利益,滿足自己生產或生活上的需要。
根據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非所有人也可以行使物的使用權。例如,借用人根據與所有人之間的約定,借用所有人的汽車使用;房屋承租人根據合同約定,取得承租房屋的使用權。
(三)收益權
收益權是指權利主體基於物而獲取經濟利益的權利。這里的經濟利益,包括由原物派生出來的果實、糧食等天然孳息,由原物產生的租金、利息等法定孳息,以及由運用原物進行生產經營活動而產生的利潤等。
(四)處分權
處分權是指權利主體對物在事實上和法律上進行最終處置的權利。
處分可分為事實上的處分和法律上的處分。事實上的處分,即對物進行實質上的變形、改造或毀損等物理上的事實行為。例如,糧食因食用而消滅,房屋因拆除、倒塌而滅失。事實上的處分引起財產所有權的絕對消滅。法律上的處分,是指使物的財產所有權發生移轉、限制或消滅,致使財產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民事法律行為。例如,財產所有人出售自己的財產或將自己的財產贈與他人,在自己的物上設定擔保物權或用益物權,都是法律上對物的處分。法律上的處分引起財產所有權的相對消滅。處分權是財產所有權各項權能中最重要的權能。一般應由所有人行使,但也有非所有人對他人的物行使財產所有權的情況。
⑹ 所有權的權能主要包括什麼和處分。
所有權的權益主要包括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四項。
⑺ 所有權的權能包括
所有權的權能
所有權是完全物權,所有權人以佔有、使用、收益、處分和其他任何可能的方式實現對物的直接支配的權利。
佔有、使用、收益、處分,是所有權的經典的4項權能。
上述4項權能,並不要求所有人一定同時享有。例如所有權人在物上設定抵押等他物權,並不影響其所有權人身份。
佔有權能,事實上管領的權能。
使用權能,加以利用。
收益權能,收取孳息。
處分權能,權屬變化和物理形態變化。
權能詳解
佔有權能與【僅作為事實狀態的佔有】不同,不僅受到佔有制度的保護,而且受到佔有背後的本權保護。
本權:具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原因的權利。
收益權能,收取標的物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收益權能是所有權中的財產權內容,也是用益物權的主要內容之一。
例如種果樹,摘下來的果子就是天然孳息。養雞,下的蛋,就是天然孳息。
法定孳息:例如房東收自己房子產生的租金;銀行存款產生的利息等。
處分權能:包括法律上的處分和事實上的處分。
法律上的處分,是對所有權的轉移、消滅等法律行為,例如:買賣、贈予等。
事實上的處分,是對物進行物理上的處理的能力,如銷毀某物品、加工某物品等。例如刪除自己手機的照片等數據。
消極權能
所有權除了以上積極權能,還有消極權能,即在所有權受到妨害或者可能受到妨害時,所有權人有權排除他人干涉,以恢復對物的圓滿支配。
所有權的5大特徵
1、 整體性
2、 社會性
3、 觀念性
4、 彈力性
5、 恆久性
所有權的權能也會時扁時圓滿
特徵詳解
整體性,其實對於所有權4項權能這一制度的再一回復。4項權能把所有權拆開了講,但是整體性又說所有權並不是這個權能的簡單相加。所有權本身就渾然一體。
可以對所有權的標的物設立一個完整獨立的他物權,例如抵押。但是不能在時間和內容上分割所有權。
怎麼理解?抵押權是未來獲得所有權標的物的優先受償權。影響的是現下所有權權的處分權能。
其實用益物權或者擔保物權是對所有權4項權能的限制,從權能角度講,是可以不完整的,就像前面講的,4項權能可以不同時具有。但是這里為什麼講「整體性」?
其實是所有權作為一個整體不可以時有時無,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我們不探討這樣對或者錯,主要解釋前人的理解)。
例如,東北很冷,東北人冬天就想去海南度假。想在海南買個房子,但是其他時間自己不住,也不想打理。能否買房子每年冬天
⑻ 所有權的權能有哪些
所有權權能,是指大陸法民法對所有權內容的一般性概括。學理上認為包括所有權積極權能和消極權能兩方面。所有權積極權能指所有人依法對其物佔有、使用、處分、收益的法律可能性,又稱為所有權支配權能。大陸法各國民法對此類權能的概括不盡相同。有學說認為:所有權是某種總括權利,其(積極)權能不過是對所有人對物一般支配力的概括性描述,它並沒有窮盡所有人支配物的其他可能性;亦有學說認為:民法典對所有權權能的概括反映了大陸法演繹適用的基本要求,它既要考慮到各項權能具有一定的概括性,又要考慮到各項權能與傳統民法中其他制度(如佔有制度)相諧調。所有權消極權能指所有人依法排除他人干涉,以實現對物支配意志的法律可能性,又稱為所有權的請求權能,包括物的返還請求權、排除妨害請求權、防止妨害請求權等多種。有學說認為:所有權的請求權不應視為獨立的權能,而應視為所有權支配的機能或作用。
⑼ 民法中的所有權中的處分權為什麼要區分為事實處分和法律處分這樣...
在人們的一般觀念中,所有權是指一切為人們所擁有、控制的財產權利:不僅包括有體物如土地、房屋、汽車,甚至包括無體物如權利,都歸自己所有。但是,在法律觀念中,所有權是指對於有體物的所有權。將所有權的客體原則上限於有體物,在立法技術上較為科學,在法理上較為嚴謹。這是所有權與其他財產權相區別的基本界限。否則,如果認為所有權的客體包括無體物,那麼債權、專利權、商標權、人身權都是所有權的客體,不僅法律概念缺乏科學性,而且也會導致適用法律原則的錯誤。
財產所有權是財產所有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對屬於他的財產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所有權屬於物權,即直接管領一定的物的排他性權利,與同屬於民事權利的債權構成財產權的兩個分類。與債權相比,所有權具有以下的特徵:
第一,所有權是絕對權。所有權與債權不同:債權的實現,必須依靠債務人履行債務的行為,主要是作為;所有權不需要他人的積極行為,只要他人不加干預,所有人自己便能實現其權利。所有權關系的義務主體是所有權人以外的一切人。他所負的義務是不得非法干涉所有權人行使其權利。是一種特定的不作為義務。基於所有權與債權的這種區別,法學上把所有權稱為絕對權,把債權稱為相對權。
第二,所有權具有排他性。所有權屬於物權,具有排他的性質。所有權人有權排除他人對於其行使權利的干涉;並且同一物上只能存在一個所有權,而不能並存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所有權。當然,所有權的排他性並不是絕對的。特別是在我國,為了社會公共利益對於集體所有權或個人所有權進行干預是常見的,也是必須的。但是,作為與其他財產權尤其是與債權的區別,所有權的排他的性質還是十分明顯的。
第三,所有權是一種最完全的權利。所有權是所有人對於其所有物進行一般的、全面的支配的物權,內容最全面、最充分。它不僅包括對於物的佔有、使用、收益,還包括了對於物的最終處分權。所有權作為一種最完全的權利,是他物權的源泉。與之相比較,地上權、地役權、抵押權、質權、留置權等他物權,僅僅是就佔有、使用、收益某一特定的方面對於物直接管領的權利,只是享有所有權的部分權能。
第四,所有權具有彈力性。所有人在其所有的財產上為他人設定地役權、抵押權等權利,雖然佔有、使用、收益甚至處分權都能與所有人發生全部或部分的分離;但只要沒有發生使所有權消滅的法律事實(如轉讓、所有物滅失),所有人仍然保持著對於其財產的支配權,所有權並不消滅。當所有物上設定的其他權利消滅,所有權的負擔除去的時候,所有權仍然恢復其圓滿的狀態,即分離出去的權能仍然復歸於所有權人。這稱為所有權的彈力性。
第五,所有權具有永久性。這是指所有權的存在不能預定其存續期間。例如,不能像約定債權那樣,約定所有權只有5年期限。過此期限則所有權消滅。約定所有權存續期間是無效的。
所有權的內窖
財產所有權的內容,是指財產所有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對於其所有的財產可以行使的權能。權能是指權利人在實現權利時所能實施的行為。民法通則第71條規定:財產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所有權的權能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分,是為所有權的積極權能。
(一)佔有
佔有是所有權人對於財產實際上的佔領、控制。這往往是所有權人對於自己的財產進行消費(包括生產性的和生活性的)、投入流通的前提條件。
財產所有人可以自己佔有財產,也可以由非所有人佔有。所有人佔有是指所有人自己在事實上控制自己的財產,直接行使佔有權能。例如,公民對於自己所有的房屋、傢具、生活用品的佔有,集體企業對於廠房、機器的佔有等。
非所有人的佔有,是指所有權人以外的人對於財產的事實上的控制。這種佔有可以分為合法佔有和非法佔有兩種情況。非所有人的合法佔有,是指根據法律規定或所有人的意思而佔有他人的財產,如承租人根據承租合同佔有出租人的財產、保管人根據保管合同佔有寄存人的財產。非所有人沒有法律上的依據而佔有他人的財產是非法佔有,如小偷佔有贓物、未經許可強占他人的房屋。
非法佔有又可以分為善意佔有和惡意佔有。佔有人不知道並且不應當知道他的佔有是非法的,是為善意佔有;佔有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佔有是非法的,即為惡意佔有。一般說來,對於他人的非法佔有,所有人可排除之,以回復其佔有。但善意佔有在法律上要受到一定的保護。例如,在請求返還被非法佔有的財產時,對於善意佔有人為財產支付的必要費用和改良費用,所有人都應當予以賠償;而惡意佔有人則只能請求所有人返還其支付的為保存財產所必需的費用。
(二)使用
使用是依照物的性能和用途,並不毀損其物或變更其性質而加以利用。使用是為了實現物的使用價值,滿足人們的需要,如使用機器進行生產、使用電視機收看節目、居住房屋、乘坐汽車。使用權能一般是由所有人自己行使,也可以由非所有人行使。非所有人根據法律或者約定使用他人財產,是為合法使用。例如,國有企業使用歸其經營管理的國家財產,承租人依租賃合同使用租賃物。非所有人無法律依據而使用他人財產,為非法使用。例如,未經允許而居住他人房屋、未經批准在國家或集體所有的土地上進行建築,都是非法使用。
(三)收益
收益,就是收取所有物的利益,包括孳息和利潤。孳息分為法定孳息和自然孳息。法定孳息是指依法律關系取得的利益,如利息、租金;自然孳息是指果實、動物的產物以及其他依物的用法收取的利益,如耕種土地收取糧食、採掘礦藏收取礦石。
收益還包括收取物的利潤,即把物投入社會生產過程、流通過程所取得的利益。
收益權能一般由所有權人行使;他人使用所有物時,除法律或合同另有規定外,物的收益歸所有人所有。
(四)處分
處分是決定財產事實上和法律上命運的權能。這是所有權內容的核心,是所有權的最基本的權能。處分可以分為事實上的處分和法律上的處分。事實上的處分是在生產或生活中使物的物質形態發生變更或消滅。例如,糧食被吃掉,原材料經過生產成為產品,把房屋拆除。法律上的處分是指依照所有人的意志,通過某種民事行為對財產進行處理。例如,將物轉讓給他人,在物上設定權利(如質權、抵押權),將物拋棄等等,都是法律上的處分。
由於處分權能是決定財產命運的一種權能;因此,這一權能通常只能由所有人自己行使,非所有人不得隨意處分他人所有的財產。例如,保管人將保管物消耗,承租人將租賃物出賣,都是不允許的,都是侵犯他人所有權的侵權行為。只有在法律特別規定的場合,非所有人才能處分他人所有的財產。例如,旅客在包裹中夾帶危險品或禁運物品,承運人有權依法處理;在加工承攬關系中,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不領取定作物,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出賣。
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四項權能一起構成所有權的內容。完整的所有權包含上述四項權能。但在實際生活中,佔有、使用、收益、處分四項權能都能夠並且經常地與所有權發生分離,而所有人仍不喪失對於財產的所有權。例如,保管人可以佔有交付保管的財產,承租人可以佔有、使用租賃物,而行紀人可以佔有、處分委託出售的財產。所有權是對財產的統一的和總括的支配權,而不是佔有、使用、收益、處分權能的簡單總和;並且,財產所有權具有彈力性,與所有權分離的權能一般地說來最終要復歸於所有權;所以權能與所有權的分離並不意味著所有人喪失了所有權,恰恰相反,這種分離本身正是所有人行使所有權的表現。在實際生活中,所有人正是通過這四項權能的分離和回復,發揮財產的效益,以滿足自己生產和生活的需要。例如,出租人將財產出租給他人,由他人佔有、使用。而自己收取租金。